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余生之戒
前面的摊位,依旧稀疏。可以奔流随意的城市规划来说,不应该有一条街道如此笔直且漫长,显然这又是魔法的作用,它区隔开了一个个摊位间的距离,造成了这条黑街的长度远超过它的实际长度。这不是件难事,黑暗本身就可以作为众多魔法的载体,无光或微光的环境里没有明确的距离和位置,稍加改造就能达到意料之外的效果。至于这么做的目的,估计一方面是为安全考量,普通集市上有些小偷扒手也就罢了,黑街里总不好出现这样的家伙。另一方面可能也是考虑到在这里做生意的人所需要的私密性,这里卖的东西本就见不得光,知道的这桩交易的人自然越少越好。
这种对私密性的担忧可能也是黑街的摊主们大多对路过的一行人不太感兴趣的原因,对他们来说,真正想买自己商品的人是不会带着如此多同伴的。换句话来说,这些摊位上贩卖的东西多多少少都有破坏寻常秩序的能力。各种迷幻药,麻醉剂乃至其它用途的调和物只是最基本的;可以使孕妇流产的针;可以让孩童残废的糖果…这里贩卖的东西简直就是在兜售人类最黑暗和残忍的欲望,与之相比,其上的那些魔咒和法术反而显得不值一提。
“你这枚戒指,是哪里来的?”起司俯下身子,用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的拾起一枚灰暗的戒指,随着他轻轻一吹,那枚戒指上的浮土散去,露出璀璨的钻石。这是一枚婚戒,准确的说是订婚戒,由男方送给女方的那种。为什么婚戒会出现在黑街的摊位上?而且还是以如此不受重视的方式?
“不知道。”摊位后面只有一只眼睛的矮精非常干脆的回答。和在苍狮的同胞不一样,这些本性单纯的生物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奔流的矮精可不是靠着糖果就能打发的,他们是城市里闻名遐迩的小偷和跟踪者。不过,可能是顾及到了起司兜帽下的那两点微光,也可能是因为那枚戒指他自己怎么擦都未曾擦亮过,所以他还是继续解释道,“这东西到我手里已经转了很多次手了,没人知道它的来历。”
“是吗,这样比较好,这东西实在太恶毒了。”起司点点头,但没有放下这枚戒指,他看向摊主,“开个价吧,不过请别太高,我知道它的一切。”
这是起司在进入黑街后第一次认真的问价,因此不仅这笔交易的卖方,之前站在一旁的其他人也凑了过来,想要听听为什么这枚婚戒能让他动心。矮精摊主挠了挠脸颊,骨子里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商人的理性,“你先告诉我这戒指是干什么用的,你说的对,这戒指我不要钱也行。”
法师耸耸肩,借着火光看了眼戒指的内环。如果是做工精致的婚戒则往往会在里面刻上被求婚者和求婚者的名字或缩写,但是这枚戒指里却什么都没有。他的嘴角随即露出笑意,好像看到了什么很值得高兴的事情,“你问我这枚戒指的作用是什么?首先,它是一枚订婚戒指,是男方拿来送给女方的信物,当女方同意后就会把它戴在手上,表示自己已经有了准备共度余生的伴侣。当然,对于这枚戒指来说,它还有另外一个作用,诅咒。”
“谁戴上戒指,谁就受诅咒。被诅咒的人会遭遇到一个人所能经历的最痛苦的事之一,她会看到自己的死期。不是模糊的寓言,而是倒计时,她会看着自己的生命一点一滴的走向尽头,死亡会时时萦绕在她的身边,在每个瞬间。你能想象这诅咒有多恶毒吗?它本身不会杀死她,却会让她意识到,她所经历的一切美好都会迎来衰败,它会夺走一个人快乐的能力,让她永远生活在惶恐和忧虑中,还不得不去面对这注定的结局。”
起司的描述让在场的人都隐隐感到了恐惧,作为摊主的矮精在看向那枚戒指时都产生了明显的厌恶。他先前只知道这戒指能让人看到死期,却没想过这件事会如此残酷。不过,和大部分人的反应不同,特蕾莎夫人倒是来了兴致,她盯着那枚戒指,“我想,制作这枚戒指的人一定有刻骨的恨意吧。他肯定是非常恨一个女人,才会在她的订婚戒指上下了如此可怕的诅咒。你说你知道这枚戒指的一切,那你也一定知道它的故事对吗?”
穷酸的匠人遇到偷跑出来的公主,二人相知相爱,可当王子出现,公主就义无反顾的投入了后者的怀抱。被抛弃的匠人被愤怒和怨恨吞噬,他与恶魔做了交易,换来了才华,手艺和诅咒的力量。他将自己全部的技艺,全部的恨意,全部的好与坏都打造进这枚戒指里,让它变成最甜美的毒果。
诸如此类的故事快速的在众人的脑中成型,虽然因为他们的文化背景,故事的细节上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无二。这必然是个悲剧的爱情故事,或许非常适合被吟游诗人们改写成曲子唱给人听。可起司没有说谎或夸大,他一眼就看出了这枚戒指的来历,知道是谁制作了它,也顺势想明白了为什么要制作它,“其实没你们想的那么曲折,这枚戒指确实是被做出来送给一个对制作者来说非常重要的女性的,不过那位女性并没有移情别恋。恰恰相反,那两个人的感情相当不错。而他之所以要做这么一枚诅咒之戒给她,亦并非为了折磨她,至少我猜他本人没意识到这点,因为这就是他所经历的事情。他恐怕只是希望对方能共享他所见到的世界,希望以这种方式与那位女性达到更高层次的交融。”
“男人的常态。你说的那个人一定非常自我而且有一定的成就,可能是领主或者国王什么的,自认为背负了非常多的压力而别人却不知道,自己顾影自怜还偏偏要拉着女人一起。他根本就不是爱这个女人,他只是爱自己,他根本就认为只有自己才懂得自己。”特蕾莎夫人的话相当凶狠,但在场的人,尤其是男性却没法立刻站出来反驳。毕竟很多时候,了解男人的并非他们自己,同理,女人也是如此。
“是啊,您说的没错。我认识的这个人确实是那副样子。不过,或许该说他曾经是那副样子,因为他并没有完成这枚戒指,他没有在戒指里刻下女方的名字,因此这枚戒指就变成了戴上也可以随时摘下来的状态。所以我也相信,他根本没有让女方看到过这枚戒指就把它抛弃了。因此,它才会流落到这里。或许是那个蠢货最后理解了吧,他总算没干傻事。”起司笑着说完,再次看向摊主。
“怎么样?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了,不管怎么说,它都还是枚能让佩戴者看到自己死期的戒指,你要是开价的话我也能接受。”
矮精挥了挥手,“这东西太不祥了,而且没用!谁会愿意看到自己的死期?又有哪个傻子会一直戴着它折磨自己?你拿走吧,我能知道这个故事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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