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四更合一
浦钰女士认为, 人笨就要多读书,比如像自己儿媳这种如此笨拙的,怎么教都教不会, 如果还不学习, 岂不是更加差到没边儿了?
听着叶明珠的这个问话,那双凌锐的眸子盯着叶明珠数秒,淡淡的问了声,“所以, 你打算现在去读高中吗?”
叶明珠一听,顿时浑身抖擞的机灵了起来, 她都已经结了婚了,十八岁都已经过了,还去读高中, 跟那些年轻的……读完高中出来, 岂不是二十多了?
“不了不了, 妈,我觉得我肯定会努力学习数理化全科,这套书我一定在你回来之前学好。”叶明珠觉得她婆婆有好为人师的这个喜好, 特别的与众不同。
当然, 如果不是将这个喜好放在她身上的话, 叶明珠倒是觉得挺可爱的。
“嗯。”浦钰女士看着叶明珠这如此认真的回答, 点了点头, 然后转过头看向了一旁的褚南延,“记得监督她。”
“好的。”褚南延在旁边应声, 看来妈很喜欢明珠, 以前妈跟爸出去的时候, 就算是很长一段时间, 也不会坐在旁边跟自己说话谈心,就算是叮嘱自己,也是让他乖乖听爷爷的话。
而这时候,褚惊鸿正跟褚老头子说着话,褚老头子满脸的感动跟欣慰。
“好好为祖国做事!家里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有我在呢。”褚老头子表示自己身体十分硬朗,根本不需要操心家里的问题,你们放心飞。
车子再次徐徐驶出他们的视线,一时间,家里少了两个人,褚南延跟褚老头子已经习惯了,倒是叶明珠,没看见自己冷艳婆婆那张冰冷锐利的脸,都唏嘘了。
不过,时间还是得过去的,晚上,叶明珠突然想起了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猛地转过头看向了褚南延。
“南延,妈好像没说推荐你上工农兵大学啊!!!”说这话的时候,软媚的声音惊呼了起来,怀疑妈是不是对南延有什么意见了。
“嗯。”褚南延随口应了一声,手里正捧着本书籍,在灯光下看着,正入迷中,丝毫没有对坐在镜子前的叶明珠有什么想法。
叶明珠见褚南延似乎是不怎么在意,又想起了公公与婆婆的职业,驻扎在研究室的高端技术人才,国家重点保护对象,一级人才啊!
“南延,为什么你没有进妈的研究院一起工作?就算是去打扫卫生,也不是不可以啊?”在研究院上班,听起来多厉害!!
科学家呢!
褚南延耳朵终于听进了叶明珠的这个问话,放在书本上的视线抬起,望向了那个在擦着雪花膏的女人,“妈说,她的研究院,不收我。”
褚南延当年的确是想过这个问题,而且也出声询问了浦钰女士,自己能不能够进她的研究院上班,他很好学、又勤奋,肯定可以帮忙的。
结果,被浦钰女士想都没想的拒绝了。
褚南延委屈坏了,那时候也是心高气傲,认为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再后来,就下乡了……
“哈哈哈……妈肯定是觉得你连大学都没上,不懂她那些研究的东西……”叶明珠一听,都笑了起来,每日一逗,多笑笑,才能常春。
叶明珠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妈都没有推荐你上工农兵大学,妈会不会在跟我开玩笑?”
叶明珠跟浦钰女士相处得也不算很久,就那么六七天,平时她又要上班,只有中午跟晚上在家,对浦钰女士不算太了解。
可是,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有什么好处都会先给自己儿子,儿媳这玩意儿,只是外人,所以,叶明珠不得不深想。
“不会,你得浦钰女士的眼缘。”或许,浦钰女士单纯想要刺激明珠学习,在浦钰女士眼里,明珠就是那个不可雕塑的朽木。
“真的吗?那我岂不是可以上大学去了?”顿时,叶明珠的语气就有些惊喜了起来,亮晶晶的眸子看向了褚南延,欢喜得很。
要知道,他们吉利大队这么多年来,可没有出过一个大学生!!从来都没有!!!
所以,叶明珠对学习虽然不怎么喜欢,但对于这些名头上的虚荣,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到时候跟吉利大队的人一炫耀……
哎呀呀!!!!
“那你可要认真学习了。”褚南延没说是真是假,就算是假的,他到时候也要让浦钰女士实现她的承诺。
“好!”一时间,斗志昂扬了起来,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十分的有冲劲儿……
吉利大队。
大队长只是给了褚知青与叶明珠两个人十天的回家探亲假期,都快到时间了,还没有等到褚知青跟叶明珠回来。
大队长还没去叶家询问时,叶家就自个儿的先开家庭会议了!!!
开会议的领导者,当之无愧的自然是大家长陈红梅同志了,一家子围绕在那张桌子上,陈红梅首先发话,“南延跟明珠回首都探亲,现在还没有回来,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陈红梅的这一声问话,叶家的人都满脸的疑惑,啊?为什么?
叶大勇有些难以理解的挠了挠自己的脑袋,这种烧脑袋的问话,为什么要问他?他看起来像是那么聪明的人吗?
“难道,是迷路了?”叶大勇身为大儿子,也知道自己先开口,迟疑的说了个可能性。
“呸,怎么可能会迷路,去首都的时候都没有迷路!”陈红梅一听立马就‘呸’了一声表示晦气,乌鸦嘴重新说过。
然后见其他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陈红梅才扬起自己笑容,“明珠回去前,跟我说了,南延在首都的爷爷,可能给他们找了份工作,但是没有落实,让我别声张!”
此话一出,叶家所有人支支吾吾的神情又立马震惊的抬了起来,“找了份工作?妈,你是说,南延跟明珠他们两个,留在首都,不回来了吗?”
“是南延父母退下来的工人位置吗?”还真是了不得,看来明珠还很得褚南延家里人喜欢啊!
“我想应该是吧?大勇,你这几天去跟拖拉机手说一声,什么时候出去,你去趟邮局,看有没有给我们的信。”
陈红梅吩咐着叶大勇,脸上满是笑容,然后就扭着自己水桶腰,乐呵呵的出门去找大队长了,这样的喜事儿,当然得先告诉大队长了。
褚南延跟明珠两个人都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大队长只给了十天的探亲假,今天已经是最后一天了,可南延与明珠都没回来。
明珠临离开之前跟她说过,如果会回来的话,就会提前一天回来,如果找到工作了,妈到时候最后一天假期我们还没回到来的话,就说明他们已经留在首都了。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好的通讯工具,就连是寄信,都要半个月一个月才到。
陈红梅自然是不能够立即联络远在首都的叶明珠,但是炫耀这种事情,她早在明珠第一天跟着南延离开时就差点忍不住了。
她女儿从今天起,就要成为首都的人了!!!首都的户口!!吃上商品粮了!!!
陈红梅当初一心让自己闺女嫁到城里去,找到城里的工人。
但,羊冬县下的新明公社里,这些城里人怎么能够跟首都的城里人相提并论?那可是首都啊啊!!大主席在的地方啊!!!
跟大主席同在一片天空下生活,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儿?
村里的人大多数……他们也知道叶家的女婿褚南延知青带着他们家的闺女叶明珠回首都探亲去了,还这是附近几个村子,唯一一个带着自己小媳妇儿回家探亲的。
“哟,梅子,去哪儿啊?你们家那女婿怎么还没有带你闺女回来?这不是离开很多天了吗?”这年头,没有户口可是寸步难行的,介绍信上的时间超过了,还有可能被打为流民呢!
“诶,你不知道,我们家女婿有本事儿,他说啊,要带我们家明珠在首都落户口呢!”陈红梅扬起了得意的笑容,十分的骄傲跟其他人炫耀。
“什么?在首都落户?就你那闺女?哎呀,梅子,你也别在这儿吹牛了,你们家闺女在城里有工作了吗?”
“该不会是你家女婿的父母退休了吧?那可是好事儿啊?不过,听说也不是很老,他父母能乐意吗?”
一个个听到陈红梅那么说,当然是不相信了,不仅是不相信,还踩了一脚,认为陈红梅这是在痴人说梦话。
“哼,不相信就算,我得去跟大队长说一声。”陈红梅听着她们那吃酸的语气,冷哼一声,你们就是羡慕。
等到陈红梅大摇大摆的离开时,那些还留在原地其他婆娘们,“该不会是真的留在首都了吧?哎呀,早知道当时我怎么也要将褚知青给抢过来当我女婿了!”
“就是,怎么当时我就没有想到呢?”另一个也十分懊恼,谁知道野草里能够拔出秧苗来,还种出了粮食?
“知青点还有不少男知青呢!怎么不见你们慧眼识英雄?”另一个有些嫌弃的摇摇头,瘪着嘴问道。
一想到知青点的那些男知青,婆娘大婶们一个个都摇头,“那些可不行,谁也不是像褚知青那样好的,一看人家还没结婚,就能在村里建了个房子了!”
“就是,早知道在褚知青建房子的时候,怎么也要将他放到我家锅里去!跟叶家撕破脸也没关系!”
这样的金龟婿,可比城里的那些工人有含量多了,首都啊!!!那是首都的工人呢!!!明明就在她们眼皮底下晃悠,她们怎么就没有注意到呢?
只是,对村里的那些男知青,不怎么看得上眼,毕竟不是每一个都是褚知青。
隔壁也有个回家探亲的男知青,留了老婆孩子在家,结果一去不回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城里的父母给他留了工作,在城里站稳脚落户之后,当然就不会想过再回这里来了。
“说得你好像想扒拉就能够扒拉过来的,也不瞧瞧你那闺女跟叶家那闺女相差多少?人家长得又好看,又白嫩嫩的!”
因为这个问题,嗯……婆娘们又开始吵了起来。
此时,大队长家,在看到陈红梅过来时,大队长敲了敲自己手中旱烟,“梅子,咋地过来了?你们家女婿跟闺女,还没到家吗?”
“大队长,我就是特地来找说这事儿的!!”陈红梅脸上的笑容满满又灿烂,可以看得出来现在的陈红梅心情很好。
大队长在看到陈红梅的这个神情之后,就心里有了些许不妙的预感,“什么事儿?”
“我们家明珠,在首都找到工作啦!!哎哟,嫁到城里去就是不一样……”陈红梅憋了许久,终于是憋不住了,在那儿开心的洋溢着笑容跟人炫耀起来。
前不久她娘家的人还跟她炫耀自己闺女嫁到城里去,现在吃上商品粮了,你家闺女养得这么好,怎么还嫁了个下乡知青这么堕落?
当时听着陈红梅心里就不爽了,可是又知道不是怼她的好时机。
“什么?”大队长惊讶的抬头,神情立马就严肃了起来,“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跟你开玩笑这个合适吗?真是的,我们明珠的公婆不知道多喜欢明珠,不舍得他们夫妻俩分离……”
陈红梅在炫耀这个的时候,说得就好像是自己亲眼所见一样,那姿态,让旁边不远处坐着的大队长的婆娘都忍不住问了两声。
“我就说嘛,你家明珠将来肯定有大造化,可出息了!”没想到能够嫁到首都去,之前还以为褚南延知青回城后再也不回来,会抛家弃子。
毕竟那些知青都这样,现在别看是对叶家闺女好,那是因为叶家人都在这儿,扎根在农村的知青没有根底,不敢跟村里的人叫板。
可是回到了城里去,高高在上的城里人,怎么可能还看得上曾经的糟糠之妻?而且还见过自己曾经的难堪与狼狈,就想将这一抹记忆给永远踹掉。
“看来褚知青还蛮有良心的。”大队长老婆点点头,在那儿感慨着,当时大家听说褚知青是首都来的,都给褚知青蒙上了一层金砂,却更多的是知道这位褚知青将来肯定会回首都去,不太敢扒拉过来。
毕竟谁都能想得到,人家首都的娃儿,怎么看得上她们这些泥腿子?就算是在一起,将来回城也肯定会抛家弃子。
“既然褚知青跟明珠都回城去了,户口方面我会去跟上面核实,不过,这也是好事儿,我们大队可终于有一个去首都那地方的了……”大队长刚才也只是担心陈红梅瞎说,实际上是褚南延与叶明珠两个人不舍得回来。
要是被城里的那些稽查队抓到了,还得打成流民送回来,可不知道多丢人。
“嗯。”陈红梅跟大队长说过了之后,又出门去炫耀了,我女儿是城里人了,还是在首都!大主席那片天空下!!!羡慕吧??
知青点那些知青觉得近来怪怪的,为什么村里的那些大婶子们总是用打量的目光看他们?他们是做错什么事儿了吗?所以正在揪他们的错处?
心里的狐疑在打着鼓,还因为担心而特地将这件事情在知青点跟小组长丁浩波说了。
而这会儿知青点还有其他的女知青在,听到男知青的这个说法时,都有些吃惊的看着他们,“你们不知道吗?那是因为褚知青带着明珠回城了!!”
女知青的这些话,让男知青们很是不解,“这,褚知青带着叶明珠同志回城探亲的事情,我们不是很久之前就知道了吗?关这个什么事儿?”
男知青们这两天都被盯得有些发毛,都来不及去听村里的那些八卦事情,下工就直接结伴一起回知青点,步伐走得不知道有多快,生怕自己迟一点儿就会被揪住打一顿。
“不是,是他们在城里落户了,听说叶家闺女还因为褚知青的父母帮忙……不是,是得到了他父母那份工人的工作。”
说这话的时候,夏烟整个人的神情都充满了羡慕气息,谁能够想得到,褚知青真的带他那村姑媳妇回城了。
要是当初是自己跟褚知青在一起的话,是不是跟褚知青回城的,就是自己了?
都怪自己当初过于矜持,要是主动一点儿的话,是不是自己就可以不用继续留在这个破村子,还能够去首都落户生活了?
夏烟此话一落,那些男知青脸上都布满了震惊和羡慕,还带着些不可思议,“真的,真的吗?”
虽然说,叶家的闺女长得是好看,可,毕竟都是农村户口,又没有读过书,带着村里人独有的土气和粗俗,褚知青怎么会愿意带她到城里落户生活?
“当然是真的,叶家那婶子最近在村里一直在炫耀这个,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闺女靠着褚知青的福去了首都一样。”另一个女知青也是一口的酸味儿。
早知道,褚知青刚下乡的时候,她就跟褚知青套好关系了,谁能够想到褚知青竟然还有这本事儿?
她们当初近水楼台,都没有先得月,真是让人气到爆炸了,心里一股子又一股子染上的后悔在围绕,在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大晚上都没睡着!!!
“还真是没想到。”男知青们终于是知道了为什么村里的人会用那些眼光看他们了,肯定是以为他们也能够如褚知青一样,是个潜力股。
虽然,他们心里知道自己不是,同时也十分嫌弃村里人的这种嫌贫爱富做法,狗眼看人低,可脸上还表露出自己的自信。
如果跟村里的人结婚,也不是不可以,褚南延自从跟叶明珠结了婚之后,他们偶尔看到叶家的人会过来帮……哦,不对,是直接帮褚知青找了份轻松的工作!
现在褚知青回城去了,那就代表晒谷场的那份工作,空出来了!!!
没有谁会不乐意干这份活儿,轻松,工分多!
于是,村里人跟那些男知青接触的时候,某两三个男知青还是欲擒故纵,又想要得到好处,可又心里怀着坏主意。
不过,这些都与远在首都的叶明珠没有关系了。
此时的叶明珠,正在头秃状态ing,妇联主任因为她太虎了,做事比较激进莽撞,决定要先压压叶明珠的性子。
最近就负责干跑腿的活儿吧,然后,叶明珠白天跑腿,晚上回到去还要接受褚南延爱的教育:努力学习。
搞得叶明珠对褚南延就没有了xing致,趴在了书面上,歪着脑袋,那张漂亮白皙的小脸蛋对着褚南延,满脸的苦恼与叹息,朝着褚南延道:
“南延,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是越来越没有魅力了,你看看你现在像个教导主任一样,比我们老师还严格,又啰嗦,整一个老头子一样……”
叶明珠叹息的声音,带着独有的嗓音缓缓指责,话音落下,褚南延板着正儿八经的脸,微微顿了下,而后转过头,看向了这个指责自己没有了魅力的女人。
然后勾起了一抹充满了魅力的笑容,打开了自己特地给叶明珠准备的习题,“来,漂亮的叶明珠同志,用你那聪明的小脑袋和漂亮的小手手解答一下这几道题……”
在夸赞叶明珠的同时,将自己手中的习题递到了叶明珠面前,互相折磨ing。
看着面前这让人头秃的习题,本来苦恼又带着希望褚南延能够放过自己的期待心情,叶明珠顿时整个人就僵硬住了。
这是报复!!!
绝对是赤果果的报复,肯定是报复自己刚才说他没有了魅力!
娇软漂亮的小媳妇坐了起身,委委屈屈又娇娇软软的看着面前的褚南延,试图用这种方式让褚南延对自己心软。
可惜,没有魅力的男人此时铁石心肠,那张俊美的脸上布满了清冷矜贵的傲气,丝毫不为所动。
叶明珠见褚南延这样子,又有些心痒痒了,将自己刚才那句话给抛出在脑后,什么没有魅力?清冷禁欲的男人,最为吸引人了。
扣着纽扣的衣服,让人想要将它给解开,起身,双手放在了褚南延身上,娇滴滴的开口,“褚老师,你别这么严格嘛,你看看我?”
褚南延垂眸,淡淡的看了一眼正在作怪的叶明珠脸上,似乎在说,嗯,我看了,然后呢?
“褚老师,你难道不觉得,你的学生我,长得特别好看,让你特别喜欢吗?”看着他那清冷淡漠,叶明珠喜欢得不行,娇里娇气的靠在了他身上,软柔的嗓音,手指轻轻的勾了下他衣服。
褚南延抓住了叶明珠作乱的手指,神情淡若自如,“嗯。”
“那,你要不要亲亲我呀?”叶明珠的心里痒痒的,想要直接扑过去,可又不喜欢这么粗暴的,如果他扑过来……
哎呀,这张清冷禁欲的容颜,就该为自己疯狂才对呢……
褚南延垂下眸看着她gou引的动作,喉结滚了滚,却移开了视线,松开了叶明珠,想要推开叶明珠,可又被叶明珠给反抓住了。
而在这时候,就在他们玩得起兴时,刚从外边儿回来,与老伙伴们下棋赢了特别高兴的褚老头子一走进门,就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咳咳!”轻咳了两声,老头子的视线看向了别处,哎呀,现在的小年轻,就算是恩爱也不注意一下场合。
褚老头子的一声轻咳,让两个还在黏糊中的男女顿时僵硬的停顿了下来,下意识的纷纷将自己视线看向了发出声音的地方。
见到是褚老头子时,连忙松开对方,沉默的尴尬,围绕在他们的四周。
“爷爷,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了?”褚南延抬眸,神色恢复了正常的严肃与正经,丝毫看不出刚才的画面如何不正经。
这会儿,褚老头子也没有听到他们两人的对话,只是在进来的时候看到他们两个黏糊在一起的画面。
再次将自己的视线放过去的时候,已经松开了,看起来十分认真正经,“今天老梁输了,恼羞成怒,一气之下跑了,我这不就回来咯。”
叶明珠在褚老头子说话的时候,那双眸子就一直放着他脸上,发现褚老头子的脸上没有多少异样,恍若是对自己跟褚南延刚才的行为视而不见。
心里松了口气,同时又恼羞成怒的拧了一下褚南延,偷偷摸摸的动作并没有让褚老头子发现。
褚老头子也没有非要留在这儿看着人家小两口在学(恩)习(爱),还去了趟灶厨,拿了东西,又出门了。
“我约了老陈一起去爬山。”临离开前,跟他们说一声,表示这一次他不会那么快回来了。
只是,根据这一次之后,褚南延跟叶明珠也不好留在客厅里折腾这个了,气得叶明珠生气的拍了褚南延好几下。
“好了,好了,我们以后在房间弄个小书桌。”褚南延知道叶明珠气坏了,低声的哄着叶明珠,都怪他,刚才没有注意到地方不妥当。
“都怪你刚才在gou引我!”叶明珠气呼呼的倒打一耙,漂亮的脸上满是生气,说完又拍了褚南延好几下。
“没事儿,爷爷什么都没听到,不就是看到我们两个人牵在一起嘛,我们之前外边儿的时候不也是牵着手走路吗?”
褚南延的安慰,终于是听进了叶明珠的耳朵里,顿时,就让褚南延去做小书桌和凳子来,她则是负责在旁边搭把手。
嗯……接下来的日子,就在做小书桌的时间中度过,褚老头子知道孙子是为做书桌跟凳子才这么辛苦做木匠,都觉得没眼看了。
幸亏他还是做木匠的一把手,在当炊事员之前,他可干活很多活儿来赚钱养家的!比如做木匠,他弄得桌椅板凳可不知道多受欢迎!
看褚南延这小子磨磨蹭蹭啥也干不好,褚老头子就坐在旁边看了几眼,就看不下去了,“哎呀,你快走开,让我来!!!”
说完,就撩起手袖,呼哧呼哧的干了起来。
现在冬天到了,首都的天气比较寒冷,叶明珠早早就穿上了厚厚的棉衣,褚老头子跟褚南延两个人因为做木工要使劲儿的关系,大冬天都出汗了。
此时的叶明珠,拿到了来自妇联的第一份工资,十八块钱,加上肉票、油票等,美滋滋的去供销社给褚老头子、乡下的父母买了东西,特地顺路的去了一趟邮局!!!
从今天开始,她也是可以养家糊口的人了。
买了肉回家,并十分高兴的跟家里的褚老爷子、褚南延两人宣布,她已经领到这个月的工资啦!嗯,主要还是要说给褚老爷子听。
褚老爷子听到这话时,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好,好。”
叶明珠乐滋滋的吃着饭,妇联的工作挺舒心,唯一就是累了些,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
吉利大队。
叶家的人上次去集镇的时候,的确是收到了来自首都给自己寄的信,去集镇的叶大勇也不太认识字,不过叶明珠三个字是咋样的还是知晓的。
兴奋的拿回家,还扬起来给他妈看时,陈红梅也激动的打开,虽然参加了扫盲班,不过很可惜的是,她认识的字也不多,这封信,有些看不太懂。
于是,就将信交给了识字最多的叶三勇身上。
叶三勇拿过了那封信,毕竟全家人都坐在桌前凳子上,他从头开始读起,“爸,妈,大哥,大嫂……”
一开头就是将全家人都喊了一遍,那些被叶明珠在信上写了的叶家人听到叫自己时,都忍不住坐直了腰身,叶三勇继续读下去。
开头都是寒暄关心他们的话语,但是后面,“什么?明珠进了妇联?不是当工人吗?怎么进妇联工作了?”
“哎呀,这个好啊!我看那妇联的人每天就随便走走,说几句话,都不用整天坐在工厂里面干活!”陈红梅想起了他们大队里的那个妇联干事。
“妈,你这么说可不好,别被人听到了。”叶二嫂在那儿提醒了陈红梅一声,不过对于叶明珠成为妇联干事的事情也十分惊讶。
“对对对,其实工人就特别荣耀,哎呀,我就想让我儿子都去当工人,可惜啊!”陈红梅立即就转了个语调,对工人大夸特夸。
“妈,这么说来,那南延父母的工位,岂不是还留着?”叶大嫂突然想起这件十分重要的事情,顿时出声。
“这不是说了吗?明珠在妇联干活,那当然不是褚南延父母留下的工位了。”陈红梅翻了个白眼,谁知道自家大儿媳在想什么,再怎么样,人家父母的工位也不会传到你们这儿来。
叶大嫂不知道啊,凡事得有希望,万一就这么碰巧呢?
叶二嫂白了叶大嫂一眼,要是明珠肚子里怀着三个孩子……顶上褚南延父母的工位也不是不可能!别妄想了好不好 ?
于是,村子很快就多了一个新的流言蜚语,也不算是流言蜚语,而是叶家大婶子的嚣张嘚瑟,我家女儿在首都当妇联干事呢!!!
“不是吧?你女儿什么时候能干这样的活儿了?”认为叶家那闺女平时娇滴滴的,妇联的工作哪里适合她?
“什么叫做不能干?我女儿多厉害!身为十八代贫民的家世清白,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如此坚定,那是为了帮助广大妇女同胞们的光荣任务,交给我女儿不知有多合适!”
其他人听着她的这个炫耀声,都觉得叶家是不是踩了什么狗屎运,生了个女儿,娇滴滴什么活儿都不能干,养得白白胖胖。
听说是要嫁到城里去,大家一开始心里也泛酸,后来见那闺女嫁不出去,人家城里人根本没看上时,心里多多少少有种幸灾乐祸的嫉妒心在里面。
然后还看上了下乡的知青,以为是落魄了,找不到合适的人嫁了,没人看得上叶家闺女了,谁知道这下乡的知青如此给力,直接带着叶家闺女回城,还进了妇联上班?
这会儿,村里的那些男知青,又开始被村里的那些妇人挑剔选拔了,万一自己也像叶家一样,选出了个金疙瘩呢?
今年又有几个知青下乡了,之前那些一看就是没本事儿的,不然早就回城去了,得看这些新来的男知青。
当然,为了避免自己看走眼,一个个打探消息不知道多勤劳,又生怕被骗,所以大家都想着怎么让自己装上火眼金睛,一时间,吉利大队不知道多热闹……
冬天正式来临,越来越寒冷,特别是早上,都冻起了霜,白茫茫一片,只要呼个气,都感觉像是在抽烟一样。
妇联的工作也开始进入了难关,这么冷的天气,还得下乡去做妇联宣传开展工作,简直不要冻坏手。
妇联主任也担心干事们会不会冻坏自己,两天一次变成了四五天一次,早上变成了中午,不过,可能是之前叶明珠请革委会赤卫兵的事情比较让人震惊。
李婆子还真被抓去改造了,主要是死性不改,赤卫兵那边的人可没有妇联那么好脾气,现在大家都是隔壁村与隔壁村通婚联姻。
这李婆子的事情一出,那些回娘家的婆娘们怎么可能不说两嘴?再加上之前妇联干事到杏花村的演讲十分成功,成功的调动了妇女们的勇气与自信。
变化,是从一点一滴开始改变的,妇女们敢让家里的老爷们儿帮忙干家务了,敢开始使唤老爷们儿替自己干什么干什么了……
那些老爷们儿本来有些不太乐意,妇女们一句话怼了过来,“怎么?我也下地干活挣得了十(七八)公分,还要照顾家里家外,老人小孩都是我照料,洗衣做饭扫地,现在叫你帮忙烧个火怎么了?”
一声怒吼过来了,爆发得像是要打架一样,大老爷们儿想到可能是那群妇联的人教的,心里直骂晦气,不过搭把手,算了,不跟妇女一般计较!
底线与抵触,就是从这么一点一滴的小事儿开始积攒,而那些妇人也发现,其实,家里的活儿也不是什么都必须得自己干,自己丈夫也能搭把手后……
开始在外面宣扬了,我男人如何如何棒,今天还干啥干啥了……
你在我们面前炫耀,是以为我们不行吗?心里一边嫉妒,一边羞恼,最后,回家也开始学习其他人的做法,总不能够妇联教导的东西,她们什么都没学会,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起来。
……
快要到除夕了,今年不能够过年回家,叶明珠在过年前一个月就买东西寄回去了,而过年前大半个月,妇联开始放假。
妇联放假了,褚南延还没有开始放假呢,叶明珠不知有多高兴,“啧,看吧,还是我的比较早放假,明天起床的时候可不能吵醒我了,知不知道?”
比较早放假的小媳妇儿在褚南延面前炫耀,并表示这么冷的天,我可不要那么早离开被子。
至于学习?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人监督,叶明珠可勤奋不起来。
褚南延当然知道叶明珠是什么样儿的人,也没有出声戳破叶明珠的偷懒,点头,“嗯。”
最近年底,他们会计这边比较忙,要算很多账,“我们大概还有一个礼拜才放假,到时候我陪你去供销社。”
“好呀!是准备要买年货了吗?首都的过年习俗,跟我们那里是不是不太一样?”叶明珠想到要过年了,还是蛮高兴的。
“差不多。”都是过年,老祖宗留下来的习俗,就算是有些不同,那也是过年!虽然褚南延不知道叶明珠为什么会觉得兴奋,不过,褚南延还是扬起了那抹温雅的笑容表示自己与她同贺。
第二天,本来打算轻手轻脚起身的褚南延,就看到自己身旁的叶明珠已经睁开眼睛,醒来了。
沉默半秒,“我吵醒你了?”
“不是,可能是平时都是这个时间起床,我习惯了。”叶明珠叹了口气,然后表示外边儿好冷,她要继续塞在棉被里,你快去上班吧。
“一会儿再睡,先吃早饭。”见叶明珠也醒了,催促着叶明珠一起起床,不吃早饭对身体不好,见她不动,将那些毛衣、厚外套都拿了过来。
叶明珠无辙,唯有委屈巴巴的一起下楼吃早饭去。
褚老头子在得知叶明珠为什么这么鼓着脸时,还语重心长的朝着叶明珠说教,“南延说得对,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遭殃!”
“明珠,我一会儿也要出去,你自己一个人在家,记得看好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年底到了,很多闯空门的。”
褚老头子在那儿提醒着叶明珠,要不是老梁那家伙约自己再干一盘,还对他用激将法,褚老头子还不想理会老梁呢。
“好,我知道了。”叶明珠也只是对褚南延表示自己的气呼呼与撒娇,在面对长辈面前,还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孙媳。
“记得好好看书。”旁边的褚南延也来了一句,结果只得到了叶明珠的一个娇嗔。
我不!
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一下,我为什么要将我美好的时光都浪费在书本上?她决定一会儿就去秦家找那小媳妇儿探讨一下最近衣服的新花式,快过年了,要给家人都做几件新衣服呢!
叶明珠的拒绝,在褚南延的意料之中,也没有对叶明珠有什么不满,而是任由叶明珠的劲儿,吃了饭,就出门去了。
秦家小媳妇儿柳英在看到叶明珠过来时,还满是惊讶,“今天是打算做什么花色吗?”
不过,在看到叶明珠什么都没拿时,柳英又清楚了,这不是来做衣服的?
“我这不是放假了吗?想着在家里无聊,到处走走,想到了你,我刚回城的时候,也就你们秦家最好,第一个接触的……”
叶明珠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妇联做久了,说话都这么好听,学会的开场白,就是想要打入人民群众当中一样。
秦家小媳妇儿柳英在听到叶明珠这个夸赞的声音时,脸上抿着的浅笑都多了几分欢喜,“也是明珠你好,你现在在妇联怎么样了?还习惯吗?”
一边寒暄,一边聊着秦家小媳妇儿最近学习的新花色,同时表示快过年了,想买些布和棉做新衣服……
柳英当然乐意接受,她觉得褚家的两口子最会做人了,不过,自己拿了私房钱的事情从来没跟人说过,只是在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偶尔不自觉的替褚家那两口子说话,特别是叶明珠。
现在,大院里的人,对褚家那乡下来的媳妇儿,都没有以前那种偏见了,只会认为,虽然乡下来,但是为人好、又善良大方、会做人……等一大堆的优点覆盖在叶明珠的标签上。
叶明珠在这儿坐了好一会儿,见对方好像要准备做饭了,也赶紧告辞。
“诶?不在这儿吃了午饭再走吗?”柳英挽留,当然,这是礼貌性的礼节留饭,这年头谁家的粮食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叶明珠自然晓得这一点,“不用啦,我也要回去做饭了,南延今天还没有休假,别到时候等到他下班回来还没做好饭,那就不好啦。”
“成。”柳英送叶明珠离开,就回去继续做自己的衣服去了,将近年边,可不知道多少人想要新衣服,这才是自己最忙碌的时候。
叶明珠从秦家出来,就看到那荡悠的周玉珍小姑娘,扬起的那抹笑容泛着揶揄与调笑,“哟,这不是我们漂亮可爱的玉珍小姑娘吗?”
听到一个略微耳熟的声音,周玉珍带着腼腆羞敛的浅笑转过头去看那个夸赞自己的人,结果,就看到了叶明珠笑盈盈的站在那儿跟自己打招呼。
“你,干什么?”周玉珍那腼腆羞敛的浅笑都收敛了起来,带着点没好气的望着面前这个抢了自己南延哥哥的人。
“哎呀,可爱的玉珍小姑娘咋气呼呼的?该不会是今天打了吹气筒?”带着点小无聊的叶明珠自然是言笑嫣嫣,只是说出来那话就实在噎人了。
什么叫做打了吹气筒?把她当什么了?
“你找我干什么?”周玉珍虽然已经决定放下褚南延,可偶尔还是会心里不太舒服,为什么叶明珠这个坏女人还要在自己面前荡悠。
嗯……虽然大家都不认为她坏!还觉得她挺厉害的,长得好看,妇联做事又认真,听说还挺有一套的。
“我听说,你们放假了?这天气这么好,不打球可惜了呢。”叶明珠意有所指,可听懂了她这话的周玉珍瞪圆了自己眼睛看着叶明珠。
“你,你,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我,你竟然还想跟我玩?你不知道我是谁吗?”周玉珍以为叶明珠不知道自己曾经暗恋过南延哥哥,所以才敢跟自己这么接近。
“我当然知道了,下午一起打羽毛球啊,你不是认识很多朋友吗?能不能带上我呀?”叶明珠似乎是对于她到底曾经做过什么不太计较,反而是笑盈盈的邀请着。
打羽毛球?
周玉珍不太想答应,可看看叶明珠那张言笑嫣嫣望着自己的甜美与温柔,周玉珍最后没有拒绝。
“当,当然,可以勉强的答应你。”周玉珍觉得自己可能被蛊惑了,其实,其实这个温柔漂亮的女人,最起码,比季雪瑶那个装模作样的女人好多了。
要是,要是她能够对南延哥哥很好的话,她就勉强……算了,妈给自己介绍的那两个相看对象也挺好,就是因为都挺好,她还在踟蹰中。
南延哥哥,早就被抛弃在脑外了!!!
看着周玉珍蹦跶离去的背影,叶明珠脸上更加灿烂,打入大院内部,自己一个乡下来的小姑娘,大院的人再怎么表现得友善,内底可还有一种莫名高高在上的看不起呢。
眉毛弯弯的泛着笑,望着周玉珍带着点狼狈逃离的背影,笑得更加的开心了,她还真是做一行爱一行,对待大院里的这些‘邻居们’,可不能够跟在妇联里对待其他人那种态度呢。
中午,回去的时候,正准备做饭,褚老头子就回来了。
“明珠别动,让我来!”褚老头子看叶明珠的动作,连忙劝阻叶明珠的动作,将那块肉拿了过来。
这可是羊肉,担心叶明珠没有焖过,怕浪费了。
叶明珠洗手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手中残留着刚才的肉腥味儿,腥得让人有些想吐,怎么回事儿?她平常不是这样的啊?
看着爷爷在洗着肉,叶明珠微蹙黛眉,认真的出口询问,“爷爷,那块肉,是不是不太新鲜啊?”
不新鲜的肉可不能够吃啊,会吃死人的!
感觉自己手中的味儿还挺腥,叶明珠赶紧拿过肥皂,将自己手中刚才那肉的味道给清洗一遍,去除腥味儿。
“不新鲜?不可能,这可是今天早上刚杀的羊肉!”那可是好不容易才抢到的一块,他亲眼看着那人杀的羊,怎么可能会不新鲜?
“羊肉?我怎么感觉腥腥臭臭的?”叶明珠记得自己以前(古代)吃的时候,闻起来香香的呀……
“那可能是你不习惯羊肉的味儿,有些人就觉得羊肉味儿腥,没事儿,到时候我会放很多香料下去将那腥味儿压住,爷爷可是做厨这方面的好手!”
褚老头子并没有在意,毕竟有些人是闻不得,还催促叶明珠赶紧出去,别阻碍他做饭炒菜闷羊肉。
被赶的叶明珠一听褚老头子那话,心里也没往别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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