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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壶城


  当看清自己真的身处千米高空之中,文歆儿差点没给吓哭了。

  从云层中,文歆儿能隐约看到云层之下有光。很显然,那应该就是壶城的灯光,文歆儿相信,闵悟会把这东西拿出来,那么它的定位功能至少是靠得住的。

  可是,东西既然叫经纬门,很显然,所能定位的点就是经纬度。高度的问题,顾一夏在设计之初是没有考虑到的,后来或许是考虑到了而无法改善,或许是根本没考虑,总而言之,高度无法定位这一问题,就是经纬门的瑕疵。

  莉莉丝呢?文歆儿定了定神,放眼搜寻莉莉丝的身影,可惜没看到。

  很显然,拥有飞行能力的莉莉丝,出现在了这么高的高空中,第一反应恐怕不是惊慌,而是为了尽快到达目的地,加速俯冲吧。

  可是戒佛呢?文歆儿扭头看去。

  深邃的夜空中,文歆儿什么也没看到。很显然,经纬门虽然定位到了壶城的经纬度,但是这一个点在地图上是一个,但是所涵盖的范围,显然很大。

  无法精确定位,这是文歆儿发现的经纬门的第二个瑕疵,这样一看,这件东西确实有些鸡肋了。

  首先,无法精确定位,但以经纬度上任意位置随机出现。

  其次,无法定位高度,其实这和无法精确定位应该属于同一个问题,但是考虑到高度的偏差值,放成平面距离早就脱出经纬度了。

  想着想着,文歆儿又哭笑不得了,这会还在想这个问题,真是不知死啊,自己这会可都快摔死了。

  正自无奈间,文歆儿忽然看到极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丝细微的金光。

  是戒佛!

  文歆儿立刻知道了金光是怎么一回事,很显然那样的金光不可能是飞机或者无人机之类的东西,能在这个时间、这个高度出现的金光,必然是戒佛的万劫法体所倒映出来的光芒,这一点毋庸置疑。

  “戒佛!”文歆儿扯着嗓子大声呼喊。

  可是在没有视觉遮挡的夜空中,文歆儿只看到那样微弱的金光,戒佛和她之间的距离,怕是足有千米远,这样的距离下,她的呼喊,戒佛又怎么可能听得到呢?

  文歆儿接连叫了数声,那若有若无的金光却毫无反应。过得片刻,金光便迅速向下俯冲而去,只在空中留下一条隐约的金线。

  看来戒佛也是被突如其来的高度差给弄傻了,反应过来之后,就迅速地朝着壶城飞去了。

  完了完了,看来这下子真是要莫名摔死了,文歆儿悲哀地想着。

  就在文歆儿想着自己会死得有多惨的时候,“呼呼呼”一阵急响,文歆儿跌入了云层之中。

  天上的云彩在地上看起来总是很美的,白白的,一团又一团,看上去十分可爱,甚至有很多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喜欢看云彩,久而久之,心情就会变得愉悦起来。

  可是穿越云层,却完全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

  云层就是大量的湿气团,这一点文歆儿是知道的,所谓成云致雨,水汽初步凝结就是云,凝结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形成雨。这些是文歆儿的了解,至于什么冷暖气流的碰撞啊、气压的影响啊,文歆儿又不是这个专业的学生,自然不知道。

  壶城的天气如何,文歆儿是不知道的,但是从云层的厚度,文歆儿觉得壶城今天的天气一定不好。不到两秒的时间,文歆儿觉得自己全身都湿透了,云层中的水汽密度超乎寻常的高,甚至于文歆儿感觉自己并不是在穿越云层,而是在跳水。这厚厚的云层,便像是水池一样。

  穿过云层的瞬间,文歆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壶城,简称柳,地形为“三江四合,抱城如壶”,故称“壶城”。中心人口170万,在广袤的中洲大地上,这是个跻身三线都有些勉强的小城市,再加上地处偏远的西南位置,属于南蛮之地。在来到这里之前,文歆儿并没有怎么了解过这个城市,在她的想象力,壶城一定是那种跟电视上的贫困县相仿的城市。

  可是壶城的景象,令她震惊了。

  那是怎样一种动人心魄的美丽,一条醒目的水流如同墨玉巨龙,环城而过。在深邃的黑夜里,沿江的灯光,流光溢彩、斑斓炫目,如同神来之笔,寥寥几笔勾勒,竟将巨龙的线条绘制得栩栩如生。

  被江水环绕的壶城市中心,如同巴比伦传说中的黄金乡,何其妖魅,何其震撼。与沪城的璀璨灯光不同,壶城市中心的灯光,更具爆发力,所有金黄的灯光凝聚一处,那耀目的光华,竟然直透天际!文歆儿之前看到的灯光,便是那黄金之色,穿透云层,直冲九霄的最好证明。

  与市中心隔江相对的市区,则是另一番风采,用的却不是黄灯,是彩灯!江南岸有几座山,一座形若马鞍;一座状似鱼脊;一座上有双塔;一座竟形若半状,山的一边如斧劈一般平整。

  每一座山上,都装点着诸多色泽的彩灯,彩灯映照,山似琉璃,与市中心那不可一世的耀目金芒交相呼应,金芒万道,被衬得金碧辉煌;彩光纷纷,更显得宛若仙境。

  壶城政府显然在夜景一途上,花了大功夫,这般声势夺人的夜景,比之沪城竟是毫不逊色。而江南一带,如吴城、金匮等地,单以这夜间的景色,只怕是被壶城甩了一条街也不止。

  不知为何,只是匆匆数眼,文歆儿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被这座城市勾了去。这般的光彩,这般的梦幻,尤其是在雨中,那光彩仿佛被覆上了一层薄纱,不仅是璀璨和夺目,还多了几分迷离,炫目的灯光不再声势逼人,反而变得羞怯而迷离,令人心神俱醉。

  等等——

  壶城居然在下暴雨!

  文歆儿这才反应过来,为何云层会那么厚。此时的壶城,赫然是暴雨袭城,在瓢泼的雨中,可视范围大大地缩减。

  完蛋了,就算莉莉丝和戒佛发现自己落了单,可能被摔死,此时要寻找自己,在这大雨中只怕也甚是艰难。看着美丽的夜景离自己越来越近,文歆儿惆怅地认为,今天自己真的要交代在壶城了。

  文歆儿正惆怅间,忽然听到耳畔有风声响起,而且隐约有拍打之声伴随。不等文歆儿反应过来,她全身便感到忽然一轻,下坠之势已然停了下来。

  文歆儿扭头一看,正是莉莉丝。此时的莉莉丝,已经张开了血族独有的双翼,在夜空中艰难地翱翔着。

  “你终于发现我可能被摔死了吗?”文歆儿大声地问莉莉丝,没办法,风声、雨声都极大,若是说话的声音不大,莉莉丝根本听不清。

  “其实我早就发现了,一直找你来着。”莉莉丝道。

  “那怎么找了这么久?”文歆儿不信。

  “如果不是你落入了灯光的范围,我还一直找不到呢!”莉莉丝解释道。

  文歆儿立刻懂了,在一片漆黑的夜空里,就算莉莉丝何等的目力惊人,那也很难发现自己的身影。可是一旦自己落到壶城那夺人的光彩之中,就会异常的醒目,而莉莉丝显然就在那样的时候发现了自己,飞快地把自己救了下来。

  “那我们岂不是被人看到了?”文歆儿问。

  “现在都几点了?雨又那么大,就算是不夜城,现在街上也没人了。”莉莉丝说着,却往远处灯光并不璀璨之处飞去。

  显然,在壶城的灯光中,莉莉丝和文歆儿确实有很大的风险被人发现。就算此时街上无人,莉莉丝也不敢担这样的风险,毕竟要是有人从屋内透过窗子看到了莉莉丝,那也是很麻烦的事。

  莉莉丝找到了合适的落脚地,立刻拉着文歆儿降落到了屋檐之下,看那急迫的样子,竟然十分害怕被雨淋到的样子。

  “怎么你这么害怕淋雨吗?”文歆儿不解,虽然正常来说,淋了雨一定会生病,尤其是这种瓢泼大雨。但是无论是夜守还是血族的体质,这种程度根本不会导致生病,莉莉丝居然这么怕,真是匪夷所思。

  “我倒是不怕淋雨,可是血族天生怕水的!”莉莉丝道。

  文歆儿顿时想起,在一些传说故事之中,吸血鬼确实是怕水的,没想到这居然是真的,可是看着莉莉丝,又像是没受到什么伤害的样子。

  “不觉得水会伤到你啊?”文歆儿好奇。

  “水对我们是没有伤害能力,可是会严重削弱我们的力量。而且我们血族是天生的旱鸭子,不会游泳,学也学不会。”莉莉丝解释道:“就算原本是会游泳的,转化为血族后,也会失去这项能力。”

  “这么严重啊!”文歆儿大惊。

  “不然你以为呢。”莉莉丝道:“我们天生的弱点不多,水算是一个。”

  “还有什么?”文歆儿打听。

  “圣白树和狼人毒素。”莉莉丝道。

  “圣白树是什么?”文歆儿大感兴趣:“狼人真的存在吗?”

  “圣白树是一种已经灭绝的树木,之前达斯的那个木头十字桩就是圣白树的木头做的。”莉莉丝道:“狼人确实存在过,不过也是仅剩一个了。”

  “这么凄凉!”文歆儿大惊,西洲的夜间看来果然是没剩下什么东西了。

  “别说我了,快想办法找闵悟去吧!”莉莉丝不耐烦道:“身上湿漉漉的难受死了!”

  “你知道在哪吗?”文歆儿问。

  “我怎么知道!”莉莉丝惊讶:“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文歆儿说。

  “那谁知道?”莉莉丝反问。

  “风十郎想必是知道的。”文歆儿黯然道。

  “他知道有个屁用。”莉莉丝当然知道文歆儿为什么黯然,风十郎此时可还是在昏迷中的,而且还是戒佛带着他,这两个人现在去哪了都不知道。

  “那我们怎么办啊?”文歆儿焦急。

  “呱!”一个清晰而刺耳的叫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也回答了文歆儿的问题。

  乌鸦!

  南方是很少有乌鸦的,鸟类更是不可能在雨中活动,夜行性的鸟类更是极少。在雨中,甚至是雨夜中出没的鸟类,很显然,不是普通的乌鸦,它们,一定是闵悟的式神。

  “快!”文歆儿对莉莉丝道:“跟着乌鸦的声音!”

  莉莉丝也立刻反应了过来,闵悟的显著标志之一,正是乌鸦,此时此地,这乌鸦的叫声显然就是信号,引领着两人去到闵悟的所在地。

  莉莉丝是吸血鬼,文歆儿是夜守,体能都不会差,顺着乌鸦的叫声,两人发足狂奔,力求尽快找到闵悟。

  在雨夜里,两个绝美的女子冒雨狂奔,这样的镜头是何等的香艳,可惜的是,此时已是深夜,街上早已空无一人,除了乌鸦,再没人看到这般景象。

  “是那里!”莉莉丝忽然指着不远处的一处巷子,叫道:“那里有幻术的痕迹。”

  文歆儿和莉莉丝朝着小巷冲去,在昏暗的巷子里,一间小小的酒吧出现在二人面前。

  啡尝醉。

  这酒吧的名字很怪,所用的灯光也很奇怪。淡紫色的灯光,在昏暗的小巷中,让人颇有一些不真实的感觉。

  “就是这里了!”莉莉丝看着眼前的这家酒吧,虽然确定,但是语气却没有之前那么言之凿凿了。

  主要是因为这间酒吧太小了。

  那小小的门,不过寻常人家两扇房门的大小,门前没有什么醒目的装饰,也没有引人注目的招牌。深居小巷之中,却连个引路的标识也没有。除了门顶上的三个字,再没有其他的东西,让人觉得这里是在营业的了。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文歆儿和莉莉丝推开了酒吧的门。进屋后,两人被里面的环境惊呆了。

  这显然是一间轻吧,里面放着比利乔的慢摇,声音不大,但是在安静的环境里却分外清晰。酒吧里摆着七八张桌子,每一桌都坐着客人,两个穿着随意的英俊少年穿行在客人当中,送上一杯又一杯酒水。

  这是所有轻吧的特点,真正让文歆儿和莉莉丝惊讶的,是这间酒吧里的客人群体。

  清一色的女客!

  所有的女客都在低低地交谈着,而她们的目光,都凝聚在就把的对面,那个长长的纯手工原木吧台后面,调酒的身影上。

  那是个男人,很帅气的男人,帅得颇有几分邪气。他忙碌着,微笑着。忙着调酒,动作很娴熟,虽不是花式调法,但是行云流水的动作也透出几分潇洒;笑着迎客,无论是哪一位客人,说了怎样的话,男人的脸上总是挂着温柔的笑容。这样温柔的笑容,英俊的面容,在这世上,文歆儿只在一个男人身上见到过。

  闵悟!

  今天笔者加班到很晚,时间来不及写两章了,送上一个4000字+的长章节,明天的两章也同样是4000+的长章节,两天1万2的字数,作者不会坑大家的。求推荐求收藏求点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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