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我宣布蓝玉谋逆罪名不成立
第108章 我宣布蓝玉谋逆罪名不成立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这就是朱允熥对蓝玉案的处理意见。
他知道好多罪名都是子虚乌有,但是皇帝陛下的面子还是要的,总不能说全部无罪释放吧?
既要照顾皇爷爷的面子,又要救那些人脱离囹圄,皇爷爷缺的并不是一个主审法官,
而是要一个体面的台阶。
而这个台阶别人不好给,只有他最合适罢了。
舅姥爷现在是神仙的事,全大明的老百姓都知道,估计再不结案,就会有民众起来联名反应了。
到那时,估计就更不好收场了。
朱元璋非常忐忑,他不知道朱允熥的做法是否合适,他的度又掌握的怎么样,
这个臭小子,只跟自己说了那八个字之后就不再说话了。
他也有心想要锻炼锻炼他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也就没在问下去。
目前除了信任这孙子,也没有别的更合适的方法了,
毕竟,蓝玉现在每天在天上给大明看未来的烽烟,全大明的人都能看得见,
就连樱花府偶尔都能看得见。
只要是大明的领土,就都能看得见。
这实在不是一个好兆头。
老百姓认死理,有时候,根本不管三七二十一,他们只认他们认为对的。
当朱允熥在大殿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开始陈述自己对蓝玉案的处理办法时,整座大殿鸦雀无声。
这是他第一次以皇太孙的身份,参与处理国家大事。
也意味着,他正式走向台前,不再是躲在老朱身后的孩子。
朱允熥显然没注意到这一点。
他只想在出海前,帮舅姥爷了了这桩狗血的案子。
还清白者以清白,给有纰漏的以惩戒,让众人回归正常的生活。
然后他好去逍遥山水间,享受神仙般的日子。
让朱元璋始料未及的是,这个鬼灵精怪的孙子,打断了李二虎要介绍他出场议政的动作。
自己直接走下一个台阶,对着底下的文武大臣,自己介绍了起来:
“众位前辈,各位爷爷,叔叔,哥哥,今天我以太子嫡次子的身份,
来浅谈一下我对凉国公蓝玉谋逆案的处理意见。
还是那句话,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我爷爷之前不止一次跟诸位说过,这个案子全权由我处理。
爷爷的用意想必诸位都清楚。
你们服不服,反对不反对是你们的事。
至于我的意见合不合适,符不符合大明的律法和各位的预期,不在我考虑的范围内。
总而言之一句话:
有意见保留,没有意见,这就是最终的审判结果。”
朱允熥就像是个天生的说客,一点儿也不怯场,丝毫不在意那些朝廷大员的感受。
只是自顾自的在那侃侃而谈。
朝中众人,屏息凝气,生怕漏掉一个字,他们都想看看这位储君,到底有几把刷子。
对于这样一个棘手的案子,到底能做出怎样的裁决。
大理寺和刑部的好多官员悉数到场。
他们也在翘首以盼,这个轰动了整个大明,乃至附属小国的案子,最终会迎来怎样的结局。
朱元璋看着沉稳如老狗一般的孙子,已经忘却了担忧,满心满眼都是欣慰。
<div class="contentadv"> 蓝玉案,到如今这个地步,只要一个结果了,至于结果是什么,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蓝玉留给他大明的宝物,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老百姓已经分到了那个神奇的种子,太医院也已经把那些天书上的宝贵经验和方子,
一点一点儿的渗透到民间。
至于那个水泥的税收,正在以他不敢想象的数字每天流向国库。
这一切,都是老百姓不知晓的,如果让他们知道了,那估计就不是建立生祠和寺庙的事了。
除了应天府的少部分老百姓知道以外,其他边远地区的大多数老百姓还不知道蓝玉已经身死。
一切都刚刚好。
放手干吧,朕的好大孙!
大明的未来交到你的手上,是最合适,最恰当的。
“首先,对于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蓝玉谋反案,终审如下:
第一条:经查证,谋反罪名不成立。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一整个倭国都被他打了下来,而他只留下了一千多人驻守,
却没有留在那里占山为王,守着那个能够开采五十年的银矿逍遥就可证明。
这一条也同时证明了他手下那些所谓的干儿子,也没有谋反的心。
不然,他们群起而攻之,就算是魏国公在勇猛,也阻挡不住。
第二条:经查证,奸污北元王妃罪名不成立。
最直接的证据的就是,此罪名是燕王殿下一面之词,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
而北元王妃的死,最直观的既得利益却是换取了北元公主和王子的生命安全。
利用反证就可以发现,这个罪名只是单方面的推测。对凉国公并不公平。
第三条:豢养死士,原因同上。
不用我说,在场的诸位都清楚,除了魏国公,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军事才能可以跟凉国公相提并论,包括燕王殿下。
这样的枭雄,如果他想带领自己的三百多个干儿子造反,根本不用等到皇帝陛下发觉,就已经成功了!
因为他有钱,有资本,有底气!
可是他没有,他还乖乖地等着蒋指挥使去抓他!
这说明什么?
这只能说明,他相信皇帝陛下和众位同僚心明眼亮,能够还他一个清白,
可惜的是,他没等到皇爷爷的裁决,就被奸人所害!
那套枷锁上锋利的刀片,割断了他的喉咙!
一代枭雄就此殒命!”
说到这里,朱允熥已经泪流满面。
他极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声音还是不由地哽咽。
“第四条:说他大肆圈占土地,经查证,此条罪名成立,他名下共有土地一千多亩.
第五条:说他狂妄嚣张,此条罪名成立.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后面成立的几条都罪不至死,可以说是不痛不痒的罪过。
“所以,不要说我夹杂私心,我希望诸位从大局出发,从大义出发,从良心出发,
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案子,这个案子背后牵扯到的问题何止一个两个,
不要被身上的荣华富贵蒙蔽了双眼,做一个随波逐流的人。
要学光幕中,未来大明那个于谦,敢说,敢做,敢当,
对得起你们身上的官袍,
对得起皇帝陛下对你们的信任,
也对得起你们的初心.”
不知道此时给蓝玉平反合不合适,反正剧情推进到这儿了,在不平反后续剧情就会拖沓。所以,有大佬可以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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