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无处安放的青春
1977年2月17日凌晨一点半,港大大学堂图书馆。
该建筑物本来是苏格兰商人杜格拉斯·林柏于1861年建成,并将之命名为杜格拉斯堡,以作为其公司总部及其寓所之用。1894年,法国传道会购入该建筑物,并改名为拿撒勒楼。拿撒勒楼遭到大规模修葺及重建,更加建了一所印刷工场。1953年,法国传道会撤离拿撒勒楼,并由香港大学于翌年购入。该建筑物于1956年正式用作男生宿舍,并改称为大学堂。
大学堂之外有设计优雅的梯级,而于内部则有古色古香的图书馆及螺旋式楼梯,都是该建筑物的特色。后世多部香港电影曾于该建筑物取景,包括《流氓医生》、《玻璃之城》等。
“滴答,滴答……”抬头看了看图书馆自习室墙上的挂钟,叶华揉了揉还有些睡眼朦胧的双眼,已经凌晨一点半,突然站了起来,用力揉了揉瘦削的小脸。
刚才他趴在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这个梦里,他出生在港城西九龙深水埗一个老屋里,五十多平的两房一厅住着一家七口,老爸在浅水湾的骆家做厨师,老妈也是骆家的保姆,自己是家中的老幺,现年18周岁,虚岁19,大哥叶富前几年中大毕业后一直在九龙塘学校教中文,二哥叶贵中七毕业后考上警察,工作四年了,现在还是西九龙的一名铁骑差佬,三姐叶蓉是刚考了证的护士在九龙医院上班。
和上一辈子复读了两次才考上本科的学渣不同,在这个世界他是当年会考16星的超级状元,除了7科5**外,还在数学延伸科目中取得了5**,一共取得16颗星,以快16岁年纪考入了港大的数学系,现在已经大三,开始准备毕业论文或者找工作了,这几天一直埋头在图书馆准备资料写论文。
在这个长梦的最后,叶华再次看到了那个出生在内地,喜欢泡吧撩妹子的自己,看到了整个酒吧和整个酒店一片火光,挂在胸前的一颗吊坠珠子把自己的灵魂吸入其中,在火光中,两个不同的梦境和记忆最后彻底的完全融合在了一起,两个人的记忆也变成了一个。
叶华把书本收好放入书本,满脑子的困惑和不可思议,顺着记忆走出图书馆正想回宿舍时,一个在前台打瞌睡的四十多岁的妇女叫住了他,“华仔,就除夕放假了,今天怎么还温书这么晚,注意身体啊,我这还有一些马豆糕,留给你的。”说完给他塞了一个食盒。
“啊,三嫂你怎么还在这,我刚才在图书馆,看书不小心睡了一下,睡过头了。我不吃了,肚子不饿。”叶华摸了摸口袋,兜里只有几张零钱,明天还要坐公交和天星小轮回家。
“拿着吧,看你瘦的像根竹竿了,要多吃点才能身体好,身体好才能读好书。”三嫂不容推拿的把食盒塞在他手里。
“好吧,放假回来时我再一起还你,你有心了。”叶华打量着眼前的三嫂,这位以自己生命影响别人生命的慈祥大妈,现在还没驼背,精神闪烁。上个月叶华低血糖晕倒在图书馆,三嫂给他炖了老火鸡汤还去外面给他抓了两副补药熬给他,钱还没给她呢。
“这么勤奋用功读书,你以后肯定会发达的。快吃吧!”三嫂笑眯眯安慰道。
“承你吉言,我一定会努力的。三嫂你这么好心,咱门港大的学生都会一直记得你的。”大西米红豆沙里面的西米直径足有1厘米,好大一颗!叶华狼吞虎咽着眼前的马豆糕,想起这位真心待人的保洁员宿管大妈再过三十多年后获得了港大的终身荣誉院士。
“呵呵,将心比心,你们看到你们这么勤奋这么乖,就像我们自己的子女一样。”三嫂呵呵笑着。
“我吃完了,多谢了。”可能刚才真的饿晕了,叶华两三分钟就吃完了一大盒马豆糕。
“吃完早点睡。”三嫂收好了食盒。
“知道的,你也是。”叶华挥手告别三嫂,回去宿舍。
由于房间,双人间的宿舍里只有他一个人,另外一个学中文的室友早已经回家。
实在太困,叶华脱了外套,袜子也不脱,直接躺在床上蒙头大睡。
梦中他又回到了酒吧撩妹子,吃好了喝好了,正打算去KFC的时候,摸了摸口袋手机却不见了,心里慌了到处找着……
……
“砰砰。”宿舍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二哥,你怎么来了?”叶华很不情愿爬起来打开门,看到一个身穿西装的短发青年站在门外不耐烦看着他,脸上不少青春痘。
“都八点半了,不想回家过年啦?”叶贵推门进房,拉过一张椅子大马金刀坐着。
“昨晚温书太深夜,睡得有点晚了。”叶华揉了揉揉眼睛,眼角还有不少眼石,还是有点睡眠不足。
“快走吧,别让爸妈他们在那边等得太久了。”叶贵催促道。
“我先洗个脸。”叶华去洗手间开始洗刷起来。
刮干净不多的胡子,镜子里一张俊美绝伦的笑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发脚剃得很高的蘑菇头,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羁,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长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只是这身形太瘦了,1.88米的身高才140斤。
……
走出校门,叶贵拉着叶华往旁边的的士站走去,“阿四,我们打的过去吧。”
“打的很贵的,我没钱了。”叶华犹豫道。
“别墨迹了,我给钱,以后有出息了记得关照一下你二哥我哈。”叶贵扯着叶华的校服外套嬉皮哈脸笑着。
“哪里话,我们都是一家人。你还是多看书,读个夜校,考个大学很快就能晋升警督的。”叶华搂着比他低了半个头的叶贵劝说道。
“要你说,回去再看。”叶贵烦躁的捋捋头上的粗短头发。
……
“去浅水湾骆家大宅!”叶贵把叶华推进一辆红色的的士,一起坐在后排,系上了安全带。
“高佬是港大的学生哥啊,有前途。听说阿SAM也是港大的,你们在学校应该能见到他回来玩吧?我最喜欢听他的《半斤八两》和《浪子心声》,我们这些打工仔……”看到穿着港大校服外套的叶华坐在身后,有些秃顶的五十多岁司机开始主动找话题搭讪道。
叶贵拉扯着叶华的黑色校服外套胡诌道,“呵呵,我跟你说,我四弟现在住的宿舍就是阿SAM以前他住过的,听说《浪子心声》和《半斤八两》也是在宿舍里早想好了。”
“真的吗?高佬,下次你见到阿SAM能不能帮我要一张他的签名照,这次我就不要你们的打的钱了,我经常在港大门口的士站等客,到时你拿到签名照,记得拿给我就行。”秃头司机一脸狂热道。
“好啊,好啊,这是你自己说的啊。”叶贵拍手笑道。
“咳咳,大叔,我经常在图书馆呆着很难得见到阿SAM学长的。”叶华咳嗽道。
“没事,我可以等的,你们港大的后生仔我信得过的。”秃头司机稳抓方向盘,熟练在路上穿梭着。
“我不知能不能拿到签名,如果真的能拿到阿SAM的签名,我到时再拿给你。”叶华扭头对旁边的叶贵低声道,“二哥一会儿把钱给这位司机大叔。”
“就你多事!”叶贵稍微用力拍了一下叶华的大腿,吓得叶华跳了起来。
“高佬,高风亮节呀,真不愧为港大的高材生啊。到时你能拿给我签名就再带你一程吧,去哪里都行!”秃头司机给叶华树了一个大拇指赞叹道。
“司机大叔你真是爽快人!”叶华笑道。
“哈哈,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雷声风雨打,何用多惊怕,心公正白璧无瑕,行善积德最乐也……”秃头司机大叔大声唱起《浪子心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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