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四章 十年故人见
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炼,王二娃、李立新他们逐渐成熟起来。
是时候让他们独当一面了。
杨军现在事业也是一片坦途,除了有坚定的立场外,自己人帮扶也是少不了的。
现在他在单位只有几个自己人,除了于得水和王二娃外,其他人都是郭草地留下的老人,这些人别看表面上听他的,可背后没少倚老卖老,给他使袢子,要不是碍于顾全大局的原因,杨军早就想进行大换血了。
所以,提拔自己人的事情已经迫在眉睫。
这天,杨军刚从杨清香家里出来,就去了对面一家国营饭店。
“哥……”
见杨军来了,马驹子他们就准备起身结账。
每当杨军在杨清香那边歇息的时候,马驹子罗小军他们这帮人就躲在这里吃饭聊天。
点一份拉面,能吸溜好几个小时,店里的服务员不想接待他们,但是见他们一个个穿着军装,五大三粗的样子,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
“都坐下。”
杨军挥挥手让他们坐下。
“吃饱了吗,要不要再来一碗。”
看着桌子上舔的发亮的面碗,杨军问道。
“咳,哥,这里的拉面齁贵,谁舍得吃啊。”
杨军闻言,顿时明白了。
于是从兜里掏出一沓钱票拍在桌子上。
“今天敞开肚皮吃,我请客。”
马驹子他们一听,顿时激动万分。
“得嘞,还得是您大方。”
马驹子他们齐齐冲罗小军送上卫生球。
罗小军翻了翻白眼道:“这是公事,是要报销的,让你们敞开肚皮吃还了得?”
杨军直接给偷一个大兜逼。
“这算哪门子公事?”
“以后出来吃饭,全算我头上,每人一斤粮票的补助。”
“谢谢大领导。”众人齐声叫道。
一斤粮票的补助,基本上算是一个成年人一天的口粮了,就刚才那碗拉面才二两的分量,如果这么算的话,每人每顿能吃到五碗拉面,他们平时想都不敢想。
“驹子,明天你带几个人过来搬家,这个地方不能再用了。”杨军道。
经常过来,饭店的老板走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了,长此以往的话,杨军身份的暴露是迟早的事。
“知道了,哥,不用找人,这事回头我一个人给办了。”
马驹子是个心思细腻之人,这种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他才觉得自己去做更保险。
“嗯,新地方是个二进的四合院,以后你们就在前院待着,另外再找一个会做饭的老妈子,你们也不用在外面吃了。”
“好的,哥。”
不一会儿,店里的服务员端着一大瓷盆面条来了,旁边有调好的汤料。
盆子一端上桌,众人开始疯抢起来。
“放下,都给我放下。”
罗小军用筷子每人给了一下,板着脸道:“越来越没规矩了。”
说完,拿了一副干净的大白碗给杨军挑了一碗面条。
“师叔,您吃。”
说完,还亲自给杨军拿来几瓣剥好的大蒜。
杨军想了想,下午不去上班了,免得和人说话一股冲味,于是就坦然的接过大蒜。
“你们也吃吧。”
杨军发话了,众人呼啦一下开始争抢面条。
“一个个饿死鬼托生,都说了,管够。”
无论罗小军怎么说,这帮家伙生怕吃不着似的,拼命地往自己碗里扒拉。
不到一会儿,一大瓷盆的面条只剩下汤了。
“服务员,再来两盆。”罗小军喊道。
服务员走过来,张大嘴巴瞅了瞅这帮壮汉一眼,连忙端着汤盆走了。
杨军刚才和杨清香内战消耗了不少能量,此刻正好补一补。
吃一口面条,咬一口大蒜,那滋味嘎嘎的。
“再来一碗。”
杨军饿了。
在这帮吃货面前,终于第一次第一个吃完了。
罗小军瞅了瞅,然后冲窗口喊了一句。
“快点啊,续不上了。”
“来了。”
一名女服务员又端来一大盆面条,放下后,嘀咕一句:“饿死鬼托生。”
众人也不在意。
毕竟说这话的不一定是贬义词,有的时候是一种羡慕的表现,就像现在这样,这名服务员既羡慕这帮糙汉有这么好的胃口,还羡慕敞开肚皮吃饭。
罗小军放下碗筷,连忙给又杨军盛了一碗。
“师叔,慢点吃,刚出锅。”
这时,门外突然出现两道身影。
两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站在门口不走了。
乞丐年龄不大,身材消瘦,大冷的天,冻得瑟瑟发抖。
大的是男孩,二十左右的年纪,小的十三四岁,是个女孩,两人长得不太像,不知道是不是兄妹关系?
此刻,两人趴在门板边,两眼发亮的盯着店里的人,喉结一耸一耸的,远远地能听到他们咽口水的声音。
杨军抬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大点的男孩一直盯着他。
杨军觉得他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只不过,想不起来了。
他几次抬头,都发现那男孩一直盯着他看。
那男孩的眼神有些特别,眸子中的神色一直戒备着,似乎在打量着杨军。
倒是那个女孩一副三天没吃饭的样子,两眼无神,嘴唇有些干裂,望着店里人吃饭不停地咽口水。
“驹子,给那两个孩子盛碗面条。”杨军道。
他最看不得孩子那饥饿的眼神,每每想到此,就莫名的心疼。
“好的,哥。”
马驹子二话不说,要了两幅碗筷盛满面条端给那两个孩子。
“吃吧,吃完再盛。”
马驹子把面条放在靠近店门旁的一张桌子上,然后示意那两个孩子过来吃。
女孩子很想吃,但是又不敢进去。
一路走来,不被人当狗一样追赶就不错了,甭说进店吃饭了。
女孩回头看了一眼哥哥,眼神里尽是乞求的神色。
那个男孩看了一眼桌子上热气腾腾的拉面,突然,拉着妹妹一起弯腰行礼。
“谢谢叔叔。”
马驹子愣了一下,摆摆手道:“没事,没事,你们慢慢吃。”
随后,他们兄妹二人并没有上桌,而是每人抱着一个大碗蹲在门口吃饭。
他们一边吃一边回头看。
杨军发现,那个男孩一直盯着他看。
他也发觉这个男孩一定在哪里见过,只是时代久远,他想不起来了。
“我认得你。”
男孩突然说道。
杨军回头愣了一下,用筷子指着自己。
“你认识我?”
“嗯!我认识你。”
男孩停下筷子,认真的打量着杨军。
“十三年前,您是不是去过黑水镇?”
杨军闻言一惊。
黑水镇这个地名,深深地刻在他心头上,是他永远都难以忘怀的地方。
知道这个地名的人,都已经被下了封口令。
知道黑水镇这个地方发生何事的人,只剩下他和李铁柱了。
除非……
“你……你是那个孩子?”杨军颤抖的问道。
由于激动,杨军带倒了板凳。
男孩一听,激动地碗筷放在地上,直接跪在地上给杨军磕了仨个响头。
“叔叔,我终于找到您了……”
男孩哭的稀里哗啦,眼里鼻涕糊的满脸都是。
“孩子,快起来。”
杨军顾不得脏,直接把他从地上抱起来。
看着眼前个头和自己一般高的男孩,杨军激动的眼眶都湿了。
那是他当兵入伍的第二年……
他记得那天带着一个班的人去执行一个特殊任务,在一个叫黑水镇的村庄,突然遭到敌军重火力的覆盖,当时一个班的战士除了他和李铁柱其他的全部牺牲,黑水村庄三百多村民也全部死于战火,当时李铁柱也身受重伤,杨军又不能放弃任务,正在这时,突然听到一片废墟下传来孩子的哭声,杨军只得先救下这个孩子。
等孩子被救上来之后,才发现他身上压着五六个人,这些人是他的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以及哥哥姐姐等等,他们身子呈弓状,给这孩子支起一个狭小的生命空间,就这样,他在敌人的凶残的炮火下活了下来。
把他救出来后,杨军给他留下干粮和水,就陪着李铁柱继续执行任务去了。
也就是在那次任务中,杨军经历了这辈子难以磨灭的记忆,米国两个营的兵力把他和李铁柱围在一片桑树地,也就是那一仗,成就了他兵王的地位。
时间如水,往事回忆起来是痛苦的。
“孩子,这些年苦了你了。”
那次战斗后,杨军就回了部队,自此以后,就没了那男孩的消息。
“不辛苦,叔叔,能找到您,吃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
孩子说完,破涕为笑。
回头拉着那个女孩道:“我叫金成五,这是我妹妹金成六。”
“你妹妹?”
杨军记得他全家都没了,哪来的妹妹啊?
“这是我在找你的路上捡的,她也是孤儿。”金成五看出了杨军的疑惑,连忙解释道。
杨军叹息:“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妹妹,这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叔叔,快叫人。”金成五道。
女孩似乎有些怕人,躲在哥哥背后,露出一个头羞涩的叫道:“叔叔好。”
“好,好,好。”
杨军听得心酸,心疼这两个孩子。
按照时间推算,当时小五捡到小六的时候,还是十来岁的孩子,真不知道他这么些年是如何寻找杨军又一边把妹妹抚养大的。
“来,小五,小六,进来吃饭。”
杨军一手拉着一个,然后吩咐罗小军再去点几个菜。
金成五找到杨军,说不出的高兴,似乎整个人放松多了,此时此刻的他,和刚刚见到的他判若两人,一个是充满警惕有着狼性的他,一个是无忧无虑像个天真无邪的少年。
要不是亲眼所见,杨军真不敢相信完全不同的性格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这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吧。
倒是那女孩性格有些内向,一直躲在哥哥身后,一双大眼睛时刻警惕的盯着众人。
“小六,这是救我的那位叔叔,他不是坏人,你要多和他亲近,知道吗?”
金成六怯生生道:“知道了,哥哥。”
女孩是孤儿,所以就随了哥哥的姓,并且顺理成章的做了金家的老六。
“没事,孩子还小认生,过段时间就好了。”杨军道。
随后,两人交谈,杨军又问了他一些问题。
这孩子是朝族人,自从家没了之后,就开始寻找杨军,那时候他还小,什么都不懂,只知道杨军救了他的命,一定是好人,所以,他就打定主意,一定要找到杨军。
这一找,就是十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四九城找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恩人。
按理说,以他外族的身份,又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是哪儿都去不了的,但是金成五这孩子非常聪明,硬是凭着装聋作哑蒙混过关,并且终于找到了心心念念的恩人。
苍天可怜见,终于让他找着了杨军。
杨军听了他的故事后,想也不想直接决定留下这对孩子。
这么多年,就是凭借这个信念走到今天的,如果杨军不收留她们,真不知道她们兄妹俩何去何从。
吃完饭后,杨军带他们去成衣店买了两套衣服,并且带着他们洗了个澡,然后才带回家。
带回家的时候,正赶上家里人吃饭。
杨军把两个孩子介绍给家里人认识。
家里人听了后,也是唏嘘不已。
尤其是王玉英听说杨军在黑水这个地方九死一生的时候,眼泪更是忍不住的往下流,也许出于疼爱杨军的原因,她想也不想就认下这两个孩子。
“奶奶!”
两人齐声跪下,恭恭敬敬的给王玉英磕了仨响头。
自从以后,杨军又多了一对儿女。
“好好好,你们都是奶奶的好孩子。”王玉英泪流满面。
两个孩子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亲人的温暖,很快融入到这个大家庭。
为了方便给两个孩子上户口,金成五兄妹俩当场自愿改姓杨,不过,为了纪念他们的过去,杨军还是保留了他们原来的姓氏。
改名为:杨成五和杨成六。
这也倒和他儿子杨成道一个辈分了,说明他们真的很有缘分。
看着他们和家里人相处的那么愉快,杨军开玩笑道,
“妈,以后您可别催生了,应该把精力放在小五身上,该给他找个媳妇了。”
杨成五今年都二十虚岁了,是该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了,这个岁数搁别人家里,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王玉英一听,就不高兴了。
板着脸道:“我孙子也要,重孙子也要,你们各生各的。”
“妈,没你这样的,孙子和重孙子抱出去,人家还以为兄弟俩呢。”杨军笑道。
“那我不管,咱们老杨家生的再多我也不嫌多。”
“你养得起吗你……”
杨军嘀咕一句,立马遭到王玉英白眼封杀。
随后,一家人又聊了一会就去休息了。
杨军把小六安排在后院西厢房,把小五安排在前院。
第二天一早。
杨军从外面跑完六公里回到家中,喝了口凉茶就开始练习踢桩了。
“砰砰砰!”
正在杨军练习踢桩的时候,马驹子过来了。
现在孙招财带着杨老四还在外面跑步,杨军一个人在这儿。
“哥,事情都办好了。”
马驹子蹲在旁边点上一根烟。
“这么快?”
杨军愣了一下,然后继续踢桩。
“昨晚上趁没人注意,连夜搬家,人已经安排好了,老妈子还得过两天才能到。”
“嗯,你办事我放心。”
马驹子为人谨慎,这也是杨军交给他办的原因。
这次杨清香的家搬到里他家和单位都不远的地方,不管上下班,每次都从门前路过,这也省得杨军绕路了。
房子是二进院,是精装修的,非常精致,杨清香住在里面非常安心。
“对了,驹子,告诉你爸妈,上点心照顾我爷爷,回头多给他们寄点粮食和钱。”杨军道。
“哥,你放心,我爸妈亏待不了老爷子。”
说实话,老爷子交给马三炮,比交给二叔杨栋照顾都放心。
杨军开出那么好的条件,每个月每人五十块钱的工资,外加四十五斤的粮票,是个人都得抢着干。
其实,老爷子也不需要怎么照顾,能吃能睡的,就是一天做三顿饭就行,不用那么麻烦,所以,这个差事马三炮非常乐意接受。
只是……他和二叔一家要承受一点骂名,主要是二叔一家。
毕竟杨家两房儿女,老了老了,还让外人来照顾,这有点说不过去啊。
杨军本想给下面的人打个招呼,把二叔和二妈的职务撤了,让他们安心在家照顾老爷子,但是最后一想想,还是算了,二叔照顾爷爷一辈子了,也不能啥事都压在他头上,做人不能太自私,所以,这事……就这么着了。
“对了,那个……”
杨军刚想说话,就看见杨成五过来了。
这孩子是被杨军踢桩的声音吵醒的。
“醒了?”
“干爹,您这是干嘛呢?”
杨成五用手摸了摸硬邦邦的钢桩,非常好奇。
杨军没说话,笑着踢了一腿。
“砰。”
一声闷响传来,杨成五吓了一跳。
“要不要跟我一起练?”杨军问道。
“可以啊,干爹,以后我跟您一块练。”
杨成五学着杨军的样子,踢了一脚。
“砰!”
疼的他抱着腿原地乱转。
“你这样踢,容易受伤,来,我教你。”
杨军说着,就做了个示范,并且讲解了一下注意要领。
“砰!”
金成五又试了一下。
还别说,他这块就掌握了技巧。
紧接着,左右开弓。
“砰砰砰!”
一连踢了十多下才停下。
“干爹,是这样踢的吗?”
杨军和马驹子站在一边一脸震惊的看着他。
哪怕没练过踢桩的马驹子都看出这个孩子不凡。
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孩子已经练过几年的。
“小五,你练过?”杨军问道。
杨成五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我没练过,就是照着你的样子踢得。”
“真的没练过?”
别看他瘦,但是昨天在澡堂的时候,杨军见他肌肉非常结实,动作也非常灵活,一看就是练过的。
“真没练过。”
杨成五突然一拍脑袋道:“我虽然没练过,但是经常和人家打架,他们五六个人都不是我对手呢。”
杨军和马驹子面面相觑。
他们算是明白了,小五确实没练过,他这身功夫全是这么些年打架打出来的。
他们兄妹俩经常被人当乞丐,被人欺负是正常的,再加上小五那不服输的性子,肯定干起来了。
久而久之,也就练出来了。
“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你这身手是被狗追出来的?”马驹子开玩笑道。
杨成五闻言,不好意思的笑了。
“还真有可能。”
“行啊,小子,这么能打,改天咱们爷俩比试一下。”马驹子道。
“听您的,叔。”
杨成五性格坚韧,骨子里有一种不服输的性格,面对挑战和威胁从不退缩,即使是个玩笑,他都当真。
“嘿,得嘞,看来这个人我丢定了。”
马驹子自嘲道。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人家还当真了。
杨军见他们约架,也不制止,就这么看着他们。
年轻人不能锋芒太露,但也不能骑在头上拉屎没有火气,像小五这样勇于向前的性格,正是杨军所缺失的,所以他在有意无意培养他这方面的性格。
“小五,你未来有什么打算?”杨军问道。
杨成五想也不想道:“听干爹的。”
不过,停了一下,补充道:“要是能让我摸枪就更好了。”
杨军闻言,看了马驹子一眼。
随后,两人同时笑了。
又是一个年轻版的杨安国。
“你倒是和你安国叔挺像的,都是嗜枪如命的主。”
杨军点头道:“行,我知道把你安排去哪儿了,回头让你二姑姑带你去轧钢厂,先在保卫科锻炼几年。”
杨成五是个孤儿,长这么大字都不认识一个,让他坐领导岗位肯定不合适,而他又是爱动的性子,身上又有一股狠劲,杨军觉得把他送去保卫科最合适不过。
将来杨梅接手轧钢厂后,还需要自己人保驾护航。
“行,都听干爹的。”
杨成五也不挑,对杨军的话也是言听计从。
在他心目中,杨军是唯一一个能让他心服口服的人。
对于杨军,他百分之百的信任。
“对了,从今天开始,让小六来学堂听课,这年头,不学点知识是不行的。”杨军道。
“知道了,干爹,回头我跟她说,小六最听我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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