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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Chapter4


莉齐原以为买下整座剧院,就能息事宁人。谁知,剧院老板压根儿不信她能买下整座剧院,也不信她就是伊莉莎白·艾德勒,哪怕她把父亲的黄金怀表拿了出来,向他展示后面精湛的镶嵌工艺,他也坚决不信,并认为那是骗术的一环。

        无奈之下,她只能叫人去把艾德勒焦油厂的经理请了过来,希望他能帮忙解释误会。

        那位经理在酒馆打了一晚上的扑克牌,被请过来的时候,浑身酒气,两眼布满了血丝,但还是睁着一双醉眼,认出了莉齐标致的脸蛋儿,酒劲儿顿时跑了个无影无踪。

        无他,只要是为艾德勒先生工作的人,都知道他有多么宠爱这个女儿。

        艾德勒先生的产业遍布美国,甚至蔓延到了还未开发完全的古巴。他专注于事业,一年到头只有几个星期在家,却从不会拒绝他女儿的任何要求。

        莉齐想要骑马,他就把一个烟草种植园,改造成了全州最大的马场,重金买了许多普通人一辈子也见不到的阿拉伯马,只为了莉齐有空过去骑上一会儿。

        有钱人都比较迷信,艾德勒先生也不例外,可他从不对自己的女儿迷信——别人说女人不能去矿洞,会带来灾厄,他也同意,但当莉齐提出想去矿洞看一看时,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并戴上勘探帽,陪她一起四处参观,也不管传说中的灾厄是否会降临,旁人是否会对此说三道四。

        他给莉齐请的是欧洲最有名气的家庭女教师,持有专门的教师证书,指导过不少名门闺秀的礼仪。可当那位女教师想给莉齐穿上紧身胸衣——还没来得及使劲儿把莉齐勒晕过去,他就冷冷地把她轰了出去。

        因此,谁都知道,他女儿的腰围足足有二十三英寸——虽然穿上裙子后,看不大出来,但跟那些十几英寸的小蛮腰一比,立刻相形见绌。

        上流社会的贵妇都曾“好心”提醒过他,再这样下去,莉齐迟早会被他毁掉。

        她们承认,莉齐是个罕见的美人儿,可她的腰围那么粗,外祖母又是黄皮肤的中国人,再美也无济于事。她们赞同“人人平等”的观念,但作为坚持近亲结婚的贵族,她们实在无法违心地承认,混血是一个优点。

        她们在私底下悲伤地预言,作为混血儿,莉齐可能活不过十四岁,马上就会死于一场神秘的遗传病。

        然而讽刺的是,莉齐健健康康地活到了十六岁,面色红润,身手矫健,能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跳跃篱笆;反倒是作出预言的贵妇,因为家族频繁与另一个家族通婚,双方血缘已密不可分,生出来的孩子一个比一个古怪,有的甚至刚出生就夭折了。

        贵妇们只好紧急更换了预言,声称莉齐早晚会嫁不出去。

        但这个预言,在艾德勒先生成为首富那一天,也失效了。

        数不清的男青年奔向纽约第五大道向她求婚,几乎成为了一处景观。

        为了躲避汹涌的求婚者,艾德勒先生带她来新奥尔良散心,顺便参观家里的产业。

        一个经理面带惊慌地说,他觉得艾德勒先生似乎有让莉齐小姐继承产业的意思,因为他介绍工厂时过于详细,简直不像对女儿介绍工厂。

        这番话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尽管大家都觉得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还是像敬重艾德勒先生一样敬重莉齐,哪怕她早晚会嫁到别人家去。

        经理光是看剧院老板跋扈的脸色,就知道莉齐小姐在这里受了不小的委屈——虽然莉齐小姐看上去并不委屈,还一个劲儿朝他使眼色,示意他不必声张,但按照规定,他必须通报给艾德勒先生。

        于是,在剧院老板愤怒、惊讶、不可置信、惶惑、后悔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目光中,艾德勒先生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赶到了剧院。

        尽管艾德勒先生坚定地认为,只有高雅的绅士才配得上他的女儿,但他本人并不遵守绅士的做派,很少坐马车,出行都骑着那匹雪白的阿拉伯马。

        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出那匹阿拉伯马多么珍稀和骏美,通体雪白,看不见一丝一毫的杂色,四肢修长而健壮,毛发顺滑锃亮,宛如最上乘的白缎。

        新奥尔良人不一定能认出各种各样的马车纹章,但一定能认出艾德勒先生的白马。

        剧院老板一看到那匹白马,就知道一切都完了。当然,莉齐有错在先,艾德勒先生决不会指责他什么,可他也失去了一个攀附首富的机会。

        最令他胆战心惊的是,他好像说了什么北方佬富得流油的话——莉齐会跟她的爸爸告状吗?他的人生会因此而完蛋吗?

        天底下为什么会有这样古怪的事,首富的女儿到底吃了什么撑的,跑到他的剧院来放火,只为了救一个声名狼藉的马戏团小丑?

        剧院老板百思不得其解,也不想要一个解了,只想回到十分钟前,给傲慢的自己一个嘴巴子。

        ·

        半个小时后,莉齐被剧院老板恭恭敬敬地送出了剧院。这座剧院自然也被艾德勒买了下来,当作一件毫不起眼的小礼物,送给了她。

        艾德勒脱下长外套,披在她的肩上,让她侧骑在马鞍上,而他像男仆一样牵引着马,陪她在街上散步。

        其实,他完全可以把她安置在马车上,再骑马跟她聊天,但他担心马蹄扬起的尘土会呛到她,于是坚持让她坐在马背上,而他在前面牵马,也不管裤腿是否会溅上污泥。

        人们都说,艾德勒如此溺爱她,总有一天会把她毁了。可也正是因为溺爱,她才能够从容地与追求者周旋,不至于轻易坠入甜蜜的陷阱。

        莉齐觉得,要不是父亲的溺爱,她甚至不敢不穿紧身胸衣。

        她可不想为了炫耀自己的腰能围上项链,而随身携带一瓶嗅盐,更不想每天早晨都因为束腰而昏厥过去——她相信,其他女孩也是这么想的,可她们没有她这样家庭氛围,敢于对负责束腰的嬷嬷说“不”。

        莉齐知道,只要她像其他女孩一样大哭大闹,以死相逼,她父亲肯定宁愿与上流社会绝交,也不会把她嫁给一个贵族草包。

        可是,她宁愿嫁给一个草包,也不想让艾德勒承受她嫁不出去的流言蜚语。

        “唉,真烦,”莉齐心想,“为什么我不嫁人,别人就会觉得爸爸把我给毁了呢?”

        “小姑娘,”这时,艾德勒笑吟吟地打破了寂静,“听说你告诉别人,你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

        莉齐歪歪头,做出无辜的模样:“欧洲人对中国人一无所知,就算我告诉他们,外祖母是正经人家的姑娘,还读过大学,他们也不会相信。”

        艾德勒笑笑:“合理的解释,那我就假装不知道,你是想吓跑可怜的伯爵先生吧。”

        “噢,别管叫他伯爵,他一直强调说自己是子爵呢。”

        “是吗?”

        “是的。”

        见她这样笃定,艾德勒也怀疑是自己记错了。父女俩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但都一致认为那人就是子爵。

        “所以,你没看上子爵先生。”艾德勒说。

        “谁会看上那种人呀!”莉齐气鼓鼓地说,“要是我嫁过去,我几乎能想象他会怎样对我——一觉醒来,他就会在我的耳边念叨,‘噢,宝贝儿,在我们巴黎,灯笼裤已经过时了,如果我是你,我会穿那条镶蕾丝的’。”她故意说得口水四溅,以模仿浓重的法语腔。

        艾德勒不禁哈哈大笑:“我的小姐,我其实很担忧,把你养得这么机灵活泼,对你来说,究竟是好是坏。”

        莉齐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我不在外人前表现出这一面,不就完了。”

        “我只能说,狐狸是藏不住尾巴的。这个以后再说,我现在比较想知道,你有没有看上的贵族青年。”

        莉齐顿时为难极了。

        她怕回答“一个也没看上”,艾德勒会洞悉她的心思,然后把那些贵族青年统统赶走。那些贵族青年虽然追她追得非常起劲,变着花样儿取悦她,却绝对不会在被她父亲赶走之后,觍着脸继续向她求婚。

        她要是不嫁给贵族青年,而是在纽约随便找了个富翁的儿子嫁了,整个艾德勒家族就彻底与上流圈子无缘了。

        最关键的是,这样还不如嫁给一位贵族呢,那些富翁又没有她爸爸有钱。

        她深知,他们需要贵族的地位,就像贵族需要他们的财富。

        在这种互相需要的情况下,双方缔结的婚姻关系会比普通婚姻更为稳固。

        而且,手上攥着金钱,她也不必像一般主妇那样,既要精明地主持大局,又要妩媚地服侍丈夫。她可以活得随心所欲,就像在父亲身边一样。

        想到这里,她下定了决心,同时脑海中闪电般划过一个人选——兰斯·德·夏洛莱伯爵。

        那是她唯一有印象且有好感的贵族青年。

        “唔——德·夏洛莱先生还不错,”她努力自然地说,“他相貌英俊,极有教养,待人彬彬有礼,是那些人里最有贵族气质的一个……”

        艾德勒慢吞吞地点了点头:“很好。”

        “怎么啦,爸爸。”她心虚了。

        “我终于有理由捡起枪决斗了,”艾德勒故作愤怒,“居然敢抢走我的小宝贝!”

        莉齐松了一口气,手心已渗出冷汗,发出抱怨的撒娇声:“爸爸!”

        艾德勒的目光却非常严肃:“别把我的话不当回事,小姐。他要是对你不好,我是真的会找他决斗。当然,我也会教你怎么用枪,以防我不能及时赶到,你可以亲自毙了他。”

        莉齐最喜欢父亲的一点就是,他虽然嘴上叫她“小姑娘”,却不会真的把她当成弱不禁风的小姑娘。

        他什么都敢跟她说,什么都敢跟她讲,小到宴会上的趣闻,大到过去打仗的经历——她第一杯白兰地,就是父亲怂恿她喝下去的。

        假如没有父亲如此特别的教养,她可能永远都不会有放火救人的勇气——大概会像那位子爵一样,被枪响和鲜血吓得魂不守舍,然后逃之夭夭。

        唉,也不知道埃里克怎么样了,她想。他那样处理伤口,真的能行吗?

        ·

        他会活下去吗?

        他一定要活下去。

        眼前的一切是如此模糊,就像蒙上了一层血雾。头很晕。手脚已经不协调。但他一定要活下去。在火车发动之前,他压抑着粗重的呼吸,爬进了行李车厢。

        半小时后,火车发动。一个守卫两手插兜,哼着小曲,走了过来。

        他立刻像幽灵一样,从后面挟持住了他,喉咙里发出毒蛇般嘶嘶的声音:“举起手来。”

        守卫慢慢举起手。

        他不动声色,卸下了守卫枪套里的左轮,动作干净而利落,丝毫看不出肩上的伤势。

        “可、可以了吗?”

        “不要出声,除非你活够了。”他淡漠地说,给左轮上了膛,抵住守卫的后背,继续搜身。

        很快,他就在守卫上衣的夹层里搜到了行李柜的钥匙,又在裤兜里摸出了香烟和火柴。

        想要的东西都到手了。他神色森冷,毫不留情地用枪托击晕了守卫。

        打开行李箱,找到小刀和蜡烛。他坐下来,开始第二次手术,手段比之前更冷静,更残忍,小刀在烛焰上烧红后,就毫不留情地剖开了紫黑的血痂,旋转着,绞动着,剜出了深处的子弹。

        把子弹丢到一边,他咬掉私酒的瓶塞,仰头喝了一大口,才将剩下的酒液淋在了伤口上。

        有那么一瞬间,肩部传来的剧痛不亚于被短吻鳄撕咬。

        他侧过头,攥紧拳头,脖颈暴出一根粗壮的青筋,喉结重重地滑动着,浑身上下都浸满了冷汗。

        是的,很痛,非常痛。可他不在乎,他只在乎一件事——她为什么要救他?

        难道她不知道拯救一条蛇的后果吗?

        假如她救的是一条狗,狗会感激她,亲近她,想尽办法叼一些猎物回报她。

        但她救的是一条蛇,一条剧毒的蛇。

        蛇只会滑进黑暗里,用掠食者的眼神紧盯着她,伺机发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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