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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该来的还是来了


“我梦到师父了,也梦到了父亲母亲,梦到他们一直在喊我去救弟弟,他们都躺在血泊中,我也受了伤,大口地吐血,然后就晕了过去,然后,就醒了过来。”

  “没事的,哥哥,那只是梦,是日有所想,夜有所梦!”

  “我们出去吧,估计天已大亮了。”

  三人出了空间,果然,阳光已照了进来,“我白日怕被人发现,大多都是晚上出去,找食物,为师父扫墓。”

  “大哥,你讲到扫墓,一个叫明娴的弟子告诉了我你的事情,我猜你还活着的?”

  “他是我师兄,我刚上山时都是他在照顾我,师兄人很好的。”

  “嗯,我看着人也不错,我邀请他去我们寨子住。”

  “那很好啊,等我身体好些,报了仇就下山去,一起叫上他。”

  一个月后,在小月儿的细心调理下,昊叹之的余毒全部清除干净,身体也养好了。

  小月儿为他准备了干净的衣衫,长长的胡须也刮掉了,黑发簪起,如今面色红润,目光炯炯有神,俨然一美少年。

  “大哥,如今你与萧哥哥长得越发像了,的确是亲兄弟!”,兄弟二人瞪了她一眼,一脸地无奈。

  这一夜,昊叹之带着二人潜入了玑居住的小佛堂,刚刚来到前殿,了玑就发觉有人来了,顿时警觉,“微闭的双目睁开,该来的还是来了!”

  三人轻轻推开了小佛堂的门,“你们来了?”

  三人一惊,“这老匹夫果然不好对付!”

  昊叹之一剑直取了玑的后心,了玑一个腾空,还呈坐姿状,手里捻着一串佛珠,“我找了你这么多年,你竟然真的还活着。”

  “老秃驴,你的死期到了!”,昊叹之怒喝!

  “是谁的死期还不一定呢?”,一掌劈了下来。

  二人缠斗在一起,一个时辰之后,二人不相上下,萧风吟道,“月儿,该你出手了!”

  只见小月儿小手一抖,一把白色粉沫撒向那老秃驴,那了玑根本没有防备二人,因为他知道,那二人不会武功,就是普通之人,再行闭气,已然来不及。

  老秃驴一个闷哼,一头栽在地上,昊叹之提前吃了解药,当然没事!

  小月儿上前一阵乱踢,“死秃驴,叫你杀我大哥!”

  萧风吟上前拉住她,“算了算了,别伤了你的脚,大哥,将他拉到师父坟前,我们在那里杀了他,让师父看着,这样,师父死也瞑目了。”

  “好主意!”,说着,将他扛到肩上,向山上飞去。

  二人在后面赶的气喘吁吁,来到青云师父墓前,此时,了玑已醒了过来,只是即便他醒来,也是浑身无力,他躺在青云的坟头上,淡定地看着三人。

  “动手吧,一命还一命,我本就欠了师弟的。”

  “说说吧,当年为什么要杀我家族?”

  “我是受人之托,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为什么?”

  “好吧,好坏不分东西,死有余辜!”,昊叹之一剑结果了他,然后将他的尸身一把火烧了,为师父报了仇。

  三人磕头向师父告别,“师父,如今你大仇得报,我也要下山了,家里的族人还在等着我们回去,我会常来看您的,会为你扫墓,你老人家就安息吧!”

  三人又来到观里,远远地就看到明娴在门口焦急地踱着步,看到三人慢慢走近,他看到了一个人,待那人来到近前,叫了他一声,“师兄!”

  他怔住了,怔愣了好一会儿,“师弟,你真的还活着,还活着!”,说着,低声哭了起来,“真是太好了,活着就好,活着就好!”,二人抱在了一起。

  “好了,不要哭了,大家都活着便好,明娴师父,你便与我们一同下山吧,与大哥一起回寨子里住吧。”

  明娴抹了一把眼泪,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嗯,我跟你们回去!”

  半个月后,四人一起回到寨子,见大公子也回来了,村民们都喜极而泣,“真是太好了,如今老家主可以瞑目了,只是还有小姐没有找到,相信很快就会找到的。”

  二人出去大半年的时间,如今寨子里的生活越来越好了,禁猎期种庄稼,狩猎期打猎,原来寨子里的村民已回来大半了,还有少数村民不愿意回来或是没有找到,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萧风吟将寨子里的工作全部交给了大哥,他与小月儿又出发了,一是寻找妹妹,二是为族人寻找出路。

  他们也想师父了,他要回去给师父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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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陌尘风与蓝玑那边。

  转眼,大半年的时间过去了,二人制作了万余个火药弹,这些足以震慑那些宵小之徒了!

  陌尘风安排小九留守在这里,继续制作火药,他与蓝玑二人回了王府,与王爷报喜,途中去看望三舅舅。

  西苍王慕容展的属地在西苍区,位于北冥国的大西北,从九莽山到那里还是有一段路程的,二人也不着急赶路,一路沿途欣赏风景,一路向目的地进发。

  这一日,来到一座小城,这是一座极具西部特色小城,“麦城”。

  西部居民多以游牧为生,他们大多居无定所,朝廷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距离不远处就会建设一处小镇,经营一些他们生活必需品,同时,他们也为中原提供大量的奶制品及皮毛,满足朝廷等一些贵族人群的生活需求。

  远远地,麦城的建筑风格就吸引了二人的眼球,建筑多以红绿搭配,色彩鲜艳夺目,各种雕饰多以草原的动物为原型,甚至城门头上挂着两只真的羚羊头。

  与北莫之地的灰白之色形成鲜明对比,落差较大,对二人的视觉冲击也比较厉害。

  陌尘风很是兴奋,“我喜欢这里的格调,据说,羚羊是这里当地人信仰的神物,相传是水神摩伽罗的坐骑,羚羊以速度灵活着称,象征着速度极快!”

  蓝玑捧着他,“风哥哥懂得还挺多!”

  二人来到城内,一股股奶香气息迎面扑来,小城内好不热闹,当地人的服饰也特别,颜色鲜艳,样式多样化,不管男女老少,身上叮叮当当戴了好些佩饰,多以银饰为主。

  “看来,这里的百姓生活很富庶啊!”,陌尘风不免感叹!

  “他们很是惬意,不紧不慢,悠然自得,我也喜欢这里!”,蓝玑也发表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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