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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写在日记里的不叫秘密


第5章  写在日记里的不叫秘密

        是故,在目前这种没能力生产制造火器的前提下,对现阶段的大明来说,长矛绝对是最好用,最合适的武器。

        或者说,不光是现在阶段的大明。

        对古往今来的那些起义者来说,长矛一直都是最好用的武器。

        否则的话,史书上记载农民起义时,就不会那次都有“揭竿而起,斩木为兵”这样的字眼了。

        斩木为兵的兵,说白了就是长矛。

        郭大山闻言,忍不住面露喜色,开口说道。

        “世子爷放心,小人明白!”

        语罢,他便准备按照朱靖安的吩咐,寻摸人才,扩大大明工部的规模去了。

        王顺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朱靖安身边,有些好奇的开口询问道。

        “世子爷,殿下之前不是准备要带兵去打武宣县城的吗?”

        “怎么忽然改变主意,要向金田转进了?”

        朱靖安回头看了一眼王顺,也没有卖关子,径直开口解释道。

        “我大明刚刚复国,国力尚弱,正是需要找个地方韬光养晦,扎实根基的时候。”

        “如果现在就发兵去攻打武宣县城,必将会导致清廷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我们身上来,这可并非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就凭我们现在的实力,一但引起了清廷的注意力,使得清廷发兵来剿,我大明王师断然不会是清廷大军的对手。”

        “是故,我和父亲商议之后决定,准备要先率领大军,前往金田镇附近的双髻山,紫荆山一带的山区蛰伏一段时间,韬光养晦。”

        “等我大明王师兵精粮足之后,再大军出山,横扫天下。”

        朱靖安现在所求只是一个缓冲,以及练兵的时间。

        普通百姓不经过训练就要拉到战场上去和正规军作战,那肯定是行不通的。

        王顺闻言之后,抱拳表示自己明白。

        然后就去着手安排埋锅造饭,准备开拔的事宜了。

        而朱靖安则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找到自己之前写的日记,点燃烛火,将日记付之一炬。

        看着那个日记燃起熊熊火光,被烧成了灰,他又上去踩了几脚。

        直到确保再不能从灰烬中看出什么字样来,朱靖安这才送了口气。

        朱靖安承认,之前写日记的事情是他自己脑抽了,竟然干出了把秘密写到了日记本里的蠢事。

        写在日记本里的那还能叫秘密吗?

        是故,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朱靖安果断作出了决定,将自己之前写的日记付之一炬。

        绝不留下任何的隐患。

        幸而现在还不迟,他的日记肯定没别人看到过,及时处理掉也就是了。

        ……

        朱家庄上空飘起了炊烟。

        空气中满是米粥以及炖肉的香味。

        庄子上的那些个鸡鸭猪羊被一口气杀了大半,准备炖成肉汤,分给庄子上的庄户们食用。

        只是,闻着空气中那诱人的米香和肉香,看着那白花花的米饭以及油汪汪的炖肉,朱家庄的庄户一个个都是愁眉不展,脸上满是忧愁之色。

        因为他们都知道,朱老爷家的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div  class="contentadv">        他们现在已经上了朱老爷家的贼船,这顿好的吃完,那就要上战场去和朝廷大兵拼命了。

        这顿饭和断头饭没什么区别。

        知道自己马上要没命了,断头饭就算是再怎么丰盛,他们也吃不出个什么滋味来。

        杨老汉佝偻着腰,端着一个海碗,碗里是满满的白米饭,米饭上还浇了肉汤,一块油汪汪的大肥肉片子静静的躺在白米饭上。

        杨老汉说是老汉,其实他今年才三十岁,可生活的苦难,却是已经将他折磨的好似一个小老头。

        脊背佝偻,身材干瘦,脸上沟壑纵横,眼睛暗淡的没有一丝的光泽。

        他人生的前三十年,吃的最多的食物就是地瓜。

        地瓜干,地瓜粥,地瓜粉,烤地瓜,地瓜稀饭……

        焯水之后简单凉拌一下的地瓜藤,对他来说就能算是难得的美味。

        广西这地方地狭民稠,粮食产量有限。

        像是杨老汉这样家里七八口人,却没有二亩地的穷人,有且只有地瓜可以吃。

        不吃地瓜,那就只有饿死了!

        唯有每年农忙的时候,他才能吃上几顿地主老爷家施舍的杂粮米饭,而不是继续以地瓜果腹。

        他记得,自己前半辈子吃的最好的一顿,是自己老娘去世那年的过年。

        大年三十的晚上,他饱饱的吃了一大碗白米饭,还吃了一块已经腌制了好几年,外皮都长绿毛了的老腊肉。

        时至今日,那块老腊肉的味道,杨老汉都久久无法忘怀。

        腊肉都已经那么香了,鲜肉该有多好吃?

        他曾经发过誓,如果有人能让自己吃上一顿鲜肉,自己能把命卖给对方。

        可是当买他命的肉真的出现在碗里之后,杨老汉又不想吃了。

        看着自己碗里那块油汪汪的大肥肉片子,杨老汉嘴巴的里的口水快要汇聚成和,脸上的纠结也快要化成实质。

        而他身边的众人,不管男女老幼,大多都是相同的表情。

        气氛低沉且压抑!

        只有一些不懂事的小娃娃满脸兴奋,吃的满嘴油光。

        少年不识愁滋味,这些娃娃们可不懂这顿饭可能是断头饭的道理。

        他们只知道自己自出生以来,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朱靖安穿着一身仿明代汉服的戏服,头顶带着一个瓜皮小帽,帽子的中间还镶嵌着一颗金镶玉。

        显得不伦不类的!

        他之所以如此穿着,是因为满清的剃发易服摧毁了汉家的衣冠文化。

        使得民间的穿着大多都变成了长袍马褂。

        朱国昌在揭竿为旗的时候,压根找不到汉家制式的衣冠,只能是先穿一身戏服顶着。

        然后让绣娘抓紧制衣!

        而朱靖安自然也是如此,只能是先穿一身并不合身的戏服凑活。

        他身边带着几名亲随,在人群中走过,看着四周庄户们脸上那忧愁低落的神情,朱靖安的心绪也是在不断的下沉。

        看得出来,这些庄户全部都是被朱国昌坑上贼船的,他们对于反清复明,压根没有任何的兴趣。

        他们如果继续保持这样的情绪,朱靖安很怀疑在自己前往金田镇的路上,身边的队伍就会逃散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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