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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


每当跟别的社团进行底盘争抢、或者其他斗殴时,红帮众人都会给自己右臂上、系一根粉红色丝带。

  说来也怪,这红帮之所以选择这颇具女人色彩的标志,其实是因为一个女人。

  一个绝美的女人。

  这女人叫刘文秀。

  刘文秀不是普通的绝色美人,正是第三代红帮的独生女。

  只是,既然都是混江湖的,难免祸及家人。

  自红帮组建之日起,日子就没有消停过。

  而与红帮作对的,最频繁的则是一个叫做“十八S”的后起之秀的小组织,甚至称不上社团。

  一日,两个帮会又因某个娱乐场所而发生争执,随后两边约好在驼城北郊“商量解决”。那一战,打出了红帮的威风,也打出了在驼城的名声。

  看上去,红帮这一战尽得其利。

  只是时候,时任红帮总瓢把子的刘黑风,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原因无他。

  等回到家后,刘黑风发现自己的女儿不见了。

  他派人找了许多天,却始终半点消息也没有。

  盛怒之下,就将那个“十八S”的四散逃开的其他人员,一个个都扔到了原河里。

  而刘文秀消失之前,恰好最是喜欢粉色。

  为了纪念消失的女儿,同时也能让众位帮众想起那扬名一战、激发帮众的斗志,从此以后,刘黑风就定下了这条规矩。

  每次开打前,每名帮众右臂上均要系上这么一条丝带。

  到得如今,红帮已经传到了第四代总瓢把子刘原手中。

  这个刘原,虽说只有二十七八岁,但他带团队的手段,倒还真有两下子,在他的领导之下,红帮的事业蒸蒸日上,渐渐地,慢慢都洗白成了正规企业,除了一些核心利益。

  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有为青年。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

  而他也并不是那种好色之徒。

  他之所以导演那场“英雄救美”,其实主要是看上了白家在驼城的产业。毕竟他是混道出身,每次他跟那些表面光鲜的头面人物觥筹交错之时,多少都有些自卑。

  是的,一个黑道大佬,竟然会自卑。可这却是事实。

  他想改变。

  但白家多少跟官面上有些关系,从上层,难以突破。

  于是,刘原就听从了狗头军师的建议,从白诗语这里,打开缺口。

  尽管白诗语并非白家当权一系的独生女,但只要他刘原跟白诗语谈上了朋友,那么他红帮,也就多多少少跟当地一白道上的世家,扯上了关系。

  从此以后,刘原要想朝着洗白再进一步,那就容易得多了。

  当手下打听到了白诗语的下落后,他正好又有空,于是就跟着到了“童福记”。

  可是到了以后,刘原恰好遇到了一位朋友,于是两个人二话不说就喝上了。

  这下子,倒把正事给忘了。

  等到那朋友离开后,刘原这才想起正事儿来。

  迷迷糊糊地随便吩咐了一名手下,也没看那人是什么着装打扮,就叫他去了。

  这才发生了那红毛闯入、又被徐卫收拾了的场面。

  还有些酒意的刘原一听手下人被欺负了,也不管什么白家不白家了,一个电话就叫上了十来个手下,来到了刚才红毛被欺负的包间。

  门被撞开后,当先映入刘原眼前的,则是一名年轻人。

  刘原纳闷了,他想着:看这小子弱不禁风的,到底是怎么轻松将身手矫健的红毛,给打跑的?

  拨开人群,刘原当先跨入门里。

  也没看陈轻月和白诗语,直接伸出食指,指着那年轻人,厉声道:“就是你动了我的人?”

  我看陈轻月被这场面吓得不轻,根本没看门口的那帮人,拉起陈轻月就往门外走。

  我倒不是怕,我只是不想陈轻月被我吓到。

  白诗语也跟了出来。

  刘原竟然没有阻止。

  在刘原看来,没了白家还有黑家、红家、绿家,倒也无所谓。反而是手下得力助手人被打了,这件事,在他看来,却是头等大事。

  因此,当那年轻人拉着那女孩出门时,他刚想拦下来,却听到那年轻人声音极细微地说了句,“等我回来”。

  这话道给刘原听懵了。

  我吩咐白诗语把陈轻月带出去后,深呼吸一口,寻思:没想到刚来驼城,就碰上小虾米捣乱,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站在电梯口想了一会儿,看到包间那些人有些蠢蠢欲动,心下一横:不管了,先打了再说。

  不等他明白过来,那年轻人又折了回来,大喇喇进了包间。

  我进来后,冲站在门里半步的、看上去像他们领头的那青年,勾勾手,说道:“事情是我做的,我看你好像是这帮喽啰的头头?”

  门外那帮汉子一听我口出狂言,说他们是什么“这帮喽啰”,一时又躁动了起来,但却没有一个敢踏进房门半步。

  我心里笑笑:这玩意儿规矩倒挺严?看来眼前这家伙,不简单啊。

  本来就有些酒意的刘原,听后就来了火气,怒道:“不知死活的家伙,语气很狂,就是不知道有多少本事?”

  本来他想的是,带这些人不过就是壮壮声势,但没想到那年轻人竟然如此骄横,似浑没把他这个红帮大佬放在眼里一样。

  话音刚落,从后腰抽出一把两尺来长的刀子,就冲那年轻人砍了上去。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刀子距离我额头尚有寸许时,我身子一偏,左手食指迅速地在刀子上一弹,紧跟着头一低,那刀子就像一片长长的白色树叶、被风吹着,刀刃向里,呼地就扎在了那人右臂上,深及寸许,登时鲜血染红了整条胳膊。

  刘原这一刀,可说是使上了最大的力道,但直到自己的左臂汩汩往外渗血之时,他才惊愕的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是这年轻人的对手。

  别说他比红毛的打架经验更为丰富,就算是自己那练过几手的父亲,恐怕也不是对手。

  不过,他也足够冷静。

  一刀挥出,未伤到对方分毫,反而给自己挂了彩。他没有继续出手,而是退后两步,抬起右手制止了欲冲上前群殴的手下,斜睨着那年轻人,冷冷道:“你不是道上的人,在驼城,我还没听过像你这么厉害的人物,看你如此面生,可否留下姓名,好叫刘原日后拜会?”

  刘原自然不会好心好意的所谓拜会,他想的是,知道了这人是谁后,好摸清他的底细,然后再决定是伺机报复、还是试图拉拢好为他所用。

  红帮之所以能在日益残酷的驼城地下世界,混到如今这般几乎可以说是驼城黑道龙头老大的地位,那逢人下菜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了得。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用金钱、或者其他利益进行腐蚀,总之,即便做不了“朋友”,那也不能是敌人。

  这才让红帮在日益严峻的地下环境之下,混的风生水起。

  “呵呵,”我呵呵笑道,“什么拜会不拜会的,倒也不必。刘原大哥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得先走了,我还得去跟我岳父见礼呢。”

  刘原道:“你岳父?是本地人?”

  “当然!”我震声道。

  我一开始还想着这帮人,等老大折了面子挂了彩,很可能要一拥而上,还想着免不了一番恶战呢。结果眼前被我伤了的这人,却如此圆滑世故,丝毫没有把刚才的我伤他这档子当回事儿。

  自然地,我对这人也好奇起来。

  想到那会儿跟陈叔聊起驼城的环境时,他跟我提过,早年间,他也是混社会出身,直到三十五岁上,陈轻月的母亲离世之后,他才渐渐地洗白上岸。

  但毕竟他是老资历,难免的,时不时地还得被迫管一管地下世界的纷争。

  他不是没有想过拒绝。

  可他权衡利弊,知道自己如果不出面,那些人不可能叫自己的生意做的安稳,同时,还有担心轻月也被连累。

  对于驼城红帮,以及红帮的刘原,他也多少提过。

  因此,当刘原自报姓名之后,我原先的计划是对其狠狠教训一番,想到陈叔叔和陈轻月,我就改了主意。

  那刘原看那年轻人说完不再说话,不过人还站在原地,便自想着:“这人想走,想来我和我的这些手下,是拦他不住的,可他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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