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姜伟这个案件,由于最高检介入。
平原省高院方面,开始了重审程序。
省检方面.…
也针对本案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审相关的证据。
很快.…
省检关于本案的核查工作完成。
省高院通知各方参与庭审,并向各方传达了开庭日期。
苏白在收到省高院通知的开庭时间,第一时间觉得身上轻松了不少。
姜伟的这个案子,他反复的了解过。
只要能够申诉成功,然后开庭。
这个案子就基本上没有了其他问题。
因为不管是从证据证人口供亦或者是其他情况来讲。
和最高检进行回复认证的一样,这个案子都没有客观的事实。
能够证明姜伟入室抢劫并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和事后将人杀害。
所以说——只要开庭了,那么对于这个案子的相关事项进行核证。
这个案子就等同于说翻案了。
.….
很快.…开庭当日。
等候室内。
苏白带着李雪珍和姜伟,一起坐在等候室内等待着开庭审理。
李雪珍的表情兴奋。
姜伟的心情倒是显得有一些忐忑。
他在监狱待了那么长时间了。
坐牢都坐了将近13年。
终于出狱了,申诉又跑了一两年,这一次开庭。
对于他来说很不容易。
所以姜伟在进入开庭前,整个人的心情可以说是非常激动的。
“苏律师.…这一次开庭.…”
苏白知道姜伟想要说什么,笑着开口:“放心吧.…”
“这个案子我已经了解过了,没有什么问题的。”
“嗯!”
听到苏白的话,姜伟重重点了点头,心里放松了不少。
没过多长时间,一名工作人员走进等候室开口:
“庭审即将开庭,还请跟我一起进入庭审场。”
“好的,谢谢。”
苏白点头示意,带着李雪珍和姜伟走进了庭审场。
各方入座后。
在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以及相关事项后。
合议庭成员进入庭审场内,走上了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沈瑶作为省高院的副院长。
整理了一下眼前的材料,环绕了一圈庭审现场。
对于这一次最高检介入,重新审理的案件,省高院方面比较重视。
所以安排了她这个副院长,出庭进行审理。
这个案子.…怎么说呢。
她作为省高院的副院长,也参与审理过此类的申诉案件。
这种申诉案件.…
说实话,各类情况她都见的不少,这个案子.…
沈瑶朝着检方席位看了一眼,没有继续想下去,紧接着敲响法槌。
“现在开始核实出庭人员身份.…”
“现核实检方出庭人员身份。”
公诉人席位上。
这一次的庭审,是徐波主动申请担任本次的公诉人。
并且和另一名检察官组成了本次的庭审公诉人。
徐波看了一眼苏白的方向,然后开口:
“公诉人徐波,公诉人吕梁。”
苏白听到徐波的声音,朝着公诉人席位看了一眼。
徐波?
不是十几年前负责对姜伟进行控告的检察官吗?
不进行自行回避就算了。
可是现在怎么又出现在了庭审场上,并且是作为公诉人的身份?
是担心这场案件翻案,会被追责。
还是因为其他的想要亲自参与这场庭审?
可是不管因为什么原因。
徐波都不应该作为公诉人出现在这场庭审上吧?!
没等苏白细想下去,审判长沈瑶继续开口:
“请上诉方,陈述你方当事人的身份。”
“好的。”
苏白点头:“我方出庭人员,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白,李雪珍。”
“当事人:姜伟。”
“好的。”
在双方陈述完各自的身份后,沈瑶继续走相应的流程。
“各方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本次庭审由平原省高院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沈瑶,审判员李向前,审判员马达。”
“对于本案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上述人是否要申请回避?”
苏白看向公诉人席位。
公诉人席位上的徐波就是当初姜伟这个案件审理了检察官。
苏白听姜伟描述过,徐波在当初作为公诉人,检察人员。
对于这个案子采取的是很激进的行为,怎么说呢。
有些证据的控告都是徐波提出来的。
他不知道为什么徐波还能出现在再审的程序当中。
因为按照回避原则,徐波应该在重审的程序中自动回避!
这种不自动回避的行为,是想让他在庭审上当庭提出回避吗?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的再审,无论是属于什么情况,徐波都应该回避。
在审判长的询问当中,苏白当即举手示意:
“审判长。”
“上诉方申请公诉人徐波回避。”
沈瑶开口:“陈述理由.。”
苏白继续开口:“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规则。”
“涉及到有可能会出现不公平判决的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公诉人徐波,在13年前,作为公诉人,对我方当事人的这个案子进行了相关的认定。”
“出现了认定我方有罪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徐波有可能会出现对我方不公正的倾向。”
“涉及到影响本次庭审的公正性。”
“基于这种条件之下,符合回避原则,因此我方申请公诉人徐波回避!”
公诉人席位上,徐波望着上诉人席位,当即开口:
“公诉人参与本次庭审,不会影响本次的判决结果。”
“并且公诉人已经向检察长申请过了,符合开庭要求。”
“所以不存在回避的情况。”
“基于这一点,我反驳上诉人委托律师的回避请求。”
徐波在开口说完后,目光落在苏白的身上。
这个案子的确是他在13年前审查的,那个时候他还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
现在13年前过去了.…
他已经主动向检察长说明了情况,想要参加本次的公诉。
得到了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苏白虽然说当庭提出来申请回避。
可是.…
提出申请回避,但不一定要回避。
苏白:???
按照回避原则,如果上诉人或被告人对于合议庭中的审判员有异议,可当庭向合议庭申请回避。
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公诉人则是由检察长同意是否回避。
虽然说徐波的说法是已经得到了检察长的同意。
但是这个案子是什么情况?
这个案子,徐波在十几年前就作为公诉人对姜伟进行了控告,并且推荐的刑期是死刑。
现在好不容易重审了.…
徐波再次作为公诉人在本次庭审上出现。
他说不用回避就不用回避了?
审判长席位上。
沈瑶对于苏白申请的回避。
以及公诉人得到了检察长的同意,不需要直接回避,进行了相关的核对。
随后开口:“上诉人认为公诉人回避的条件是——”
“公诉人参与过对于姜伟的判决。”
“认为这一点是可能会影响到本次庭审的公正判决。”
“对于这一点,合议庭认为并不构成影响本次庭审公正判决的必要条件。”
“所以关于这个回避,进行驳回,并且不允许再议。”
“好了.…”
“现在继续进行庭审吧。”
咚咚咚!
审判长敲响法锤,看了一眼苏白的位置开口说道。
???
啥意思?
明摆着欺负人呢?
为什么要进行驳回?
他在庭审场上提出来的回避,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规则。
即使是合议庭认为,公诉人徐波出庭不会影响本次庭审的公正判决。
用什么来保证?
再有一点,审判长为什么不允许再议?
苏白举手示意想要问清楚。
但是沈瑶作为审判长,一直没有理会苏白的举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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