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五章 囤积居奇
在人们关注的重点都放到了林森名下的那些船只身上时,那些特种队员们一直都忙着将自己的触角,尽可能的覆盖到岭南这边的更多区域,不只是各大商路,也尽量想要延伸到其他的方方面面上。
那些老兵的大量涌入,就是他们提供的信息,坐地户们的动向,也一直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下。
而那几百号经受过辣椒地狱洗礼的贼人们,在特种队员们的精心调制下,早就忘记了原本的主人是谁,只想老老实实的听话,不用再经受那样的恐怖。
确保他们已经能够使用了,部分特种队员就带着他们开始分批行动,去完成林森交代的简单任务。
这些任务看起来确实没有什么难度,无非是出于林森本人的一点兴趣而已。
后世的林森虽然没有变成一个油腻中年人,但是因为受到家庭环境的熏陶吧也算是,年纪轻轻的就对各种文玩比较喜爱了。
但是偏偏又舍不得花大价钱,去买些真正的好物件,当然也是因为他本身的工作原因,实际上是有些囊中羞涩的。
传说中的和田籽料,基本是无缘难得一见了,羊脂白玉这玩意,更是只能从博物馆里看个稀奇。
其他的什么四大名石,他是一个都赌不起,只好买了一个最为普通所谓寿山石,还似模似样的刻了个印章,聊以**吧。
而现在既然到了大唐,目前又有这个实力,可以达成这个愿望了。
更重要的是很多好东西,现在不是没有发现,就是没被重视起来,正是囤货的好时机啊,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有人负责去青田购买当地出产的青田石,作为后世的四大名石之一,青田石质地温润,色彩斑斓、花纹奇特,硬度适中,是中国篆刻艺术应用最早、应用最广泛的印材之一。
而早在六朝时期,青田石就已经问世了。其时已有用青田石雕刻的小石猪,作墓葬品用。
既然有人开采这东西,说起来价格也很便宜,尤其是跟后世有钱都不一定能见到顶尖货色的情况相比,现在简直跟白捡的一样。按照林森交代的,只挑最好的货色买就是了。
到了寿山那边又不一样了,林森的目标是现在还无人理睬的寿山石,更准确的说是大名鼎鼎的田黄石。
这东西其实是因为产于寿山的“寿山溪”两旁之水稻田底下,呈黄色而得名。
林森想要的就是那有着石中帝王之称,田黄之中的最上品田黄冻石。
这东西即便在田黄石资源相对丰富的年代,都有着“一寸田黄一寸金”的说法。
到了后世资源枯竭后,那可就不只是一寸金而已了,一两田黄一斤金怕都是少说了。
当然其他的寿山石,只要是顶级货色,也尽量别浪费了就是。
于是这帮子家伙去到以后,找到林森所说的田地位置,干脆以一个没人能够拒绝的价格,把这片田地整个都买了下来。
好在这片现在的住户可不算多,还是很容易就达成了愿望的。
然后借着翻耕整地的名义,开始认真的翻找那些林森的心头好。
昌化那边当然就是奔着鸡血石去的了,也是差不多的法子,人手也算是不少,慢慢找就是了。
相信平安号到扬州那边,完成了卖出买进,再来到这些地方的时候,他们应该不会让林森失望,各自都有所收获了才对。
至于林森说的建房子的事情,还真不是单纯的说说而已,他确实有这方面的计划,而且是比照着林家庄那边的自家土楼的形式,在这边也建造一个圆形土楼。
显而易见的,林森这是把这个计划中的新房子当做自家据点,甚至是碉堡来经营的。
以后即便林森完成了任务,不再继续留任在现在的这个岗位上了,番禺这边仍然会是他和众多勋贵们必须要时刻关注的一个大本营,香料生意又不是一锤子买卖,必然是个长期的过程。
再说各家商队,尤其是林家的,也不可能一直单纯靠香料,就不去买卖其他货物了吧。
随着规模越来越大,肯定也需要这么一处完全属于自家的地盘,而且是易守难攻的堡垒,来作为货物的集散地,这样安全才更有保证啊。
军营那边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法,那些兵士们自然没有白白动用的,好处总少不了他们的吧。
可时间长了,难免还是会有邀买人心的嫌疑,总不是那么合适的。
更何况林森走了以后呢,继任者可不见得卖林森这么大面子。
给他的私人货物提供庇护,还是放在军营这种敏感的地方,这可是违反纪律的事情,人家凭什么替林森担这么大风险啊。
就算是站在他们这边的,这事也太乍眼了,得不偿失。
有个自家的土楼自然就不一样了,那东西已经证明了自己的防守能力有多么强大了,哪怕以后有人眼红,想要攻陷一座那样的圆形土楼也绝非易事,足以让所有觊觎之人仔细掂量一下了。
也完全没了受制于人的担忧,怎么看都是有利无害的事情。
到时候向其他勋贵手下的商队也开放这边作为落脚地的话,不难想象这边会强大到一个什么程度。
眼下已经来到岭南的那些个老兵们,少不了也会把这里作为一个集散地吧,完全可以保证这里随时都有强大的武力在。
不只是守护自家的货物,和确保在番禺城里的话语权,长久的宣示己方力量的存在,甚至也是对船队的一个重要保障,毕竟船员们也总是要上岸的吗,同时还可以威慑冯盎他们那些真正的坐地户们。
到时候看到其中益处的当地大户们,搞不好也会跟风吧,就像军营里用到的泥砖房一样,再次引领一股新潮流,而且可能都不需要广州刺史再去推动了。
看上去一切都在顺利的发展着,不只是广府这边林森越来越接近他的目标,随手送到北方去的棉布,竟然也真的收到了追捧。
程怀玉从商队那里得到这些布料后,就按照林森的叮嘱,给平安小家伙做了许多贴身衣物,发现这些布料确实是非常的舒服,不论是什么季节都很适合贴身穿着。
而时不时跑去找她玩的那些个闺蜜,还有其他贵妇们,也渐渐的发现了这种布料的好处,尤其是有了孩子的那些,也都喜爱上了棉布,有的还会到林家来蹭点棉布用一用。
反正林森也不在家,她们来的勤一些,甚至有的关系确实好的,还会在这边留宿,大家也都不会多说什么。
甚至比以前更熟悉了,能聊得东西也更多了啊,所以拿起这些小东西来,也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有了这么多贵妇贵女的肯定,棉布成为流行也就不算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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