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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一击制敌


  商场。

  暮倾逛了一圈,累到想睡觉都没看到合适的衣服。

  卜见立即让人将轮椅推了过来。

  “还真贴心。”暮倾淡淡一笑,还真没看出来他会是这么细心的人。

  “呵呵……”卜见皮笑肉不笑地看向一旁虎视眈眈的白猫,揉了揉还隐隐作痛的手腕。

  即便有先前小白的重重洗礼,卜见依旧觉得自己还是小瞧了猫的占有欲和腹黑。

  刚才在车上他仅是跟暮倾开了个小玩笑,那白猫竟像疯了一样,直接扑了过去,虽然没有跟寻常猫一样一挠二咬三翻转,但那几爪子落下之后也着实让他手中的方向盘变换了方向。

  如果不是在关键时刻卜见尚且还有几分理智,来了一个紧急刹车,或许他现在已经……

  一想到这里,卜见不禁有些后怕,再次看向那只眼神机不友善的白猫。

  他知道猫的领地意识和占有欲都很强,但无论如何却都没想到,在说完那句玩笑之后,他会强到这种直接将小白那个妖孽比下去的地步,仿佛在他面前,多看暮倾一眼都会被扣上意图不轨的帽子。

  “你们慢慢挑,我去那边等你们。”卜见说完转身往休息区走去,还边走边摇头,“刚才一定是错觉!一定是!一定是!”

  看着那个碍眼的家伙儿离开之后,二狗觉得心情大好,“终于清静了。”

  “刚才人家也没说话呀。”暮倾低头研究手边的轮椅遥控器。

  “有些人,他只要还活着,就已经让人感觉很不爽了。”二狗傲娇抬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感觉。

  暮倾淡淡一笑,抬手揉了揉他的脑袋,“狗子,卜见刚才也只是开玩笑,像他这样身家长相的人,根本不会缺女朋友的。”

  “那就更应该打了!”二狗越想越觉得自己刚才下手轻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勾搭,都是耍流氓。”

  “你说的没错!”暮倾表示完全赞同,“那一会儿你帮我多挑几件贵的衣服,咱们可不能吃亏。”

  深知二狗脾气的暮倾,很会顺毛,三言两语便已安抚并成功转移了二狗的注意。

  二狗心中暗道:那肯定是不能便宜了他!

  今晚的竞标会,对卜见来说很重要,暮倾这位拥有主角光环的‘异能者’,自然是在关键时刻出手相助的外挂。

  竞标这样的场合,暮倾理所当然是要穿的正式一点儿,以示尊重的。

  二狗抬爪指向一件白色长裙,问道:“那件怎么样?”

  “我相信你的眼光。”暮倾抬眸扫了眼那件很严实的白裙,满意点头。

  二狗的审美早在先前生日的时候,暮倾就已经见识过了,甚至比她这个钢铁直女还要更有……“少女心”一点儿。

  恰逢此时,暮倾的QQ响了起来,是一个在询问作品应该如何修改的作者。

  “你看这件的款式是不是很别致?”二狗又发现了一件看起来很有质感的长裙。

  暮倾平时穿的衣服不是宽松的休闲服就是全面武装的长裤,除了生日那天晚上和穿越进书里的那几天,二狗还没见她会穿过裙子。

  “你喜欢的,我都喜欢。”暮倾十指如飞敲击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声。

  “这个红裙更适合你的胜雪肤色。”

  “好。”

  “还没见过你穿一身黑呢,这条黑裙子也可以试试。”

  “好。”

  “这个粉色真好看,跟你一样好看。”

  “这个紫色的,看起来很成熟,你要不要试试?”

  起初,二狗每看上一件衣服,都会先问问暮倾的意见,但到后来就变成了他一只猫在自言自语,然后抬爪示意跟在一旁的导购员拿下来。

  跟在一人一猫身边的年轻女导购,做这份工作已经五年多了,戳手阔绰的人无论男女她都见过不少,可像眼前这样让一只猫帮自己挑选衣服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要不是先前卜见先生特别交代,她甚至怀疑那位一直坐在轮椅上的好看但浑身上下没一件名牌的小姑娘是不是来拿她开刷。

  就这样,在二狗操碎心挑选了五家店之后,暮倾这才将刚才作者提出的问题回复完,她转头看着身后一群个个手提肩扛的导购员妹子,瞬间有种自己下错副本的感觉。

  “狗子,这些……都是给我挑的?”暮倾看向不远处正盯着一双高跟鞋的二狗。

  “再等一下,马上就好,马上就好。”二狗朝暮倾摇了摇尾巴,“你不是还差一双鞋子嘛,我给你挑好咱们就回去。”

  “还缺一双鞋子?”暮倾数了数导购员手里提着的六双鞋子,有些哭笑不得,“狗子,你这是要给我凑够七个葫芦娃吗?”

  这次的确是卜见带他们来买衣服的没错,但暮倾这个对于衣着还停留在大方得体干净整洁阶段的人来说,真的不太想挑这么多衣服。

  毕竟一会儿试衣服的,可是她。

  “七个葫芦娃?”二狗扯了扯嘴角的胡须,“如果可以,我都想给你凑够一百单八……件!”

  “每个季度!”

  对数字概念模糊的暮倾,在心中默默算了算,“一个月平均三十天,一个季度是三个月,我就算是一天一件不重样的穿,加在一起才九十件,剩下的那十八件怎么办?”

  “九十天呀……”二狗对于轮椅上的资深强迫症患者表示理解,“那就凑齐一百八十件,一天两件。”

  “……”暮倾。

  “狗子,你说你做人的时候,会不会也是个服装导购员?”要不然谁会这么毫无节制地买衣服。

  二狗的回应是直接将柜台上正在被他纠结哪一双更好的三双鞋子都一股脑儿推给了导购员,“这些,都要了。”

  一旁几名靠销售量拿绩效的导购员,虽然今天遇上了这么一位财大气粗的主儿心中狂喜,但当见到面前白猫的动作时,嘴角还是忍不住抽了抽。

  哎妈呀!

  这哪里是出来买衣服的,简直就是跟钱有仇呀!

  终于等二狗帮忙从头到脚为暮倾挑好之后,这才煞有介事地看向她,“接下来就辛苦你了。”

  暮倾无奈从轮椅上站起身来,在导购员震惊的目光中走进了试衣间。

  原本她们还以为面前这个气质长相身材都让人移不开眼的小姑娘感到惋惜,年纪轻轻下半辈子就要在轮椅上度过,

  可现在,她们心中的负能量正呈次方状态飞速增加。

  卧槽!现在的有钱人,都这么狂街的吗?

  这也太丧心病狂了吧?

  还给不给她们这些为了一个包一条裙子甚至一双鞋就需要省吃俭用小半年的普通人,留一条活路?

  ……

  “叮咚!”

  “吐槽金币+20。”

  “吐槽金币+50。”

  “吐槽金币+100。”

  “吐槽金币+120。”

  “吐槽金币+150。”

  “吐槽金币+200。”

  ……

  相比较二狗帮自己挑选的衣服鞋子,暮倾还是觉得刚才这一波儿吐槽金币的增长更让她开心。

  看来,以后她又多了一条快速充电的好方法。

  “叮咚!”

  “吐槽金币+300。”

  吐槽者,二狗,“大姐啊,你要记住你是个女孩子呀!”

  暮倾笑了笑,拿起最开始二狗挑选的那件长裙和一双三四厘米左右的白色高跟鞋,进了试衣间。

  “怎么样?”等她再出来时,似乎是觉得突然穿无袖的衣服有些不习惯,所以她不自觉地在一旁的镜子前转了个圈,看是否有走光的嫌疑。

  二狗那双星辰大海般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暮倾,从精致的五官到即便被包裹严实却依旧难言玲珑的绝好身材。

  虽然先前就知道她的身材很好,但却没想到每次试衣服都会有这样的大惊喜。

  “到底怎么样呀?”暮倾感觉二狗的眼神有些奇怪,“我还是再换一件吧。”

  这件衣服虽然看起来很保守,但因为暮倾的手臂很细,因此,她总担心这样无袖的长裙会在抬手时让她有走光的危险。

  “狗子,你干嘛去?”暮倾还没选好接下来换哪一件衣服,就见二狗突然朝店外跑去。

  没多大会儿,便见他叼着一条披肩跑了进来,而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火急火燎的导购员。

  ……

  等暮倾换好一身装备,外面的天已经夜幕降临。

  因为是出席正规场合,这一次卜见没有亲自开车,而是选择和暮倾一起坐在后面。

  他看着身边的女孩儿忍不住咂舌,“女孩子喜欢逛街买衣服,不是没有道理的。”

  古人对于这一现象就给出了很信达雅的解释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好马配好鞍,好女穿好衫。

  蹲坐在两人之间的二狗,看向卜见,被肉垫儿包裹的锋利爪尖动了动。

  “呲啦!”身下那张真皮座椅瞬间出现几道深深抓痕。

  卜见迎上那双明显带着仇视意味的眼神,再次想起了小白那只小王八蛋。

  一晃三年了,不得不说有时候他还真的有点儿想小白的。

  并不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在哪儿?过得怎么样?

  等两人一猫赶到竞标会场,卜见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让暮倾坐在轮椅上陪自己一起进场。

  暮倾来到会场,就瞬间引来了很多人的目光。

  一是因为她出众的长相和身下的轮椅,二是因为她身边站着的,是母亲在珠城商业圈里可以说足以翻云覆雨的青年才俊。

  “郑先生的朋友真漂亮,气质也很好。”不远处,一个年轻男人看向暮倾,忍不住赞道。

  “呵……身材还不错,可惜再漂亮也就是个残废,没了双腿可就失去了很多乐趣。”一旁的中年男人瞥了眼轮椅上的女孩儿,眼神中带着不屑。

  “说不定人家郑先生口味特别,就好这口呢?”三人中满脸横肉的男人,言语轻佻,眼神戏虐地在暮倾和卜见身上扫过。

  这三人今晚参加竞标的人,满脸横肉的那位正是卜见最大的竞争对手——孟志伟。

  孟志伟早年靠着煤炭发家,从商多年唯一信奉的信条就是,钱多的说话。

  他在珠城的这些年,就靠着这一点黑白两道都结识了不少人,一直以来都是顺风顺水的。

  没想到三年前,自从郑家那个毛头小子回来之后,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了。

  “只要孟总喜欢,还不就是勾勾手指的事情嘛。”孟志伟身边的人立即恭维道。

  “就是就是,就凭孟总这一身气度,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人。”另一人也不落下风。

  三人只当闲聊咬耳朵的一番话,没想到会一字不落的落在一只腹黑记仇的白猫耳中。

  暮倾拍了拍腿上已经躬身的白猫,轻轻摇头,“如果不能狠狠教训一下讨厌的人,那就尽量不要轻易出手。”

  【】

  暮倾来到会场,就瞬间引来了很多人的目光。

  一是因为她出众的长相和身下的轮椅,二是因为她身边站着的,是母亲在珠城商业圈里可以说足以翻云覆雨的青年才俊。

  “郑先生的朋友真漂亮,气质也很好。”不远处,一个年轻男人看向暮倾,忍不住赞道。

  “呵……身材还不错,可惜再漂亮也就是个残废,没了双腿可就失去了很多乐趣。”一旁的中年男人瞥了眼轮椅上的女孩儿,眼神中带着不屑。

  “说不定人家郑先生口味特别,就好这口呢?”三人中满脸横肉的男人,言语轻佻,眼神戏虐地在暮倾和卜见身上扫过。

  这三人今晚参加竞标的人,满脸横肉的那位正是卜见最大的竞争对手——孟志伟。

  孟志伟早年靠着煤炭发家,从商多年唯一信奉的信条就是,钱多的说话。

  他在珠城的这些年,就靠着这一点黑白两道都结识了不少人,一直以来都是顺风顺水的。

  没想到三年前,自从郑家那个毛头小子回来之后,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了。

  “只要孟总喜欢,还不就是勾勾手指的事情嘛。”孟志伟身边的人立即恭维道。

  “就是就是,就凭孟总这一身气度,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人。”另一人也不落下风。

  三人只当闲聊咬耳朵的一番话,没想到会一字不落的落在一只腹黑记仇的白猫耳中。

  暮倾拍了拍腿上已经躬身的白猫,轻轻摇头,“如果不能狠狠教训一下讨厌的人,那就尽量不要轻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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