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 贼人之出没荒野
冯大爷站在大街上,雨不断地下,水花四溅,有些洒在人的身上,不知为何,非常之冷,感觉。不能再呆在这个地方了,却又无处可去,因为自己简直身无分文,想去远方,连车费尚且没有着落,此时离开,岂非找死?
却毕竟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这便蜷缩在夜雨之中,在这大街之那头,趁着夜色,一人走过来了,脚步踏在青石路面上,清空作响,凄凉万分。冯大爷此时了无睡意,又无以离开,权且呆在此地,到了明天,天放晴了,太阳出来了,此时再找个车子,离开这个鬼地方,多好啊。
可是,那人走来了,而且这脚步非常之有力,直是有可能碾压自己,不得不站起来,看了看前方,根本就啥也看不到。空旷大街上,依然无人,只留下烟雨濛濛,却根本一个人也不见。
不能再呆在这个地方了,这便爬起来,正准备离去之时,冯大爷看到警察过来了,此时见其要走,一时喝问着,要他站住了。冯大爷根本就不曾干下什么坏事,一时之间,对此亦并不害怕,这便站住了,此时警察询问,说他偷了人家的东西。
冯大爷在这大街上,已然是躺了一天了,双腿动弹不得,行走不便,只好是权且蜷缩于此,姑且躲过了这阵大雨,到了天气好转了,再去想办法也不为迟。冯大爷的双腿,因为生了病,不要说站起来,纵使是稍微动弹一下,换个身姿躺下,此亦是非常之痛苦,因此之故,这么多天过去了,亦只好是干躺在这冰冷地面之上,否则定然会出大事。
自己这几天哪儿也不能去,可是警察却说自己偷了人家的东西,而失主,此时也是站在冯大爷面前,说冯大爷从一个破败的窗户钻进去的,偷了他家的一些钱,不多,却也不少。那人此时拿出了一只鞋子为证,说这鞋子就是冯大爷了。
“你还有何话说?”警察喝问道。
“这……这不是我的鞋子,这分明是只女鞋,怎么可能是我穿的呢?”冯大爷如此分辩着。
“唉,管他女鞋男鞋,只要穿得进这人的脚,那这鞋子就是他的了。”失主如此说道。
于是,几个人把这鞋子往这冯大爷的脚上穿着,分明是穿不进,小了很多,但是,警察此时找来了一个榔头,见这冯大爷的脚不肯进去,耽误了自己多少时间来着,这便不住地敲击着,非要把这冯大爷的脚敲进去不可。冯大爷的脚,本来因为生了病,此时肿了,要穿进这么小的一双女式鞋子里面去,此谈何容易,根本就做不到嘛。
但是,在敲碎了一些骨头之后,还真是奇了怪了,冯大爷的脚穿进去了,而且看上去,尚且可以说刚刚好,非常之严丝合缝。不过此时,看这冯大爷,已然是晕死过去了,双脚此时也是无法动弹,更不要说走路了。
“你还有何话说?”警察此时喝问道。
“这……这根本就不是我的鞋子,这是只女……女式的鞋子,而我……我是个男人,怎……怎么能穿女式鞋子……”冯大爷此时悠悠醒转,对着这警察如此说道。
“就是他的啦,你看看,这穿在他的脚上,不是刚刚好吗?”失主信心满满地说道。
冯大爷于是被迫跟着这伙人走去了,得去警察局过夜了,不过这个地方,较比警察局应该也好不了多少吧,这便跟着这警察去了,而那个失主,因为觉得自己的东西就是此人所为,这便不住地打着。冯大爷已然是打得满地找牙了,鼻子都流出血来了,失主仍旧不住地打着,不然的话,想好好出一口气,此只怕是不成。
此时这几位朝着失主之家走去,冒着大雨,不断前行,不顾身上已然是浑身一片湿冷,依然匆匆走着。警察此时因为嫉恶如仇,尚且在这冯大爷的身上砍了一刀,如此之人,不学好之至,什么事不好干,偏偏要做这偷盗之事,不砍他砍谁?
不过,毕竟是警察,拿捏得非常之有分寸,只是略划破了一些皮毛而已,伤不了骨头。失主此时也是非常之气愤,此人之如此使坏,要偷东西,这便不住地骂着这冯大爷娘,有时急了,尚且从身上抽出一把菜刀来了,这便真的要把这冯大爷大缷大块。
当然,最终没有砍成,因为有警察之劝说,不然的话,真砍死了人,亦是不好的。冯大爷就这样,穿着一双女式鞋子,跟着这伙人不住地往前走着,一时两眼茫茫,不知到底往什么地方走,只是这么随脚撂罢了,不然还能如何呢?
冯大爷走得有些累了,这便坐了下来,而那几位,一时也不忙着回去,此时也坐在一边,吸着烟,相互闲聊着一些陈年往事。失主看了看这冯大爷,蓬头散发的样子,直是相当之令人恶心,此时不顾一切地冲上前来,二话不说,把这冯大爷的一块肉咬掉了,而且当作这冯大爷的面,生生吃了下去。
这也难怪,因为失主的钱是用来提亲了,可是自从这钱被偷了之后,女方一时不同意这门亲事,当时就改嫁他人,使这失主一时之间,成了个单身汉了。想到这事,失主怎么会不愤怒,此时还好,不过只是咬下了冯大爷的一块肉吃,尚且没有取了他的性命,此直是太便宜他了。
冯大爷此时几乎晕厥过去,不过,他最终还是撑过来了,此时想起了刘寡妇,觉得自己在那天夜里不该爬进她的屋子,现在倒好,出了大事了,可能这也是人们说的报应吧。不过,回想起这刘寡妇的音容笑貌,使冯大爷此时,脸上渐渐地露出笑容来了,有那一夜,此生足矣。
这伙人此时沿着大街不住地走着,不久,这便穿过一片旷野,无人区,成片的荒坟下,有人幽幽哭泣,及至走近了,偷眼看去,却一个人也看不到。雨不断地下着,旷野之上,除了雨声,几乎什么也听闻不到。
这伙人,一时之间,因为走路太累了,毕竟路途遥远,一路下来,冯大爷的鞋子尚且走得不成样子了,看上去,竟然大了不少。与这冯大爷的脚,这便非常之相合,似乎这双鞋子就该是冯大爷的了。
“杀了他。”此时在这片荒坟丛中,突然传来了这么个声音,一时之间,警察亦有所害怕,看来自己真的没有做错事,就该抓了这人。
而这失主,这便拿着菜刀又悄悄地凑上前来了,似乎不听那人的话,这便是对不住祖宗,此时看来,非杀了这冯大爷不可。况且此时荒野无人,杀了这冯大爷,警察也不会多说什么吧,这便扑上前来,准备在这冯大爷的头上再补上几刀,也算是出出气吧,不然的话,还真是如那人说的,此人尚且要在无人的夜里,与自己的未婚妻偷情来着,这不是比偷了自己的钱来得更毒吗?
本来这么一想,觉得自己的那门亲事已然是吹了,那个女的想和谁偷情都不关自己什么事了,可是不能与这该死的贼偷情,不然的话,自己情何以堪?此时听见在这荒坟之中有人说话,说此人不久之后,如果不死,必然与他的未婚妻上床,这便扑过来了,非杀死冯大爷不可。
但是,失主之不理智行为受到警察之批评,打人可以,但是私自杀人,于理不合,暂且饶过此人,自会有法律之严惩,不至于在此时急着动手。失主在警察劝说之下,这便放过了冯大爷,继续往前走去,到了自己的屋子,再说吧。
冯大爷见不是个事,此时想逃走,却不行,因为自己脚上有病,无端长了个疮,生在脚板上,非常之疼痛,不然的话,就凭这几个人能抓住自己?一时没有办法,只好是跟着这伙人不住地往前走着罢了。
天上不住地下着雨了,其他之人,人手一伞,而冯大爷,作为偷东西的人,自然是淋着雨了,往前不断地走着,走着。不过此时,想起了刘寡妇了,而且这刘寡妇定然会在家里等着自己,只要自己逃过此劫,回去之后,定会是有所收获,不至于使这刘寡妇不要自己了吧?
但是,不成了,看来,这几位是想取自己的性命了,一时之间,亦只好是往前不断地走着了。不然的话,该怎么办呢?
见冯大爷挨在最后面,似乎是想溜之大吉,失主此时凑上前来,这便又要打人了,却不小心,在湿滑的路面上摔了一跤,一时久久不能爬起来,不然的话,这冯大爷可能又会吃他一刀。当失主从地面之上爬起来时,冯大爷已然是跟着警察往前走去好远了。
失主此时跟上来了,觉得自己之摔了一跤,此亦是拜冯大爷所赐,这便咬着牙,骂骂咧咧着,此时不顾这警察之同意不同意,非要剁了他不可了。不过这冯大爷亦非等闲之辈,自有自己的逃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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