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近战利器】
砰砰砰砰砰!
嘭嘭嘭嘭嘭!
哐当哐当当!
手枪与猎枪交错震爆声中,竖立在二十步的三个披甲半身靶不断震动,甲叶炸裂,碎片四溅。
“停!”喝止的不是发令手,而是赵猎。
随着赵猎的喝止声,枪声骤停,从齐胸高的胸墙后探出两张面孔:张君宝与蚱蜢。
两个少年各自把脚边的左轮枪、防五四、三连发猎枪、双管猎枪等测试武器一一摆放到旁边的案台上,大步上前,向赵猎行军礼,大声道:“禀将军,张君宝、林大用(蚱蜢)测试枪械完毕。”
“双管猎枪射击十发,射击正常。”
“三连发猎枪射击十发,八发正常,二发卡阻。”
“左轮射击十发,射击正常。”
“五四射击十发,九发正常,一发卡壳。”
赵猎点点头,三连发猎枪有优势,如只需一根枪管,可连续射击三弹,但同样也有不足。由于冲床精密度不达标,生产出的枪机有毫厘误差,在拉动枪机上弹时,偶尔会发生卡阻现象,需要二次甚至三次拉动才能上弹成功。而双管猎枪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即便双管猎枪会多耗费一根枪管,并且只能连续打两弹,赵猎依然大量制造。
同样,在两种型制的手枪中,左轮枪虽然子弹略少,装填略慢,威力也不如五四,但其射击可靠,不会卡壳——不要小看这一点,关键时刻能救命。因此在赵猎的军工基地里,左轮的制造生产与五四并重。
赵猎是从新出产的五十支各型枪械里随机抽取左枪、五四、单管猎枪、双管猎枪各三支,指定张君宝、林大用测试。由于后膛枪的稀缺与珍贵,每一支枪型的出产,皆由郭大匠与他的两个高足亲力亲为,力求不出一支废品,合格率百分百。作为黑工坊的产品,仿制枪、火药提取也不能与后世相比,什么人机契合、精度更不能奢求。能正常使用,少卡壳或少故障,赵猎表示已经很满足了。
枪械性能测试满意,现在他要看射击成果。
很快,三个军士举着三个靶子走过来,在赵猎面前一字排开。
三个厚木人形靶外部蒙了半条猪,这是模拟人的皮肤组织,猪皮外分别套着三种甲制:铁甲、皮甲、布甲。
铁甲是铁叶甲,通常是用两片打磨光滑、厚约二至三毫米的铁片叠串在一起,用绦绳绑紧,算是一组甲叶。这样多组甲叶排列,层层叠叠,编成一套铠甲。这样的铁叶甲,能防利箭及远距劲矢,也能挡得住刀劈枪刺,不过扛不住如锤斧大棒等重兵器打击。
皮甲是鞣硝制过的坚甲,防御力低于铁甲,对刀箭有一定防护力,但挡不住弩矢及枪刺,更抗不过重兵器重击。
而布甲则是在两层布之间填塞数层碎布条并压实,对箭矢有一定防护作用,而且箭矢入体时亦可籍抽拉布条便于起出箭镞。除此之外,对其余兵器没有任何抵御力可言。
这三种不同材质的甲制,便是眼下宋元两国普遍装备的铠甲种类,也是军工基地新生产的枪弹要破开的阻碍。
首先是布甲,毫无悬念,无论是手枪子弹还是猎枪铅弹,都轻易洞穿,穿透猪肉组织,嵌入木靶里。
其次是皮甲,同样洞穿,透入猪肉组织。这次有了明显区别:猎枪铅弹嵌入猪肉组织,没有射入木靶;仿点三八左轮9毫米弹射穿猪肉组织,嵌入木靶;仿五四手枪7.62毫米弹同样射穿猪肉组织,射入木靶,整个弹头完全嵌入,用刀子都得挖半天。五四手枪的威力,的确不是盖的。
最后是铁甲,这次区别更明显。猎枪铅弹把铁叶打变形脱落,但并未能击破;左轮枪弹倒是破了甲,但对猪肉伤害微乎其微,只蹭破了皮;只有五四手枪弹破甲后射入猪肉组织里。
赵猎看罢,示意张君宝拿过一把左轮,倒退十步,对准铁甲人形靶就是一枪。
砰!铁叶应声而碎,铁屑四下激射。幸好侍卫们都远远避开,否则难免受伤。
赵猎勾勾手,自有侍卫把铁甲人形靶抬近。查看结果,子弹总算打进猪肉组织里了。
“十步杀敌……”赵猎不免沮丧,实在太近了,黑枪就是黑枪,这种低端的仿制品,甚至比不上成熟的前膛枪。
同样在旁验看成果的江风烈却有另一番见解:“如此射距与威力,比之弓弩强太多了。我们的对手多是汉军与新附军,披甲者甚少,三十步便可杀伤。蒙古军虽多披皮甲甚至铁甲,但十步之距,蒙人必弃弓执刀斧冲突,而我持枪爆击,连绵不绝,敌如何得近身?”
枪械的有效杀伤当然不止二十步,对无甲目标,三十步亦可致命。而此时遍布闽广的新附军基本无甲或外罩布甲,对枪弹基本没有防护力。如果对阵蒙古兵,这么近的距离,通常要面对的都是执冷兵器迎面冲来拼杀的敌人,枪械正可大展神威。
江风烈一席话,令赵猎猛然一醒,对啊!自己的战场经验还是太少,过于强调射击距离,却忘了手枪其实是近战利器啊。后世二战时,手枪不正是对付日军白刃战的最好武器吗?
再说了,铁甲这种奢侈品,四等奴才的新附军又有几人能装备得起?而他们的主要对手,就是新附军。
彼时蒙元兵力全国的布局“以蒙古军拱卫京畿,探马赤军分守河洛关陕,新附军杂处江南各地”。江南至岭南,真正的蒙古军少之又少,基本上都是汉军及新附军兵,他们的木盾与布甲在子弹面前毫无防护可言。
新附军九CD是降元宋军,他们的作战方式同样以弓弩为先,迫近中近距离后,基本以弓箭为主。
三十步,都是枪械与弓箭发挥杀伤力的距离,枪械在距离上没有优势,但却有三个弓箭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是隐蔽性,枪手不需任何动作,可在坚固的防护工事后射击,而射箭却必须探出身体,暴露在枪弹打击之下。二是杀伤力,箭矢不中要害,拔箭之后依然活蹦乱跳,而子弹射入身体,以这时代外科水平之低下,弹头几乎不可能取出。后果只有两个,或者截肢或者死亡。三是连发性,连续射击在战斗的重要性,古今皆同,否则古代武士就不会刻苦锻炼连珠箭并目之为神箭手了。只不过连珠箭难度极高,一千个弓手里怕也难找一个。而任何人手持手枪或猎枪,都可连发速射,轻松秒掉神箭手。
至于近战,完全就是手枪话事嘛……
当然,我伤敌,敌亦可伤我。以赵猎手头的资源,为每个军士配备铁甲或皮甲显然不可能,但制造一批重型盾牌还是没问题的。利用后膛枪的隐蔽性,完全可以在杀伤敌人的同时,不用担心被敌人箭矢及投掷兵器所伤。
经江风烈一语点醒,赵猎思维发散,一时收不回。半晌,突然感觉空气安静,回过神来,看着周围紧张望着自己的卫士,赵猎哈哈一笑,拍拍弹痕累累的猪肉,对侍卫吩咐:“把弹头挖出来,熬几锅猪肉汤,今晚大伙加菜。”
众卫士一阵欢呼。
欢呼声未落,远处一个背插赤旗的传信兵飞快跑来。
看着那传信兵越来越近的身影及其紧绷的表情,纵使早有心理准备,赵猎心头仍难免一沉,难不成,那话儿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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