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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长日久,总是这位斥侯过来送信,见面三分情,何况在军中,女子本来就是少数,亲兵不由自主对这位斥侯产生了感情。有一回,斥侯在路上受了伤,军医全部都在为受伤的将士包扎伤口,斥侯本来要自己处理,但是有一处伤在后背,根本无法自己动手,正在为难之际,亲兵路过,斥侯让亲兵过来帮忙,这是亲兵第一次听见斥侯开口说话,声音很低沉暗哑,竟是男子的声音。”

  “亲兵心里想着,一定是来回奔波,过于劳累,又受了伤,声音才会变成这样。斥侯的背上那道刀伤很长很深,不能简单的撒药,需要将衣服除下,再裹上布才行,可是大恒再怎么民风开放,在军中再怎么与子同袍,到底也是男女有别,亲兵很羞涩,还没等他羞涩完,斥侯已经三下五除二的把上衣给脱了个干净,露出与亲兵一般无二的平坦胸部,转过身,让亲兵给上药。”

  “没想到,自己苦苦暗恋了两年的斥侯,竟然是个男人。亲兵完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哭着跑出去了,只剩下一脸茫然的斥侯还光着身子站在营帐中。”

  “大家都问那个小亲兵,到底是哪只眼睛看出来这个斥侯是女的了。他一直不肯摘面罩,是因为脸上有伤疤,不想吓着别人,这件事大概除了小亲兵之外,所有人都知道,从此小亲兵在军中被传为笑谈,根本就不想再进军营了。”

  关林森的故事说完了,凤歌同情的看着他:“这就是你宁愿做暗卫,想从暗卫转为大内侍卫,而不是直接在军中建功立业的原因吗?”

  关林森叹了一口气:“我哪知道还有男人能长那样的眼睛……哎不对,我都说了,这人不是我,只是我一个朋友的事。”

  看着他这般急于辩解的样子,凤歌忍不住笑起来,情知再瞒不过,关林森只得再给自己找补点面子回来,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拉一个踩一个:“林翔宇不也是差不多吗,没什么好笑的。下面该谁说?”

  凤安年似乎很有热情:“那就我说吧,我们王府家大业大,家丁仆人也有许多,其中男男女女都有,相处日子久了,有感情的会向管家娘子禀报,请求结为夫妻,也有到了年纪的家生子,被指定嫁娶的。”

  “就有这么一对夫妻,便是看着年龄相仿,在府里的等级也差不多,管事的也问过他们的要求,一个说没要求,只要‘活的,女的。’另一个也说没要求,只要是‘活的,男的’就可以,于是就把他俩给凑成了一对儿。”

  “本来就是搭伴过日子,也没什么,但是日子久了,男人迷上了赌博吃酒,每每输了钱或是喝个酩酊大醉的时候,都会打女人,把女人打的全身都是伤,虽也有跟别人诉苦,但是毕竟这是他们的家事,只要没在主人跟前闹,这是人家夫妻关上门的事,也管不着。”

  “日子久了,女人就因为常期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了,还会磨牙和做恶梦,苦不堪言。”

  说到这里,凤安年幽幽一叹,仿佛是在为这个女子伤心。

  “日子纵然难过,也得继续过下去,这个女人每天睁着眼睛到天亮,没多久,整个人就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脸上也是病怏怏的,好像风一吹,骨头架子就会散落一地。后来,有跟她好的婆子给她找了个偏方,说用磨刀的水煮大枣,可以治她这个半夜睡不着觉的毛病。”

  凤歌却是不知道什么叫“磨刀水”,凤安年解释道:

  “那女人依言照做,所谓的磨刀水,就是在磨刀的时候,在刀与磨刀石之间洒上的水,磨过之后,混着刀上的铁与磨刀石的浆,就用这水煮大枣吃。”

  凤歌摇摇头:“这就是胡说了,怎么可能好的了。”

  “不,还真的好了呢。”凤安年笑道,“那个女人借了王府里大号的磨刀石,厨房里搁不下,就搁在院子里,为了好的效果,她磨的是一把又厚又重的斩骨刀,那把刀我见过,厨子一刀挥下去,连牛的头骨都被斩成两半。女人在磨刀的时候,由于很费力气,于是也是狞眉竖目,咬牙切齿的模样。”

  “然后,她用这水煮了几天的枣子,奇迹发生了,男人再赌输钱,再喝醉酒,也没有打过她,没有了恐惧,她自然也睡的很好,再也没有磨牙和做过恶梦,她还包了好大一份谢礼给那个教给她偏方的婆子呢。”

  聪明如凤歌,自然领会了故事的真正含义,又笑了起来。

  轮到凤歌了,她歪着头,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有什么好笑的事情,可是除了小太监爬树落进水里,小宫女的衣服绽线,某妃子吃了凉的东西胃痛,却大呼小叫说有人要毒死她之外,自己的生活竟然没有什么好玩的。

  勉强想起苏岩的事情,一个太医院的小学徒,却想要在自己面前装神医,却被人抓回去洗药罐子,可是,这件事比起关林森和凤安年的故事,显得也太无聊了一点。

  再努力的想了想,她说了一个在太学里,有位皇子考试考不出来,于是让伴读替他写,最后记得写上他的名字,可是伴读写得太开心,最后写名字的时候,大笔一挥,把自己的名字也给写上了,结果被太傅一顿好打。

  关林森和凤安年笑了,不过凤歌总觉得他俩完全是出于礼貌的硬挤出来一个笑脸,下定决心,以后要多多关注一些身边有趣的事情,免得万一将来需要再说个笑话什么的,自己说不出来。

  虽然从此以后,身为高高在上的女皇,并不需要讲什么有趣的故事,但是观察仔细和善于归纳总结,还有脑洞大开苦中作乐,却给她带来了许多意外的乐趣,很久以后的凤歌,回忆起在秘道被困住的这段时间,总是忍不住勾起嘴角。

  凤歌的故事讲完了,又该轮到关林森说,关林森清了清嗓

  子:“我的曾祖父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很讨厌看起来吊儿郎当,很不靠谱的那些年轻将领,但是偏偏有这么一个年轻人,运气很好,赶上了几次对北燕的大战役,他从低级军官一路升为了元帅,就连先皇也钦赐了封号给他,在他还只是一个小校官的时候,就曾经自己组织起力量,从北燕人的手中夺回了一座城。”

  北燕人的武力值在整个东方大陆绝对是第一名,这个人竟然有这本事,能以一个小校官的能力就夺回一座城?凤歌觉得很不可思议。

  关林森接着说:“城里的百姓基本上是大恒国的子民,他们也不喜欢北燕人的统治,只是缺了一个引导的人,那位年轻人站了出来,弄到了武器,也安排好了计划,只是他也很担心。因为出于安全的考虑,防止有人将计划泄露,故意出卖,于是,全城的力量被分成了许多份,每一支队伍都不知道其他参与者是谁,应该怎么集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人多口杂,而那个年轻人又势单力孤,就在计划执行前三天,北燕人可能觉察到了什么,挨家挨户把他们起事用的武器收剿了,藏在一个地方。”

  “这下可好,本来还不知道应该怎么联络,到了约定好的那一天,一枝穿云箭飞上云霄,尖利的啸声响彻全城,所有参与的人,都赶向一个地点。”

  凤歌接话道:“是那个收着他们武器的地方吗?”

  “对!”关林森大笑起来,“没想到北燕人倒是帮了一个大忙,于是,猝不及防的北燕人,不是被杀就是被擒,从此那座城池,又重回了大恒的版图。”

  凤歌歪着头,仔细分析:“嗯,这人是元帅,看来就不是你了。”

  “……”关林森语塞。

  凤歌又想了想:“与你曾祖父一同出征的元帅,还这么聪明,我猜他是……”

  话还没说完,忽然听见墙内的齿轮与链条摩擦,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有人在外面打开机关!

  凤歌激动的想要冲到出口那里迎接久违的光,却被关林森一把拉住,还把她的眼睛捂住,凤歌惊呼:“你干什么!”

  说着左右扭动着头,从指缝中,她看见关林森也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凤安年如法泡制,凤歌不解:“你们这是干什么。”

  “防瞎。”关林森言简意赅。

  很快,暗门就被打开了,正午时分,最强烈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书房,整个暗道里也洒满了金色的阳光。

  虽然有关林森的手护着,凤歌仍然感觉到眼前一片白光闪过,如果没有关林森的手挡住了光,她的眼睛很可能会受不了这样强烈的刺激。

  晓得厉害的凤歌没有再乱动,她向着有光的地方迈出一步,结果脚下一滑,差点摔着,关林森从背后扶住了她,她刚想感谢,整个人都被抱了起来:“公主殿下,还是臣把你抱出去比较安全。”

  虽然觉得这样挺难看,但是想着自己似乎并没有闭着眼睛走路的能耐,凤歌也没有坚持。

  将凤歌送出来之后,关林森转身回暗道,想要把凤安年给推出来,没料想,凤安年已经自己将轮椅给推出来了,凤歌对于自己竟然还不如一个双腿残疾的人,深感羞愧,看出了她的心思,凤安年安慰道:“我的轮椅稳,是不会摔倒的。”

  “里面还有人吗?”从开启机关的地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金璜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那里,还是那副看谁都不顺眼的神气。

  凤歌的眼睛适应了光线之后,马上问她:“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金璜一本正经:“我的一位雇主说,你要好好保重自己,哪里安全往哪里躲,千万不要为难自己。”她的脸上同时做出慈爱与担忧的表情。

  接着,表情为之一变,一派的少年意气,朝气昂扬:“另一位雇主说,如果公主殿下欲图将来江山稳固,须结交边城忠心之将领,这次丰县之围是困难,也是机会。不必担心援军之事,公主殿下只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不需要金璜说出这两个雇主是谁,凤歌也能猜到了,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个让她哪儿安全往哪儿跑的一定是母后了,唉,母后自己当年还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军中女煞星,轮到自己女儿头上,也不能免了儿女情长,生怕她遇到一点麻烦。

  不过母后担忧的也是有道理的,自己打小都没有习过武,与母亲自然是不一样的。母亲双刀说砍谁就砍谁,反观自己,最多拿一个小刀刀,切切水果。

  不管情报是谁递出去的,现在都已经没有心情去再追查这件事,浑身浴血的传令兵从前方沙场传来消息:北燕大军,兵临城下。

  大军自然是不能像小股兵力奇袭包抄。

  清晨,他们带着重型攻城武器与辎重,浩浩荡荡自边境带着滚滚尘沙而来,玄铁营那小小的关城在他们面前就好像一只小蚂蚁。

  多年来自由奔放的边境士兵头一次见到这么严肃的场景。

  “看样子,他们不像是打完就回去吃饭的。”

  对方军营中喊话的士卒仿佛听见了守城士兵的心声,只听得那里传来一声大喝:“杀杀杀!杀进玄铁营吃饭!”

  喂,不是吧!

  玄铁营里现在的许多士兵已经习惯于两边只是象征性的随便打打,根本就没想过所谓战争,真正的战争,那都是要见血的!

  “今天中午没准备菜!”一个天生大嗓门的士兵对着北燕军营的方向大喊着。

  对面喊话的又过来了:“大家准备好,今天中午吃人肉!”

  此话一出,对面沸腾起来。

  “听说人肉是酸的,要多放一点甜菜调和一下。”

  “吃糖醋的娘炮!当然是放辣椒!酸辣才是王道!”

  “多放芫荽!”

  “吃芫荽的都是狗!”

  “吃大蒜的都是猪!”

  趁着对面的猪和狗吵成一片,玄铁营这里传令兵才得空赶回丰县,让城里做好准备。

  其实,又有什么好准备的呢,丰县已经被重重包围,根本就出不去,林翔宇紧守城门也不能离开,就连凤安年,也从县衙出来,以他看了多年的各种奇怪书籍的心得,居然无稿而能吹,慷慨激昂的说了半个多时辰,将人心惶惶的局面给压了下来。

  凤歌与关林森在城中四处巡视,加固城防,从玄铁营那个方向隐隐传来冲杀的声音,凤歌抬眼看着那一边,关林森看着她,在她那双清澈的眼里看不见一丝恐慌,在平静无波的眸中,隐隐燃烧着炽烈的火焰。

  北燕的主力大军果然很快就到达玄铁营前方的孔雀界河前,先头部队已经将玄铁营的守城部队紧紧压制住,北燕以骑兵为主,肥壮的马匹上端坐着的是士气高涨的北燕士兵。

  身后一阵马嘶,在众人的拥簇中缓缓踱出一骑,先锋元帅也拨马让到一边。

  马背上的那人一身黑甲,束着健壮的身材,手中执着一柄长刀,坐在马上使用这样的刀,在速度的加重力帮助下,可以轻松将对方的人头砍下。

  那人抬起一双细长的眼睛,目光如鹰隼一般锐利,他环顾战场,最后目光落在前方的玄铁营。

  玄铁营的关楼是粘土加红柳垒成,数年来,将北燕大军挡在孔雀界河之北,不能向前一步。

  可是,它到底能不能挡住现下铺天盖地,如沙漠上黑风暴一般的北燕军呢?

  那人缓缓举起手中长刀,刀上黑色缨络在风中烈烈飘扬,随着他的动作,北燕大军中举起了六面黑色军旗,旗上,一只金雕展翅欲飞,直指玄铁营门。

  守城士兵在高处看得分明:“那是,北燕朔定王旗!!高古达!那是高古达的亲卫军!”

  没想到,竟然是北燕的朔定王高古达亲自到了!

  “快,快报告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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