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Chapter 28
莉齐握着那只手, 一开始睡得很香甜,但没过一会儿,就难受了起来——太热了!
那只手简直像烧红的铁箍似的, 牢牢地, 紧紧地攥着她。她整个人又热又痛,额头上已经沁出点点汗珠。
她被攥得直冒火,忍不住一口咬在了铁箍上。
铁箍松开了。
但紧接着,两片炙热的东西就压在了她的唇上。她被烫得头皮发麻,差点哭出来,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梦。
她下意识喃喃喊道:“埃里克……”这似乎是个驱除噩梦的咒语,刚刚就是这个咒语,让她从上一个噩梦逃了出来, 不知道在这个噩梦里还能不能起作用。
很明显, 不能。
咒语不仅没能驱除噩梦, 还招来了消失的铁箍。
她的下巴被铁箍攥住,两片炙热的东西始终黏缠着她的唇,仿佛沉重的、濡湿的黏胶,即使她转过头去,也黏在她的唇上,无论如何也撕不下来。
她痛苦极了, 声音提高了一些:“埃里克……”求求这句咒语来点儿该有的作用吧。
咒语似乎起作用了,那两片炙热的东西僵了一下,然而不到两秒钟, 又疾风骤雨般落了下来, 焦躁而残忍地进犯着她的嘴唇,简直像要把她吞下去一般。
莉齐不禁感到了强烈的危险——如果她再不呵斥他,他会像无法控制食欲的野兽一般, 咬伤她,啃喫她,将她吞入腹中。
她可不想被关进笼子里后,又成为野兽的盘中餐。
想到这里,莉齐把咒语抛到脑后,鼓起勇气,迷迷糊糊地咒骂起来。
谢天谢地,咒骂比咒语管用。铁箍和炙热的东西消失了,野兽被她骂跑了!她终于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了。
莉齐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神清气爽地伸了个懒腰。梦里发生的事情被她忘了个一干二净,只记得自己好像被鬼压床,但因为一想到鬼,她就怒不可遏,便强行忘记了这个梦。
梳头发时,她发现兰斯送的结婚戒指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枚宽阔的纯金戒指。
这枚戒指没有雕花,也没有镶嵌钻石或宝石——只有结婚戒指,才会是这种平实而简单的风格,因为新娘将终生戴着这枚戒指,雕花带钻反而不便。
不可能是兰斯趁她睡着后,给她换了一枚结婚戒指,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莉齐不太确定地想,那个人不会这么无耻吧?
她垂下头,准备摘下戒指,看看内圈有没有刻什么文字。这戒指戴着毫无感觉,取下来的时候,却花了一番功夫,黄金圆环简直像咬啮进她的血肉一般,给了她一种想要摘下来就得剁手指的错觉——还好只是错觉。
莉齐朝内圈望去,顿时又气又好笑——居然真的是他送的。
他还不知廉耻地表明了身份,在内圈刻上了他们的名字“e&l”。
噢,他可真贴心,还记得她不喜欢“伊莉莎白”那个名字,刻的是l而非e。
想到他干的那些混蛋事,莉齐真想把这枚戒指扔到下水道去。可是,不知为什么,她一看到他的头字母,心中就油然而生一股依恋之情,好像这是一个咒语,一道护身符,曾帮她驱赶过噩梦似的。
谁要他帮她驱赶噩梦?她愤愤地想。
话虽如此,她还是把这枚戒指戴了回去——不管怎么说,总比戴兰斯的好。
莉齐并没有因为这枚戒指而原谅埃里克,反而加深了想要当社交皇后的决心——她才没那么好哄,一枚戒指就能消气。
最过分的是,这枚戒指还是偷偷摸摸给她戴上的——她还以为他做完那事儿就离开,是因为再也不想出现在她面前了呢!
莉齐气呼呼地走进浴室,准备洗澡——按理说,昨天洗了,今天不用再洗,但奇怪的是,她只是睡了个觉,醒来却满身是汗,不得不又让女仆去烧热水。
她行动力极强,洗完澡就按照昨天给自己规划的行程,戴着一顶镶嵌着红宝石的羽毛帽,精神抖擞地出门了。
上流社会的所有活动,虽然都需要出示请帖,但请帖就跟女士羽毛帽上的羽毛一样,只是个装饰品,真正的请帖其实是他们马车上的纹章图案,以及胸前佩戴的爵位纹章。
因此,即使莉齐没有收到邀请,还是进入了举行宴会的花园。她面带微笑,得体地跟每个人打招呼。只要她想讨人喜欢,她可以很轻易地赢得别人的好感。不一会儿,她身边就围满了男士,他们争先恐后地亲吻她的手背,用优美的诗篇赞美她的仪容。
莉齐却莫名感到孤独。她尽力露出以前那种温柔恬淡的微笑,想要融入他们的谈话,脑子里却总是冒出相反的观点。
最要命的是,这群蠢货见她今天如此和善,便抛出了一些令人厌恶的问题,比如:
“你们真的让黑人当州长统治白人?”
“黑人和印第安人的区别是什么?”
“你们真的觉得黑人可以跟白人一样生活吗?”其中一人说出了她最为反感的一句话,“我连去动物园看他们都不乐意。”
莉齐隐隐猜到了动物园是什么,但不敢置信。
一位男士见她的眼睛如此炽亮,还以为她对动物园感到好奇,当即绅士地解释了起来。
原来巴黎郊外有一座“人类动物园”,在那里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野蛮人”,有马赛人、祖鲁人、僧伽罗人和印第安人。他们被好心的法兰西人从蛮荒之地带到了文明城市,圈养在铁丝网内,被香气袭人的太太小姐们亲切地关怀问候。有些善良的太太小姐甚至会跟他们握手,给他们递去用手帕包裹的午餐。
“野蛮人好像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壮,”另一位男士说道,“他们总是在棕榈温室里熬药,看上去非常虚弱。”1
“哦,他们当然没有白人那么强壮,一点儿小病都能要了他们的命。”
又一位男士加入了讨论:“政府对那些野蛮人有些太好了,让他们见识文明世界的奇迹就算了,每年还会花上一大笔钱给他们买药买疫苗。要我说,就该像达尔文主张的那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要是以前,莉齐虽然反感这类话题——她对黑人和印第安人都不怎么了解,心里只有反感的情绪而已——但很少当面驳斥这些人,她几乎没有黑人或印第安人朋友,没必要为了人人都有的偏见而吵得面红耳赤。
假如他们的偏见是针对华人,她还可以怒气冲冲地战斗一番,可她甚至没跟印第安人说过话,拿什么战斗呢?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脑子里的印第安人有了具体的样貌,不再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头戴羽冠,凶神恶煞;更像是一个温和、热情、善良的智者,曾救下了她的情人。
假如不是善良到极点,又怎会想到拿烟斗去招待那些士兵呢?
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善良,而是隐忍与恐惧,他们不想再经历一场必输的战争了。
不管怎么说,这群人可真无耻呀。
假如见识“文明世界的奇迹”的代价是被关进动物园里,只有表现最好的人才能穿上礼服,其余人只能赤身露体,以便观众扩充人种方面的知识,还不如回到蛮荒之地呢。至少在蛮荒之地,他们有自由,而且不用染病。
莉齐冷冷地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把周围人吓了一跳,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位娇媚迷人的太太站在野蛮人那边,还以为她会像其他太太小姐一样按住喉咙,赞同他们的说法呢。
“德·夏洛莱太太,您好像有些不客观。”一位男士说,“并不是我们要他们赤身露体,而是他们的服饰本身就那么野蛮。而且,他们在蛮荒之地过得那么凄惨——既要提防野兽的突袭,又要抵御邻近部落的入侵,在动物园里却有吃有住,生病了还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照顾,住处也尽量还原他们在丛林的茅屋……我们对那群野蛮人已经仁至义尽。”
莉齐说:“这么说,只要不受野兽袭击、不受邻近部落入侵、有吃有住、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照顾,一个大活人就可以被关进笼子里?”
“对于野蛮人来说,是的。”
“好吧,那我只能衷心祝愿你有一天被更文明的人抓走,让你不必受野兽的袭击,不必受邻国的入侵,有吃有住,有专门的医生护士照顾。到那时,你肯定很愿意在笼子里对他们表演文明人的日常起居。”
那位男士的脸色微微变了。
莉齐不等他反驳,眨巴着长长的睫毛,娇媚而无辜地望着他:“哎呀,我这样会不会太刻薄了,毕竟人怎么能被关在笼子里,被另一群人观赏呢?但这是您的观点,您认为野蛮人愿意被关在笼子里,而文明人无论是智慧还是胸怀,都比野蛮人更强一些,当然更愿意被关在笼子里,被更文明的人观赏和照顾啦。”
这简直是诡辩!
那位男士涨红了脸庞,愤怒地嚷道:“哦,德·夏洛莱太太,你这是在偷换概念!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比欧洲人更文明的种族!”
莉齐微笑着看着他,神色温和——目前为止,只有埃里克能让她露出气急败坏的一面。
“为什么不存在呢?”她问,仿佛一个好奇的孩子。
那位男士的怒火被她天真的模样浇灭了,不觉好笑,为什么要跟一位什么都不懂的太太生气呢?
“德·夏洛莱太太,我觉得您之所以会说出这番大逆不道的话,是因为根本没有接触过野蛮人。他们愚昧、无知、茹毛饮血,完全是一群未开化的牲畜。自古以来,我们都把牲畜关在栅栏里,当然也可以把野蛮人关在笼子里。”
“你确定?”莉齐问。
那位男士的怒火又被她挑了起来,扯着嗓门答道:“我确定!”
莉齐见他青筋直跳,感到很有趣。“怪不得埃里克总惹我生气,”她想,“惹人生气确实挺好玩的。”
她不急不慢地说:“哦,你别激动,我只是想确定一下你的意思。人的确能把牲畜关在笼子里,可是,很多马戏团也把欧洲人关在笼子里呀——仅仅因为他们长相奇特,就得到了和野蛮人一样的待遇,这是否说明,这个世界上最文明的种族,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文明呢?”
她这话引起了一阵骚动。男士们面面相觑,都想不明白一位女士怎能说出如此大胆的话来。
男士是不能面露愠色反驳一位女士的,刚刚那位男士大吼大叫的行为,已经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眼光,所以即使男士们对莉齐的异端邪说气得要命,恨不得跟她来一场辩论会,也只能彬彬有礼地撤退。
“我可算明白兰斯为什么会跟莎莉重新交往了!”一个人幸灾乐祸地说,“我承认,德·夏洛莱太太是个罕见的美人,可惜长了一颗帮野蛮人说话的脑袋。这样的美人哪怕长得再漂亮,也很难生出回家的欲望。”
“原来是个留不住丈夫的女人!”刚才那位被莉齐说得面红耳赤的男士,顿时露出轻蔑之色,“可能就是因为太寂寞了,才会去同情那些野蛮人吧。我要是娶了这样一位有恋野人癖的太太,宁可死在交际花的怀里,也不愿意回家跟她亲近。”
“这话可太失礼了,乔治!德·夏洛莱太太毕竟是个上等人,即使她乐意跟黑鬼交朋友,你也不该这样羞辱她。”
一位太太走了过来,说:“亲爱的先生们,你们在吵什么?我们求了半天,才让e先生同意弹琴,全被你们吵没了!”
这位太太的身后跟着一个相貌怪异的人。此人脸色黝黑,顶着一双漆黑的、像是会通灵的眼睛,头戴羔皮帽,身穿白长袍,与周围打扮入时的绅士显得格格不入。
有人礼貌地询问他的名字。这人一面唐突地扫视周围,一面口音浓重地答道:“达洛加。”
“达洛加先生是波斯王国的贵族,”带他过来的太太说道,“想在巴黎定居下来。我正带他四处询问,有没有哪位好心的太太或先生愿意出租自己的公馆呢!”
男士们纷纷表示,他们也愿意帮忙打听打听。
达洛加却毫无所动。他一直在用那双会通灵的黑眼睛观察周围人的打扮,像是在寻找什么。
人们都有些厌恶他的无礼,但想到他是个外国人,又释然了。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听说波斯人的眼睛能看见鬼!”
人们立刻把话题扯到了最近的闹鬼事件上去,达洛加也停止了打量,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见这个眼睛滴溜溜转的外国人,也对巴黎的大小事如此感兴趣,说话的人兴致高昂起来,把夏洛莱府邸闹鬼的事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通。
“德·夏洛莱伯爵昨天一整天都跟莎莉夫人在一起,莎莉夫人催他回去,他宁愿待在嘈杂的剧院后台,也不愿意回自己的住宅。德·夏洛莱伯爵是个正人君子,尽管多情,却决不滥情,肯定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才不肯回去。”
“兰斯的确是个正人君子,他妻子那个样子,他在外面听见有人说她的坏话,都会生气地反驳回去。”
“夏洛莱祖上没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会闹鬼呢?”
“闹鬼可能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是被家里的母老虎吓得不敢回去吧。”
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有人笑着说:“德·夏洛莱太太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有钱。我情妇说,莎莉最近逢人就说,兰斯要给她二十万法郎还债。兰斯哪儿来那么多钱,肯定是他老婆给的。这么一看,德·夏洛莱太太宽容又慷慨,甚至愿意接济丈夫的情妇,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德·夏洛莱太太的确是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女人,但哪个上等女人不美丽善良?我一想到她那些异端邪说就头皮发麻,她居然暗示野蛮人和文明人并无区别——哦,你们当时要是不拦着我,我肯定能把她教训得哑口无言。”
“乔治,你跟女人计较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改?你知道她们不可能像男人一样有见识。”
这时,一直默不作声听男士们说话的达洛加,突然开口问道:“你们说的那位德·夏洛莱太太,在哪里,长什么样?”
男士们低声告诉他莉齐的位置。
“我说,夏洛莱府邸最近频频闹鬼,德·夏洛莱太太说不定是被鬼附身了,才会说那些怪言怪语,你们下次再听见她说这些话,置之不理就行了,没必要跟她争论。”
“波斯人,”乔治说,“你不是能看见鬼吗?不妨看看那位太太是不是真的被鬼缠上了。”
不用乔治说,达洛加也在仔细观察莉齐。
他对上流社会的聚会毫无兴趣,到这里来,纯粹是因为发现了埃里克的踪影。
他听说,有人接下了加尼叶歌剧院的地基工程,便猜到是埃里克,匆匆赶了过来——只有那个魔鬼,才敢接下这种不可能完成的工程。
谁知,接下地基工程的,是一位冷峻、俊美、举止优雅的音乐家。
达洛加不可置信,怀疑那个魔鬼用了什么手段改变了自己的相貌,跟踪他来到了这个聚会,然后就听到了夏洛莱府邸闹鬼的事情。
这么多年来,达洛加一直跟在埃里克的身后,他深知这个人多么可怕——他是最天才的魔术师,在魔术上的成就堪比罗贝尔·乌丹。
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波斯人都以为他一半是神,一半是人,而当时,他还未到十四岁。
然而,年纪轻轻的他,却全凭想象,为国王建造了一座机关迷城般的王宫。
在那座王宫里,国王可以像幽灵一般自由来去,忽然出现,忽然消失。王宫中到处都是机关暗道,没人知道那位少年建筑家和国王究竟藏身何处。
那段时间,所有波斯人就像活在噩梦里一般,听见最轻微的、耳语一般的声音,都会冷汗直流,寒战连连。
起初,国王将埃里克引为知己,给他极高的地位和巨大的财富。
但很快,他就发现,埃里克的头脑堪称恐怖,除了他自己,谁也无法掌控他的才华。
他既是天才,又是疯子,思路极其敏捷,拥有怪诞而丰富的想象力,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精通一项从未接触过的技艺。
不少人以为他是神,就是因为他像是能支配一切自然力量,并将这些力量组合成一幅诡奇梦幻的图腾,让人目不暇接,头晕目眩。2
无法掌控,那就毁灭。
国王对埃里克产生了深深的忌惮,认为他必须死,所有为他工作过的人也必须死。
达洛加则是此任务的执行人,但因为埃里克帮过他的忙,便决心要搭救他。
最重要的是,埃里克当时才多大——十五岁,十七岁?
他超凡的天赋,冷峻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总是让人忽略他的年纪。
达洛加找了一具被秃鹫啄食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交了上去。等国王察觉到异样时,他已经跟着埃里克逃到了君士坦丁堡。
在那里,埃里克同样大放异彩,为苏丹改造了无数暗门、密室和神秘的保险箱。
很快,苏丹也对埃里克生出了杀心。他们又不得不离开了君士坦丁堡。
一开始,达洛加还能像同情孩子似的同情埃里克,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也像前两位君王一般,对他生出了无名的恐惧。
没人知道这个魔鬼在想什么——他拥有古怪的天赋,性格也极其古怪,时而冷嘲热讽,时而温和有礼,时而像个投机商似的不择手段地做生意,时而把自己关在公寓里,一两个月不出门,就为了创作一首曲子。
他明明冷血无情,满手血腥,有时候却嫉恶如仇。
他们路过新奥尔良时,为了方便,直接在郊外的沼泽地扎营。
到了晚上,沼泽地深处传来一声惨叫,埃里克立刻翻身上马,用靴刺一扎马腹,赶了过去,是一群暗夜骑士——三k党的余孽在折磨一个黑人。
他们头戴白色尖帽,身穿白色长袍,吵嚷着要把那个黑人挂在十字架上烧死,还要烧毁他的房屋,只是因为那个黑人粉刷了自己的小木屋。
达洛加原以为埃里克不会管这种闲事,谁知,他毫不犹豫地拔枪、上膛,一枪击毙了那些暗夜骑士的头目,救下了那个黑人,给了他一些钱,好让他换个地方重新生活。
达洛加简直不可置信,他跟着埃里克走遍了欧洲,甚至来到了北美洲,却还是不明白眼前的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神,还是魔鬼。
每当他觉得埃里克天性善良,只是那张脸让他受到了太多冷遇与不公,以至于他不得不藏起一颗善心时,他又会做出一些极其残忍的事,让达洛加不寒而栗——有个路人仅仅是说了一句“这人好像干尸”,他就抛出绳索,精准地套住那人的脖子,像对待犯人一般,骑马拖行了几百米,直到那人奄奄一息,才漫不经心地收起绳子。
可同时,他又会救助弱者。
他给修女捐钱,赶走无恶不作的暗夜骑士,有空就去保留地看望那些因白人疾病而痛苦不堪的印第安人,亲自采药,给他们煎药。
讽刺的是,他杀人、放火、设下一个个高明而精妙的骗局盘剥富人,从未引起过当局的注意,但当他做了几件不起眼的好事,当局就决心要把他逮捕入狱。
达洛加与他分开,就是因为太多人追捕他们,迫不得已在沼泽地兵分两路。
风头过去后,达洛加曾回到沼泽地找过埃里克,却只找到一滩鲜血,和一具剥了皮的短吻鳄尸体。
他疑心是埃里克所为,但找不到证据,也找不到埃里克的身影。
达洛加一度以为埃里克死了。
他不知道怎么看待这件事——埃里克显然不是一个好人,只要他到一个地方,就有人恐惧、尖叫和流血。
可他最终死去,却是因为帮了一些人,做了一些好事。
还有比这更讽刺的死法吗?
不过几天后,达洛加就发现埃里克没死,被一个四处巡演的马戏团捡走了。
马戏团老板把他当成摇钱树,不惜花费重金,给他摆脱了逃犯的身份,又请了几个荷枪实弹的打手,以防他突然逃走。
莉齐放走埃里克那天,达洛加也在观众席,他不知道该不该上去,把那个魔鬼重新释放出来。
他同情埃里克,崇拜埃里克,对他的种种遭遇非常痛心。
他知道,假如不是恐怖的长相,埃里克恐怕早已成为这个时代最成功的那一类人——只要他稍微长得平凡一些,他就能轻易积聚起艾德勒那样的财富,再不济也能成为罗贝尔·乌丹那样的魔术师,或者李斯特或帕格尼尼那样闻名遐迩的音乐家——只要他长得稍微平凡一些,像个普通人。
达洛加想过,假如他拥有这样的怪才,但半辈子都在被追杀、被驱逐、被厌憎和误解中度过,他会怎么做?他可能会大开杀戒,跟一个城市的人同归于尽。
正因为如此,更不能放埃里克走出牢笼。
然而,一个美丽的少女却走上去,把他从笼子里放了出来。
当时,达洛加就想,完了,一切都完了。
她将被这个魔鬼缠上,像被瘴疠腐蚀,像被病菌侵袭,像被饥渴的野兽盯上,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发现埃里克并没有跟踪那个少女后,达洛加又松了一口气,以为那个魔鬼放过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不想再跟这个魔鬼扯上关系,但也回不去波斯了,就来到了法国,想在巴黎定居。
谁知,命运又让他看到了埃里克的踪影。
巴黎最近怪事频发,大半个上流社会都惶惶不安,他就隐约猜到是埃里克的手笔,看到莉齐的相貌和手上的金戒指后,更加确定了心中的猜想——那个魔鬼果然缠上了他的救命恩人。
别人救了他的性命,他却想把人家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
正义感在达洛加的心中激烈地燃烧着。
他想,啊,我得拯救这个美丽的少女,她那么漂亮,那么年轻,那么善良,宛如一朵生机勃勃的鲜花,绝不能就这样枯萎在魔鬼的手里——要不是我,那个魔鬼也不会逃出生天,我有义务拯救她!
想到这里,达洛加大步走到莉齐身边,一把按住她的肩膀,大声说道:
“伯爵夫人,您被鬼缠上了!”
话音落下,所有人都望了过来,包括站在最远处的e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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