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11
不到一个星期,莉齐就对那天的行为感到了深深的后悔——她当时究竟在想什么,居然会去蛊惑兰斯?
假如没有蛊惑兰斯,她现在应该已经离婚了,正在新奥尔良享受自由但略带污染的空气,一边督促搜救工作,一边跟幽灵斗智斗勇,而不是闷闷不乐地待在巴黎,继续跟兰斯大眼瞪小眼。
“唉!”
莉齐很沮丧。
兰斯也太不坚定了。
她不过是随口说了几句好话,他就像喝了迷魂汤一般,魔怔似的爱恋上了她。
现在,她无论是打牌、喝酒、骑马,还是在餐桌上不雅地打嗝,一抬头都能对上他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睛,仿佛在说:没关系,我知道这不是你的本意,我会理解你。
莉齐非常痛苦。他这样还不如之前每天唠叨她呢!
还有幽灵——暂时就叫他“幽灵先生”吧,兰斯已经变成了一坨面团,任她揉搓,她就盼望着幽灵先生能给这乏味的生活带来一丝乐趣。
谁知,神秘的幽灵先生也消失了——但愿他是按照承诺,去找爸爸了——最后一丝乐趣也离她而去,人生真是一出悲剧。
她也不想骑马逛街。本来就没什么好逛的。之前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惹兰斯生气,看他涨红了脸,她感到很愉快。可现在,她一流露出想上街的意思,兰斯甚至会主动给她套马鞍——唉,人生一下子变得这么无趣,真是没劲儿。
无聊到极点,莉齐和奥丽娅娜成为了好朋友。
她原本指望奥丽娅娜能跟她拌拌嘴,缓解一下她心中的无聊之情,谁知,这小姑娘也像中邪了似的乖巧温顺,不再嘲讽她,也不再和她针锋相对,对她的称呼也从“坏女人”变成了“姐姐”。
莉齐只好另寻解闷的伙伴。
这天,她在剧院结识了一位侯爵夫人,对方雍容端庄,和蔼可亲,戴着镶白鹭羽毛的帽子。
奇怪的是,除了她,几乎没有太太小姐跟这位侯爵夫人打招呼。兰斯也没有对她行吻手礼,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
莉齐不由很奇怪,因为兰斯一向注重礼节,很少对女士如此失礼。
回到家后,她问起此事。兰斯不想讲女士的闲话,脸有难色地想要搪塞过去,但架不住她娇声娇气地追问,最终还是说出了实情。
原来,这位侯爵夫人以前一直是社交界的明星人物,直到她开始找三流货色当情夫。
莉齐天真地以为,侯爵夫人是因为私情才被人们孤立。兰斯却告诉她,在巴黎基本上人人都有情妇或情夫,侯爵夫人被孤立,并不是因为人们认为她私德败坏,而是因为她那些情夫着实上不了台面,要么是外省的贵族,要么是本地的下流坯。
莉齐难得露出懵懂的表情:“所以,只要她的情夫都是上等人,她就不会被指责了吗?”
兰斯很喜欢她天真娇柔的样子,忍不住低头亲了一下她的额头:“是的,你可以认为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1
莉齐若有所思。
兰斯完全没意识到,这些话给她的道德观开了个小小的豁口,而她的道德观本就岌岌可危。
于是,两个星期后,莉齐彻底厌倦了兰斯没完没了的示爱,决定找个情夫,让他见识一下女人的险恶。
尽管她婚前交过不少男朋友,可是——婚后——还是第一次。
她感到紧张极了,甚至回想起了天主教的种种恫吓,不忠的女人将被投石子,下地狱——噢,多么吓人!还好她不是天主教徒。
“那个人要是知道我找情夫,他是会发火呢,还是赞同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莉齐琢磨,“他似乎对我有意思,但也不是特别有意思——他要是对我有意思的话,就不会用那种粗暴的口吻跟我说话了。而且,就他做的那些事来看,他也不像个教徒……是了,不管我找一个情夫,还是一百个情夫,对他来说,应该都没什么区别。”
推断出幽灵不会在意后,莉齐就无所畏惧了。
她又开始像未婚少女一样频繁地参加舞会,打扮得也像未婚少女一样娇媚动人,金发没有用发网拢成发髻,而是披散在肩上,脸颊两侧的发丝用烫发钳烫成一个个甜美的发鬈儿,再拿鬃毛梳刷得蓬蓬松松,仿佛刚睡醒的娇美人。
她也没有像其他太太小姐一样,全身都洒上香水,只在唇瓣和手腕内侧抹了点儿香膏。
每当有男伴追问,她身上那股若有若无的淡香来自哪里时,她要么一噘嘴,生气地说这是个失礼的问题;要么眨着眼睫毛,笑而不语,引得对方掉了魂似的围着她转。
在空气重浊、香气刺鼻的室内,这是个很好用的法子,男伴会坚信那是从她体内散发出来的馨香——只有男人才会傻里傻气地相信女人有体香;又因为这种馨香,只有搂住她跳舞时才能闻到,便成了一个两人心照不宣的暧昧秘密。
就这样,凡是跟莉齐跳过舞的男人,都拜倒在了她的裙下。
莉齐却兴致缺缺。
她不太想承认,可又必须承认——这些男人,都不如幽灵先生有魅力。
他们的手指不如幽灵先生修长,身材不如幽灵先生高大——有的绅士还穿着束腰,下半身宛如一个可笑的漏斗;也没有幽灵先生那种冷漠而凶狠的气势,既像是匍匐接近猎物的山狮,又像是发起进攻的头狼——跟幽灵先生相比,这群绅士完全是围栏里的绵羊。
最关键的是,他们在想什么,她一眼就能看穿,没劲儿透了。
幽灵先生就有劲儿多了,会用黑丝缎蒙住她的眼睛制造神秘感,跳舞的时候先是假装生疏,再像掠食野兽一般步步紧逼,弄得她心跳加速,手足无措。这群绅士就只会傻笑着夸她漂亮。
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有没有她爸爸的消息……要是他跟爸爸一起失踪了,她该怎么办。
莉齐越想越忧郁,连舞都不想跳了,抛下男伴,走到侍者旁边,拿了一杯香槟啜饮。
她没有忘记此行的目的——找一个情夫刺激兰斯。
她郁郁寡欢地喝着香槟,耷拉着眼睫毛,在场上搜寻合适的人选。片刻后,她锁定了一个男演员。
那是一个长相英俊的青年,穿着蓝色外套、白绸背心和褶皱衬衫,正在台上一展歌喉,吸引了不少热衷于音乐艺术的太太小姐。
一曲完毕,他将手放在衬衫的褶皱上,礼貌地鞠了一躬。有人问他,为什么突然间进步如此之快。男演员笑道:“我能唱得这么好,多亏了一位建筑大师的指点。”
“建筑大师!”一个人嚷道,“你一定是在说笑,建筑大师怎么可能懂音乐呢?”
男演员说:“事实上,他不仅懂音乐,而且是精通。真抱歉,我居然没有跟你们说起此事——刚开始,我们也不相信他懂音乐,还以为他在吹牛。男人嘛,喜欢吹牛很正常,我也常常吹嘘自己的音域能达到三个八度,直到有一天,剧院的指挥生病了……”说着,男演员喝了一口香槟。
“然后呢?”
“亲爱的,你学坏了,以前你从不会这样吊我们胃口。”
“也有可能是因为,以前的我从来没有碰见过这种天才。”男演员说,“是的,他是一个天才——刚才说到哪儿了?哦,直到有一天,剧院的指挥生病了,那是一个大型乐队的指挥,根本找不到代替。你们肯定想问为什么,很简单——那个乐队足足有七十多个人,光是小提琴手就有三十四个,之前的指挥跟他们磨合了两年之久,才能勉强领导整个乐队……”
“为什么不让作曲家去指挥呢?”
“时代变了,夫人。作曲家的指挥能力并不能跟专业的指挥相提并论。指挥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不是会五线谱,会几样乐器,就能领导整个乐队。他必须比乐手还要懂乐器的特性,比作曲家还要懂配器理论,比演员还会临场应变。我们都愁得不行,不知道去哪儿找一个这样优秀的指挥。我们试过让小乐团的指挥来领导整个乐队,但效果令人失望……这时,那位建筑大师出现了,他对剧院经理说,‘请让我试试’。”
“哦,天哪,那他成功了吗?”
“当然。他看上去像是那种冷峻而智慧的人,站在台上后,却出现了那种音乐大师特有的激情,如同君王般领导着那些乐手。您能想象吗,即使他不拿乐谱,也能听出谁在哪一章、哪一页、哪个乐句犯了错,甚至能听出谁在演奏时走了神——上帝啊,那可是一个七十多人的乐队!”男演员露出狂热的崇拜的神色,“总而言之,那场演出最后获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功,有个苛刻的乐评人甚至当场掉下了眼泪。我不过是受他随口一句指点,就受益匪浅……”
莉齐听得津津有味,觉得这位男演员完全可以去写小说,而不是唱歌剧。
反正她一点儿也不信,一个人既是建筑界的大师,又是音乐界的天才——糊弄谁呢,即便是名家多如牛毛的史书,这种精通数个领域的天才也屈指可数,怎么可能一直寂寂无名,直到被一个小演员拿出来吹嘘炫耀。
不对,她好像碰见过这种人,拥有极天才的头脑,却因为什么什么无法得到应有的名誉和地位……是谁呢,想不起来了。
莉齐一边苦苦回忆着,一边对男演员露出一个甜美妩媚的微笑,想把他钓过来,仔细盘问一番,顺便收编为情夫。
男演员受宠若惊,对她微微点头。
过了一会儿,她眨巴着眼睛,又对他甜甜笑了一下,故作羞涩地用孔雀毛扇子挡住半边脸庞。
做完这一切,她转过身,神态悠闲地喝了口香槟。
冒着气泡的香槟还未咽下去,男演员就一口咬住了她抛下的钓饵,朝她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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