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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两全


“砍头?”王昭棠脸色大变:“郭总管要杀我的头?应该不至于吧?”

        “不至于?”同僚冷哼了一声:“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没有发现吗?帐内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唯独郭公子脸色不好看?你有想过为什么吗?”

        “脸色不好看?我倒是没太注意!为啥?不是前军打了胜仗吗?”

        “哎!老王呀老王,你是真的没眼力呀?郭公子他爹可是跟着先帝打过窦建德的宿将,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入仕是今上亲试的举人,弘文馆待诏,侍候天子的;而薛总管呢?虽说也是河东薛氏,可到了他这一带早就家道中落了,三十多还是个白衣,你觉得郭公子能够甘心屈居这等上司之下?”

        “不甘心还能如何?这可是军中!”王昭棠道。

        “所以说你不明白呀?是你是我当然只有听命,可人家是什么人?能把薛总管放在眼里吗?再说薛总管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是一军总管,却自己和阿史那道真去领前军,让郭公子领后军和辎重,你觉得这很正常吗?”

        “这个——”王昭棠顿时哑然,通常情况下一军主帅都会亲自统领中军或者后军,而副将来统领偏师或者前锋,像薛仁贵这样自己亲自领前军,让郭待封统领后军和辎重的确实不多。他思忖了片刻后说:“也许薛总管也有他自己的道理吧,咱们当下属的哪里知道那么多?再说,青海这种险地,让郭总管来当指挥前军也不太合适吧?”

        “难道让他统领后军就合适了?”同僚冷笑道:“老王,这就不是合适不合适的事情,薛总管这么安排之后,郭公子就别想立功了,至少郭公子他是这么想的!”

        “他难道因为这个不高兴?”王昭棠这才恍然大悟。

        “还能因为什么?薛总管让他在大非岭驻营屯守,如果前军就这么赢了,郭公子能有什么功劳可报?撑死也就是个忠勤谨慎,转运无缺之功吧?他吃了这么多苦头离开长安,难道就为了这个?”

        “这也不错了吧?毕竟仗打赢了呀!”王昭棠苦笑道:“出征打仗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立功的机会还多着呢!”

        “老王,你这话可又错了,打仗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的是咱们,是下面的小兵,可不是郭公子、薛总管他们!”同僚笑道:“战场上咱们要刀对刀枪对枪,冒着箭矢投石往前冲,他们可用不着,只需要穿着最好的盔甲,由骑马的卫队保护着,呆在阵后,如果打了胜仗,一点油皮也不会划破;如果情况不妙,最先跑的就是他们,除非是倒霉透顶了,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有事!人家就是冲着加官进爵,封妻荫子来的!”

        听同僚这么说,王昭棠顿时哑然,半响之后苦笑道:“那,那我应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闭嘴就是了!”同僚笑道:“只要你别触郭公子的霉头,他也还不至于专门找你的麻烦,他现在心思在别的事情上。是非只为强出头,麻烦皆因多开口,这个道理老王你总该懂吧?”

        “我知道了!”王昭棠苦笑道:“有劳老兄你提点,不然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离开帅帐,回到自己的住处,王昭棠脱掉外衣,疲惫的躺下,屋顶黑乎乎一片,的确这里帐篷粗陋,身体下面的干草铺里满是跳蚤,但至少代表着温暖和保护,作为一个行军在外的老兵,还能有什么更多要求的呢?渐渐的,他陷入了梦乡之中。

        次日清晨,王昭棠如平日一般醒来,他来到营垒旁开始监督士兵们往壕沟里面插尖木桩、建造供“蝎子”发射的发射平台。经过昨日同僚的解释,他知道这些很可能都是白费力气了,为了争夺战功,郭待封很可能会违背薛仁贵的命令,带领后军离开大非岭,继续前进。但他还是一丝不苟的工作着,似乎这已经是一种本能。

        第三天,预料之中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郭待封召集了所有的高级军官们,宣布了自己的命令:后军即将离开大非岭,带着辎重、踏着前军的脚印、继续向西。所有人都保持着沉默,他们相互交换着眼色,谁也不肯第一个开口。没有人是傻子,谁都知道郭待封和薛仁贵之间的矛盾,这个时候如果和上官唱反调,只会被认为是薛仁贵的人,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郭待封的眉毛耸起,就好似两把交叉的利剑,帐篷里沉默让他的耐心愈发耗尽,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沉声道:“我等受君命跋涉万里,为的是杀贼立功,上报国家,下博富贵。如今每日在这里空耗军粮,师老兵疲,岂是天子所愿?我欲带汝等西进,为何无人应答,难道是怕了吐蕃贼人不成?”

        “我等岂会怕了贼人!”说话的声音有些愤愤不平:“只是薛总管出兵前已经有了谋画,后军须得屯守大非岭,保护辎重,眼下大总管未有军令至,我等便西进,只怕有违谋画!”

        “笑话!”郭待封冷笑道:“薛将军当初让我屯守大非岭,是因为前军胜负未卜,留后军以为后踞,即便前军交战不利,也可与后军汇合后再战,如今前军已经大败吐蕃,我等岂可胶琴鼓柱、墨守成规?”

        “郭总管,若是末将记得没错,前军虽胜,但也只是追上了吐蕃人的过冬牲畜,俘获的也只是一些老弱妇孺,其丁壮不过千余人,其精兵在哪里现在还不知道,两军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岂可妄动?若是真的要出兵,为何不先派遣使者向大总管请示,再做定夺不迟!”

        “向大总管请示?”郭待封闻言大怒,他乃是名将之后,又少年得志,以文武双全自诩,最恨的就是位居被他视为一介武夫的薛仁贵之下,却被部下戳到了痛处:“胡说,眼下前军与我信使往返须得十多天,兵贵神速,岂有事事请示之后方得须行的道理?你分明是畏敌如虎,却拿大总管的谋划当做托辞!”

        “看到没有?我说的没错吧?想不到居然还有比你还笨的家伙,至少是一顿军棍。不过你可以放心了,郭公子被气成这样,肯定把你先前的事情给忘记了!”

        耳边传来同僚的低语,王昭棠露出一丝苦笑,看来同僚说的没错,这位郭副总管确实与薛仁贵薛总管之间有些支吾,将帅不和可是兵家大忌,这么搞坑了他自己也还罢了,这次西征的十万大军要是也跟着倒霉就惨了。

        “来人,拖下去打四十军棍!”郭待封厉声喝道,说完后,他阴冷的目光扫过帐篷内的所有人,他倒要看看还有哪个不开眼的敢跳出来碍自己的事。

        “郭总管!”王昭棠站了出来:“末将有一个两全其美之策,既不会违背当初薛总管的谋画,也能大军西进!”

        “两全其美之策?”郭待封看了看王昭棠,他倒是没有忘记几天前这个跑出来惹自己不痛快的家伙,这家伙不会又跑出来惹自己不痛快吧?也罢,反正听他废话几句也不用画什么气力,如果他还是不识趣的话,自己正好多一只用来儆猴的公鸡。

        “也罢,你就说说看吧!”

        “属下遵命!”王昭棠咳嗽了一声:“我等西出以来,军中多有士卒生病,大部分都在大非岭营中,约已经有七八千人,这些士卒经过这些时日的修养,已经好了许多,但若让他们长途跋涉,西去星宿海,只怕又会病倒。不如便让他们留守大非岭营垒,这样也没有违背大总管的谋画;郭总管您可以率领精壮士卒西进,岂不是两全其美?”

        听了王昭棠这番话,郭待封的脸色好看了不少,他虽然看不起薛仁贵,但不管怎么说薛仁贵也是他的上司,自己带着大军西进肯定是违背了薛仁贵先前的谋划,仗打完了打起官司来自己总是理亏。郭待封这么干说透了无非是依仗天子对自己的宠幸,加上只要能打赢了,功过相抵,自己还能有得赚,总比留在大非岭寸功未立要强。而若是依照王昭棠的建议去做,就算将来打起官司来,郭待封也可以说自己并没有违背薛仁贵的命令,有留下足够的兵力守卫营寨,只要自己能打赢,就没人再来怪罪自己。

        听到了合意的建议,郭待封对王昭棠的观感也好了不少,他点了点头:“嗯,就依照你说的做吧!既然如此,你就留下来守卫营寨吧?”

        “末将遵令!”王昭棠献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他躬身拜了拜:“郭总管,此番西进道路崎岖,辎重转运不便,不如将其留在大非岭,由末将守卫!”

        “不错,我也正有此意!”郭待封笑着点了点头,他也不是傻子,本来后军大部分都是步兵,如果再带着全部辎重,那就不是去打仗,而是去赶集会了。他欣赏的重新打量了下王昭棠,笑道:“王校尉你不用担心,只要你能把大非岭守好,此番西进的战功我也可以算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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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吐蕃人的传说中,彗星是灾祸的象征。当一缕长尾划破夜空,仿佛一柄长剑横亘天空,士兵们都在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为接下来的战斗而惶恐不安时,噶尔·钦陵却满脸喜悦的看着夜空,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大声说。

        “没错,这是恶兆,不过这是唐人的恶兆,唐人的贪婪傲慢已经激怒了神灵,所以神灵才把灾祸降临在他们头上,那就是征兆,每个人都能看到!”

        “可,可是这不是我们的吗?”有人低声道:“神灵的心意谁又能猜透呢?”

        “你看,这流星不像一把长剑吗?”钦陵笑道:“这是剑锋,这是剑柄,这是护手,剑锋所指的方向就是唐军的方向,这不是再明显不过的征兆吗?”

        吐蕃士兵们传出一片低沉的欢呼声,确实彗星的彗尾正好指向东北方向,那边正是唐军的方向,因为长途行军和各种不利消息而带来的惊惶很快就消失了,士气变得高涨起来。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们前进的路途。神灵在指引着我们,胜利就在前方!”钦陵继续大声喊道……但事实上,吐蕃人也只有这条路可走,在得知唐军穿越湟河谷地,靠近青海湖之后,钦陵就立刻带领着吐蕃的主力部队从西域返回,他从当金山口翻越阿尔金山脉,然后沿着柴达木盆地的北侧一路向东南方向前行,经过大柴旦、小柴旦、乌兰、最后的终点是伏俟城。

        相比起河西走廊,这条道路要艰苦的多,柴达木盆地是亚洲内陆最为干旱的地方之一,黄红色荒原中草料难寻,饮水更少。这是一片干枯而荒凉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饱经风蚀、贫瘠无比的原野。他们越过干如枯骨的河床,马匹赖以维生的是褐黄坚韧的野草,它们丛生于岩石下、枯树底,多刺的茎叶可以轻易的划破人的皮肤。经过很长一段路,才能看到一小块绿洲,那是雪山融水的功劳。

        习惯寒冷湿润气候的吐蕃人非常不习惯这种环境,携带的食物越来越少,不得不用倒下的马肉充饥。死亡接踵而至,越来越多的人被残酷的大地夺去性命。钦陵自己也日渐憔悴,眼窝凹陷,原本浓密乌黑的头发变得稻草般脆弱,他和所有人一样忍饥受渴,和徒步士兵分享同一块马肉,一皮口袋咸水池的苦水。

        就这样,虽然经历了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吐蕃人依旧在翻越当金山口后的第十七天回到了伏俟城。

        “将军,唐人的军队很多,大概有十万人,或者更多。为了避免被唐人找到,弓仁少爷带着牲畜和部众退到了豆错湖!”

        “嗯!弓仁做的不错!”钦陵满意的点了点头,对自己的长子十分满意。

        多说几句,韦伯写的是历史,啥意思呢,韦伯写的,历史只是一个背景,一个挂故事的钉子,尽管看起来挺真,但实际上他还是假的,毕竟我没去过公元七世纪的朝鲜半岛,日本,辽东,陇右,四川,青藏高原。这都是韦伯编出来的。

        最后,例行讨票,讨订阅,讨打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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