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八十一章 西周四足兽面纹鼎
夏禧回道:“余风!”
这人我见过。
上次在做老山鸡之时,他曾作为疯虫的代言人出现。
虽然只有短暂一次接触。
但余风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他无论是语言、行事,全都透着一股凶狠劲。
夏禧继续向我解释道:“据说,这小子是一位孤儿,八岁的时候,樱花国一对夫妇来国内孤儿院领养了他,带他到了樱花国,开始让他练柔道。”
“有一次,疯虫去樱花国走货,因为带的人手不够,便去柔道馆雇佣了他。余风在那次的表现,深得疯虫的欣赏,疯虫便带他回了国。几年之后,疯虫将魔都托工走货的任务全交给了余风打理。”
“疯虫对余风有着知遇之恩,余风可以背叛老司理,但他绝对不会背叛疯虫!这么说吧,前期疯虫其实还只是老司理麾下的一个小角色,但现今他能坐上这个位置,一半的江山其实是余风帮忙打下来的。”
如此看来。
夏禧接疯虫位置的概率。
连百分五十其实都没有。
余风能力强、行事狠、名气大。
我即便扶夏禧到了疯虫的位置。
余风必反。
这个障碍不得不提前进行拔除。
我拧了一拧眉毛,问道:“余风最近在干嘛?”
夏禧说道:“为走一件天货在做准备。”
我问道:“什么天货?”
夏禧回道:“西周四足兽面纹鼎。”
我脑门直跳:“哪儿来的?!”
夏禧回道:“不知道老司理从哪儿弄来的鬼货重器,他下达给疯虫任务,让疯虫将货走给樱花国的一位古董商人。疯虫因为自己要忙赏珍会的事,再加上樱花国这条线一直余风在走,从来没出过事,便将此事交办给了余风。”
又是樱花国!
又是一件国之重器!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鼎。
鼎本来是古人用来煮肉烹饪的工具,相当于现代的锅。
周代演变成一种祭祀礼器,成为一种王权和尊严的象征。
当时礼制规定,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元士三鼎。
但在秦以后,这种象征意义逐渐失去,主要成为了寺庙门前的燃香用具。
盖因周代的礼制,但凡是西周的青铜鼎,不管大小、形制,只要拿出来,放在一般博物馆,都属于镇馆之宝级别的重器。
毕竟,先刨去艺术水平不说,仅从传承来看,周鼎几乎都属于王公贵族的礼器。
青铜鼎款制一般分为两种,三足鼎、四足鼎。
三足鼎也叫阳鼎,一般为圆腹,用于祭天。
四足鼎也叫阴鼎,一般为方腹,用于祭地。
契合传统文化天圆地方的观念。
夏禧神情显得有点纠结,说道:“苏子,我有一个想法,讲了你不能骂我啊。”
我问道:“什么想法?”
夏禧皱眉说道:“之前吧,我在老山鸡手下拉洋片,根本接触不到疯虫这种层面上的事。但现在接触到了,咱们一尊西周四足兽面纹鼎真品,国之重器,硬生生在我眼皮子底下弄到国外,哥们实在如鲠在喉……”
我打断道:“你想说什么?”
夏禧咽了一口唾沫:“我的意思,你得想办法把这绝世宝贝给夺下来,哪怕把我给暴露,哥们掀桌子走人就是,无所谓!”
我问道:“你的意思,不暴露你,货就夺不下来?”
夏禧闻言,摇了摇头:“你是不知道情况!余风这王八犊子外号叫‘余僧’,像个苦行僧一样。他极为谨慎,平时就工作、家两点一线,几乎不与任何人交往,吃喝嫖赌一样不沾。”
“他走货的时候还有一个习惯,如果走几天时间,只吃老婆准备的饭和水。时间长了,则自己亲手弄饭吃,就怕别人给他下毒。而且,他带得人全是铁杆心腹,铳不离身,身不离货。可以说,单从走货来讲,这小子几乎没有弱点,要从他手上夺货,实在太难了。”
“我之前也盘算了一下,只能在他送货出海前,半路上跟他硬刚。可即便是硬刚,他和那些手下,功夫一流,也难有必胜的把握。实话说,我这些年也攒了一些心腹,咱们这次可以调度来用,但用了,我就会彻底暴露。”
我回道:“你不用讲我也知道,余风这个点一定要拔,但你也不能暴露。”
“我们的局如果因为余风而破,那就太没出息了。”
夏禧说道:“可他没弱点啊!”
我说道:“任何人都有弱点,只不过我们还没找到。”
这里面。
也包括我自己。
我的弱点。
在于身边的人。
这跟自己的成长经历有关。
父母死亡的阴影,伴随一生。
谁动我身边的人。
容易让我丧失理智。
我曾努力去克服。
尽管有一些改进,但很难。
夏禧问道:“那你说他的弱点是什么?”
我不置可否,反问道:“他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走货?”
夏禧回道:“两三天后吧,因为一周之后赏珍会要开,他必须尽量赶回来协助疯虫。”
我点了点头:“正好,两件事一起办了!让这件货走爆,再让翡翠玉藕出事,双管齐下,老司理一定会搞死疯虫。你的竞争对手没了,顶头上司也废了,可顺利成为老司理设在魔都的第一狂霸子。”
夏禧闻言,脸上肌肉直抽搐:“你有方案?”
我回道:“我不是神仙,你得容我想想。”
夏禧离开之后,已经是晚上了。
我还是没什么思路。
万幸时间还有。
有时候,灵感必须要等。
左右无事。
我便准备去吃饭,然后在公园里逛两圈,理一下思路。
刚下酒店大厅。
一位女服务员叫住了我。
“请问您是苏先生吗?”
那个时候住酒店,根本不需要实名制,服务员不可能知道我姓什么。
在魔都知道我真实名字的。
夏禧、颜家父女、三黑子。
我不知道出现了什么情况。
没吭声。
女服务员说道:“有一位叫颜小月的女士,托我给您送一样东西。”
我回道:“谢谢!”
伸手接过了包裹。
我也没打开,径直出了门。
走了一百米。
找了一家小店,简单吃了个盖浇饭。
饭后来到公园。
我将包裹打开了。
里面竟然是颜小月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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