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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他真的出现了,活的!


大学生活是枯燥的,也是生动有趣的,除了繁重的学业外,还开展了各种社团。

  其中诗歌潮就此诞生,这成为了许多知识青年勇敢表达自我、青春、爱情、爱国的方式之一。

  这对于南初而言,这些都是新奇的,是未知的,过去的她一心想做个贤妻良母。

  后来脑子里只有赚钱活下去,让自己不用寄人篱下,直到现在才明白,人生还可以是丰富多彩的。

  除了浪漫主义的诗歌外,还有小说、相声、音乐、舞蹈……这是很多普通人未接触的东西。

  想要真正融入大学生活,除了学习外,还得懂得现在年轻人所接受的新文化内容。

  从歌舞厅可以看出,她的思想是保守的,无法快速接受新事物,就无法和同学有共同的话题。

  课间时间,广播响起。

  南初的课桌上,放了几本课外书,都是现在最流行的小说,其中作者有金庸、琼瑶等。

  她翻开小说的第一页,第一句话还没有看完,广播员好听的声音响彻整个校园。

  “各位同学,大家好。”

  “我们收到一封来自边境战士的信,他说,他和他的妻子分开很久,甚是想念。”

  “希望我们帮忙,给大一新生南初同学念一首诗,这首诗的名字叫《致橡树》。”

  听到自己的名字,南初瞳孔剧烈收缩,似不敢相信一般,呼吸一窒,猛地抬头。

  她不知,京大有几个大一新生叫南初,但有个声音很强烈的告诉她,想念她的肯定是陆霄骁。

  喧闹的教室,突然安静。

  大家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恍惚的站起身,清楚的听见,“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那声音坚定而又感情,“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南初捂嘴,快要窒息。

  这首诗她有听同学讨论过,其中的含义她自然也明白,他在大声地告诉她,他爱她。

  这首诗念完,广播里发出滋滋的噪音,就好像一场梦,他从未出现,感觉很不真实。

  有种狂欢后的空虚,像是离开水的鱼儿要溺死在其中,可下一秒她瞪大了眼睛。

  “南初。”

  “我爱你。”

  八十年代的爱情是含蓄的,也是热烈的,他如此的直白,让所有同学开始沸腾。

  他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在你身边,不要害怕,勇敢向前,你是最棒的!”

  陆霄骁!

  是陆霄骁的声音!

  他居然当着全校师生向她告白!

  这天是蓝的,这云是白的,这胸腔里的心脏,是为他的深情告白而剧烈跳动。

  这场突如其来的浪漫铭心刻骨,比盛大的婚礼还要耀眼,她深陷其中再也不愿醒来。

  “大家快看!”

  “外面有兵哥!”

  “长得好帅啊!”

  随着一声惊呼,南初推开了窗户,她一眼看见了他站在楼下,笑着对她挥手。

  她是激动的,是兴奋的,是开心的,是幸福的,是疯狂的,是语无伦次的。

  不是梦吧!

  南初想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的面前,想摸摸他是不是真的,她急不可耐,攀上窗台就想向下跳。

  陆霄骁大惊。

  生怕她真的摔下来,上前两步准备随时接住,嘴里大喊着,“危险,走楼梯!”

  突如其来的喜悦冲昏了头,南初差点忘了这是二楼,跳下去不缺胳膊,也得躺几天。

  过道里。

  全是同学挡着。

  她已经等不及了,踩上凳子跳上桌,头也不回的大喊一声,“回来给你们擦桌子赔礼道歉!”

  那勇敢奔向爱情的样子,让在场的同学都激动万分,这就是他们所追求的青春。

  桌子脏了,都是小事。

  他们再也坐不住了,纷纷起身挤到了窗台边,伸着脖子,急不可耐的近距离吃瓜。

  南初连滚带爬,八百米冲刺跑出了教学楼,口中吐出热气,连空气也变得粘稠。

  见到真人的那一刻,她的双腿有些腿发软,怕是黄粱一梦,不敢伸手去碰。

  怕碰了,就没了。

  她大口大口的喘气,炎热的天气出了汗,她看着他问道,“陆霄骁,是你吗?”

  “对,是我。”陆霄骁张开双臂笑着说,“你说的要抱我,我来了,想好怎么抱了吗?”

  南初狠狠地撞进他怀里,双手死死地抱住他的腰,恨不得融进他的血肉之中再也不分开。

  他真的出现了,活的。

  他身上还带着一股浓浓的味,是汽油味尘土味还有汗味,很刺鼻,不是很好闻。

  他不说,但她心里清楚,他是马不停蹄日夜赶了多少路,才第一时间来到她身边。

  她此刻不管不顾了,想到他为了她一句话出现,想到他为了她在全校师生面前深情告白。

  不感动,是假的。

  他们开始的不明不白,他们分开很多次,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扳着手指可以数的过来。

  可每次在一起,都是永生难忘,每次分开,都好似在为下一次重新再见做准备。

  陆霄骁也将她抱住,俯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回去我们多换个姿势抱怎样?”

  “我希望你在车上抱我、床上抱我、沙发上抱我、卫生间里的浴缸抱我……”

  现在还是大白天,这话越说越离谱,南初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的给了他一拳,“流氓!”

  见她还能打人,说明没事。

  陆霄骁提着的那颗心彻底放了下来,“是,我是流氓,不是你这个女流氓说要抱我的吗?”

  “我都乖乖送上门,自愿让你抱了,你就不能满足一下我抱的姿势,当做奖励我这么听话。”

  “那个……我只是表达一下我对你的思念,我真的没想到你真的会来。”南初结巴了。

  她昨儿纯属喝多了发酒疯,大晚上打电话打了过去嚷着要找陆霄骁,想起来就丢脸。

  她想到了什么,伸手推开了他,认真地问道,“陆霄骁,你不会是当逃兵了吧?”

  部队是有纪律有组织,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只要进去了,就必须无条件服从管教。

  陆霄骁不是当逃兵,他此次是带着任务而来,他来见南初,也是需要她合作。

  走私团伙猖狂,与运输公司有牵连,他此次就是来顺藤摸瓜将其连根拔起。

  沈贺然站在窗台,透过玻璃看着楼下站着的两个人,眼眸幽暗陷入了沉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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