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外头雨下个不停, 明霜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她手很小,软软的, 拂开江槐乌黑的额发, 摸了摸他的额头,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把自己往她手心送了送, 肌肤相触,只感觉心底说不出的熨帖满足。
明霜感觉指尖温度滚烫,退烧药似乎还没发挥效果, 她嘀咕道,“怎么温度还这么高?”
再烧下去,江槐怕真的要烧成个傻子了。
明霜想起床,伸手拿床头柜的手机打个电话, 叫医生来看看, 却被江槐一把握住手, 塞了回去。
他抱着她, 两人额头相抵,他气息滚烫, 声音带着浓浓的哑,“没事,很快就好了。”
“药效没那么块。”他说, “按我的体质, 大概再过两个小时, 就能开始退烧了。”
“你留下陪我。”他轻轻蹭了蹭她的面颊,”好吗?”
六年前,明霜说从没喜欢过他,她离开时薄情残忍的背影, 他一直记得。
明霜,“……”她以前从没有想到过,江槐会有这么磨人的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烧糊涂了,男人一双漂亮眸子水光潋滟,一直盯着她,明霜磨了磨牙,凑近一把衔住他的唇,只得她轻轻一挑,野火便泛滥成原,江槐的回应便来得那么汹涌又热烈。
“江槐。”明霜摸了摸自己的唇,凑到他耳边,语气狡黠又促狭,“你天生就这样?离不开女人是吗?”
他眸子迷蒙又水润,模样却依旧干净清纯,这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半点不违和,又凑近吻她。
“没有天生这样。不要别人。”他哑着嗓子,“只要你。”
明霜那天说的玩笑话,说要把他送给别人,江槐显而易见记住了,还当真了,明霜忍不住就想笑,竟然觉得可爱,她凑过去,若即若离地亲他长长的睫毛,“怎么这就不失忆了?”
江槐别开了视线,不说话。男人脖颈修长,侧脸线条极为优越,清俊干净得像一抔新雪,他这种神态,总是显得很是骄矜。
于是,明霜在他喉结上咬了一口,满意地看那抔雪被弄得瞬间消融。
潮水褪去,明霜原本也有些困了,听着外面雨声噼里啪啦,从这个屋子窗台看过去,远处的江面笼罩在细雨里,显得黢黑黢黑,背后男人的怀里宽大温暖,外头寒风呼啸,冬夜凛冽。
明霜又懒又娇气,从不为难自己,看江槐情况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她干脆懒得再挪窝,和他在一个被窝里睡起来觉来了,这是江槐的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
明霜嗅了嗅,思绪有些飘,她忽然想起,以前在国外念书时,一个学医的朋友,和她说起荷尔蒙——一个人会觉得自己心仪对象很香,是因为荷尔蒙。
在爱情褪去之后,再闻着,就不会觉得香了,而只是普通味道。可能迷情剂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明霜从不信什么情啊爱的,她只相信科学。
“江槐,你觉得我闻起来是什么味道?”明霜在他怀里,忽然仰脸看着他问。
“很好闻。”江槐埋首在她发间嗅了嗅。具体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但是甜而馨香,他极为喜欢。
那她凭什么觉得江槐也很香?
她知道江槐从不用什么香水,就是简简单单的沐浴露和衣领上皂荚味道,但是对她而言,却莫名其妙地勾着她,让她有时候恨不得咬他一口,她也确实经常咬他。
江槐只觉得她好闻,她却觉得他很香?那按照这个理论逻辑,难道她还要更爱江槐一点?
她情绪变化得太快,江槐很聪明,遇到过的所有人都觉得他聪明得过分,但是他从来都摸不透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无论是以前明霜主动追他时,还是他们那段短暂的交往里,还是现在。从他爱上明霜的那一天开始,他便从来都毫无安全感可言。
好在明霜并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对了,我产品试飞成功了,江总。”明霜得意洋洋,“之后我会自己联系销售渠道,可能江总要失望了,皎月不会被你们收购。”
江槐抱着她,抿了抿唇,在她侧脸啄了一下。
“你坑的我。”明霜瞥他一眼,“你自己不记得了。”
江槐沉默了片刻,“对不起。”不知道是在说这件事情,还是为他的失忆道歉。
明霜皱眉,强调,“我们用的技术很先进,最后问题是我解决的,废了好大力气,当然,也有你提示的一点原因,但是大部分还是我做出来的。”
“……”
“你本来就很聪明。”他说。
明霜语气平板,“江槐,你不想夸可以不夸。”
说起来,她一贯是个不在意别人评价的人,但是唯独在他面前。
“我一直这么觉得。”他在她发顶一吻,“你很优秀又耀眼。”
她很聪明,也能坚持自己的梦想,高三那一年,他一直看在了眼里。
明霜懒洋洋往他怀里窝,“你和别的女人说的这套,就别来敷衍我了。”
“没有对别人说。”他轻声解释。也不是敷衍,是他的真实想法。
她这辈子,估计也别想听到江槐说什么动人的情话。明霜在心里翻白眼,他那么聪明,嘴巴皮子一翻就能说出来的廉价情话,怎么就不会批发来一些呢?
外头下着雨,她窝在他怀里,显得很是安稳宁静。
他下巴搁在她的发顶,感觉心里说不出的满足,他忽然说,“霜霜,假设我想起来了,你就会离开我吗?”
明霜心不在焉,没有正面回答,“按道理,你现在不应该已经要走了吗?”
明霜是个领地意识极强的人,从小到大,她对自己的地盘和所有物都看得极死,留一个人常年在家里,尤其是一个男人,对她而言,是从未有过的破天荒的事情。
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把江槐留下。
江槐迟不发烧早不发烧。偏这一天忽然病得这么厉害,离开时还被雨淋湿了一身,明霜不傻,她讨厌对她耍心眼的男人。
可是江槐这样——江槐和别的男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在认真折磨自己,却并没有一定要奢求她的回应,江槐从来学不会死缠烂打。
“你今晚是不是故意的?”明霜凑在他耳畔,去咬他耳尖,他耳尖很敏感,眸光湿润地看向她,明霜说,“江槐,我最讨厌对我耍心机的男人了。”
他不答话,垂着眼吻了她的耳尖一下,明霜忍不住又去亲他,她嘴上说讨厌他,行为却完全背道而驰,轻怜蜜意的吻,他身体灼热又紧绷,紧紧抱着她,忍不住就想要更多,想要她疼爱他。
明霜说,“你那些药是怎么回事?”
她指的是那些精神类的药片,明霜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作用。
“治睡眠问题和头疼的药。”
他的神经性头疼早几年就开始了,医生说是因为思虑过多,心情压抑导致的。可是,这是他没法控制的。他的工作压力和强度都极大,减少用脑是不可能的。
和明霜住在一起的这两月,是他开始工作后,第一次休假。
至于失眠,从明霜和他分手,一直到如今,他仍然在反反复复梦见那一天,偶尔醒来,直到天光大亮都无法再入睡,于是干脆又去学习或者工作。
“病美人。”明霜说道,“你来找我折腾,不如回去多养着自己身体。”
“不要真的当短命鬼了。”她说,听不出什么语气。
他们十八岁那次出行,那个神婆的谶语,江槐记得,明霜不知道。
“假设我死了,你会伤心吗?”他安静地看着她。
明霜瞥了他一眼,嘴硬道,“我一滴眼泪都不掉。你死了,我很快就找到下一……”
江槐捧着她的脸,汹涌地吻她,把她剩余的话都狠狠卷入了舌尖。
两人在一个被窝里,外头飘着冬雨,他们呼吸相闻,像是一对最亲密的情人。
这几天明霜的公司事务清闲。
江槐到底年轻,那天晚上之后,烧很快退了,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他已经重新开始工作了,因为之前休假,囤积了一大堆需要他处理的事情。
江槐工作时很专注认真,明霜和他留了个信息,说她不回来吃饭了,没说自己要去哪里。江槐失忆后有个好处,就是开始学会不再那么刨根问底,终于让她有了些喘息空间。
明霜不懂是什么原因,但是很满意。
陈璇结婚,给她发了请柬。
陈璇算是他们在檀附的老同学了,婚宴上,来的不少面孔明霜都有印象,都是以前在檀附的同学。
“就差班长没来了。”阮扬帆如今发福了一些,不过他事业顺遂,因此显得精神抖擞,陈璇人缘很好,当年在班里玩得好的小圈子,几乎人人都到了,甚至明霜也赏脸到了,除了江槐。
“他现在这么忙。”陈璇今天穿着婚纱,容光焕发,“没空也正常。”
这几年,江槐以前从没出席过任何同学会,大家也知道江槐如今的身份,对他不来也能理解,说实话,江槐有如今的成就,他们这些同班同学是最不诧异的。以前他们都觉得,他是极有能力的人,绝非池中物。
明霜似乎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陈璇忽然想起以前高中时,江槐和明霜的事情,她自知失言,忙看向明霜,见她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
婚礼上,明霜遇到了一个意外的人,顾芝之。顾芝之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京州,这几年一直努力打拼,现在已经是一家外企的小领导了,气质变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气,显得沉稳又独立。
顾芝之还单身,没有对象,也没有想结婚的意愿,她现在终于通过自己努力摆脱了家里的一堆烂账,根本没心思想这种事情,因为工作繁忙圈子小,身边也没合适对象。
顾芝之说,“ 你什么时候要结婚,我可以给你当伴娘。”
她一直就觉得江槐好,也觉得,明霜对他不一般。她和明霜一起长大,虽然曾经关系恶劣,却对她的性格极其了解。
明霜浅浅一笑,细腻的手指把玩着手里杯柄,懒洋洋道,“行,那到时候给你留个位置。”
顾芝之竟然还真的认真追问,“什么时候啊?我提前安排一下工作时间,江槐怎么说,你和他商量时间了么”
“什么江槐?”明霜说,“我们早分手了,新郎干嘛一定就得是他。”
顾芝之笑了笑,“你要结婚,还能和谁结?”
顾芝之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知道明立诚和喻殷的事情,明霜要么一辈子不结婚,倘若真的要结婚了,那只可能是和一个人。
虽然他们小时候关系很恶劣,但是她了解明霜,她为江槐破了太多数不清的例。她不敢说明霜一定爱他,但是很显然,江槐是特殊的。
明霜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她忽然支起身子,问顾芝之,“我记得你说,你以前和江槐一个小学。”
“对。”
“你认识江槐的妈妈吗?”明霜琥珀色的猫儿眼直直凝着她,缓缓道,“他是不是江家的私生子,他的父母,到底有没有结过婚?”
……
安以在国外的巡演最终没有出圆满结束,鼎盛互娱的人找到了他,叫他回来,后年的行程被取消,票都退了。
安以死死盯着坐在对面席位上的男人,肩膀有些颤抖。
安以的资源是被人用钱堆出来的,被宁早的女儿宁芷萱,宁早是著名唱作人,也是鼎盛互娱的股东,而现在,他带着宁芷萱,和鼎盛互娱的老板一起,坐在江槐下席,他竟然才知道,林泉的手伸得有多长。
安以回国好几天了,不知道为什么江槐偏挑了这个下午来找他。
茶几上泡着的是最顶级的龙井,茶香袅袅。
江槐垂眸看向他,声线很凉薄,“你可以继续唱你的歌。”
安以愣住了。
“不过,再也别出现在她面前了。”
“你继续你的巡演。”他缓缓说,“以后安心在国外发展,再也别回来了。”
他需要明霜眼里只有他,安以极为碍眼。
以前十几岁时,江槐爱上了她,随之而来的,就是浓烈的独占欲。他希望明霜也爱他,而且也只爱他一个人。那时,他大部分时间选择了忍耐。而现在,他开始把自己的想法化为实际。
男人气质清贵,说话不疾不徐。
宁芷萱脸一阵青一整白,她怎么也没到,哪天她想调戏的帅哥,竟然会是那个江槐。
他和那天在那个女人眼前完全不是一个模样,那时候的他,像个可口的清纯大学生,现在的他,清冷又阴郁,高高在上。
江槐甚至看都没看她一眼,似乎已经根本不记得她了。
安以背后的人不是明霜,知晓这个事实,已经足够让他心情愉悦,暂时不计较更多。
会议室里很是人,都是林泉和鼎盛互娱的高层,在开会,讨论公司下一步方针。
江槐看了看表,早早离席了。
“江总这是?”
“回家。”他说。
他要回家等明霜,最近,他一想起这件事情,便连工作时心情也会变得更加愉悦。
以后,他还想要一个和明霜的,完完全全属于他们两的小窝。
工作疲惫后回家,可以看到她的笑脸,有她的吻和抚摸,他想要这样的生活。
云贝小区里,明霜独自一人,叫司机留在外头等她。
一别六年,居民楼浸润在雨水里,似乎显得更加破旧。
江槐以前住的那个家,她很久很久没有去过了,但是还记得住址,江槐以前给过她一把钥匙,明霜没用过,过去七年了,她发现那把钥匙竟然还在被保存在她的抽屉里。
江槐竟然也没有换锁,明霜试着用钥匙一拧,门便缓缓打开了。
屋子里有些灰尘,似乎很久没住人了。
明霜一按灯,发现早已经断电了,显而易见,江槐这么多年,没再回来过。
她打开手电筒,慢慢走到江槐的卧室。
什么都没有了,干干净净,江槐似乎把自己生活的痕迹都已经清理干净了,只留下——以前,这幢房子的主人,于嫣的痕迹。
屋角放着一个箱子,明霜打开一看,里面应该是于嫣以前曾用过的旧物。
她倒是不觉得很害怕,往下翻,看到很多医学的专业书籍,有本封面似乎有些不同。
明霜伸手,抽了出来。
翻开后,扉页写着字,字迹清劲,她几乎是瞬间就想到了江槐的字迹,她以为是江槐的日记本,但是很快发现不对。
本子式样很老久了,透出一股子上个世纪的老旧感,纸页发黄,那时候江槐都还没有出生,即使出生了,应该也还根本没法握笔。
她翻到第二页,第二页写了一个名字。
檀城大学 临床医学一班于嫣。
明霜记得,这是江槐母亲的名字。
似乎是从大一开学开始记录的,很多是学习和生活相关的,明霜一目十行扫过去,江槐的妈妈,显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个思维很快,逻辑通畅的优等高材生。
早期日记早围着学业和阅读打转,偶尔提到一些生活琐事,明霜却感觉字里行间满是疏离,她的日记里,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第二个人名。
但是很快,日记本里开始频繁出现在一个字眼。
‘他’
一直到结束,于嫣也没有把‘他’的名字具体写出来。
这个厚厚的日记本用了很久,明霜没空一篇篇看过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带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脸泥巴,把他弄得脏兮兮的,他抱怨说我总是骗他,不够爱他。”
“他被家里养得很天真,也很干净,像是云和雪堆出来的,没下过凡尘的神仙,从没吃过苦,也没受过挫。”
“他脸红时的认真样子挺可爱。他是第一次恋爱,说爱我,说以后想和我结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话。”
“人是会变的,假若有一天,他变了,对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会爱他,我要让他一辈子痛苦。”
这是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按照主人记录的习惯,明霜想着,应该会有第二本日记,她在书房翻了翻,没有发现第二本日记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张老照片。
她一眼便认了出来,是童年时期的江槐。男孩大概还只有四五岁,是一张侧脸,在走廊,外头风呼呼的,他穿着明显不合身的衣服,很瘦弱,五官极为漂亮,皮肤苍白,一侧脸上还有淡淡的淤肿。
他抱着膝,独自蹲在走廊,看着外头的天暮,显得极为安静乖巧。
那方狭窄的天幕,被电线和晾衣绳,切割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边缘。
她翻了过来,看到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小孩不听话,挨了一巴掌,被赶了出去。”
“他和这个小孩,毁了我一辈子。”
……
从江家老宅出来,明霜呼出了一口气,冬天天黑得早,已经几乎看不到太阳光了。
她衣兜里手机响了起来,和那张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电话,“要我来接你回家吗?”
他喜欢使用这个字眼,似乎真的认真地,在把那里当成了他们的小窝。
“我在家。”他说,“在等你。”
江槐很认真地在爱她。也在努力学习摸索,如何做好一些,奢望她也能多爱他那么一点点。
无论是十八岁的江槐,还是二十五岁的江槐。
“霜霜?”久久听不到她声音,他沉默了一瞬,试探性叫了声。
他声线原本好听,清清冷冷的,只有叫她霜霜时,会衔着一分独属的温柔缱绻。
她在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
江槐为什么又偏偏要爱她。倘若选择换个人爱,他会快乐得多,早已经得偿所愿。
“你在家好好待着,多穿点。”她盯着窗外,看着外头飞快倒退的风景,“最近又降温了,你病还没完全好,别出来乱跑。”
江槐说,“好。”他语气里有了几分显而易见的欢欣。
他极其喜欢她惦记关心他的感觉,这让他觉得,她心里有他。
“我马上回来了。”车窗外头风景一闪而过,她手指攥着那张照片,那张照片挥之不去,印在她的脑海里。
五岁的他,十八岁的他,二十五岁的他。她皱着眉,纤细的手指抬起,在车窗上浅浅划下几笔,又放下全部抹去。
她喜欢欺负折腾江槐,喜欢看他露出各式各样的模样。有时候,甚至觉得他要是再可怜一些就好了,就永远没法从她手里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张照片上的江槐,那样的神态和模样,她发现她自己一点都不喜欢看他那样。
为什么一个母亲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她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妈妈,紧紧抿着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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