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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以煮代脍


  “中!”

  邓婵玉松开弓弦,一脸悻悻之色,没中。

  弓箭使的不顺手,她更喜欢用石头砸,又快又准,就是暗器手法有些上不得台面。

  邓婵玉两条大长腿一夹,胯下马儿便如同打了鸡血一般,追着白虎往山林追去,

  她喜欢石头,纣王是个明君,还喜欢花石纲,有共同喜好,这样一想,入宫为妃保邓氏富贵挺不错,反正她不觉得世间还有谁配得上自己。

  换做其他人,就算贪图美色想要用强,她也不会妥协。

  邓婵玉之后,殷郊、殷洪、鄂顺等将士们都入了山林之中。

  殷郊纵马走了一阵,忽然发现树荫掩映之下有一水潭。

  水潭并不大,湛蓝色的水面上波平如镜。

  四周全是茂密的树木,水淹掩映在重重的翠绿之中,像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翡翠。

  一片片翠绿中斜斜几束阳光透入,水面登时呈现出犹如朵朵火花燃烧般的画面。

  殷郊远远望去,看到水潭中央有一个光点,许多动物都被吸引而来,他也下意识走去。

  一步、两步,他看到光点之上有一簇尾羽。

  “那是父皇射....扔出的箭?似乎扔中了什么东西。”

  殷郊继续前行,水面先是漫过膝盖,再漫过胸膛,最后整个人被水漫过,依稀能看出在水下行走的人影。

  片刻后,水潭凭空消失,殷郊站在地上,地上有一只大鼎,鼎中还有一支断箭。

  “这....”

  殷郊愣在原地,水潭怎么不见了?

  鼎中没有积水,身上也没有水渍,这是怎么回事?

  他看向平平无奇的大鼎,难道....这是神物?

  他拿起鼎中的箭矢,确实是此前父王所射,从高台射入山林,射中大鼎,这力量有多大?

  可大鼎偏偏没有任何破损,不是神物是什么?

  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有九条滔滔河流忽然沸乎暴怒,汹涌澎湃。

  另一边,邓婵玉找到了白虎。

  她没有急着下手,因为这只白虎腹部微微鼓起,显然孕育有小虎崽。

  围猎之法有规定,不杀有孕母兽,不伤未长成小兽,围猎时要网开一面,留有余地。

  白虎与邓婵玉对峙,灌木丛中却有三人张弓搭箭,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射出了三支箭矢。

  噗噗噗,白虎简直就是个活靶子,三箭全中,箭箭射中要害。

  白虎吃痛,兴许是为了腹中孩子,没有倒下,更加暴怒,虎啸山林,一扑震得地面咣咣作响。

  灌木丛中再次飞出三只利箭,又是全中。

  白虎摇摇晃晃,终于倒地,三个猎虎打扮的大汉这才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

  为首一长手长臂之人大笑道:“终于将它找着了,可废了不少力气。”

  虬须大汉也点头道:“可不枉我们蹲守几日。”

  长须大胡子则看向邓婵玉,道:“女将军,我等兄弟三人在此猎虎,多有冒犯还请见谅。”

  邓婵玉看着地上的白虎,这就杀了?杀怀孕母兽不合狩猎规矩啊!

  但白虎是陛下钦定的猎物,这几人杀了,也算有功劳。

  她开口道:“陛下围猎此处,这只白虎正是陛下所求猎物,你兄弟三人杀了白虎,可随我去见陛下请功。”

  “陛、陛下?”长须大胡子目光之中多了几分热切:“我等乃朝歌之民,理应为陛下效劳.....”

  ……

  夜色将至,绵上灯火辉煌的高台之下,入山林会猎的将士们陆续归来,向纣王献上自己所获的猎物。

  而这些山珍野味将用于晚宴宾客。

  现在已经有些饿了,有某地诸侯提出先将猎物脍制,分给大家果腹,再做其他。

  脍就是将新鲜的肉切成薄片生吃,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选材用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因此,脍在这时,是诸侯贵族极为推崇的饮食方式,也是宴饮宾客的不二之选。

  子受想了想:“朕不喜欢鱼脍、肉脍,从今日此禁止以脍来处理食物。”

  诸侯:“.....”

  还有这样的?

  朝中大臣也觉得不妥,待客用餐以脍、羹、炙为主,纣王发明出的炮烙与炒菜虽然味道上佳,但总感觉有些拉低贵族逼格,直接将脍给废除了,必然引来不满。

  于是乎纷纷劝谏,可子受就是不依。

  他不爱吃脍制的食物,妲己、龙吉也都不太吃,那就禁了呗。

  反正他上辈子就对生鱼片什么的不感兴趣,这玩意容易有寄生虫,万一得了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干脆直接将脍这一做菜方法给废除掉。

  群臣无奈,禁脍就禁脍吧,这时候和纣王对着干,岂不是让纣王在南方诸侯面前下不来台?

  子受开始准备食材,他向来不顾忌礼仪,直接动起手,一刀切开一块牛肉。

  通常来说,大块的切肉,比如切火腿的时候,得用刀先切出口子,然后缓缓切出肉片,因为很难切开。

  但放在子受手中就不同了,他力气大,用蛮力一刀下去就行了。

  刚切完一块肉,费仲就叫喊起来:“陛下刀法通玄!没有半分小心谨慎,竟是直切而下,用力之巧妙,下刀之果断,切下的牛肉毫无断层,浑然天成!”

  子受放下刀,我靠,这你也能阿谀奉承一波?

  群臣听到费仲的惊呼,纷纷注意到这里,往常费仲出言后都有尤浑附和,今日尤浑不在朝中,还怪不习惯的。

  作为以伊尹为榜样的大商臣子,他们都懂得做菜,清楚这么大块的牛肉不可能一刀切开,肯定得反复划拉才能切断。

  但事实却是纣王笔直的一刀切下,速度飞快,就连肉与肉之间的挤压都没有,就完成了这一刀。

  群臣跟着费仲赞叹起来,之前因为禁脍而有所不渝的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

  鄂崇禹越发肯定之前射死兔子的是纣王了,托梁换柱的勇力,当真不是说说。

  姬昌也定了心,之前射兔子果然只是试探。

  这时殷郊扛着一只大鼎走来,道:“父王,儿臣在山中寻得一处水潭,谭中有光,光中有鼎,此鼎乃神......”

  物字还没出口,子受就出口打断:“郊儿深得朕心,以后便用鼎煮代替脍食!”

  他刚听前头一两句就觉得不对劲,又有神物?

  那对不起了,到了我手上,必须蒙尘。

  正巧鄂顺扛着一只大黑熊回来,子受馋了起来。

  “鄂顺勇武,当重赏,来人,将熊掌切下,置于鼎中煮食!”

  子受之前在宫里吃熊掌吃得也少,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这黑熊和鼎来的恰到好处。

  晚宴准备完毕,将士们三三两两归来,先前的白虎,也被邓婵玉扛回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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