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高崎村
蓝色的海水,蓝色的天空,看不到一丝污染。海风吹过,大红色“郑”字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正值农历一月底,虽是号称“四季无冬”的闽南海边,但刚刚经历过小冰河时期的初春却不是那么温暖,海风裹挟着南方特有的湿气,吹在身上,身上的纸甲根本抵挡不住那刺骨的寒意。一阵风吹来,王羽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原本是厦门大学化工系毕业的高材生王新宇,毕业后有幸考上公务员,当上一名警察。由于他学习的是化工专业,因此被分配到厦门岛对面的集美公安分局,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部门任职。工作了十多年,三十多岁的他一切都很顺利,在厦门岛内按揭买下一套房子,大学里相识相恋的妻子给他生下一个大胖儿子,而他也升职成为科长。
在公安部门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在那里升职有多么困难!更何况是一位外地考来的、没有任何背景的小职员。能在三十多岁升到科长,虽然只是分局里面一名副科级的科长,那也是很不容易了。
就在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时候,王新宇却在处理一起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案件中,发生了意外。
“轰”一声巨响,因为天气过热的原因,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发生了意外爆炸,正在办案的王新宇失去了知觉。当王新宇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屋子里面,身边站着一群身穿古装的人。
原本在岛外执行任务的王新宇,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厦门岛内,但周围的高楼大厦却早已消失不见,厦门大桥、杏林大桥、铁路和公路都没了,只剩下干干净净的海面。对面集美也看不到任何和陈嘉庚有关的建筑,映入眼帘的是连绵的清军营寨,兵营上空飘扬着几面清军旗帜,海面上还有一些清军水师的舰船。不过对面虽然集结着大量清军,岛内却还是明军的地盘,清军水师惧怕郑军的大舰,也不敢轻易渡海。
用了一点时间,加上这具躯体原本残存的记忆,王新宇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他的灵魂穿越到明末一名小兵身上,那名小兵的名字叫王羽。虽然王新宇心中一万个不愿意,但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王新宇这个人了,只剩下王羽。
通过明末那位小兵王羽大脑中原本的记忆,王新宇了解到现在是大明永历十四年,按照北京皇宫里那个鞑子皇帝的计算方法,是顺治十七年。王羽估算了一下,大概是公元一六六零年。
在这个世界上,王羽只有十九岁,比起前世年近四十的王新宇是年轻多了,而且这具身躯前任主人留下的是一具极其健壮的躯体,力大无穷,武功不错,更为难得的是,王羽本来就是一位明军弓箭手,能开两石铁胎弓,具有百步穿杨的神技。
只可惜原来的王羽虽然身强力壮武功高强,却很呆傻,除了练武就什么都不懂,基本上连生火做饭都不会,平日里吃家里母亲做的饭,出征之后就吃住在船上。几个月前延平王发动的北伐之战,王羽凭借着熟练的弓箭技能,还射死三名绿营兵和一名真正的满人骑兵。只是王羽的头脑实在是太笨了,所有的功劳都被他的上司陈鹏所剥夺。因此尽管王羽立下大功,却还是一名小兵。只不过他武功高强,擅长射箭,又因为太老实,没有一点心机,因而被陈鹏看上,收入亲兵队成为陈鹏的一名亲兵。
历史知识并不强的王羽不知道,陈鹏暗中同对岸的叛将施琅勾肩搭背,准备在清军渡海的时候向施琅投降,以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这也难怪前世的王新宇,本来他学的是理工科,历史知识仅限于初中的教材。即便后来上网接触了一点历史知识,他所了解的也不过是郑成功、李定国、施琅等历史上的大BOSS,对陈鹏这种小角色还真不了解。
不过就是这个小角色,目前却是王羽的顶头上司,麾下有三千多人,其中一千多披甲,两千多辅兵,还有八艘战船。在王羽眼中,这个陈鹏已经是很了不起的大人物了。
郑成功北伐,在南京兵败,协同作战的张煌言也损失惨重,两军被迫放弃长江下游,退了回去。郑成功退回到厦门岛,而张煌言带着残兵败将回到了他的舟山岛。
张郑联军北伐兵败之后,福建的清军统领达素认为这是一个立功的好机会,在叛将施琅和黄梧的提议之下蠢蠢欲动,准备发起渡海战役,大举进攻厦门岛,一举击破郑成功的大本营。现在天气还冷,考虑到渡海作战中需要涉水上沙滩,因此对岸的清军准备在几个月后,天气转热之后再发动大规模进攻。
不管是达素还是施琅,都距离王羽很遥远,哪怕是就在厦门的延平王郑成功,王羽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了也没能见上一面。那些都是大人物,王羽这样一个小人物想要见到是很困难的。这一个多月来,王羽见到的除了自己的顶头上司陈鹏之外,就是陈鹏麾下几名把总,还有和自己一起吃饭的几名亲兵。
亲兵队是明朝武官的心腹,也是军队中绝对的主力,其实就是家丁家将。明末的官军已经烂到根子里去了,长官虚报人数吃空饷。在落后的制度下,营兵往往是没有丝毫战斗力,不堪一击。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武将往往用截留下的军饷来养活自己的家丁。而装备精良的家丁,是一支军队中的绝对主力。一场战役下来,就算是所有的战兵辅兵都丢光了,但只要主将的家丁没受到损失,这名主将很快就能重新拉起队伍。正因为王羽是陈鹏的亲兵,因此管理也比较宽松,他平时可以住在家里,帮忙做一点家务活。
高崎村不是很大,当年的沿海岛屿上鲜有人居住,有住人的岛上居住的都是渔民。不过大部分的渔民并非是真正的渔民,他们不捕鱼的时候就是海盗。特别是金厦两岛,本来就是明末大海匪颜思齐的老巢。颜思齐死后,这里变成郑芝龙的地盘。几年前,郑芝龙降清,郑成功不愿意背上骂名当汉奸,于是和父亲决绝,毅然留下来坚持抗清。
挑着刚刚砍来的柴,王羽走了一里地回到村内。
走到一座破烂的闽南式大院门口,王羽轻轻推开虚掩的大门,走入院子内。
“哥,你回来了?”冷不防窜出一名身材瘦弱、衣衫破烂、脸色苍白,却还算清秀的小姑娘。
王羽“嗯”了一声,挑着柴火往伙房走去。
这小姑娘,是王羽在这个世界上的妹妹,今年十二岁。家里除了母亲和妹妹之外,还有一位十六岁的弟弟。弟弟名叫王水,妹妹和母亲,同这个年代大部分的农村妇女一样都没有名字,一般用什么氏来代替女人的名字。婚前用娘家的姓氏,婚后用婆家的姓氏。王羽的父亲,原本是郑芝龙麾下的一名海盗,后来招安变成了官兵。再后来,清军进入福建,郑芝龙降清,王羽的父亲却跟着郑成功留了下来。后来漳州落入清军手中,王羽的父亲又拖家带口跟随延平王来到厦门岛。五年前,父亲在抗清战争中壮烈殉国,留下王羽的母亲,还有三个孩子。
王羽家中原本还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但是都夭折了。
父亲牺牲后,王羽是家里活下来的最大的儿子,于是继承父业加入了明军,依靠军饷养活一家人。
王新宇来到这里之后,王羽这具身躯的记忆保留下来,现在他不仅会说闽南话和京师方言,就是后来的普通话,也懂得当时明朝的官方语言江淮方言。
“羽儿,你回来了?”伙房里传来一声苍老的声音。说话的,正是王羽的母亲王氏老太。
“娘,我回来了。对了,弟弟呢?”王羽应了声又问道。
王氏老太回道:“那小子不知道跑哪里玩去了,都快吃饭了,也不回来帮忙!”
“小孩子,贪玩,就让他多玩会吧。”王羽不以为然的微微一笑。
王氏却有点不乐意了:“已经十六岁了!也不小了!你们父亲走的早,其他兄弟都没养活,王家就剩你们两兄弟了!别人那么大都结婚生子了,可是你们呢?岛上姑娘本来就少,都没人肯嫁入我们家!过段时间我给你妹妹找个有女儿的婆家,给你们兄弟俩换媳妇回来!”
王羽一听母亲要把妹妹嫁了,顿时急了:“小妹年龄还小,现在还不急着嫁人!”
跟着王羽进门的小妹一听说要把自己嫁了,急得红了脸:“娘,我不嫁人,我要和您,和哥哥在一起!”
老太怒道:“你大哥都老大不小了,别人像你大哥这个年龄,儿子都能下地走路了!可是你嫂子在哪里都还不知道。”
王羽连忙安慰王氏:“娘,我现在当上亲兵了,不比以前没钱,现在我军饷也比以前高多了,不要把小妹那么早嫁人了,我自己赚的钱可以给我和弟弟娶媳妇。”
听王羽这样说,王氏也没再说什么。
看着母亲满脸的皱纹,黑瘦的脸庞,王羽一阵心疼:其实这王氏老太真实年龄也不大,也就四十多岁。但因为常年劳累,加上海风,使得她看起来比后世六十多岁的老妇人还要老得多。
王羽放下了柴火,母亲生火做饭,妹妹在一边帮忙洗菜。不多久,午饭就做好了,弟弟王水也回到家中。
破烂的大厅内摆着一张破破烂烂的八仙桌,母亲和妹妹把饭菜端上桌。午饭吃的是稀得可以照出人影的米汤,有半个白面馍馍,还有麸子和野菜混合做的饼。不过海边人家生活略好一点,桌上还放着一盘清水煮的小鱼。
虽说王羽当上了亲兵,日子比以前好过了一些,不过在这缺少粮食的小岛上,也不能买到什么好东西,能有米汤喝就很不错了。小鱼小虾是不少,但天天吃那清水加点粗盐煮出来的小鱼小虾,王羽吃得快反胃了。在军营内的时候,亲兵队吃得还算好,王羽偶尔也带点亲兵吃剩下米饭和白面馍馍。但那些当兵的每个都是大胃口,想捞点他们吃剩的东西还真不容易。为了让弟弟妹妹吃饱,王羽经常自己吃得省一点,把省下来的白米饭白面馒头偷偷带回家。
桌子上的半个白面馍馍就是王羽昨天偷偷带回家的,米汤也是用他偷偷带回家的白米饭熬的。
用过午餐,王羽小睡一会。在前世养成的午睡的习惯,到了这里还是不能改。尽管母亲和弟妹都笑话王羽,说他上次大病醒来后,就变得十分贪睡,白天也睡懒觉,但王羽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
这个年代没有电,大家都早睡早起。在前世习惯了熬夜上网的王羽,那么早根本睡不着,往往溜出去,一个人跑去沙滩上,借助着月光和大海的反光,用树枝练习写繁体字。在前世学习的简化字,而且看书是从左向右的,到了这个时代很不习惯,王羽需要自学。练字累了的时候,王羽还会拿起他的铁胎弓练一下箭术。
来到这个时代,王羽觉得时间非常宝贵。看对面清军的架势,似乎天气转暖就会发起大规模进攻。王羽也很清楚,这一仗延平王肯定是打赢了,要不然也不可能渡海去收复台湾吧。在他的前世里,他去过鼓浪屿的郑成功纪念馆,隐约了解一点这些历史。
然而,即便是延平王打赢了,王羽现在要做的事情首先是在即将到来的战役中活下来。虽然延平王赢了,但也有损失吧?王羽不想郑军损失的人当中有自己的名字。
“我来到这个世上,难道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完一辈子?虽然延平王将会渡海收复台湾,但延平王好像很早就去世了,他的儿子好像很无能。后来北京的那位麻子派遣了大汉奸施琅渡海,攻下了台湾,摧毁了我大汉最后的衣钵。不!我不想留着那难看的猪尾巴!不仅如此,我要让母亲,弟弟妹妹他们过上好日子!”一觉睡醒的王羽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
说起来也是够倒霉的,前世里的王新宇是一个书呆子,这一世的王羽又是一个特别忠厚老实的人,两个没心计的人合在一起,还是一个书呆子罢了,又要如何改变命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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