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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二百三十章 血煞四兄弟


  没有什么比自己造更便宜了,在攻陷关西七卫之后察合台汗国震动,可但是面对哈密卫的严密防守,察合台汗国也毫无办法。

  察合台汗国阿里马。

  一个男人看着眼前的使者怒目而视说道:“你说什么?你被紫苑女王的使者丢了出来,她还割了你一只耳朵。”

  “是的,大汗,那紫苑女王根本就不讲道理!”此时的使者右耳包着,  血迹渗出十分显眼,说话也是战战兢兢。

  “你见到紫苑女王了?”使者点点头。

  “那紫苑女王长得怎么样?”这位察合台汗王浑然不在意使者的状态反而有些猥琐问道。

  使者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抱歉,大汗,我并没有看到紫苑女王的真实面貌,她见属下时始终带着一副面纱。”

  这位大汗摇摇头,  “这么说,我们所有的商队从河西走廊过都要给她交税了,而且要带大量的粮食?”

  “是的,  紫苑女王也是如此说的,据说当初这些马匪就是他们自己搞的!”

  察合台汗王脸色阴沉,“这就是变相的收税,看来她的日子也不太好过。”

  这位大汗再次问道:“你真的没有看见紫苑女王的面容?”

  使者摇摇头仿佛此时还能感受到当初他自己耳朵被割掉的那种痛楚,“属手下没有看见,不过我倒是听旁人说,紫苑女王生得一副倾国倾城的面容。”

  “倾国倾城的面容,那她姿色到底怎么样?”

  使者这才描述道:“紫苑女王给人有一种神秘的感觉,民间所言应不是虚言,而且我感觉她定是一个大美人。”

  察合台汗国汗王仿佛流了口水,在心目中意淫,忽然正色道:“她竟敢割你的一只耳朵,那就是不把本汗放在眼里,传令,兵发哈密!”

  哈密城中,曾云风正在吃着羊肉,  这几個月来,他是吃羊肉吃到要吐,他已经把羊肉所能想到的所有的方式都已经吃了个遍。

  可是羊肉这种东西还是太单一了,除了当地的有些人用了一些馕和羊肉配在一起吃,这里的菜色实在是太单调了。

  同样的那些香料也大都没有,况且这地方非常缺新鲜蔬菜类的,除了一些甜甜的葡萄和瓜果,其他的还是比较缺。

  当然也有一些商队,会带来一些特殊的蔬菜,可是却不能保存很长的时间,不过好在黛绮丝已经从波斯带了很多的种子,其中就有胡萝卜,毕竟他们不能顿顿吃羊肉。

  老大一边吃着,一边骂道:“娘的,从来没听说过吃羊肉还能把自己吃厌的!”老大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块羊肉塞进自己的嘴里。

  旁边这时一个嘟囔的声音传来,老大根本没听清,旁边的小四却是问道:“三哥,你说什么?我一句都没听清。”

  老三史忽瑞将口中的羊肉咽下去说道:“我是说大哥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原先咱们哪里能顿顿吃羊肉,你看现在每顿都有羊肉吃。”

  老大叹了口气,  “自从关西七卫被攻陷以后,我感觉浑身都像生了锈一样,整天没事儿干,只能待在哈密,而且而且秦先生也不允许我们到到处去瞎闯。”

  “最开始,我们跟着禾哲一起还可以过过,可现如今...”老大捏了捏自己的手,那手掌已满是老茧,虎口之上的茧更是厚厚一层,如果常人看到使知道,这就是握刀的手。

  老三听到这里也是说道:“我倒是还好,就是感觉现在现如今闲出个鸟来,天天吃这么多肉,却没事情干,我都胖了三圈了。”

  “关西七卫打下来之后,感觉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我感觉浑身都不得劲儿。”小四也说道。

  瘦高个儿也是叹了口气,他们经历了血与火,经历了战争的磨砺,更是在马上习得一身的马术,当然这几个月少不得他们几人皮开肉绽。

  孙悟空可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更是知道所谓的马术骑术,甚至是弓弩公的用法从来都不是靠什么完全的天赋,而是要消耗力量消耗时间的来训练的

  这就如同武功一样,没有年深日久的练习和积累根本不可能说什么精熟。

  军队里所谓的精兵,要不是历次大战之下留下的老兵油子,要么就是从小天赋异禀家中条件好,年深日久的练习所带来的。

  从来没有哪个将军或哪个将士一出生就善骑善射的,这一切都是练出来的。

  当腿上磨掉了皮,手上长了厚厚的茧,身上有了伤,才能有所收获。

  一次次能够在战场上活下来就是最好的经验。

  老三把最后一口羊肉拽进嘴里,将手中的骨头丢下,说道:“大哥,我去跑马了!”说着,老三站了起来。

  现在的老三仿佛是第二次发育了一般,身高七尺,站起来比寻常人略高,不过身形却是粗大的很多,极具压迫感。

  而他们兄弟几人甚至在黛绮丝的军队中有了一个绰号,被众人称为血煞四兄弟。

  老大颜武使一柄开山斧,这斧子看起来便令人恐惧,光是看到这斧子的大小,别人都已经吓破胆了。

  这斧子光光是重量就有接近八十斤重,能把这斧子抡起来就已经非常不易了。

  当然这比当初他的斧子可要小得多得多了,而另外一位使一口长刀,经常是阵中斩首,他的个子更是高到离谱,身高据军中人传闻足足有九尺,这人当然就是瘦高个骆方。

  而另外两人其中一人长得胖墩墩的,却是使着两柄金瓜锤,同样是战阵的猛将,而剩下一位则是使得双锏,这人毫无疑问就是小四。

  曾经小四还向曾云风咨询了使用什么样的兵器最威武,曾云风想到毫不犹豫地说道:“自然是长槊!”

  小四却是摇了摇头,拒绝了这个建议,曾云风再次想了想说道:“那便是锏了!”

  曾云风能想到的人物,毫无疑问是曾经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的秦琼。

  小四也是毫无疑虑地将双锏作为自己的兵器,那双锏抡起来,其实跟锤子没什么区别的,兄弟几人之所以使这样的兵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人他们所面对的人,大多是穿着厚厚的铠甲的人。

  这些人莫说平常寻常的刀,这些敌将的铠甲根本杀不透,就算能杀透,也要费一番功夫,反倒是老大的开山斧以及老三的金瓜锤以及小四的双锏使起来,反倒是非比寻常,真的是磕着就死,擦着就伤,再加上他们这一身蛮力,也让他们在军中闯出了血煞四兄弟的称号。

  当然这是军中私底下说的,其实大多人人前都还是叫他们校尉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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