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上了贼船
几名血鹰勇士已经被赵让逼至院角,身后就是坚实的院墙。
刀锋寸寸逼近,元明空也从侧方横插入过来。他已熟悉对方出剑的路数,此刻右拳攥紧,贴在腹部,另一只手则藏在身后,只等这几名血鹰勇士顶不住赵让的刀劲,四散开来,他便以双拳硬撼。
临阵之际,能想出这般万全之策,实属不易。
两人心生灵犀,只一个动作,就知对方想法。
赵让身子再朝前一顶,刀劲再度壮了几分,眼看对面几人却是就要抵挡不住,元明空双拳之上已经浮现了一抹白气。
“鹰啼!”
一声嘹亮的鹰啼响彻夜空。
相比于之前的清脆,这会儿却多了些凄惨。
这些血鹰勇士听到鹰啼后,毫不犹豫的转身以力破开院墙,遁入漆黑如墨的夜色之中。
“别追了!”
元明空看到赵让刀势不减,生怕他打的兴起,还要追击出去。
赵让当然也知穷寇莫追的道理,何况他对这座城并不熟悉。贸然出去,反而会糟了暗算,得不偿失。
只是让这些杂碎全身而退,心有不甘。
破败的院中,那两棵沙枣树已经被烧的精光,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树干,被熏的焦黑。
赵让身上的罩衣也变得破烂不堪,尤其是下摆,几乎可以用褴褛来形容。
干脆将其脱掉,从院墙的破洞中扔了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两人还未缓过气来,金三两就带着剩余的镖师,火急火燎的赶来后院。
元明空听到动静,立马对赵让抱了抱拳,说道:
“先走一步!”
他不愿在金三两等人面前显露身形。
方才带着赵让出手,纯属是为了大义。
不论是卖还是抢,这些箭矢落在西域人手里都不会是好事。
现在危机已经过去,元明空和金钟镖局之间并不能因此而缓和,彼此还有没算完的账!
“我去哪找你?”
赵让冲着元明空的背影问道。
元明空头也不回的说道:
“你喝酒的地方!”
不及细想,金三两便带着人呼呼啦啦涌进了后院之中。
“兄弟,大恩不言谢!日后你让我金三两做什么,绝没有二话!”
金三两不愧是性情中人,当着手下众镖师的面,“扑通”一声跪下,低头便拜。
其他人看副总镖头如此,也纷纷跪下,对赵让道谢不止。
赵让侧过身子,根本不受这一礼。
金三两见状有些尴尬,抹了把额头的汗珠,说道:
“无端把兄弟牵连进来,实在是不好意思。还请兄弟稍后,我代表金钟镖局定然有一份心意奉上!”
他以为赵让不受这一礼,是因为自己先前说的话太虚。
什么往后但凡有命,绝无二话。
且不论说这话的时候心诚不诚,就是真遇上了这样的事情,赵让又该怎么给他传话?难不成金三两这个副总镖头不当了,昼夜不理的跟着他,就为了报这次之恩?
相比于这句空洞的套话,江湖客当然更喜欢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
比如银钱。
什么道谢的话,都不如直接给封了银子来的直接。
金三两冲着一名镖师招招手,示意他去办这件事。
先前跟在他的身边的那名年轻镖师,已经死在了刚才的乱箭之下。
赵让却将手中刀一横,拦着那镖师的去路,然后扭头对金三两说道:
“你会错意了,我不是在帮你。”
话到此处,再多说就漏了,所以元明空没有让赵让再继续往下说。
“我的事情已经办完了,咱们后会有期!”
他本想说个“好自为之”,但又觉得太过刻意,自己也犯不着为他们操心。
说完,赵让冲着金三两以及众镖师们拱了拱手,从院墙上的破洞走了出去。
天色已蒙蒙亮,这一夜又是喝酒捉贼,又是动刀杀人,这会儿身上的提着的劲儿松了下来,疲惫如潮水般涌上来,将赵让的身子灌满。
这会儿就连脚步都有些迟钝,几乎全然拖在地上,都快要抬不起来了。
摸摸肚子,当务之急是先吃点东西!
这场景和当初在阳关叶三娘的店里如出一辙!
赵让不禁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有些可怜。
本来可以安安静静的品品好酒,然后美美的睡一觉,第二天把铁盒交了差,就可以自由自在的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情。
可惜事与愿违。
越是想要的,往往越是得不到。
就像赵让现在只想吃几个肉包子,或者喝一大碗皮蛋瘦肉粥,但长街上却萧瑟无比。
举目望去,更是没有一家开着的店铺。
没奈何,只能朝前随便乱走,看看有没有早起的人家,兴许可以买半个馒头先点点肚子。
他却是忘记了可以去找元明空。
肚子饿的时候,该记的事记不住,但却会不受控制的瞎想。
比如这会儿赵让就觉得气运这种东西,好像是真的存在!
虽说还是不知道这东西具体该怎么去争,但就这么按部就班的,顺着事端的脉络往前走,兴许就会慢慢清楚起来。
走到一个岔路口,赵让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是鸡蛋入了油,才会产生的特殊香味。
赵让吞了口唾沫,用手摸索着肚子,脚步却是被鼻子牵引着,朝味道传来的方向走去。
很快就看到一间开着的店面,香味正是从这里面冒出来的。
当赵让走到门口时,鸡蛋该是已经炒好,盛出来,放上了一小撮葱花。
越普通的食物越勾人。
肚子饿的时候,想必没几个人惦记鲍翅宴,只想来一碗浇头满满的刀削面,或是葱香浓郁的蛋炒饭。
店里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忙碌。
赵让皱起眉头,后退了几步,忽然发现自己竟是稀里糊涂的绕到了那条最热闹的街。
而这间开着的店,正是他昨天下午喝酒的地方,怪不得会觉得这背影熟悉!
姑娘似是背后长了眼睛,对着刚踏过门槛,进了店的赵让问道:
“你想吃甜的还是咸的?”
赵让想都不想,说道:
“咸的!”
“我从不吃甜的!”
姑娘反问道:
“甜甜的米酒也不喝?”
赵让看到桌上放着一个中等大小的坛子,坛口敞着,赵让凑近看了看,坛子里装着的是澄澈的米酒,闻起来甜丝丝的,而且很亮,该当是放在地窖中。
一夜混乱,赵让不但很饿,还很渴!
冰凉的米酒,度数不高,却是解渴极佳的饮品,还能祛除他身上燥热。
可赵让刚刚才说过自己从不吃甜的,变得如此快,让他这种厚脸皮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好在姑娘却并未多说什么。
她对自己的米酒很有信心!
无论是谁,无论这个人爱不爱吃甜的,他都一定会喝自己的米酒!
赵让从柜子里拿了个粗瓷海碗,将坛子里的米酒倒了满满一碗。
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大口,醇厚的香甜从喉间蔓延至四肢百骸,浸入心脾,舒爽极了!
捧着碗,赵让三口并两口,将其全部喝光。
“想喝还有!”
赵让摇摇头说道:
“不喝了,再喝就吃不下蛋炒饭了!”
一般人做蛋炒饭都会用隔夜的米饭,这样的米饭水分低,颗粒分明,炒好后口感最佳。
但赵让发现这姑娘用的却是刚蒸好,还在冒着热气的。
姑娘不经意间撇到了赵让疑惑的神情,轻轻一笑,解释道:
“炒饭的精髓不在于米,而在于油!”
“油?”
蛋炒饭这种最基础的饭,赵让还是会做的。但姑娘这种说法,他却是第一次听说。
“我用的是猪油!在把新出锅的米饭多余的水分炒掉后,浓厚的猪油味便会所在饭粒里。再配上大蒜和葱花,让这盘蛋炒饭也能成为可口的下酒菜!”
赵让想起这姑娘的店是酒肆,菜不单点,更不单卖。
即使是大清早,想吃这蛋炒饭也得配上清甜的米酒。
“可炒饭用的米就算没有隔夜,不也应该是放凉了比较好吗?”
赵让疑惑的问道。
姑娘转过身,一手叉腰,一手拿着锅铲,再锅边上敲了两下,回答道:
“大错特错!炒饭一定要用温热的米饭。这样在锅里才能炒的松散,让锅气均匀的包裹,每一口都是同样的味道!”
解释完,蛋炒饭也熟了。
赵让准备上前帮忙盛饭,姑娘却撩开门帘,走进一间侧屋,叫道:
“哥!先起来吃饭了,吃完再睡!”
话音刚落,就听屋里有人打了个重重的哈欠,随即拖着步子,从屋里走了出来。
赵让看清走出来的人后,两眼瞪的滚圆!
再想起这姑娘叫他“哥”,一时间颇有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反倒是对方淡定的很,冲着赵让咧嘴一下,便坐了下来,大口大口的吃起炒饭来,显然是饿极了。
赵让见此也不客气。
有什么话都可以在吃饱肚子后再说。
两人抱着盘子,狼吞虎咽,将尖尖一盘蛋炒饭扫空后,又抱起那坛米酒,轮流喝了起来。
直到一滴都不剩,两人这才各自朝后倒去,懒洋洋的瘫在椅子上,悠闲的打了个饱嗝。
赵让张了张嘴,刚想开口说话,却被眼皮坠着,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反而哈欠连天。
手把脑袋一撑,就要梦周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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