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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八百七十一章:我好后悔中大奖(11)


  原身的公公婆婆在面对原身的时候,气焰嚣张的不得了,可当面对外人,特别还是办案人员的时候。

  语气立刻就怂了起来。

  “我……我们没干坏事……”

  “我就是找我儿媳说点事!”

  “别误会,我们都是好人啊……”

  可不管他们怎么辩解,大门已经被人砸开是肉眼可见的,他们正在砸卧室的门,也是大家都亲眼看到了,这些都是确凿无法辩解的。

  此时,乔木已经大体猜出了外面的情况,所以那是赶忙打开反锁着的卧室门,趁着她婆婆等人不敢动手的间歇,快速跑到了办案人员身边,并且指着她婆婆等人说道:

  “就是他们几个入室抢劫。

  我不让他们进来,他们强行把我家门砸开了进来,还抢走了我很多首饰,价值将近三十万的首饰。

  要不是你们来得及时。

  说不定我都有性命之危。”

  “你胡说八道!

  你个贱人,我打死你!”

  一听乔木告状,她婆婆朱红就立刻气急败坏的顾不上胆怯,直接猛的冲到乔木边上就想伸手打她。

  不过被边上办案人员拦住了:

  “不管你跟她是什么关系,打人都是犯法的,而且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就是犯法的,请你冷静一点。

  不然就跟我们回所里说。”

  显然,此时的办案人员暂时还没有把人带回去的想法,因为在他们看来,婆媳父子,夫妻间的矛盾都是家务事,能调解还是得调解。

  除非实在调解不了的。

  或者说犯了刑法。

  不然一般不会直接抓人。

  “你们可别听她胡说八道,我是她婆婆有什么不能进来的,她不让我进来才有罪呢,还有什么入室抢劫,这分明是她空口白牙的在污蔑我们,我们手里的东西都是自己家的,是我们随身带着,带过来的。

  她一个穷鬼能有什么好东西?

  我们是过来要拆迁补偿金的。

  这房子是我儿子买的,现在我儿子死了,拆迁补偿金自然是该给我,她一个外人凭什么拿那些补偿金,不让我们进来,还倒打一耙。

  您给我们评评理啊!”

  朱红可能是觉得办案人员没有护着乔木,应该不是乔木找过来帮她的,所以胆子立刻大了许多,同时还按照她自己的理解,大声的说一些,她觉得应该对她有利的话。

  而乔木,此时依旧十分冷静:

  “这套房子的首付款是我和你儿子一起攒的,贷款也是我和他一起还的,最重要的是房产证上从一开始就只有我的名字,因为他觉得结婚的时候骗我说有房子,实际上没房子,还得我跟他一起买房愧疚于我,所以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

  你儿子死了也不是他的遗产。

  是我的私人资产。

  你们哪来的资格分?

  别跟我提什么赡养不赡养的。

  先不说我中了彩票之后给了你们百余万,我丈夫的死亡补偿金也分给了你们三分之一,那笔钱足够赡养你们很多年了,况且你们儿子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你们要是继续要赡养费,可以自己下去找他要。

  别到我这边来撒泼胡闹。

  还有,我屋里有监控,你们进屋之后的所作所为,监控里面记载的清清楚楚,你们进屋之后,抢走了我放在桌子上,价值三十万的金银首饰是毋庸置疑的,破门而入抢走主人家价值三十万的金银首饰。

  一个入室抢劫罪跑不了吧?”

  说到最后,乔木是转头看向了边上的办案人员,她这边事实证据十分清楚,只要不胡咧咧说考虑婆媳关系之类的,那都足够定罪了。

  “这个……”

  然而办案人员还有些迟疑。

  这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案子,他们是真的不太乐意接手,因为这种案子很多时候最后都会不了了之。

  就比如他们以前接手的一些家暴案件,他们开始倒是还挺愿意帮助被家暴的女人主持正义的,可她们有时候听丈夫服个软,或者做个保证,被公公婆婆劝说了一下,乃至于父母说了一通之后就撤案了。

  这案子一撤,不但他们先前的所作所为毫无作用,说不定还得被人埋怨,弄得里外不是人,甚至于还有人私下说他们见不得别人好。

  面对的这种糟心事多了。

  谁愿意接这一类的案子啊?

  还没等那些办案人员继续说些什么,朱红就再次不满的辩解道:

  “你胡说八道,我这做婆婆的上儿媳妇家拿点东西还犯罪了,你们可千万别听她胡说啊,我们这就是家务事,不用你们管的,没事的……”

  可乔木现在已经不想再听她继续辩解了,直接坚定不移的说道:

  “立案吧,我现在要报案。

  证据十分充足,他们进屋之前的所作所为,各种谩骂,以及他们进屋之后的所作所为都在我手机里面存着呢,还有他们现在兜里面抢来的那些金银珠宝,我都有记录。

  也都有保留购买发票。

  足以证明价值。

  现在麻烦你们履行职责!”

  说着,乔木还直接把手机当中的监控记录,拉到他们看到桌子上那堆金银首饰的片段,开始播放。

  不论从画面还是声音,都能够听出他们明知东西不是他们的,但是却将之占为己有,甚至于还已经提前分好了脏,哪样首饰给哪个。

  实际上,这个案子很简单。

  如果不是有婆媳和亲戚关系存在,这就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入室抢劫案,要知道,偷和抢可是两个概念,偷一百万和抢一块钱的概念都是截然不同的,理论上讲,抢一块钱的罪都要大于偷一百万的罪。

  那些办案人员在听乔木都已经提及让他们履行职责了,再加上考虑到丈夫已经死了的婆媳关系应该很难调和,要求撤案的概率不大。

  所以最终还是决定暂时先不考虑亲戚间关系,先按正常案子办。

  至于之后的事。

  那真的是要多乱有多乱。

  就算是那些办案人员,在面对一个泼妇的时候也是相当的为难。

  最后那是灰头土脸,并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好不容易把乔木以及她公婆,外带着她公婆带过来的大儿子二儿子一起弄到了派出所,乔木也将所有证据提交上去。

  如果乔木不在家,他们的行为还能勉强算偷窃,可是乔木在家。

  甚至于还反抗过。

  那就真是确凿的入室抢劫了。

  抢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但再加个入室,保底十年。

  实际上这个罪名。

  原身那个儿子也适用。

  只是原身她没有报案罢了,要是报案,那也是妥妥的十年以上。

  可事实上,多数人只觉得儿子抢母亲的钱是不孝,没人性,都没有人把这种行为往违法犯罪上靠。

  也没有几个母亲。

  真能忍心以此罪让儿子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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