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骑士
实际上,布纳斯的治安官是不敢抓500个俘虏的,他连布纳斯城内稍微有点儿势力的黑帮都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王国的统治建立在贵族和财阀的支持之上,为了维护贵族与财阀的特权,整个王国对私人武装一直都保持着相当松散的管理制度。
贵族手下拥有骑士,骑士原来是骑马作战的贵族士兵,如今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头衔。
这些贵族勋爵们麾下有自己的守护骑士,这些守护骑士由这些贵族自己任命,只有数量上的限制,并不需要报备。
按照王国的法律,男爵麾下应该有三个骑士,子爵麾下有十个,伯爵麾下可以有三十个骑士,公爵则有一百个骑士作为其私军。
因为古代作战,骑士并不是单枪匹马的存在,一个完整的骑士编制,包括一个牵马打杂的仆从,两个在骑战中掩护骑士侧翼的骑兵,还有负责保养铠甲的侍者,负责养马与伙食的杂役……
所以一个骑士,包括了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手下,在当时大约一个骑士要豢养7个随从。
于是乎,这种骑士编制就发展到了如今,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首先在数量上,一个守护骑士的麾下,已经不再只从属7人小队了。这些守护骑士一般情况下都会带领30到50名士兵不等,属于严重超编的状态。
一方面,王国高层希望借由骑士制度来储备国家养不起的军队,维持国家的战备规格,另一方面,贵族自己也需要私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这个制度就这样公私不分的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可岁月流转,这种看起来两利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腐朽起来。
贵族们越来越有钱,越来越愿意多养一些私军,巩固自己的权力,镇压不满的平民。
商人们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他们手握更多的资源,同样也需要军队来保护自己的生意。
于是乎,私军越来越多,管理越来越乱,大家手下的私人武装也就越发的不受控制起来。
当然这也不是普遍现象,许多不善于经营的贵族,其实是养不起这么多骑士和私军的。所以他们往往都只有几个护卫而已。
同样的道理,有些骑士家大业大,自己本身也是贵族,手下私军可能会有数百人。而有些骑士穷困潦倒,或许连老婆都娶不起。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许多本来归属于贵族的骑士,就成了专门替财阀管理私军的佣兵。
比如说希瑞克财团,在莱特王国境内就有数千私军,保护着希瑞克的利益与产业。这支私军规模庞大,甚至连国王都无法调动。
加上国家内部有关于部队的一些特例,使得军队的管理体系看起来更加的混乱起来。
拿莱特王国举例,这个国家的武装,就五花八门,包括以下几个种类。规模最大的是听从国王命令的“中央军”,其次是尾大不掉的希瑞克财阀的私军,再有就是边境附近指派给各个领地的“边防军”,还有各个贵族骑士自己的私军。
费舍洛伯爵的北岭军团,就是边境领地的“边防军”,这支部队归费舍洛训练,开支也由费舍洛伯爵自己搞定,打仗的时候负责协同国王的“中央军”作战。
而尾大不掉的希瑞克财阀的私军,则不归国王调遣,它只是法律之外的,维护希瑞克利益的毒瘤罢了。
总之整个社会的体制已经糜烂,许多原本的法律和旧俗都已经被破坏得体无完肤,只是大家还在一定程度上,习惯于这套制度的某些框架罢了。
不过,如果有人愿意找麻烦的话,许多方面还是有律法可查的。这也是为什么,费舍洛伯爵给了唐陌一个骑士头衔的原因。
如果真的有人捣乱,唐陌依靠这个伯爵骑士的头衔,至少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唐陌当然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贵族的守护骑士,因为这是进入贵族阶层的第一步。
只有成为真正的骑士,他才能够因为立功或者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被国王册封为男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现在和之前可望而不可及的斯特拉男爵,也只差了一个级别而已。
“那就替我感谢伯爵大人的赏识吧。”唐陌笑着认下了这个名头:“感谢他的提携。”
“伯爵大人知道你迟早会成为贵族,所以他刻意嘱咐我,让我转告你,他从未有过把你当成手下的意思。”泰格又补充了一句说道。
“嗯……虚名而已。”唐陌虽然打着伯爵的旗号在外面招摇撞骗,可他从未想过有一天寄人篱下,成为伯爵真正的下属。所以,当他听到伯爵的这番嘱托之后,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他指了指厂房的方向,对才回来的泰格介绍道:“我已经准备好了一批新的枪支,一会儿你负责装箱,用最快的速度,送到伯爵大人那边。”
“至于你呢,正好留下来!替我训练训练这些来自北岭的庄稼汉。”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向了那些远道而来的工人还有壮丁人群。
“看来今天我们要有一大堆的工作要做了。”唐陌满脸笑意的看向了韦斯。
韦斯的脸上布满了有些不太自然的表情,显然他还没搞清楚为什么会一下子涌来这么多的北岭人。
不过,他很快将注意力拉回到了唐陌这边:“是啊,安置这么多人可不太容易。”
“新兵这边倒是不少人会扎帐篷,我们一路过来,露营了几次,帐篷也有……”泰格立即进入了状态。
唐陌点了点头,再一次无奈的说道:“那就只能委屈他们,让他们先住帐篷了。韦斯……你尽量把女人和儿童分到木板房里去,这样安全一些。”
没有办法,虽然这几天时间里,整个工坊周围,木板房的数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多了起来,可也没有办法一下子容纳这么多人。
更何况,不仅仅只有人,还有从北岭那边,运输过来的大量的物资——其中包括能养活两千人吃整整一个月的粮食!
一口袋一口袋的粮食,从马车上被人搬运下来,这些粮食不仅仅让整个作坊里的工人们都安心下来,也让跟来的移民们情绪稳定如常。
既然他们有足够的口粮,那一切就可以照常继续下去——每天生活,劳作,平凡的周而复始。
紧接着,一些跟在后面的马车也开始卸货,包括沉重的铁锭,还有一车一车的煤。
还有一些贵重的,唐陌点名让泰格带来的化学制品,包括一些石油,还有一些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现代工业当然也包括化学工业,只有开发出了化学制备工艺,许多的现代工业才能够向下发展。
唐陌可不想在自己需要的时候,被某个环节的落后卡了脖子,他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
“一会儿我要去一趟布纳斯,一口气来了这么多的移民,还是有必要向镇长大人报备一下的。”唐陌决定,还是应该最先解决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么多人来到布纳斯,开始为他工作,并且开始在一大片荒地上建立起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厂区,绝对不是一个小事情。
这种事情如果能瞒住,那唐陌就可以去应聘KBG了。他能做的其实并不多,只能依靠距离,使用贿赂等手段,尽可能的拖延希瑞克方面的反应时间。
“我带了伯爵大人的亲笔信,如果镇长在看了这封信,又看到了你手下的这么多人之后……还敢找麻烦,那我也佩服他的勇气了。”泰格从自己的怀里抽出了一个信封,上面还封着压出了伯爵狼头族徽的红色封漆。
因为北岭的决策是与唐陌合作,所以爱丽丝就尽可能的为唐陌想到了和当地官员们打交道的细节。她可是一个老手了,在这方面是个地头蛇,比唐陌更熟悉其中的关节。
这倒是帮唐陌省去了不少麻烦,他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弄他的那些“发明创造”了。
“呃?怎么没看见勒夫?他哪儿去了?你招募的那些佣兵呢?怎么就剩下韦斯一个了?”和勒夫还有伯纳德等人一起学习了快一个月的泰格,这个时候却问起了朋友勒夫来。
唐陌耸了耸肩膀,有些模糊的回答道:“我让他带人去野外进行生存训练了。估计最近十天都不会回来了,希望他们能在恶毒森林里生活的愉快一些。”
“好吧……”泰格也没深问下去,看到远处似乎出了乱子,于是对着那边马车后面卸货的手下大声的喊了起来:“嘿!注意那些木桶!你疯了吗?那是火药!小心点儿!不想活了就直说!”
“别出事故!这可都是钱!”唐陌在一旁叮嘱泰格道:“让你的人尽快安置下来,晚上我们开一个欢迎会,给所有人准备稍微丰盛一些的晚饭……韦斯,去把这个决定告诉崔西大婶……”
“没问题。”韦斯点了点头,对泰格微微点头致意,然后就转身,按着他腰间的两支转轮手枪,威风凛凛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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