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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六章 拉轰的队伍


  真的到了迎亲这一天慎独也有的忙活,虽然真正的婚礼还有大半天功夫才举行,可慎独早早的就起来为这事准备开了。

  好在迎亲书会有专人负责帮他带着,不用像后世很多苦逼的新郎官一样,天还黑着就设置上一串串的闹钟,提醒自己千万别忘了带那手捧花,往往最后还是忘了拿。

  唐代迎亲通常于黄昏进行,虽然偶尔也有在白天的情况,但属少数,多数仍遵古俗于黄昏时迎亲。

  据后世的考证,之所以选在黄昏迎亲,与古代掠夺婚的风俗遗留有关。

  从婚字结构中也可看出端倪:婚字中的昏其实便是指傍晚时分,绝对不是因为女子昏了头才结婚这种后来的玩笑说法。

  慎独起床洗刷之后,穿起了一身大红色的婚服,就和后世刻板印象里面的状元服有点相像。

  不是慎独自个显摆,而是唐代这时候的婚礼装束就是男性衣红,女性衣青。

  有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新娘不是穿红的?道理很简单:后世人们的固有印象中的中式婚礼不外乎凤冠霞帔、红色主流等印象,但这些其实大都是明代以后的婚礼样式,在早先的朝代就不一定是如此了。

  至少,在唐代就觉得红男绿女的搭配才叫时髦!就是不知道“红男绿女”这个词是不是就是从这来的。

  当然了新娘衣青也是个争议问题,究竟这青是指蓝色还是绿色?基于青色介于蓝、绿之间的模糊地带,所以后世也各有主张。

  其实唐代婚礼装束也依身份地位而有所差异,而慎独当然是支持尉迟宝玥穿最好看的。

  按照这时候的规矩,慎独还应该涂脂抹粉的妆扮一番,尽量朝着俊俏小白脸的方向努力一下,可见大唐这会的主流审美也是对小鲜肉比较有爱的。

  像是武则天,太平公主等等强势的女人找的面首多半都是这个类型,和后世那些个负责审片和刷剧的大妈们也算是不约而同了。

  不过慎独一个糙老爷们,铁血真汉子,可受不了这个,就这么素面朝天的就得了。

  不过披戴大红花这类的装饰肯定是免不了的,连他的坐骑都少不了要妆点一下。

  完成了这些,简单吃点东西,慎独不忙出发,得先去祭祖,将婚事敬告先祖,然后才汇合傧相一同前往迎娶。

  尉迟家那边也是一样,得在慎独到达之前在娘家完成祭祖仪式。

  后世一般都是提前几天专程去一趟,也有的地方是婚礼完成以后才告知的,总之是表示对先人的尊敬。

  这个傧相也是有讲究的,多是有名望的人或高门华族担任,以凸显男方家的声势威望。

  不过慎独和世家那帮子人可太不对付,回头傧相还得帮忙抗揍呢,自然是选择了程处默他们这些个身强体壮的家伙。

  都是早就说好了的,还用了无数场酒买通了他们,免得他们见到尉迟宝琳那几个夯货再跑路。

  谁让他们原本就不太对付呢,只能挨揍不能还手的事情,肯定要先做好心理建设。

  而这一次倒是多了个秦怀玉,把另一位一直打退堂鼓的二代给换了下去,毕竟秦怀玉如今这个身份不一样了。

  一番准备工作搞定,慎独这边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就出发了,一路上耗费的时间还真不短。

  慎家村确实偏僻了点,就算是迎亲的队伍全都有坐骑代步,也着实走了一段时间。

  这可能也是和围观的吃瓜群众太多了点有很大的关系。没办法啊,慎独这一行人实在是太拉风了。

  他们的打扮倒是算不得多么的出格,顶多看在华贵了些,人马多了些,可架不住他们的坐骑太稀罕了啊。

  这么一亮相,就算是慎独早就给五城兵马司那边报备过了,那边也很给面的派人过来维持街面上的秩序,还有相熟的将领们各自安排了手下混在人群中帮忙,也差点挤出问题来。

  实在是这些家伙太吸睛了,连自诩见多识广的长安居民,都觉得大开眼界啊。

  当先打头的就是慎独,为了给尉迟宝玥要面(绝对不是为了自个嘚瑟),慎独可是破了血本了。

  拿了足足一桶蜂蜜,才说服了汤团这个脸厚心黑的超大号黑白团子出任慎独的坐骑。

  忍受一下慎独专门定制的那个超大号坐鞍的束缚,老老实实的让慎独盘腿坐在它那极其宽厚的背上。

  一吨多重的大熊猫,也就是唐朝这会传说中的食铁兽,只要想想也不难明白会引发多么大的议论了。

  刚见到汤团的时候,可是有不少人吓的掉头就跑的,还有直接吓抽过去的,还是见到汤团一直挺老实,才陆续有人敢围过来。

  这也得亏是汤团在队伍最前面开路,慎独他们才没被人群彻底堵死。

  这货的体型确实威慑力很强啊,谁也不敢拦在它前面,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一脚给踩死了。

  紧随在慎独身后的是秦怀玉,他的坐骑体型就小得多了,连汤团的一半都没有,不过威势一点都没比汤团这个萌熊来的小的了,正是体重已经过了五百斤的霸王猇八哥。

  别人就算是分不清这家伙的品种,总不至于认不出它顶尖猛兽的身份啊,就算是它在秦怀玉胯下表现的再人畜无害,看着再漂亮可爱,也绝对没有哪个不要命敢靠近。

  这么彪悍的坐骑,因为嗓门够大,身板够皮实,被慎独选做主要傧相的程处默,那也是眼热不已的,五百多斤的大老虎可不是谁都有机会骑出去的。

  可惜八哥压根不鸟他,还对着死皮赖脸的想要往跟前凑的程处默亮了爪子,这才让这货嘟嘟囔囔的不甘走人。

  秦怀玉和八哥可就熟悉多了,都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起生活了这么久,这个情分肯定不一样的。

  而且秦怀玉相比程处默就苗条多了,八哥负载起来也不会多累。

  毕竟体型再大也是大猫,天生就不是做坐骑的,能叼着几百斤的东西爬上树,却不见得能驮着几百斤的东西远行啊。

  而且就算让程处默爬到八哥的背上,真个跑起来也是被丢到半道的命,猫的运动方式决定的,背上和平稳可没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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