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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偶遇疯狗(1)


苏清欢并不知道陆弃的咬牙切齿,从盐帮出来,她决定在县城里采买些东西再回去。

        家里又多了个杜景,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咱们去买些江松三梭布,等孩子出生后做贴身衣裳,穿着舒服。”苏清欢拉着林三花往布庄里去。

        大欢连声附和:“对,三梭布最好,又软又透气。除了贵些,什么都好。但是为孩子,咱们不心疼钱。三花,我给我干儿子干女儿买!”

        大欢过惯了穷日子,省吃俭用,唯一,不,唯二能让她大方掏钱的,一是女神苏清欢;二就是林三花肚子里的孩子们。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孩子有种近乎执拗的喜欢,苏清欢很不解。

        林三花不忍拂她们的好意,摸摸肚子笑道:“那他们就借两个姨母的光了。”

        “也该给他们起名字了。”进门的时候,大欢嘀咕一句。

        林三花假装没听到。

        这是县城里最大的一家布庄,店里的伙计见她们三个衣着普通,并不十分热情,但是也没有恶语相向。

        三个人聚在三梭布前面,低声交谈,商量着买多少,要买什么花色。

        “夫人,您这边请——您小心脚下——”伙计殷勤的声音响起,带着恨不得低到尘埃里的卑微和讨好道。

        苏清欢没有回头,却听到了一个熟人的声音。

        “夫人,慢点。”

        她放下手中的布,慢慢,慢慢回头。

        而进来的夫人也似心有所感,目光直直地看着她,其中满是嫌恶憎恨之色。

        正是程宣的妻子王夫人。

        说话的是程宣曾经的大丫鬟画屏,此刻做妇人打扮,穿着碧绿色的窄衫长裙,头上,手腕上都戴着亮闪闪的名贵首饰。

        王夫人梳着堕马髻,头上斜插着两根简单的玉钗,穿着一件七八成新的藕荷色褙子,皓腕上露出半截铰丝银镯,装扮得简单却又一丝不苟。

        金银有价玉无价,手艺无价,所以头上没有一丝杂质的翠绿玉钗,工艺复杂精致,工费远超过银子本身价值的镯子,无一不都是王家那种另类的装b。

        她腹部隆起,显然月份已经不浅,然而脸上却全然没有将为人母的温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咬牙切齿的扭曲。

        能让自诩涵养极佳的贵妇气成这般模样,苏清欢觉得自己道行不浅。

        其实说到底,不过是因为程宣书页中夹着一副她的小像,提了一句诗,又被王夫人无意中发现,从此她就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那句诗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苏清欢见过那副小像,却没见过那两句诗。

        后来被王夫人以爬床为名整治时,她才看到了作为“证据”的那两句诗。

        她不是程宣的沧海,只是他错过的一滴水,因为失去,而被他无限放大。

        苏清欢其实理解一个骄傲的女人,发现丈夫竟然爱上了一个丫鬟而不是自己时那种挫败和崩溃;但是这不是她百般刁难甚至恶毒发卖自己的借口。

        苏清欢微微一笑,对小二道:“这匹三梭布我要了,还有这个,这个,都会账,帮我搬到外面马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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