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8章 竹杖芒鞋轻胜马
小小的院子里,孙武那不多的家当已经裹在一块布中,用麻线穿到一起的纸书一摞,陪伴他多年,饮血无数的青锋剑一柄,换洗的衣物鞋履,再有一些用来交换食物的金饼、丝帛、铜币,也就差不多了。
见伍封背着剑,在一旁闷闷不乐,孙武便笑道:“我从齐国南下时,可没这些完备的行李,身边只有一把剑,三枚齐刀,才出临淄不久就花光了。接下来却还有千里行程,与汝父当年一样,是半骗半乞,一路混到吴国的,到大江时,身上已无半块好布。”
伍封年纪小,人也天真,对离别十分抗拒,听着就眼睛一酸。
“武子一定要走?父亲乃是吴国相邦,只要有父亲庇护,谁还能逼武子离开?”
“孺子懂什么?下去!“正好伍子胥从外面走来,一声呵斥,便将眼里带着泪花的伍封赶了出去。
等儿子跑出门外后,伍子胥才道:“其实长卿也不必走,事已泄败,就算你担了这罪名,伯嚭也会将祸端引到我的头上,大王轻则申饬,重则罢相,这其中有你无你,其实无关紧要。”
孙武笑道:“天有四时,春生冬伐;人有盛衰,泰终必否。我在吴国留的已经够久,不可再眷恋此处风景,也有些想看看别处风光了。”
伍子胥关心的就是这个:“长卿欲往何处?”
孙武心中早有定数:“楚越是去不了的,吾欲北行。”
“北方?莫非是回故乡齐国?”
在伍子胥想来,孙武是陈氏小宗庶孽子弟,出奔时陈氏遭国、高压制,司马穰苴身死,如今陈氏为正卿,其富半齐国,其卒有三军,正是孙武衣锦还乡的好机会。
而且齐国鲍氏和伍子胥也是莫逆之交,他一直主张吴齐友好,孙武去齐国,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孙武却摇了摇头:“陈氏家主陈乞乃诡诈之人,自小我便与他合不来,何况族叔身死时,陈氏大宗因为恨他一心忠于国而不忠于家,并未伸出援手。虽说狐死必丘,但我离家三十载,已将他乡当作故乡,齐国,不回也罢。”
“何况危国不入,乱国不居,齐国已被赵氏四面包围,赵氏未动时,陈氏尚能苟且,一旦赵氏准备妥当,联合燕、鲁、卫、宋围攻,则齐国岌岌可危。”
他抚着陪伴自己多年的剑道:“孙武最好的年华,一身的本领,已经在吴国见用过了,涉淮逾泗,越千里而战,以吴士干戈西破强楚,名震诸侯,亦已足矣,我北归是为了养老隐居,不想再卷入乱战中。”
“那你打算去哪?秦、宋、郑,亦或是……晋?”
“我想去的正是晋国赵氏。”孙武促狭一笑,“子胥可愿放行?”
伍子胥面色微变,随即叹了口气,自己自身难保,还管得了老友去哪么?“晋已三分,实为三国,方今天下,赵、吴、楚并列强国,赵氏也曾暗中派人邀请过长卿,的确,没有哪里更比赵氏河北安全了,那里或许是长卿的好归宿。”
孙武摇头:“子胥误会了,那封信函已被我回绝,我只是想自己去走一走。”
他望向北方,眼中露出一丝憧憬和好奇。
“六年前,我曾对先王预言,晋国六卿纷争,范、中行先王,知氏次之,而韩魏又次之,唯赵氏独强,如今果然应验。我练了半辈子兵,很是好奇,赵军,为何能无敌于北方?”
从十年前赵无恤在鲁国崭露头角开始,孙武便开始关注这个年轻人,济西之战、孟诸之战、凡共之战、朝歌之战、汶水之战、长平之战、灭代之战、伐齐河间之战、少梁之战……这些战役的粗略情况,由南来北往的商贾传递到吴国,孙武都如饥似渴地收集了解,或为赵氏的对手扼腕叹息,或为赵无恤的灵机一动拍案叫绝。
孙武的用兵理论,建立在以密集的步卒方阵对抗传统的战车徒卒上。然而就在他编练吴国甲士,自以为此乃天下强军时,北方的赵无恤竟也打造了一支专业的重装部队,赵武卒,更进行狄服骑射,拥有了一支让孙武也艳羡不已的轻骑。
这个兵种,足以改变战争的法则。
之后更有铁器运用于军中,各种匪夷所思的攻城机械层出不穷,那惊人的效率,打破了孙武“攻城之法,为不得已”的理论,逼得他不得不在所撰的兵法里开专篇提及。却因为不能见赵氏器械的真面目,只能模棱两可。
他也曾技痒,想知道若赵吴交战,孰胜孰败,只可惜,吴国的现状孙武实在不敢恭维,这份念想只能深埋进心里。
不过,他也由此解放了自己,可以脱身北上,去赵氏领地,亲眼看看其郡县情况,正所谓足食、足兵,这是赵军强大的基础,也能就近窥探赵军虚实,一解心中疑惑。
不过他不想被赵氏捧为上宾,为他们做事,那样的话,若有一天赵吴交兵,或者赵氏伐齐国陈氏,自己就尴尬了。
“子胥放心罢,我会隐匿姓名,微服而去,不让赵氏察觉我,至于留或不留,看看再说罢。”
言罢,孙武便将行李裹起来,随意一卷,往肩膀上一扔,朝院子外走去,相邦府的舍人为他打开了通往小路的后门,孙武站到门外,朝伍子胥拱手一拜。
“子胥,就此别过!”
“长卿一路珍重!”
伍子胥也长拜及地,不知为何,他隐约有一种预感:自己和老友,此生只怕再难相会了……
孙武拒绝了他赠送的车马,只带了一个小仆,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踩着适合在南方行走的草鞋,拄着竹杖,沿溪流缓缓朝城外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唱起了一久远的歌谣……
“明夷于飞,垂其左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他来的潇洒,两手空空,唯有一剑相伴。
二十年间折冲销敌,打造了十万吴士,霸南国而威诸侯。不知不觉,苍头已经斑白,本应就此销声匿迹,但因历史的偏移,他最终选择北上。
他去时也惬意,竹杖芒鞋,胜过驰车骏马,一蓑烟雨,天下任他遨游!殊不知,他那惊鸿一瞥的一生,却就此多了一个问号……
……
与此同时,越王勾践和范蠡一行人,也已经抵达浙江之上,站在马车上,看到越国山川重秀,天地再清,越王夫人嗟叹道:“吾已绝望,永辞万民,岂料此生还能再返乡国?”言毕掩面而泣,勾践却默然不言,只是看着在浙江对岸迎接的群臣百姓,若有所思。
文种早已带着大舟来相迎,越王一行乘船过江,并让夫人去再度邀请那位在三津口救下他们的神秘越女,随他们一同归去,入住会稽宫中。
她自称“越之处女”,家在莽莽南林,独来独往如同野人山魈,越人无不好剑,这位越女更是有一手高剑术,被国人称颂。勾践困于会稽山前,就已经听说过她的名声,后来国破身囚,一心想着复国报仇,急需各种能人异士,便让文种去寻访,最后还真给他们找到了,试探之后,现这越女剑法天成,越宫剑士无人能当。
越人很大程度上仍处于部族酋邦的状态,勾践是越人的共主,所有山川草泽之民的王,越女也表示只要不约束她往来自由,便愿意为勾践效力。得知勾践归来,文种心里不安,便请她去半道迎接,谁料还真遇上勾践遇险。
然而现如今,越女却拒绝了勾践邀请她一同回会稽的请求,也不行礼,划着竹筏,朝浙江的入海口径自而去。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勾践不由对文种、范蠡赞叹道:“异人哉,若能为我所用,以其剑术教授士卒,何愁吴国不破?”
文种说道:“大王受福于天,复归越国,霸王之迹自斯而起,越女定然愿意效劳,待回会稽后,臣再携重礼,去南林请她出山。”
勾践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道:“寡人无德于民,今日狼狈归来,还要劳烦群臣百姓远远相迎,不离不弃,我必将振兴越国,以此报答国人。”
他刚下船,才踩到越国的土地上,便急不可耐地朝范蠡、文种一拜:“勾践愚钝,逞一时之勇,以至于丧师失地,蒙受会稽之耻。如今越国衰微,要如何兴越,报吴,还望二位大夫教我!”
范蠡文种对视一眼,他们看中勾践的,就是这败不气馁,受奇耻大辱,越奋的性情。
于是范蠡先说道:“臣在楚国时,曾从辛文子学计然之策,用之十年,则越国可国富兵强!”
ps:一会还有一章,恩,吴越线完了,是时候把目光放到北方了。
(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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