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两万巨力,此间事了
四月二十四,兰溪城,清水酒家。
二楼一处靠窗,两名年轻人坐在此处。
“都好几天了,那小子都没有离开的迹象,总不能一直这样等下去吧?”
黄衣女子看着窗外,视线落在街道尽头的水乡酒肆,脸上全是不耐烦之色。
“再等等,我已经收买了几个小乞丐盯着他,你我先在这酒楼每日修炼就好,不急。”
“能一次性掏出近七十万下品灵石的人,金丹境的老妖怪都不一定有这等财力,说不准除了流霜剑和扶光剑鞘,他身上还有什么好宝物。”
若仅仅是一把流霜剑,阴郁青年才不会陪自己师妹等这么久,两人不敢在兰溪城动手,那跟找死没什么区别。
哪怕他们是清云宗的天骄子弟,犯了规矩被杀清云宗都不好说什么。
阴郁青年抿下一口茶水,自顾自说道:“此人身份已经查清了,来自云海宗,名叫李熙尘,身负完整剑意,你不是其对手,到时候我来。”
而如今的李熙尘在干嘛呢?
水乡酒肆,伙房。
“哥哥,二楼三号桌的鱼跃龙门要加快进度了哦。”
伙房门口,晓晓靠着门栏,一袭劲装腰间还挂了个围裙,看着正在灶上忙碌的李熙尘,脸上满是笑意。
“来了来了,马上了,催什么催!”
李熙尘左手抓着锅沿,右手抓着一把大勺,正在做那‘鱼跃龙门’,大勺子挥舞的风生水起,不一会儿就出锅了。
之前说要跟酒肆厨子学几天手艺,李熙尘可不是说着玩的,这几日没事就来伙房深造,如今已经学的有模有样。
徐远山师兄昨日就回了云霞湖,他是宗门安排驻守云霞湖的管事,自然不能在外待太久。
这日夜晚,酒肆打了烊,一男一女靠坐在酒肆楼顶。
楼顶风光极好,一眼就能望见大半个兰溪城,虽说已经快要深夜,但还是显得灯火通明,特别是主干道兰溪大街,叫卖之声不绝于耳,一般都得到了三更时分才会渐渐平息。
托李熙尘的福,晓晓已经在此处安顿好,不再住在之前住的那间贫民住所,李熙尘在酒肆六楼给她安置了一间房,酒肆不倒,就永远属于她。
不是李熙尘不愿意让她进入云海宗修行,而是她的年纪已经二十一岁,超过了入宗的年龄限制,李熙尘也只是个核心弟子,力有未遂。
“你别一直叫我哥哥了,总觉得怪怪的,我才不到十六岁。”
晓晓撩了撩发丝,脸上浮现一丝红晕,娇声回道:“晓晓的哥哥叫得不好听吗?”
“哼,我可跟你说,以前那些看我眼神不对劲的男的,都说我的声音光听起来就像那狐狸精呢。”
说到此处,晓晓抬头看向夜空,神色转为落寞。
李熙尘不知道如何安慰,想了想,道出一句。
“以后你可以时常去城外,就是你说的那个清水寺庙。”
“多拜拜那金身佛。”
“哥哥信佛吗?觉得那些东西有用吗?”
“不清楚,可你那次给那金身佛磕了三个响头,后来不就遇到我了吗?”
“哥哥今晚炒的那盘冬笋很好吃。”
“哥哥早晚会是那剑仙,下次来早一点好不好?”
“最好是二十年内来,那样我还能保持住身材不走形,再晚的话哥哥就要见到一个白发老婆子了。”
在晓晓快要在李熙尘大腿上睡着之前,李熙尘将其拍醒,两人各自回了房间。
……
房间内,李熙尘盘坐在床,取出了白玲早之前送给自己的三滴蛟龙精血。
这段时日龙鱼已经吃了不少,肉身每天都在稳步提升,如今怕是已经超过了一万五千斤的巨力。
各类武学已经达至圆满,剑意也短时间内难有提升,所以在秘境开启之前李熙尘所要做的都是全力提升肉身力量。
李熙尘并非一定要走金丹的路子,秘境内只有一人可以获得无垢金丹,谁知道自己能不能获得,若是不行李熙尘就打算走体修,铸体内洞天。
一滴蛟龙精血直接吞入腹中,随着肉身力量的提升,李熙尘已经不用将之分成几份服用,精血霸道灼热,瞬间好似点燃了五脏六腑,李熙尘一脸的痛苦之色,索幸还能承受的住。
一道道龙吟之声在脑海响起,古朴小剑当即护主,游走在身体各处,斩灭其带给李熙尘的影响。
约莫一个时辰之后,精血蕴含的力量快要被全数吸收完,李熙尘直接取出第二滴吞入口中,太玄真气片刻不停的运转,竭力消化吸收。
而在这一过程中,肉眼可见李熙尘的皮肤通红,全身都在飘起一阵阵的雾气,那是肉身在短时间内有着极大提升的异象。
待得第二滴精血吸收完后,李熙尘一不做二不休,第三滴入腹,一直到第三滴,自己体表才开始渗出黑色的杂质。
又是一次洗筋伐髓!
这次吞服比不得上一次,上一次仅是一滴就造成了洗筋伐髓的现象,无论任何天材地宝,吃多了都会渐渐消失作用,就好比那龙鱼,如今对李熙尘几乎没什么提升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到李熙尘睁开双眼之时,已经是后半夜。
“两万斤,这不无敌!?”
少年翻身落地,在房间里胡乱打了一通王八拳后,感受到自身这爆发性的力量,喃喃自语,好似如今就已是天下无敌了一般。
……
天光大亮,日光荣暖。
李熙尘梳洗了自己一番,换上晓晓给自己手洗晾干好的崭新衣衫,这是昨日知道自己要走,晓晓抽空给自己洗的。
洗的干干净净,姑娘还自作主张,在衣袖处绣了一朵小花。
小花四瓣,李熙尘不认识是什么花,不过绣的很好看。
左嵌麻雀,右悬葫芦,身负青女,腰间还挂了一块木牌,看起来真好似那酒剑仙!
与酒肆掌柜、小二、还有那杨老厨子一一道了别,李熙尘独自离开,去往北城门。
“晓晓昨日喝了不少酒,许是还没醒来,也罢,又少一桩离别,这样挺好。”
行至北门,远远的,就看见一位姑娘站在城外官道边,扬起笑脸朝自己招着小手。
“哥哥!”
晓晓换回了那日的绿色长裙,头发一圈圈的高高盘起,戴了个粉色蝴蝶簪子,手上提着一个木篮子,显得极为好看。
真好看。
“你是不是傻,要送我在城内送不就好了,待会你进城又得交入城费。”
“你烦不烦呀,一开口就是这种话。”
姑娘嘴上这样说,脸上却是笑容满面,将手上那个篮子递了过来。
“这是一早我去城南挑的荷花酥,我小时候可喜欢吃了,你带在路上吃啊。”
“底下还有几件衣衫,你那几件白衣都破破烂烂的了,还掉色。”
接过篮子,其上整齐摆放着两大包糕点,下面则是几件衣衫。
“哥哥路上走慢些。”
“若是来找我的话,哥哥大可以走得快一点,跑着来也没关系,嘿嘿。”
“哥哥再见!”
绿衣姑娘独自站在官道边,朝着前方那道身影奋力挥手告别,哪怕来往行人商队遮挡其视线,姑娘自始至终都是笑容满面。
只是等视线里再也不见那一袭白衣之时,转过头,两行清泪终是落下。
清云国官道,少年取出一块荷花酥塞入嘴里,太阳毒辣晒得其脸上发红。
“人间一点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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