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青萍之末(5)
“护照、身份证、签证、结婚申请书……”在得到加拿大卑诗省市政厅的答复邮件后, 二人不日即将飞往温哥华, 宋余杭在家整理行囊, 嘴里振振有词。
林厌架着副黑框眼镜, 裹着件宽松的睡袍,拿着手提电脑跑到了她身边。
“宋余杭,你穿这个好不好?”
宋余杭忙里偷闲,往屏幕上瞅了一眼,脸都绿了。
雪白的一字肩落地拖尾长裙婚纱。
她唇角抽了抽:“你穿,你穿。”
林厌不依不饶:“我已经选好了。”
宋余杭放下手里的衣物凑了过去:“哪件?”
林厌滑了两下笔记本触板, 售价四万八的某奢侈品公司旗下的新款男士燕尾服。
宋余杭不忿:“为什么是我穿婚纱,你穿西装?”
林厌洋洋得意:“不是你说, 只要我答应结婚,什么条件都可以满足我吗?”
宋余杭觉得自己的家庭地位受到了挑衅和侮辱:“除了这个,什么都可以。”
她从小到大就没穿过裙子, 难以想象的, 要是让宋母和季景行方辛段城冯建国等人看见她穿婚纱上场,恐怕牙都要笑掉了。
她光是想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 颜面无存。
林厌不依不饶:“我不,我就要你穿这个。”
宋余杭盯着她雪白的后颈磨牙:“你确定?”
“确定一定以及……”
话还未说完, 就被人拦腰抱了起来, 林厌电脑还来不及拿, 一阵头晕目眩的。
“喂——”
身子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 宋余杭压着她挠痒痒:“你再说一遍, 再说一遍, 嗯?”
林厌躲闪不及,气喘吁吁,苍白的面色浮上了红晕。
“住手……啊……好痒……”
她越是这么说,宋余杭反倒越来劲了,两个人打闹在一起,好不容易才消停下来。
林厌手抵着她肩膀阻挡她的靠近,本来就宽松的衣服更是被扯得松松垮垮的,隐约露出了削瘦的锁骨与一丁点儿曼妙的春光。
宋余杭嗓子眼发干,咽了咽口水,微微捧起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
彼此鼻尖蹭着鼻尖,林厌的唇若有若无擦过她的,惹得人心猿意马。
宋余杭转头去寻,林厌便笑起来,知道再这么下去,今天多半是又要消磨过去了。
她一边拒绝,却撩起了她的衬衣下摆,指甲来回划着她背上的肌肉。
同时屈起膝盖,用最稚嫩的那块儿地方轻轻蹭着她的腰际,媚眼如丝。
“离去温哥华没几天了……”
“我知道。”宋余杭被她撩得有些喘,又俯身下来寻她的唇。
林厌躲闪不及,被人逮个正着。
她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的。
“东西都……”
“放心吧。”都什么时候了还难为她能想着这些事,宋余杭失笑,耐心地给她安抚。
“护照、签证、结婚申请书、婚礼主持人、证婚人都找好了,唯独就差个……”
她终于放开了她,蹭了蹭鼻尖。
“新娘了。”
林厌脸色微红:“臭不要脸,老娘才不想结婚呢,要不是你……”
宋余杭微眯起眸子,眼神不善,手沿着圈在自己腰际的腿滑下去。
“嗯?继续说。”
林厌骤然绷紧了身子,忍气吞声。
宋余杭很满意,把人抱了起来坐在自己膝上:“乖,放松一点,我好……”
林厌埋在她肩头,抽着气:“等下。”
宋余杭停手,满脸都写着隐忍。
“怎么了?”
林厌声音断断续续的:“戒……戒指还没买……”
提到戒指,宋余杭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段日子过得太幸福了,以至于她都忘了这件事了。
她买给林厌的婚戒至今还戴在一个无名女尸手上。
再想到自己那时有些疯狂的举动,宋余杭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咽了咽口水:“厌……厌厌……那个……”
这下轮到林厌面色不善起来了:“嗯?”
宋余杭把眼一闭:“戒指我买了,但是……你听我解释!!!”
等她断断续续、犹犹豫豫说完之后,林厌脸色犹如打翻了五味瓶,精彩纷呈。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小心翼翼道:“要不……我们重新买一对?”
话虽如此,但飞去温哥华的行程已迫在眉睫,毕竟,总不能放市政厅的鸽子。
而且林厌还有一桩尚未了的心愿想在结婚前完成,以及她知道,宋余杭为了买那对婚戒应该花了不少钱,再让她买一对恐怕也是不现实的。
林厌一边在心底甜蜜着她能为自己做到这个地步,一边又有些嫉妒。
属于她的戒指竟然戴在别的女人手上,而且她还吃过那一枚戒指的醋。
想起来心里就直泛酸水。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宋余杭见她一直不说话,把人抱好,替她拢了拢散乱的衣服,额头抵着额头。
“对不起嘛,我当时真的以为……”
她想起来那段日子,还是心有余悸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得知你的‘噩耗’时的感受,所有人都在骗我。我短短的前半生不管多难,从未绝望过,直到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天塌了。”
宋余杭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微微皱起了眉头,脸上浮出了一丝痛苦的神色。
她见林厌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又勉强笑了笑。
“当然,我是理解你的,没有怪你骗我的意思,我知道,我领情。要论痛苦,谁能比你更痛苦呢,我只是恨那个时候的自己没能和你并肩战斗。”
“当时我把戒指送出去的时候,就是想着,等真相大白替你报了仇就下去陪你。”
宋余杭微微笑了笑,眼眶红了。
“谁知道闹出这么大乌龙,但是比起那些,我更希望你好好活着。”
宋余杭一生克己守法,仅有的几次冲动也都是为了她,即使得到了处罚也绝不后悔。
林厌心动于这样的变数,也无法不对这样至情至性的人不动心。
更何况就如同宋余杭见不得她哭一样,林厌也见不得她红眼睛。
大小姐素来高傲惯了,还不懂得怎么哄人,咬着牙,心想:明明是她做错了,自己为什么这么难过呢?
宋余杭这个大混蛋!
她想着想着就一拳砸了过去,打在肩胛骨上,没用多少力气,不痛不痒的。
宋余杭往后仰了一下,仍是乐呵呵地抱住了她,林厌整个人扑在了她身上。
“没关系,只要你能消气,打多少下都可以。”
“滚,皮糙肉厚的,打你我手疼!”
林厌破口大骂,挣扎着,又被人抱紧。
宋余杭:“对了,还没问你,死的那个人是谁?”
林厌一怔,抵在她肩头嬉闹的手逐渐失了力道:“不知道,不是我找的,据冯建国说,是个无名无姓的流□□性,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没抢救过来也没人认尸,就……”
宋余杭抓着她手,安慰她。
“没事,这样的人想来也是命途多舛,说不定死后都没人上香,如今有坟有地,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林厌眼底微微有些怅然:“她和我差不多大。”
宋余杭知道这是话里有话,抓起她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那你想?”
林厌还是有些肉疼,但想了想,咬牙。
“那枚戒指我不要了,送给她吧。”
也许那位没有名字的女性,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关爱与怜悯,更何况又替她做了替死鬼,林厌每每想来都有一丝歉意,又怎么忍心再去挖坟剖尸扰人清净呢。
表面看起来最愤世嫉俗的人,其实内心柔软得很。
宋余杭笑了笑,摸了摸她的棕色卷发。
“乖,我再攒攒钱,给你买新的。”
林厌冷哼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满:“那你那枚戒指怎么办?”
宋余杭抵着她额头蹭了又蹭:“小气鬼,早就没戴搁起来了。”
林厌唇角微微弯起了一丝弧度,又不想让她看的太明显,很快板起了脸。
“这还差不多。”
“你天天和我耳鬓厮磨的,什么时候见我戴过,嗯?”
摆明了是想她听她说几句好话。
宋余杭也笑,搂住她腰。
林厌把埋在自己胸前拱啊拱的脑袋推了起来,咬牙切齿:“我就想听你说不行吗?”
宋余杭声音含糊着:“行,床上说。”
林厌扯住她的短毛,微眯了眸子:“想、得、美,给我收拾东西去!”
宋余杭欲哭无泪:“厌厌,过几天去温哥华,妈她们也去,多不方便啊。”
“那我不管,老娘生气呢,这几天啊,你就别想了,老老实实待着吧啊。”
林厌说着,把人往后一推,从她怀里下来,拢好滑落到肩头的睡衣,穿着拖鞋端了杯红酒施施然走远了。
宋余杭伸手去捉,扑了个空,只好拿沙发垫子泄愤。
妈的,煮熟的厌厌飞了。
***
林厌尚未了的心愿,在云贵高原某个地图上都找不着的小村庄里。
她和宋余杭驱车数百公里,星夜兼程,下了高速又走省道,省道尽头是公路,再然后是坑洼不平的石子路,翻过几座山后,是一段黄泥巴土路,车也开不上去了。
两个人只好拿着东西下车步行,林厌看见山路上有背着柴捆的农夫,拿着一张照片走了过去问路。
“你好,有见过这家人吗?”
照片年成有些久了,彼时的刘志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穿着父亲破旧的蓝色布衫,瘦得跟麻杆一样。
旁边站着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身前的凳子上坐了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这满面愁容的一家人里展露了唯一一个笑容,正伸出手指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农夫琢磨半晌,猛地一拍脑袋,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全是当地土话。
林厌没听懂,不过看懂了他手指的方向,微微点头致谢后往山上走去。
宋余杭拎着东西快步跟上她,腾出了一只手扶了她一把上坡。
“走哪边?累不累?”
一下子抛出两个问题来,林厌摇头,微微有些气喘。
“上山再看吧,刚才那人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她一边说着,一边攀着树枝往上爬。
还好出发的时候没穿高跟鞋,不然这山估计是上不来的。
林厌边想着,回头看了一眼宋余杭:“还好,我能坚持,帮你拿一下吧。”
宋余杭摇头,背了个硕大的旅行包,手里还拎着水果、牛奶等给刘志家的慰问品。
“不用,这小意思。”
她也如法炮制,拽住树根,一只手撑了上去,林厌把人扶起来。
穿梭在山间密林里,两个人俱是有些灰头土脸的,此时此刻却又相视一笑。
宋余杭和她边走边聊:“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小河村那一次,也是像现在这样爬山。”
林厌轻睨她一眼,笑容有些凉凉的:“是啊,那时候宋队可占了我不少便宜呢。”
宋余杭脸一热,摸了摸鼻子。
“那……那让你占回来。”
林厌气得嘴一歪,把沿途的树枝拨向她。
“滚!”
林厌有时候难得在上面一次,事后总是会被变本加厉讨回来。
论到记仇,谁又能饶过谁呢。
宋余杭抬肘挡了一下,见前面又是要爬坡,扶了她一把。
“不过说到那时候,你,我,方辛,段城,老郑,都在,就算条件艰苦些,现在想来也还蛮有意思的。”
还记得那晚上山突遇暴雨,一行人包括五里镇派出所的两位民警,都蹲在山坳里围着篝火谈天说地。
跟着那位老奶奶回家了之后,又帮着她干活,种菜的种菜,施肥的施肥,放羊的放羊,劈柴的劈柴。
她和宋余杭也是在那里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
那个时候的她们,大概都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不提还好,一提林厌就微微恍了神,唇边笑意多了抹苦涩。
“是啊,那时候……真好。”
宋余杭见她失落,快步走上前,停了下来:“来,我走前面探路,你拉住我的衣服,我带着你往上爬。”
林厌一怔,唇角泛起了一丝弧度,玩心大起,拽住了她的衣角:“驾!”
无论她对外展露了多少副面孔,有多不近人情,冷血刻薄,可实际上,只有宋余杭知道,三十三岁的林厌,有着一颗玲珑剔透不染尘埃的稚子之心。
“坐稳了,前方地势平坦,加速前进,向右拐,进入密林……”
于是三十六岁的宋余杭也一只手隔空打着方向盘,陪她玩起了孩童才会喜欢的游戏。
两个人分花拂柳,一边打闹一边爬山,很快就到了半山腰。
这村子着实不大,仅仅只有六户人家,她们拿着照片挨个拜访,很快就找到了位于山坳最里面的刘志家。
正是早饭时分,凛冬时节,老人穿的分外单薄,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正从地上捡起柴火塞进土灶里,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正冒着热气。
林厌慢慢走了过去,觉得嗓子眼有些发干:“那个……是刘志家吗?”
老人抬起头来,两个衣着光鲜亮丽,气度不凡的女人站在茅屋门口。
他愣了半晌,把人从头扫到脚,也没认出来是谁。
他家穷,一辈子出过最远的门就是镇上的集市,哪里见过这样的人物。
老人家磕磕绊绊的,半晌也只吐出了几个单音节:“啊……啊啊……”
林厌微皱起眉头,观察着他的动作表情:“原来是个哑……”
宋余杭拉了她一把:“您好,我们是刘志公司的,年关将近,他事情多走不开,托我们来看看您。”
老人这才好似回过神来,目光又落到了她们手里拎着的东西上,突然把柴火一扔,黝黑的脸上浮出一抹喜悦,一瘸一拐往屋里走去,嘴里啊啊声不断。
宋余杭掀开帘子,跟着人进去。
屋里谷物发了霉的味道和长期卧床病人的体味交织在一起,有些刺鼻,里面并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几乎没什么家具,四处漏风的门窗,不少是拿报纸糊上的,头顶上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泡,结满了蜘蛛网。
老妇人窝在床上,闷咳了几声,声音是掩不住的喜悦。
“刘……刘志回来啦?”
先头烧火的那位老人站在床边,嘴里振振有词,手也忙不迭笔划着。
妇人看懂了,将目光挪向她们,那狂喜沉淀下来,多了一丝失落,不过眼神是温暖和善的,又有些农村人的朴实和羞缅。
“坐,坐,你看看这屋里乱的,刘志托人回来也不提前打声招呼……”
林厌看得出来,她想坐起来,可是埋在被子下面的腿是那样软弱无力,甚至都撑不起个形状。
“你的腿……”
妇人笑笑,头发白了一半,脸也不怎么干净,手上还有几道冻疮,那褥子也是薄得可怜。
“嗐,刘志没跟你说吗?早些年他还没出去打工的时候,上山砍柴摔断的。”
妇人倒是比她乐观,热情地招呼她们。
“坐,快坐,老头,给倒杯水。”
老人从外面烧开的铁锅里舀了一瓢水倒进搪瓷杯子里,颤颤巍巍端了过来,又拿袖子抹了抹屋里仅有的一张长凳,眼巴巴地看着她们,示意她们坐。
宋余杭把水接过来放在了桌子上,那杯子里外都不怎么干净,也不知道用了多久了,但却是这屋里能看得上的日用品之一。
林厌和刘志认识的时间不长,立场又不同,哪里会聊起这些。
此行不过是想来替他看看他的父母。
“坐就不坐了,我们一会就走了。”林厌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又想起他还有个妹妹,于是环视了一圈屋内。
“他妹妹呢?”
说到这里,妇人眼眶一热,泪就滚了下来:“前些年得了一场病,去了。”
老头也站在旁边唉声叹气地掐着眼睛。
林厌来之前已经做好了他们很穷很惨的准备,却没想到会这么穷这么惨。
两位老人,一个瘫痪,一个哑巴,还有一个女儿,竟然也意外身亡了。
林厌觉得自己开口说话都有些艰难:“你们……告诉他了吗?”
妇人摇头,拿手抹着眼泪:“没有,他在外面一个人打工,已经那么辛苦了,这事我们也就没跟他说,况且……”
老人略微停顿了一下,似有些伤感:“也联系不到他,每个月他都会准时寄钱到镇上的邮局里,他爸再去拿,我们也想着给他寄些东西,或者写封信,又不认字。”
刀尖上讨生活,有太多的身不由己,不和家人联络,才是对他们最大的保护。
林厌忽地想起二人最后一次谈话。
她盯着窗户外面逐渐亮起的天光问他。
“你有什么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少年人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有,想回家了。”
他的家人,他年迈的父母,还在牵挂着他,可他再也回不来了,娶不到媳妇了。
林厌敛下眸子,掩去了眼底一闪而过的水光。
宋余杭把手放上了她的肩头。
林厌回头看她,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不让二位老人看出端倪。
宋余杭把带的东西拿过去,又摘下了背包往外掏:“四套保暖衣、一床电热毯、两箱牛奶、一些水果、面包、副食、营养品……”
这已经是两个人能拿上来的最大限度了。
林厌也翻着自己的钱包:“这些钱也给你们。”
二位老人看的眼花缭乱,几次张嘴都没找到合适的时机打断,见林厌开始往外掏钱,妇人急了,从床上坐起来拉住她手腕。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来我们已经很感激了,钱万万不能收不能收。”
旁边的老人也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一个劲儿啊啊着。
林厌手里还捏着红票子,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搁她以前的脾气,钱一扔就走了,可是对着这一家人,她忍心,刘志能忍心吗?
宋余杭走过来把她手里的钱抽走,端端正正叠好,塞进了老人的衣兜里。
“拿着吧,这钱不是我们给你,是刘志给你们的,这是他的工资,年终奖。”
她再三强调,二人老人才勉为其难收下。
妇人看着她们,又想到那钱,那个数目比他从前寄回来的多了太多太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丝不好的预感。
“他……他咋不回来……要你们来?”
林厌一生从不撒谎,这是头一次,看着二老黝黑的面颊和通红的双眼,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他……他工作很卖力……干的很好……厂里离不开他……”
妇人听到这里,脸上浮出了一抹欣慰。
“不错,也算是出息了,你告诉他,好好干,别急着回来,家里啥都不缺。”
言谈间,老人煮在锅里的吃食好了,不过几筷子面,都断成一截一截的,用铜碗装了起来送到她们面前要她们吃。
碗里没什么油水,漂着寥寥无几的咸菜。
东西既然已经带到,林厌便准备离开了,她从钱包里又抽出一张照片搁在了床上。
“饭我们就不吃了,该走了,这张照片,还给你们。”
那是刘志出发前带走的唯一一张全家福,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妇人轻轻抚摸着孩子的脸,又翻来覆去看了又看。
那照片背面写着他的家庭住址,与小小的心愿:回家。
没有落款,也就没有归期。
宋林二人一出茅屋,林厌就忍不住了,微微弯起唇,拼命向上看,还是哭了出来。
宋余杭揽过她的肩头,一只手替她揩着眼泪。
她们走出不远,身后有动静。
老人一瘸一拐追了上来,把一包鞋垫塞进林厌手里,神色有些焦急,比划着手势。
林厌微怔,垂眸看去,那塑料袋包着的鞋垫手工精美,针脚细密,摸起来又厚又暖和。
“这是……”
老人见她收下,脸上浮出笑意,虽然又臭又穷又脏,穿着丝毫不体面,但是每个皱纹里都溢出了真心实意的感激。
他复又转身,一瘸一拐地消失在了山林里。
回江城市的路上,林厌一直沉默不语。
宋余杭在开车,腾出一只手来握住了她的手:“要结婚了,开心点。”
林厌回过神来,苦笑了一下:“嗯。”
还好有她,还好要结婚了,一切尘埃落定,从今往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人生。
林厌偏头望向了车窗外,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她仿佛看见了刘志站在灯火中央,含笑冲她挥手再见。
她微微扬起唇,也笑了一下,阖上了车窗。
回到江城市第二天便准备出发前往温哥华了,两个人连夜收拾东西,林厌趁着宋余杭不注意,又往行李箱里塞了个小盒子,等人转过身来她立马阖上了行囊。
宋余杭:“我再检查下,看还有没有遗漏的。”
林厌拉着她往卧室走:“没了没了,好累,明天一大早就出发,快睡觉吧。”
“哎……”宋余杭往后看着,总觉得她有什么在瞒着自己。
林厌把人推进房间里,踮脚吻上她的唇:“闭嘴。”
***
二月份的温哥华雪还未融化,一下车冷风夹杂着雪粒子扑面而来。林厌裹紧了羽绒服,脚踩在冻土上跺了跺,呼出的热气都变成了白烟。
宋余杭解下自己的围巾系在了她脖子上,拉过她手里的行李,回转身来打开了后车门。
小唯率先蹦了下来:“哇,雪!好大的雪!”
季景行也扶着宋妈妈走了出来:“妈,我们到了。”
酒店工作人员前来迎接,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
小唯不时抓起路边的雪玩,一不留神就扬了林厌满身,雪粒子滑落进脖颈里。
林厌打了个寒噤,手套一摘也不甘示弱:“好你个小唯,给我等着!”
两个人闹成一团,小唯往季景行身后躲着,林厌一个雪球砸过去。
季景行脸都绿了,怒气冲天:“林厌,季唯一,你们有完没完!”
林厌摊手:“哎,这可不怪我啊,是你自己要杵在那儿的。”
虽说二人早已和解,但她从不会放过在这种小事上气季景行的机会。
说来也奇怪,季景行为人处世温和淡然,唯独跟林厌过不去。
此时行李箱往旁边一放,袖子一挽:“小唯,给我上!”
宋余杭在前台办入住手续,回头一看,庭院里已经闹成了一团。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唇角浮起一丝笑意:“喂,快点进来,我们去吃晚餐啦。”
一行人吃完晚餐,战斗的场合又从雪地转移到了温泉里,最后就连宋余杭都被迫加入了战局,四处躲着迎面泼来的水花。
宋母年龄大了,泡久了容易头晕,早早上岸,裹着一床薄毯,手里拿着个小孩子拍手的那种玩具,摇旗呐喊。
“快,快,那边,小唯,厌厌,她跑那边去了!”
宋余杭刚从水底冒出头来,就被泼了个正着:“妈,你究竟是哪边的,呸……呸呸呸!”
直玩到精疲力尽,林厌才打着呵欠跟着她回房间睡觉。
一进房门,宋余杭就把人抱了起来,林厌搂着她脖子,被人放进了浴缸里。
洗漱完毕后,她已是呵欠连天,困的眼都睁不开,迷迷糊糊地又被人抱到了床上。
宋余杭扯过被子把人裹住,埋怨:“还在倒时差,让你早点休息你非要玩。”
林厌长睫上下翕动,刚洗完澡不仅肌肤白里透红,眼底也隐约闪烁着水光。
她挠着手:“痒。”
宋余杭扒开被子一看,白皙的肌肤上红了一大片,估计是玩雪冻红的。
警官骂骂咧咧地去给她找药:“你什么时候能给我省点心,嗯?”
林厌把脸埋进她怀里:“呜……”
这女人耍起威风来有一套,撒起娇来更有一套。
宋余杭哭笑不得,替她涂好药膏之后拿湿巾擦了擦手,关掉了台灯,缩进被窝里,把人抱住,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睡吧,晚安。”
***
倒了一天时差后,两个人便来到了市政厅递交结婚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后很快盖上了红戳,并要求她们于90天内完成结婚仪式。
宋林回到酒店后和宋母翻了半天的黄历,终于定好了一个良辰吉日。
一周后。
两个人起了个大早,一起走进了市政厅里,主婚人是卑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已经在等着她们了。
蓝眼睛白头发的外国法官,看着二位新人并肩走了进来。
今天的温哥华难得放晴,市政厅有些年成了,建筑风格偏向教堂式,屋檐上堆着白雪,阳光透过各色菱窗洒在了她们身上。
林厌穿着一袭白色燕尾服西装,长身玉立,身材纤细又修长,头发盘得整整齐齐,脸上略有一丝娇俏的笑意,挽着她的手臂。
宋余杭同款黑色西装,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领带是林厌今早亲手给她打上去的,她本来就高,西装裤穿得笔直,踩着皮鞋,愈发显得整个人端庄周正,英姿飒爽。
那挽着林厌的手略有一丝激动的颤抖,宋余杭偏头看向她,四目相对。
彼此都有些按捺不住的喜悦。
短短几十步的红毯,那些往事历历在目,从对彼此一无所知到针锋相对,再到相守相知,等真的站到了主婚人面前的时候。
林厌眼眶微湿。
宋余杭也是如此。
法官的声音庄严而肃穆:“we are gathered here today in the sight of god,and in the face of this pany, to join together song yu hang and lin yan in holy matrimony。”
(今天,我们在上帝的注视下聚集在此,并且在这群人面前,来见证宋余杭和林厌的神圣婚姻。)
法官翻开了圣经,念着唱词,旁边观众席上的宋母已眼含热泪,用手捂住了嘴巴。
“song yu hang do you take lin yan for your wful wedded wife,to live together after god&039;s ordinance, in the holy estate of matrimonywill you love, honor, fort, and cherish her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saking all others, keeping only unto her for as long as you both shall live
(你愿意在这个神圣的婚礼上,接受林厌作为你合法的妻子,一起生活在上帝的指引下吗?你愿意从今往后,爱着她,尊敬她,安慰她,关爱她并且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忠诚对待她吗?)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毫不犹豫地道:“我愿意。”
轮到问林厌的时候,她却稍稍愣了一下,法官在看着她,宋母和季景行也在看着她,宋余杭则有些紧张,舔了舔下唇。
林厌唇角一弯,脸色微红:“我愿意。”
主婚人欣慰地合上了圣经。
按道理,这个时候应该由她们当面填写婚姻登记表,法官宣布正式结为夫妻,宋余杭便可以亲吻她的妻子了。
可是谁都没有说话。
林厌突然单膝跪了下来,从西装外套里掏出戒指盒,打开递到了她眼前。
她的眼眸亮晶晶的:“虽然我以前说着不想结婚,不想和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羁绊。”
“可是看见你为我挡刀、为我孤身犯险、为了我们的婚礼劳心劳力,以及此刻看见你穿上礼服站在这里,我突然觉得,结婚好像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她扬眉看向她,唇畔笑意不减。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要送你钻戒。”
“宋余杭,嫁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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