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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5章 各回各家(第二更)


  温晓光遇过各种主动而直接的,但是这种带着情景剧感觉的倒是头一次,其实就是暧昧。

  “你……要怎么试?”

  贝晓桐温婉的笑着,“你别管我怎么试,就是不要因此跟我翻脸就好了。”

  嘟!!

  气氛暧昧时,车后忽然有炸裂而开的喇叭响,两个人都吓了一跳,原来只有两个人似乎还行,现在好像有外界‘介入’,搞得贝晓桐有些害羞,毕竟还是女孩子。

  她那眼睛激润,里面都是水。

  “对不起,我好好开车。”

  温晓光也是血热了又凉,他刚才还挺犹豫的,但戛然而止实际上增加了期待。

  “你多大了?”他问道。

  “啊?”

  贝晓桐本能的就要拿出以往教训男人的那个起势,非得斥一句‘怎么问女人年龄,脑子怎么长得’之类的话,不过想到这是温晓光,话到嘴边也只能往下咽。

  “我今年26了。”老老实实回答。

  温晓光手肘抵在车窗之上,“挺好的。”

  “好吗?”

  他笑笑没说话,一直到唱歌的地方。

  场所高端,服务到位,来的大人物也不止他温晓光,服务人员即使认出了他也绝不敢掏个手机出来拍视频啥的。

  他们这样的人物最在乎隐私,这种事发生一次,传出去,场子就倒闭了,不会有人来的。

  而他们不来,一晚都是数万的消费,普通人谁又会来?

  保证隐私是基本素养,不然网络上各种视频满天飞了。

  服务很好,设备也很好,可惜温晓光不是个特别擅长唱歌的人,老天爷让他重生的时候,技能树没有点满,有些很擅长,有些真的算作是普通。

  之前的衣品是,现在的唱歌一样如此。

  所以他大概就是会哼两句那种经典老歌,譬如ktv常客曲目之《过火》、《十年》这一类,《后来》也老有人唱,不过那个旋律对他来说有些难了。

  唱歌的时候更加没什么要表达的情感,因为歌词爱上一首歌?不存在的。

  也就因为只有两个人,所以说才站在屏幕前,尝试着找一首、

  “你选你爱唱的就好了。”看了一眼时间,“十一点半,我们离开这儿吧,我不太会唱歌,那么长的时间够吧?”

  “啊?”贝晓桐有些失望,“我还想听你的歌声呢。”

  “真不是和你客气,我所谓的成功并不代表什么都会,唱歌不算是我擅长的东西,最火的几首歌曲才最多哼出个调调。”

  贝晓桐:“那也不能光我唱啊。”

  “那你就和我聊聊天,咱们听它唱。”

  姑娘原本还想从歌声或是歌词之中感受一下这个人的内心世界,但是项目选错了。

  哪有那么多曲中人,是个人进入ktv都化身歌神了,老泪纵横的以为全世界就他委屈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歌词就是给他写的呢。

  没那事,温晓光找到了个神曲,眼睛忽然发光,“我能唱《走进新时代》吗?”

  贝晓桐:???

  这一定是开玩笑吧。

  “走……走进新时代?”

  “不喜欢就不唱了吧。小的时候家里穷,黑白电视就搜到本地频道和中央一套,《走进新时代》是我听的最多的歌曲。”

  贝晓桐没有照顾他的心愿,她…觉得唱这首歌今晚就没了,什么都没了……

  最后温晓光只给自己点了一手《十年》,这个听的也多。

  于是撸起袖子,拿着话筒,搞得跟真的似的。

  贝晓桐半倚屁股抵着桌面,小手拍着,还带有期待,但是当‘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出来的时候,她样子就变了,也懂了,温老板是真的不怎么会唱歌。

  怎么不会唱歌,还和她来ktv啊?

  人不同就是不一样,贝晓桐首先想到的是这个。

  心里头是过意不去,且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最后是把这首歌听完了,其实高潮部分唱的还行的,至少都在调上。

  啪啪啪!

  “我就唱这个吧,接下来交给你。”温晓光把话筒给她,自己端了一杯啤酒坐下,

  然而贝晓桐也没有想唱的意思,而是拿着一杯酒半蹲着,黑色睫毛一闪一闪,“我现在才知道今晚有多好的运气,举个杯。”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在意,“我特别享受,有些事情我做不好的感觉,这让我觉得放松。”

  贝晓桐脑袋一歪,很是疑惑。

  大抵也是慢慢放松了,他颇有感触的道:“因为人们都觉得温晓光做什么都会成功,但其实我是个普通人。”

  “我特别想要理解您的话,但是说自己是个普通人……”

  温晓光就知道是这样,“还是喝酒吧,我听你唱首歌。”

  她要唱的是梁静茹的《爱你不是两三天》,这种清纯的初恋风让温晓光觉得有些怪异,感觉不像一个26岁的女生唱的。

  但实际上,贝晓桐驾驭得很好,唱起来就很有俏皮的感觉,进第二段主歌时,那句歌词‘走过夏日街头,还是想牵你的手’时,她真的伸出了手。

  温晓光有些迟疑,但后来还是拉上了,看着她跟着节拍晃动。

  “其实……”歌曲结束,到音乐,贝晓桐对着话筒说:“我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

  温晓光正喝啤酒,听到这话人一呆,“啥?”

  “身边后来认识的朋友,很多都不知道这事,但是这是真的。”

  可信度不高,温晓光本能的就选择了不信任,但也不能像陈鲁豫那样上来给人一句‘我不信’,而是婉转的问:“有什么特别的缘由吗?”

  姑娘坐下来,坐在他旁边,“我大学的时候有140多斤,那时候的确有喜欢一个学长,他没有答应我,也没有拒绝我,再后来不久他就到伦敦留学去了,然后他那里的女朋友给我发了他们在一起的照片。”

  说着轻松,耸着肩尽量露出笑容,但这事应该蛮让人难受的,“那女孩瘦瘦高高的,特别好看,所以我才立志减肥。”

  温晓光一直细听,他想要从细节抓取一些不真实的来验证自己的想法,不过似乎没能成功,

  贝晓桐笑着道:“是不是觉得不能相信?”

  “我看你现在,完全想象不到你140斤的模样。”

  “我减肥了,花了六个月的时间,那段时间我晚餐只吃水果。午餐不管吃什么,都是放着一碗白水,所有的菜过一遍去油我才吃,所有的外面聚餐我都不去。”

  温晓光嘴巴微张,“了不起。”

  所以说成功的人,都有些许多人做不到的狠劲。

  “信了吧?直到我到现在还是控制饮食,坚持健身,因为我很不凑巧是那种吃多少长多少的体质。”

  温晓光坐得远了些,“我看我们还是离开吧。”

  “去……哪儿?”

  “想什么呢,各回各家,走了。”

  贝晓桐一愣,这弯转得急,她是按照传统思维觉得男人可能会对没被人碰过的更感兴趣,却没想到说出来之后温晓光放下杯子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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