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送菜!
黑土大地上,山林茂密,难免就有些奇怪的东西。
老李刚生下来的时候,就被自己的爹老老李带着认了干妈树,逢年过节都会去给上香,一开始是老老李带着去的,现在是老李自己去的。
年轻的时候,老李也不愿意去,但是碍着自己老子的面子,不去不行。
真不去?
大鞋底子抽脸。
真的往死里抽。
而且,说来也怪,每次给干妈树上了香,进山里总能采着不少山货,有时候还能碰到大肥兔子,就这么直愣愣地撞死在树桩上。
不是一次。
是每年他生日的时候,总来这么一次。
老李年轻的时候,就是靠这些兔子解馋的。
后来年纪长了,也就习以为常。
再加上时不时听老人说,一些事情老李也就听着了。
反正没啥坏处,拜一拜就是了。
不过,五仙儿的事不同。
老李真见过。
不说屯子里,单单是城里,王家就有保家仙。
有次阴天下雨,王家府邸上头有长影闪动,他当时看到了,或者说整个城里的人都看到了,有人称常仙儿,有人称柳仙儿。
具体是啥,老李也不知道。
但肯定不是外五仙儿。
王家行事儿一向规矩,不是外五仙儿的道道。
外五仙儿和五仙儿不同,看起来更灵,实际上则是大凶。
有时候,更是催命。
听说早年间,黑土大地上还有人将五毒立堂口,成外五仙儿的,一开始红红火火的,热闹非凡,后来一场大雨,电闪雷鸣的,最终整个屯子都没了,还牵连了附近的屯子。
连个尸骨都没找全乎。
而眼下又不同。
之前那是天灾。
这次,可是人祸!
那山猪坐着轿子,穿着坎肩,迷楞地看去,就好似人一样。
显然是有道行的。
蹄子一般的手里则是拿着好似桃儿一样的果子大口大口的吃着,等到老李再细细看去,那哪是什么桃儿,而是头颅。
婴孩儿的头颅。
咔嚓一口,就是一半,往里一松,嘎吱一嚼,就囫囵咽下。
接着,又从一旁的布兜里一摸,就又掏出一颗来。
“艹,你个瘪犊子玩意儿!”
看到这一幕的老李直接破口大骂。
哪个年月,孩子不是父母的心头肉啊?
丢了孩子的,就是天塌了一样。
那些拐孩子的,被逮住,根本不用送衙门,直接就乱棍打死。
像这种吃孩子的,更是得弄死,不然得霍霍更多人。
“给我瞄准了,干这畜生!”
老李吼着。
老李手下的伙计也不是怂货,都是山里来往,整日里面对豺狼虎豹的汉子,面对这架势,有点发怵,但却没吓傻。
听到掌柜的话,立刻,两杆抬枪就对准了那轿子。
砰!砰!
成片的弹丸覆盖着打了个过去。
但是还没有射到跟前,弹丸就扑簌扑簌地跌落。
伙计们傻眼了。
老李也有点愣。
轿子上,穿坎肩的野猪则是哼哼唧地跳下了轿子,四肢着地,前腿用力一刨地,就冲着屯子里冲了过来。
那速度快极了。
屯子里的青壮还没有回过神,这野猪就一头撞在了,老李家的夹青砖的墙上。
砰!
尘土飞扬,砖石四溅。
能够抵御子弹射击的草泥青砖墙就这么被撞穿了一个两人多宽的大窟窿。
李家屯的人大惊。
“快堵上!快堵上!”
不少人大喊着。
谁都明白,这墙就是此刻的命根子啊,一旦没了,绺子们直接就冲进来了,到时候,绺子人多,李家屯就得完蛋。
老李更是明白。
掏出短火枪对准了野猪就是两枪。
老李打算引开野猪,让伙计们先堵住口子。
与之前成片弹丸无功而返不一样。
这一次两粒弹丸打在了野猪的身上。
噗、噗!
厚厚的野猪皮上,多出了两个眼儿。
却没有伤到肉,只是擦破了皮。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让那野猪盯住了老李,闷头就冲了过来。
老李早年间猎户出身,身手那是有的。
躲闪腾挪间,从腰里抽出了用的最顺手的开山刀——一种宽头,厚刃的半长刀,分量很重,足以七八斤,刃口也是锋利,侧身一闪,刀刃就擦过了野猪。
老李心底顿时一沉。
没伤着!
那手感骗不了人。
滑不溜秋,好像是泥鳅。
糟了!
成精的野猪还蹭老松树!
在黑土地的林子里,豺狼虎豹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反而是野猪,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没有七八个猎人,带上十几条狗,根本碰也不敢碰。
不仅是力气大,脑子愣,逮住一个死命霍霍你。
还因为皮厚,爱蹭老松树,一身的松脂,滑不溜秋且刀枪不入。
刚刚看着货,穿着坎肩,老李以为有道行的野猪和普通野猪不一样。
没想到,还一样。
甚至,裹得更厚了。
心念电闪间,老李就地一滚,躲开了野猪回身一撞。
可等野猪再次兜回来,又一撞的时候,老李躲不开了。
毕竟不是早些年山林里讨生活了,十几年守铺子的日子,早让老李有了将军肚,手脚也慢了不少,眼看就要被撞倒在地了,老李眼前一花,就觉得有人伸手。
人求生是下意识的,是本能。
老李抬手一抓。
整个人就被一拽。
等到躲开野猪那一撞之后,这才发现刚刚那是什么手,是一根树枝。
怎么回事?
老李一愣。
野猪则是越发哼哼唧了,喘息声也是粗重了不少,一闷头就再次向着老李撞来。
这次老李反应极快,闪身就躲。
不过,却没用。
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按在了猪头上。
这手修长、白嫩,煞是好看。
任凭野猪怎么挣扎,就是挣不脱。
地面上的砖头都被刨烂了,都动弹不得。
刹那间,气势汹汹的野猪,就被按那了。
所有人不由自主地顺着这手,看向了这手的主人。
那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
乌云也散了。
月光照下来的时候,让人看清楚了那人的脸。
莫生一!
月光下,所有人,都看得真真的。
穿着白色单衣,一手背在背后,一手轻而易举按着野猪的莫生一。
屯子里的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倒吸了口凉气,他们又不是没见过这野猪撒疯的模样,哪能不明白这手的力气有多大。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看着莫生一的白色单衣,在月光下越发的亮了,那脸则是越发的俊俏了。
“莫先生!皮袄!皮袄!”
远处李长海的喊声惊醒了众人。
老李更是连连拱手。
远处端着黑狗血的李富贵则是傻愣愣地站在原地。
唯有李长海不同。
这憨厚小子看着莫先生单手按着野猪,完全就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就这么上前两步,将皮袄披在了莫生一的肩膀上。
歌德眼角扫了一下李长海。
看到憨厚小子脸上那副信心十足,一脸本该如此的模样,忍不住细细回忆着两人之间的过往——似乎是莫生一给他表演了一个三仙归洞的戏法,就把这小子唬住了。
没错!
就是三仙归洞。
三个碗三球的把戏。
这小子是不是傻?
歌德心底想着,目光则是看向了这野猪,膘肥体壮,蹄膀自然要烤着吃,猪头尾巴则是要卤,里脊自然是炒,腰间肥膘先做油渣,再红烧。
吸溜!
歌德咽了咽口水。
他当然不是为这点吃食出现的。
一来是他还想用‘莫生一’这个名字,他就必须得出现。
莫生一打算安安稳稳地研究【宝卡】。
歌德也打算踏踏实实地梳理自己的力量。
两者不谋而合。
所以,莫生一这个马甲,歌德要了。
二来则是因为这野猪有点不同。
歌德按在野猪头上的手,轻轻一拍。
沛然难挡的力道无视着野猪的防御,就这么灌进了脑子里,直接将这野猪的脑子震碎了不说,连带着脑壳也塌陷了进去。
扑通!
野猪尸体就这么倒了。
带起一片烟尘。
无形的【血鸦之灵】则是从野猪的坎肩里叼起一张卡牌放到了歌德的怀中。
【宝卡】!
一张源自‘疯王’赵惊觉的【宝卡】!
【小护体术(编号309):使用此卡,可以制造一片抵御子弹级别的防御力场】
(标注1:每次使用需要消耗6月寿命)
(标注2:可以用血腥荣誉代替)
……
比【小遮眼术】的编号更靠前,实用性也更强。
自然的,付出的代价也更大。
用一次就消耗6个月的寿命。
“‘疯王’这是真被逼急了。”
歌德默默想道。
毫无疑问,当年的‘疯王’经历了一次背叛之后,为了获得下一次战争的胜利,已经不择手段了——在正常的情况下,‘疯王’虽然有点没六儿,但绝对不至于这么心狠。
甚至是无情。
相较于,这种无情的‘疯王’,歌德更喜欢写小刘备嬉笑怒骂的‘疯王’。
不过,马上的歌德就摇了摇头。
人被逼到绝境,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别说‘疯王’了。
就拿他自己举例。
现在也不是危在旦夕吗?
要是再紧迫一点儿,他会不会干一样的事儿?
歌德细细思考了片刻。
再次摇了摇头。
有想法。
却不知道会不会做。
这种事儿,谁又真的知道呢?
不然,也不会有‘一念之差’这么个说辞了。
“莫先生!莫先生!”
老李走过来一边比划大拇指,一边说道。
那么大一头野猪,一掌就打死了。
这是什么?
高人呐!
他,老李,无意中真的请到了真佛。
细细想了想与这位莫先生的交往,确认没有得罪的地方后,老李脸上出现了更多的笑容。
猎人出身的老李不懂得太多道理。
但是有一点,老李可是门清儿。
像这种有本事的人,一定要巴结住了。
丢人吗?
不丢人!
他自己都五十多了,无所谓了。
可他还有俩儿子啊!
得为两个儿子考虑啊!
说不定搁以后,就是能救命的事!
“嗯。”
歌德点了点头,这不是故作高冷,而是平日里莫生一和老李的态度——莫生一可以说是一心扑在了报仇上,每日里就是研究那张【宝卡】,对外的态度都差不多。
除了李长海这种憨小子外,基本上和莫生一打交道的人都被劝退。
然后,莫生一则是不停往【小遮眼术】里‘氪命’。
直至死亡,被歌德代替。
歌德当然不会往里面‘氪命’,他只是研究。
看如何能够安全洗干净自己身上的隐患。
当然了!
这只是其中一条路!
还有一条路就是【职业】!
在之前,歌德还没有想明白以‘疯王’最初那种没六儿的性子为什么会创造【职业】,等到‘垂钓者’和‘女士’的战斗开始后,歌德则是瞬间明白。
为了彻底摆脱‘女巫们’的钳制。
一开始‘疯王’或许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搞明白,但应该隐约感到了不安。
【心】可是不会骗人的。
随着【心】数值的增加,直觉有时候就是事实。
“‘疯王’开创了【职业】。”
“还不止一种……”
“应该是为了更好对抗‘女巫’,还因为有些职业很难走到最后那一步——对抗‘女巫’的那一步。”
“所以,【战士】吗?”
歌德想着。
随后,再次摇了摇头。
他又一次想到了‘垂钓者’。
‘垂钓者’在【力量水晶】的影响之下,源自‘女巫’的力量,都被控制了,而源自‘疯王’的力量,也被削去了一层。
从‘大帝’跌落回了‘国王’。
是因为……
‘士兵’!
‘垂钓者’最初选择的职业是‘士兵’!
也正因为‘士兵’才受到了【力量水晶】的影响!
也就是说!
想要摆脱‘女巫’的影响,他就必须要自己创造一些列的仪式,铸就【职业】。
而这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不自觉地,歌德眉头皱了起来,转身向着自己的屋子走去。
他需要细细谋划。
当然了,他也没忘吩咐李长海。
“把这野猪给我拾掇一下,猪头尾巴卤了,里脊要炒的,腰间肥膘先做油渣,再红烧,四个蹄膀烤了,加酱!”
“对了,还有排骨!”
“炖!”
“有冬瓜的话,给我放点儿!”
“得嘞,莫先生你先歇着,明儿就给您整好。”
这话是老李说的。
李长海愣在那,傻呵呵地挠头。
老李轻踹了自己大儿子一脚,随后吩咐伙计拾掇野猪和打扫战场。
在刚刚,野猪被歌德一掌打死的时候,土匪们就跑了,连抬野猪的轿子都扔下了。
地上更是有不少武器。
大多是农具改着的武器。
都用得上,老李全都收了回来。
而火器?
一件没有。
这玩意儿,在黑土地上值老钱了,一根长火器就是五块银元,短的更贵,得八块。
老李可是知道那帮绺子,穷得就剩下大裤衩了,完全就是舍命不舍钱。
李家屯忙碌了起来。
那位王家的大管家则是趁人不注意,溜达出来。
扫了一眼死去的野猪,又看了看那撞破的院墙,再瞅了瞅歌德所在的屋子,一溜烟地跑回屋子里,冲着自家小姐兴奋地说道。
“小姐,咱家有救了。”
与此同时,城里,王家。
一座供奉着三尊雕像的神龛内,野猪模样的雕像,就这么裂开了。
咔。
声音清脆。
剩余的一虎一熊雕像上光芒闪烁。
两道隐匿其中的身影跳出了神龛。
直奔——
李家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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