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只记得那只狗
苏葵果然信了,没接到黎早的通知,也不敢随意给黎早发消息。
万一打扰了人家的雅兴,那多尴尬啊。
人家尴尬,她自己也尴尬。
从餐馆出来,苏葵有点迷茫,晚上十点,不能回家,去哪浪一下呢?这大江城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啊。
顾峥常年在人精堆里混,一下就看出了端倪,“没地方去?要不去我那儿?”
“楼上?”
“昂,放心,有客房让你睡觉,你把门一反锁,我又进不去。而且,老陆睡你们楼下,你就睡楼上,两个房子格局都一样,换个室友而已,不好吗?”
苏葵正犹豫,顾峥又说:“而且吧,我们楼上原来是张蕊的,装修装饰都是她的风格,娘们唧唧的,我都住不惯。”
有件事苏葵一直都不知道,就是关于臻北苑的这两套房子。
她一直都以为上下两套都是陆向宁为了追黎早而租的,殊不知,楼下这套本来就是顾峥自己的,没收租金,而楼上那套是顾峥花了全款从张蕊手里买的。
顾峥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花了不少功夫。
但这一切,苏葵并不知道。
顾峥看她久久不答应,又提,“你要是不想去,也行,那我带你去温泉会所?”
苏葵一笑,“我这么大一个人了,你还管我?”
“不是管你,你说这大晚上的,你一个女的,怎么都不安全是吧?”顾峥上下一瞄,“就因为你这么大一个人了,该有的都有,这才叫人不放心嘛。”
苏葵瞪着他,把他那色眯眯的眼神给怼了回去,“我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才最危险。”
顾峥:“……”
谁说不是呢?!
“苏老板,我对你是有想法没错,但是,只要你不同意,我绝对不会乱来,所以你是安全的。”
“呵呵。”
“呵呵啥意思?你不信我啊?”
苏葵白了他一眼,不想搭理他,挥挥手走了。
顾峥急急忙忙地跟上去,“反正不管你信不信,我都不可能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浪。”
苏葵边走边笑,“我可不浪,你那儿有泡脚桶吗?我想泡个脚。”
顾峥一听,开心得直冒泡,喜滋滋地追上去,“有有有,张蕊留下了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东西,我让她拿走她说没空,我说丢了她说随便。一会儿你去看看,有啥可以用就用。”
说完,一想,他又补充说道:“哪个用得好,我给你买全新的。”
“不需要你买,”苏葵直接说,“大明星用的都是好东西,我不介意用二手货,都有啥啊哈哈哈?”
顾峥看她一脸开心的样子,他也跟着开心,“很多呢,我也没仔细看。”
他也是缺心眼,一开心,嘴巴就没把了,“我以前的女朋友买东西都要全新的,不止全新,还要超季,就怕出去撞衫。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件给小狗穿的衣服,她带出门遛狗的时候发现跟人家的狗穿的一样,结果怎么着你猜。”
“这我能猜得到?”
“哈哈哈哈哈,她狗都不要了。”
“……”
顾峥发现她这笑得特别僵硬,抓了抓鼻子,干笑,“呵呵呵呵呵呵,就某一任,挺久了,现在回想起来,只记得那只狗。”
苏葵又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
黎早那桩官司终于开庭了。
与她预料得一样,陆瑶和陆向蓝都没出庭,只来了各自的律师。
只有黎笑出庭了。
不止黎笑,倪若雅也来了,就坐在观众席上旁观。
那时候,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不止牵扯到陆家,还牵扯到黎早的身世,还有隐退多年的郑可青,关注度可不比明星绯闻小。
现在陆氏争产案又在热度上,所以这桩官司的开庭引来了不少媒体的蹲守。
法院外面被堵得水泄不通,有记者,也有自媒体,甚至还有一群自称是郑可青粉丝的老年人,手捧鲜花在寒风中等待着。
媒体无法进入,采访不到原被告,就采访起了郑可青的这帮老粉丝们。
“奶奶,您对这个案件怎么看?”
“什么奶奶,我看你也没比我小几岁,礼貌吗?”
提问的是一名女记者,奔波的工作确实让她看起来比同龄人要老一些,顿时满脸涨红,但当着镜头的面只能大大方方地改口,“那大姐,您怎么看待郑可青跳楼的事?”
老阿姨摇摇头,眼神不满,语气质疑,“你们这些当记者的就喜欢自说自话,不清楚整件事就随便下定论,然后给被采访者挖坑,就希望听到你们要的回答。”
女记者:“……”
老阿姨一把抢过话筒,对着镜头道:“这不是单纯的跳楼事件,这是诽谤,是欺负人,是逼一个病人去死。郑可青当年多争气啊,国际超模,为国争光,是多少年轻人的榜样啊。现在她过得不好了,人人都想造谣诽谤看她笑话,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能这样?我希望法官一定要严惩凶手。”
老阿姨说完,直接把话筒转交给身旁的老大爷,并且指挥摄影师对着旁边拍。
老大爷说话中气十足,愤愤不平,“郑可青是一个病人,她年轻时就有抑郁症,也因为这个病才隐退的,后来遇人不淑成了单亲母亲,她愿意这样吗?她女儿有什么错?人生已经这么艰难了,那些是非不分的小辈还要诽谤欺辱她,逼她跳楼,太过分了。”
老大爷说完,又把话筒转交给下一位。
女记者:“……”还需要我吗?
外面的采访精彩纷呈,里面的官司亦是打得热火朝天。
虽然郑可青占据了人心,但法律不讲人心,讲证据。
说到底郑可青始终是自己跳的楼,还是在陆瑶等三人离开之后跳的,而且陆家在郑可青的救治上并没有推卸责任,给予了郑可青最好的治疗。
最重要的是,陆瑶和陆向蓝是受了黎笑的挑拨和怂恿才去的医院,不然她们哪里知道黎早是私生女的事?
说到底,都是黎笑的嫉恨之心在作祟。
故意杀人未遂并不成立,但侮辱和诽谤罪是成立的。
最终,陆瑶和陆向蓝被判了半年缓刑两年,黎笑被判了一年缓刑两年。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她们三人并不需要坐牢。
黎早在开庭之前就有了心理准备,对于最后的结果也并意外。
其实,她要的也不过是一个公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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