第一百一十章【冤家路窄】(下)
夕颜呵呵冷笑:“什么东西这样厉害?”她只当胡小天在恐吓自己。
胡小天道:“就是这样东西。”他从衣袖中亮出了一个黑盒子对准了夕颜:“暴雨梨花针你应当听说过吧?”
夕颜听到暴雨梨花针的名字整个人顿时花容失色,借着月光向胡小天的手中望去,他握持的那黑盒子的确是暴雨梨花针无疑。
胡小天道:“他将这件东西交给我,让我用来对付你,可是我一直都舍不得对你下手,没想到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你对我的一片深情非但无动于衷,反而要将我置于死地,丫头,你的心肠也太狠了一些。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今儿我就要辣手摧花。”
夕颜缓缓点了点头道:“胡小天,你以为能够射中我吗?”
胡小天道:“能不能射中你我不清楚,不过昨晚李鸿翰手下的高手严周也没有躲过我的射杀,这针盒中还剩下两发,咱们之间的距离不到一丈,你以为自己的武功能够躲过我的两轮射击?”
夕颜的目光变得凝重,暴雨梨花针位列天下七大暗器之一,这种暗器的制作工艺目前只有大康皇宫内部掌握,据说即便是一流高手在一丈以内的范围都难以逃脱暗器的射杀,她从未接触过这件东西,并没有把握可以在这样的距离下躲开胡小天的射杀。旋即俏脸之上浮现出一个妩媚的笑容:“胡小天,你果然是个满口谎言的骗子,刚刚还说对我一往情深,现在居然拿着这件凶器对我,你还是不是人?”
胡小天道:“这正是我对你情深意重的表现,如果你执意要杀我,我只能先将你杀了,然后我在你的身边自杀,虽然咱们今生无缘成为夫妻,到了黄泉我也愿意与你同行。”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在夕颜眼中却是虚伪之极。
夕颜向前走了一步,胡小天道:“站住!再敢往前走一步,我便射了!”
夕颜格格娇笑道:“你想射便射嘛,东西在你手里,跟我有什么关系?”
呃……胡小天怎么感觉此情此境非但不像威胁,居然还有点像调情,难道我的威慑力天生不足,仰或是我的气质带着纯天然的猥琐?胡小天道:“别逼我射!”
“逼你又怎样?”夕颜又向前一步,胡小天退了一步:“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夕颜道:“空盒子吧?胡小天,你居然拿一个空盒子来唬我?”
胡小天强装镇定:“对啊,空盒子,有种你再走一步试试,我就射死你!”
夕颜扬起手中弯刀,再度摆出进攻的架势。胡小天又道:“且慢!”
夕颜从他的表现已经看出这厮底气不足,冷笑道:“胡小天,你还想玩什么花样?”
胡小天叹了口气道:“看来我对你不出绝招是不行了!”
“你有什么本事,只管全都拿出来,我等着看呢。”
胡小天撩起长袍,突然将束腰的裤带扯了下来,这货的裤子刷的一下落在了地上,露出两条健壮的大腿。随之落下的还有一只绣花鞋,正是夕颜遗失的那只,却是之前在前往燮州途中被他捡到的。
夕颜如同踩到了老鼠一般,大声尖叫起来,双手第一时间蒙住了眼睛,接连向后退了数步。
胡小天笑道:“你别怕,我还穿着底裤呢,有道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生下来是光溜溜的,既然要死了,也要光溜溜的走,我把衣服脱光,你只管来杀我,男人大丈夫,该死该活鸟朝上,死在你手里,我今生无憾!”
夕颜蒙着眼睛道:“混账东西,你赶紧把裤子穿上。”
胡小天道:“穿上也是死,不穿还是死,我还是这样走得清爽。”这货边说边脱,浑身上下,只剩下一个大裤衩了。如果不是为了保命,这货也不会采用这样节操丧尽的方法,忽然发现,这一招还是蛮灵验的,至少夕颜连头都不敢抬了。
夕颜跺了跺脚,啐道:“胡小天,你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人!”娇躯一拧宛如一朵红云一般冉冉升起,再看的时候,她已经飘出了土地庙外,银铃般的声音仍然在夜空中回荡:“你脱得那么干净,是不是想喂蝙蝠啊……”
扑啦啦,蝙蝠拍动着翅膀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胡小天吓得抱头鼠窜,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土地庙的后院一头就扎进了臭水塘里面。
直到憋不住气,胡小天方才从臭水塘中冒出头来,发现蝙蝠群早已散去,举目四望,也看不到夕颜的身影,他仍然不敢从水塘中出来,在里面躲了半个时辰,确信仍然没有动静,这才小心翼翼地爬了上来。
来到前院,看到那匹枣红马瘫倒在地上,早已死去多时,身上的血液业已被蝙蝠吸干,望着枣红马死去的惨状,胡小天不寒而栗,夕颜这妖女果然够狠,可回头想想,她应该不是真心想杀自己,不然就算自己有十条性命也早已死在她手中了。
胡小天从地上捡起自己的随身物品,无论是丹书铁券还是安德全送给他的乌木令牌又或是霍格结拜时送给他的短刀都在,甚至连夕颜的那只绣花鞋也没有带走。唯有他脱掉的那身衣服不翼而飞。不用问,肯定是夕颜顺手将他的衣服全都给带走了。
胡小天暗叫倒霉,总不能穿着个大裤衩上路,在破庙里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破旧的经幡,围在腰间,上面赫然印着慈悲两个大字,胡小天暗叹,慈悲?老子是悲惨至极好不好!
直到第二天胡小天方才发现,夕颜不仅仅将他的衣服给带走,还顺手将他身上不多的那点盘缠全都给收缴了,于是胡小天一夜之间变得身无分文。围着经幡,精赤着上身,光着脚板,拎着破布包裹的丹书铁券继续上路。
胡小天开始还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可越走越是坦然,发现途中像他这种形象的不在少数,本以为标新立异,可真正走入官道之后方才发现这样的形象实则泯然众人矣。
走了三天方才遇到村庄,胡小天趁着村民不备,偷了身别人晾晒的衣服,总算有了点人样。脚底板已经磨出了血泡,每走一步都是钻心般的疼痛。这位养尊处优的尚书公子总算感受到了何谓人间苦旅。
如果指望着步行前往京城,恐怕他到地方黄花菜都凉了,必须要弄一匹好马方才能够尽快赶回康都,走了这些天仍然没有走出西川的范围,找当地官府求助也不现实。因为被夕颜洗劫一空,胡小天目前身上最值钱的就是那柄短刀了,其实丹书铁券应该更值钱一些,可全指着那块铁板救命,轻易是不能卖的。
当地名为河清镇,镇子虽然不小,可是并没有一家当铺,胡小天无奈只能效仿杨志卖刀,弄了个跟草标儿插在刀柄之上当街叫卖。
不过胡小天很快就意识到,这种短刀在当地并没有什么市场,他在集市上蹲了快一个上午,居然少有人过来询问,临近正午的时候,一位中年大妈过来了:“小伙子,这刀多少钱呢?”
“一百两银子。”胡小天真没舍得要,不说别的,单单是刀鞘上镶得宝石也得价值千金,可胡小天多了个心眼,把刀鞘藏起来了,这种乡下集市好东西也卖不上价。
“切!抢钱啊你?这么小的刀,又不能切菜,又不能剁肉,最多拿来削削水果,居然要一百两,想钱想疯了!”大妈数落着胡小天离开,走的时候不忘留给他几个鄙视的眼神。
胡小天知道这世上识货的人总是少数,继续叫卖,九月的天,太阳仍然很热辣,胡小天叫到口干舌燥仍然无人问津,这货真正有些失望了,看来这河清镇不是什么卖刀的地方,只能继续他的苦旅,步行到大点的城池再寻找买主。
胡小天正准备收摊走人的时候,一帮流里流气的泼皮围了上来,为首一人肥头大耳,满脸横肉,腆着大肚子来到胡小天面前:“喂!你卖刀啊?”
胡小天一眼就看出这帮人不是什么好鸟,摇了摇头道:“不卖,我是过路的!”他起身想走,不意被几人拦住去路,那胖子伸手搭在胡小天的肩膀上:“这位兄弟,别急着走嘛,刀给我看看。”
胡小天手中的短刀还没来得及收起,紧握在手中,向他扬了扬道:“我这刀不卖!”
“呵呵,兄弟,我可盯你半天了,刚刚你蹲在这里卖刀,怎么遇到我真心想买的,你又不买了?是不是觉得我没钱?弟兄们告诉他我是谁?”
几人同时道:“这是我们大哥,打遍河清镇无敌手的铜头铁臂毛三哥!”
胡小天心说毛你妈个头,这种街头混混老子见多了,都他妈是欺行霸市的无赖,胡小天身在异乡也不想得罪几人,他抱了抱拳道:“几位大哥,在下路过此地,叨扰之处还望海涵,我有急事先走一步了。”胡小天再次想溜。
那个号称铜头铁臂的毛三一把将他的手臂给拽住:“把刀拿给我看看。”
胡小天道:“大哥真心想看,付给我一百两银子,这刀拿回去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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