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崴脚
第二日,李虹惦记着回门的事,早早就起了床。洗漱收拾好后,又从柜子里取出了她娘给王大成做的新衣服,让王大成换上。
“媳妇,我穿这件还行不?”王大成穿着李虹准备的新衣服,问道。这虽然不是他第一次见岳父岳母他们,但比起之前他这次要重视的多。
李虹帮着他理了理衣襟,退远了一点,点了点头,“很精神!”可能屈氏选衣服的时候考虑到了王大成本身肤色较黑,直接选的是比较适合肤色黑的人穿又耐脏的黄棕色,王大成穿着比成亲那天穿的大红色好看多了,脸色看起来也红润不少。
只是,王大成还是太瘦了,衣服有些撑不起来,要是能把她身上的肉分一些到王大成身上就好了。决定了,接下来她的任务就是多干活少吃饭,争取让自的肥肉变成王大成身上的肌肉,李虹暗暗握拳。她自己今天穿了套桃粉色衣裙,衣服很漂亮,颜色她也比较喜欢,显的皮肤特别白,可看着自己胖乎乎的脸和腰上的一圈肉,她无比伤感,衣服的美感都被她损完了。
王大成看着在铜镜前左顾右盼的李虹,无比真诚的夸奖道:“媳妇穿的也很好看。”
李虹暗自翻了个白眼,默默唾弃他的审美。她都胖成这样了,怎么可能好看?她现在和上辈子的身高差不多,但比上辈子要胖个近二十斤呢。
等两人收拾完之后,小麦和大全也都起了床。早饭李虹做的比较简单,糙米粥,把昨天赵婶给的鸡蛋拿出来三个打散兑水蒸了五小碗鸡蛋羹,切了一小碟咸菜,再溜几个粗面馒头,齐活,咸菜据小麦说也是赵大婶家给的。
一般家里没有外人的时候,屈氏和王父都是在自己屋子里吃的,先把做好的早饭给屈氏和王父端到屋子里,四个人才在院子里的小桌上开始自己吃。
小麦舀一勺滑滑嫩嫩的鸡蛋羹,再大大的咬一口馒头,边吃边夸赞道:“嫂子做饭好好吃。”
大全和王大成也忙点头附和,王大成别的都还好,但偏偏做饭没有天赋,他做饭一般都只负责把饭煮熟,至于味道,就不要有太高的要求了。而屈氏因为身体的原因,基本很少下厨。被折磨了味觉这么多年的几人,从昨天下午吃李虹做的第一顿饭开始,就完全拜倒在她的厨艺之下了,王大成和屈氏也放心的把厨房交到她手上了。
李虹上辈子的时候就喜欢钻研厨艺,闲着没事的时候,她经常会看一些美食的书籍和微博之类的,然后自己试着做,手艺虽说比不上五星大厨,但也差不了多少。
“好吃就多吃一点,吃慢点!”李红儿看着吃的香甜的三人笑着道,喜欢做饭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自己做的东西被吃光光。
王大成三两下吃完馒头,又把碗里的粥刨完,就结束了他的早饭,那碗被李虹硬塞过去的鸡蛋羹又被他推给了李虹,”我饱了。“
李虹好笑又感动,拉住拿着空碗就要进厨房的王大成,“我是真的不喜欢吃鸡蛋,你就帮帮忙,吃掉好不好?”
这话不光王大成不信,就是小麦和大全也不信,两人看看自己已经空了的碗,又看了看那一小碗鸡蛋羹,都羞愧的都低下了头,她们刚才只顾着自己吃了,根本没发现嫂子没做自己的份。
王大成看一眼拽着自己不松手的媳妇,无奈的叹气,”一人一半。“他明白媳妇的好心,只是他看不得她为了他而委屈自己。
看王大成没有丝毫妥协的样子,李虹也知道,如果她不吃的话他肯定也不会吃,一小碗鸡蛋羹而已,减肥也不差这一点,这样想着她也就应了。
等他们早饭吃完,屈氏也拿着空碗和盘子走了出来,见他们也吃完了就吩咐王大成道:”回门的两坛酒和两包点心我都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了,你等会儿去你赵婶家抓一只公鸡就早点走吧,也好早去早回。“他们这儿的风俗是回门礼必须有一只公鸡,其余的礼品也必须是成双成对的,家里条件好的话可以再带点别的东西,比如说猪肉啊,糖果啊之类的,家里条件紧张的话那也得准备好酒和点心。
”好的,娘,我知道了。“王大成应着出了门。
李虹见屈氏都安排好了,也放下心来。
从青山村到李家村总共有九里多地,坐驴车的话大概半个时辰就能到,走路的话得一个时辰的时间,王家没有驴车,两人只能提着东西往回走,李虹这一世的身子比她上一世还缺乏运动,为了照顾媳妇,东西王大成全都自己拿上了,就这样李虹还走了才一半的路程都已经走不动了。
王大成把礼物放在路边,又在路旁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让李虹坐下之后,拿起李虹的脚查看,没怎么走过路的人突然走很多路,脚上多半会起水泡。果不其然,袜子一脱,就看见媳妇白嫩嫩的脚丫子上已经起了两个大水泡。
李虹边推王大成,边不好意思的往回缩脚,”我没事,歇一会儿就好了,你赶紧起来。“这光天化日之下,又是大路边上,不是都有人经过,让别人看见了成什么样子。
王大成不理,对着那两处吹了好一会儿,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见再没有别的水泡,才帮着李虹把袜子和绣鞋穿好,“已经起泡了,好在还没有破,等会儿我背着你走,到岳母家了再让岳母帮你挑破就好了。”
李虹连忙摇头,她哪有那么娇弱,要不是这身子实在缺乏锻炼,她都能一路走回李家。上一世她可是经常爬山的人,这点路算什么,正好当减肥了,再说,东西已经够重的了。但是王大成执拗起来,李虹完全不是对手,最终,还是李虹拎着东西,让王大成背在了背上。
又走了一段路,李虹看着满头大汗的王大成,心疼道:“我可以自己走的,我的脚已经没有事了,你停下来歇一歇,一会儿我自己走。”
正说着后面赶过来了两三个青山村进城的婶子和小媳妇,看见王大成背着李虹,一愣,道:”大成啊,你们这是?“
几人里面就有李虹昨天在村子里见过的,她戳了戳王大成,示意他赶紧把自己放下来,王大成却不理,淡定自若的打完招呼道:“我们要回门,媳妇刚把脚崴了,走不成路。”
“哟,我们大成可真疼媳妇。”其中一个婶子闻言笑着打趣两人,那两个小媳妇也在一旁羡慕又好奇的看着李虹,她们还真没见过哪个男人背自己媳妇的呢。
李虹默默捂脸,王大成则笑着岔开话题,“刘婶,你们这是要进城?”
“对啊,正好这几天得闲,我们绣了点小东西,进城看看能不能换几个钱花。”刘婶拍了拍自己手里的包袱笑着道。能进城她们还挺激动的,青山村离县城比较远,她们这些妇人一年也难得进一次城,要不是听人说绣的漂亮的帕子之类的小东西拿到县城都可以换钱,她们也不可能大老远的赶着进城。
“刘婶针线好,肯定能换钱。”王大成这话倒不全算是恭维,刘婶是青山村除了名的绣活好,好多媳妇姑娘都会找她学针线。
好话谁人都爱听,刘婶闻言乐的合不拢嘴,“那就借你吉言了。”
两个小媳妇年轻,不好和别的男人闲聊,其中一个就和李虹一样静静的听着王大成和刘婶聊天,另一个不知道什么原因,一会儿瞥一眼李虹,一会儿瞥一眼李虹,显的有点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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