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兔子
这天的天空如往常一般,贼鸡儿蓝。贼鸡儿蓝的天空下,是如往常一般洋溢着青春朝气的篮球场。
张云起坐在篮球场上方的石阶上,看见一群学生穿过篮球场边的马路,往映掩在香樟树里的市一中办公大楼鱼贯而入。
那群学生都是学校里叫得上名号的。初见在里面。张云起收回了目光,望向坐在他旁边的王金山。
虽然同在一所学校,但他基本上就没怎么碰见过王金山。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在这里,篮球场的石阶上,当时王金山一身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娃打扮,脚下穿着一双破破烂烂的解放鞋,上面补丁叠着补丁。
转眼一年半的光阴过去,从打扮上来看,这个男生看起来已经和城里的那些普通学生并没有什么两样。
不仅如此,他的头发整的干净整洁,加上人也长得高高大大,脸蛋俊秀,确实配得上
“贼鸡儿帅”这四个字。也不知道为什么,张云起每次看见这个小子,都会想起从前的自己。
一样的穷苦出身。一样的成绩优异。一样的自尊心强。一样的颜值……王金山不像是个沉得住气的人,被张云起
“请”到这里半天了,见他也不说话,忍不住问道:“找我有什么事情吗?还要上课呢。”张云起点点头:“有事。”顿了顿,他说:“春兰被人绑架了。”王金山的样子像被吓得外焦里嫩,猛地扬起了头:“怎么会,被谁绑架……”张云起盯着王金山的眼睛,许久,收回目光道:“开个玩笑,春兰就是身体不舒服,这几天在家里休息,不过,看起来你很担心我妹妹。”王金山有些愤怒:“请你以后不要开这种玩笑!她是我五年的老同学,能不担心?”张云起问:“仅仅只是五年的同学关系?”王金山虽然心里有些杵这个声名响彻江川的大人物,但脸面上始终有一股少年人特有的倔:“你什么意思?”张云起点了一根烟,慢慢说道:“我记得春兰刚来市一中念书那会儿,经常把家里的好菜好饭打包带到学校里来。有一次,我问她带给谁吃的,她不说。不说没关系,我自己托人打听,然后就打听到了你,她是带给你吃的,对吧?”王金山勾着脑袋点点头。
这事儿他不认也得认。张云起笑了笑:“这其实没什么,都是同学嘛,而且还是来自一个地方的老乡,互相友爱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但现在我想起来这个事情,有一个地方我总是想不太明白,我记得当时她带过一段时间菜之后,中间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从家里给你带过菜,可是,前段时间她又那样做了。”张云起扭头望向王金山:“你说,这是为什么呢?春兰为什么刚开始给你带菜,中间整大半年不带,前段时候又兴高采烈的带?”王金山似乎是被张云起的这番话给问住了,也有可能是自尊心太强,吃人家女孩子的嘴短,抹不开脸面,有些支吾着说道:“因为我刚来学校那会儿,什么都不懂,春兰是我在这个学校里唯一认识的人,我家里穷,生活费常常不够,她想帮助我,后,后面,我在学校待熟了,有自己耍的好的男同学,和她的关系慢慢就疏远了,毕竟她是个女孩子。至于前段时间,前段时间我身体不好,吃不下学校食堂的饭菜,春兰是好心。”张云起点了点头,但脸上的神情并不能看出来他是否相信王金山的这番说辞。
他掐灭烟蒂,起身说道:“还有其他想说的吗?”王金山直截了当:“没有。”张云起扭头盯着王金山:“那我就说点废话再劝你一句吧,机会真的不是时时刻刻都有的,人生的绝大部分关键时刻,自己往往不能感觉出来,事后明白过来的时候,可能,就来不及了……”王金山已经起身离开。
他甚至是没有把张云起的话听完。站在一边的马史都觉得这小子实在不给他老板面子,但是刚才张云起和王金山坐在石阶上聊天的时候,他一直站在后面。
他发现了一件更为紧要的细节!马史凑到张云起旁边说道:“老板,我刚才从那个小子的衣领口看见他的锁骨肩胛那块地方,有淤青!”张云起盯着王金山的背影半天,没作声。
许久,他对站在身后的马史说:“学校里有人吗?”马史心里想说没有,嘴上坚决说:“有。”
“这个王金山的嘴很硬,脑瓜子也转的快。但春兰的事,他不太可能没有关系。”张云起得出这个结论,除了王金山这个人给他传递出来的感觉,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根据黄敏的说法,春兰最近的情绪变化极大,有哭过,但他们张家家庭幸福美好,她自己极看重的学习成绩也很好,春兰没有什么不如意的地方,她的这种情绪纠葛,大概率来自青春期里特有的撕心裂肺的恋爱。
其实他很久以前就知道,春兰喜欢这个王金山。前面黄敏也告诉过他,前段时间春兰和王金山走的很近,王金山经常和春兰一起上晚自习,向春兰请教题目,有时候两人还一起在食堂吃饭。
那段时间春兰的情绪很好,同在一个屋檐下,班上很多同学都看在眼里,这些没办法隐瞒,这样的朝夕相处也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同学情谊。
因此,张云起也基本认定春兰近段时间的情绪纠葛来自于王金山。刚才他问王金山还有什么想说的,其实就是想听王金山讲一下和春兰的感情问题。
倘若王金山如实说了,他不会那么怀疑王金山,但王金山避而不谈,把他和春兰的关系描述成同学关系,只能说明这里面有隐情。
叮铃铃……想到这里,这时候兜里响了起来。张云起从兜里掏出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但和昨天晚上那个陌生号码不一样。
张云起接了,电话那头传来那道不算熟悉但他印象很深刻的声音:“张云起?”
“是。”
“没报警吧?”
“没有。”
“准备好钱。”
“需要多少?”
“二十万!”电话那头,报出了一个对于张云起来说并不算贪婪的数字。
“好。”张云起想都没想,便一口答应了下来,他拿着手机说道:“但是不管怎么说,绑架也是一门生意,既然是做生意,咱们就和气生财,诚信为本。钱我会准备好,也不会报警,我唯一的要求就是确保我妹妹的安全!不能伤害她,你们要好吃好喝供着她。”
“你的要求有点多,得加钱。”
“多少?”
“三十万!”
“地址给我,半个小时内给你送到。”
“先筹钱,等我电话。”
“啪”地一声!电话挂断了。张云起放下了手机,对身边的马史说了一句没头没尾而且特别莫名其妙的话:“你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可是怎样才能让兔子急呢?”马史想了半天:
“谁是兔子?”张云起道:
“尽快把王金山所有的情况搞清楚,尤其是校外关系,我想看看,这个家伙是不是我要找的那只兔子。”******pS:如果大兄弟们喷我慢,我特别能理解。
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莫名其妙有书友说我水剧情。这让我特别伤心。
这本书从18年12月写到现在,5年时间,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都在认真对待。
在这写下的近400个章里,我起码熬了300个深夜。通宵的都不知道多少。
我要是水,这本书能写这么慢?这些章节确实有我想要去表达的一些东西。
可能写的不好,不符合你心,但一句话,我尽力了,谋篇能力有限。还有,这不是个因爱生恨,因爱绑架的腻歪故事。
也不是什么背离主旨的侦探查案的故事,这里只是引出核心剧情的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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