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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奸夫淫妇


赵小禹一边暗骂着李建国,一边又不由为叶春担心,她到底犯了什么法,居然到了要判死刑的程度?

  传销不至于啊!他很了解传销,立案很难,抓人更难,下线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但凡把他们抓起来关几天,或者狠狠地罚点款,他们也不至于如此无法无天。

  批评教育顶个屁啊,搞传销的还怕这个?

  那么,叶春梅到底干了什么事?

  她杀人了吗?

  赵小禹放心不下,拨通了外地的张律师的电话。

  “张律师,除了杀人,还有什么行为会被判死刑?”

  这半年,张律师和赵小禹联系得较为频繁,因为他的成功了一半的女朋友苏影女神,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定东市,在当地的日报社工作,张律师拜托赵小禹帮他打探一下情况,赵小禹去了几次定东市,但每次去,都把这事给忘了。

  大概是报复赵小禹办事不力吧,这时张律师狠狠地说:“像你这种半夜三更,骚扰别人的行为,就该判死刑!”

  说完就挂了。

  再打,关机了。

  奶奶个熊!赵小禹捶了一下炕板,明天我就去勾引你的女朋友!

  此时的李建国心如刀绞,手里拿着一瓶喝点小酒,正在往空空的肚里灌。

  在前一刻,他从外面回来时,经过一家面馆,想吃碗面,人家要打烊了,他就买了一瓶喝点小酒。

  他往炭炉里添了几块炭,把奄奄一息的炉火救了起来,体内的寒冷渐渐消散,巨大的压力却仍重重地笼罩在头顶。

  回想当年,他和叶春梅从南方老家来到这个小县城,开了一家商店,凭着聪明的头脑和持之以恒的辛苦,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再看看现在,家徒四壁,妻离子散,众叛亲离。

  到底是谁的错?

  罪魁祸首当属赵小禹,然而他又没法找赵小禹讨回公道,毕竟赵小禹曾经那么努力地劝过他们,如果那时见好就收,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悲惨结局。

  那时真是鬼迷心窍了,以为真的能改变世界,真的能成为人上人,即使后来上面停发了他们的工资,他们仍然对自己的未来坚信不疑。

  他和前妻叶春梅甚至不惜跑回老家,把亲戚朋友坑了个遍,不然现在也不会如此孤立无援。

  短短三年,所有的人进行了一场大洗牌,原来被他们鄙视的叛徒赵小禹,现在叱咤风云,而自己却坠入暗无天日的无底深渊。

  叶春梅杀了人,杀了她的奸夫冯义,李建国虽然觉得他们死有余辜,但还是不想让儿子失去母亲。

  冯义,小名冯三,警方嘴里的街溜子,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还是个料子鬼,瘦得像个毛猴子,被风一吹就会骨架四散,这样一个人,叶春梅到底看上了他什么?

  李建国是去年和叶春梅离的婚,也是因为冯义。

  不,严格来说,是因为赵小禹的大哥陈子荣。

  那天晚上,李建国不在家,叶春梅邀请了几个人来家里喝酒,完了陈子荣就把叶春梅睡了。

  这是第二天冯义告诉他的。

  李建国质问叶春梅,叶春梅极力否认。

  李建国又去找陈子荣,陈子荣不承认,也不否认,大言不惭地说:“你认为是,那就是了。”

  李建国惧怕陈子荣的心狠和武力,不敢和他硬来,就又去找魏巧梅,想和她组成“受害者联盟”,共同声讨这对奸夫淫妇。

  魏巧梅却只是叹了口气,淡然地说:“她不承认,就说明她还想和你过,算了,反正你也没抓住现行。”

  这是什么狗屁话?

  难道这就是黄水人民的独特风格?

  李建国初来黄水县时,听过这样一段民谣:黄水有三宝,哈冒儿茬墙墙不倒,闺女卖×娘不恼,嫖头上门狗不咬。

  看来所言不虚。

  (作者注:哈冒儿是当地的一种野生植物,形似灌木,用其垒墙,因其柔软,具有缓冲作用,风吹不倒,雨打不塌;又因其布满尖刺,牲畜难以靠近,小偷无法翻越,当地人常用其盖羊圈、草圐圙等,故有上面的说法。

  (哈冒的果实俗称“酸溜溜”,可食用,味道又甜又酸,有人说它就是沙棘,但作者经过仔细对比,发现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它更像枸杞的一种,因为在哈冒丛中,常混杂着野生枸杞,外形也酷似枸杞苗。还有一种“马尿酸溜溜”,米粒大小,是紫黑色的,有轻微毒性,多食会致病。

  (这种东西竟然在网上查不到,虽与本文故事无关,但看到本文读者有很多和作者同属一地,故写出来,愿与老乡们交流,共同缅怀逝去的旧时光。)

  李建国认定,陈子荣和叶春梅一定发生过什么,不然自那以后,陈子荣和魏巧梅为什么退出传销,和他们也断了联系?

  做贼心虚!

  有了这个心结,李建国常感恶心,和叶春梅歇斯底里地吵了几架后,两人离了婚,叶春梅搬了出去。

  离婚初期,是由叶春梅带着儿子的,但李建国凭借着“正义之名”把儿子要了过来,并且不让叶春梅探望儿子,怕她把他带坏了。

  叶春梅自觉理亏,也没再和他争辩,两人很长时间不联系了。

  今天,刑警队的人找到李建国,说叶春梅杀了冯义,已被抓捕羁押。

  二两酒很快喝完了,李建国感觉不过瘾,仰起脖子,张大嘴,把最后一滴酒控进嘴里,狠狠地把瓶子砸在地上,砸得四分五裂。

  心中又痛恨起赵小禹来,做个酒都他妈的坑人!

  叶春梅交代说,她并没有和冯义确立男女关系,两人虽然发生过几次关系,但都是冯义强迫她的。

  这一次,叶春梅极力反抗,用尽全力推开了冯义,又拿起菜刀砍了他,总共砍了八刀,并且事后没有自首,而企图逃出黄水县。

  据冯义的朋友说,冯义一直在和叶春梅同居,他们认为,两人就是男女朋友。

  对此,叶春梅辩称,她在此地无亲无故,孤立无助,冯义又认识很多社会上的人,她有点怕他,他提出在她家住,她不得已才同意的,但要他保证不碰她。

  李建国砸完了酒瓶,仿佛出了一口闷气,但浑身的精气神,似乎也被释放完了,无力地坐在板凳上,脊背靠着冰冷的墙壁,一动也不想动。

  自从离婚后,叶春梅还在和冯义那一伙人做着传销,据说又换了新项目,多多少少有点收入,而李建国却什么也没做,就靠着两人离婚时,分到的那点存款活着。

  现在存款已见底,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完全没计划。

  困意袭来,李建国连上炕的力气也没有了,伸手把板凳从屁股底下抽出来,扔在一边,就蜷缩在墙角睡了。

  半夜被冻醒,灯亮着,炭火已烧完,寒气顺着不严实的窗户缝隙透进来,冷得让人发抖。

  屋里空荡荡的,咳嗽一声都能发出巨大的回音,强大的孤独和悲伤,让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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