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苏律师.…你应该对这个案件有了解吧,请谈谈你对这个案件的了解好吗?”

“苏律师.…苏律师.…”

.….….

一众记者媒体堵住苏青柏,想要要问出来一个准确的说法。

不过苏青柏的体质可不是虚的,硬生生的从人群中带着李雨蓁挤到了法院内。

到了法院内,才长舒了口气,这一次庭审是直播庭审,并且热度不小,所以吸引来了很多媒体。

媒体嘛。

在这个案子结束以后,肯定会大力的曝光。

他需要的就是这种曝光.…

法院等候室内。

苏青柏轻呼了口气,一旁的李雨蓁兴致勃勃的和苏青柏聊起了这个案子。

“苏律师.…先前你没让我说.…你看。”

“我看到网上有一个帖子说,陈斌用刀致死的那两个人,这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非法讨债的人。”

“还有就是借给陈斌家里面贷款的那一个公司,好像也不是什么好公司。”

“.….”

“还有还有,有人说了当时执法人员的情况,不过这个不是太清楚.…”

“不清楚的情况,先暂时不说,不是已经提起监察审查了吗?”

“估计等到案子结束的话,就会有相应的结果了。”

“问题不大。”

听到苏青柏的话,李雨蓁认真的点了点头,等待着开庭。

这一次的开庭审理有三方。

第一方是检方。

第二个是受害人家属以及委托律师的控告。

第三个就是被告方当事人陈斌以及诉讼代理人苏青柏。

.….….

在开庭前夕。

北都,万贷有限公司,

办公室里,一个光头打着领带,指着自己电脑上的屏幕。

“这咋回事,咋黑屏了呢?”

“这电脑是不是买着假货了?平常让你多花点钱,你这家伙是不是吃回扣了?”

一旁的下属人员笑着开口:“梁总,这是庭审直播还没开始呢.…”

下属人员笑着说完以后摁亮了电脑的屏幕。

“行吧行吧,已经亮了,你出去吧。”

梁兴远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他就是陈斌家里面的放贷公司老板。

这一次给陈斌家里放贷,他也没有想过闹出这种事情,但是这毕竟是关乎着他的放贷业务。

所以还是有必要来看一看庭审直播,看看这个小子到底怎么判。

.….….

苏青柏和李雨蓁坐在等候室内,很快就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将其带到庭审场中。

上午十点钟。

准时开庭。

在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和庭审要求后的一声:“请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进入庭审。”

全体成员起立。

审判长以及合议庭成员进入庭审现场。

苏青柏微微抬头看向这一次的合议庭成员。

这一次的合议庭成员,他了解过,是由中级法院的庭长以及两位副庭长组成的合议庭。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宋远辉作为这一次的审判长,对于这个案件,有过详细的了解。

心里面有一定的倾向性。

但是他也知道。

这个案子引起了社会上广泛的关注,如果判决不好的话,那么就是一次庭审事故。

很有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任职情况。

不是说自己会怎么样,而是说以后自己在法院工作不好展开。

所以.…对于这一次的案件庭审,宋远辉还是很上心的。

敲响法锤以后,宋远辉缓缓开口:

“请坐下。”

“现在开庭。”

等到全体成员坐下后,宋远辉开始核实人员身份。

人员身份也就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在这场庭审当中,其中包括了检方以及检方的助理,分别是吕安和张梦。

吕安和张梦两个人作为检察人员,对于这个案子经过了长时间的调查和走访。

认定了相关的事实条例。

关于陈斌的推荐刑期也是两个人进行主导的。

另外的就是,受害人一方。

受害人有两名,分别是李飞和徐冰,这两名人员家属各自请来委托律师打官司。

对于李飞和许冰的家属,苏青柏听何丽娟说过。

何丽娟曾经私底下想要找李飞和徐冰的家属人员签谅解书。

李飞和徐冰的家属人员,也同意了私下进行调解。

但是让何丽娟没有想到的是,这两名死亡受害人的家属。

好像是商量好了一样,张嘴开口就是一人200万的调解费。

要不然的话就绝对不接受私下的调解,不出具相应的谅解书。

可是何丽娟真的拿不出来钱了。

苦苦哀求,说给对方打借条,以后绝对会偿还,但是对方坚决不同意,必须要一人200万现金,少一分钱都不行。

无奈之下.…

相关的谅解书一直迟迟没有拿到。

.….

核实信息完毕,宋远辉敲响法锤环视了一周后缓缓开口:

“身份信息核实确认,没有疑问。”

“下面开始宣读案由:”

“本案案由,由检方作为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斌,犯故意杀人罪,造成两人死亡,三人重伤。”

“申请法院进行裁判。”

“案由是否属实?”

检方吕安在听到审判长的问话以后,点了点头:

“审判长,案由属实。”

“确定案由属实。”

“本案由北都中级法院审理,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宋远辉,审判员史家明,孟浩组成。”

“针对合议庭成员,各方是否申请回避?”

吕安:“不申请回避。”

苏青柏:“不申请回避。”

受害方诉讼代理律师:“不申请回避。”

“各方不申请回避,那么开始进行庭审的下一环节,”

“请检方开始陈述你的上诉理由。”

“好的审判长。”

吕安稍微整理了一下材料后,将目光放在了被告当事人陈斌的身上,不过是停留了几秒后又重新看向自己的诉讼材料。

“审判长,我方的上述理由如下:”

“第一:我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斌,在自己家中,主动持有家中的刀具对李飞和徐冰两个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导致其死亡的结果。”

“其中李飞当场死亡,徐冰则是在救护人员到来,将其拉往医院的过程中,停止生命活动。”

“经过法医鉴定,这两人死亡的主要因素和主要责任都是由陈斌造成的。”

“同时,还有三人重伤,经过医院的诊断,证明表示三人都达到了法定的重伤程度。”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中有详细的说明。”

“另外.…我方认为,在这一过程中,陈斌的主观性就是为了进行故意伤害。”

“并且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的后果,已经构成了相当严重的故意杀人。”

“即,我方认为陈斌涉嫌故意杀人,申请法院进行判决。”

“推荐刑期:死刑。”

“审判长,检方陈述完毕。”

吕安在陈述完以后,微微抬头看向被告方诉讼代理人席位。

对于这种案子,对方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反驳的余地。

杀人是事实,陈斌的杀人行为又不是在李飞和徐冰两个人的攻击中进行的。

他就不信对方还能搞一个正当防卫。

说白了,就是他不认为这场庭审对方能够胜诉。

吕安对苏青柏的相关信息有过了解。

因为齐丰案就是对方胜诉的。

并且高院还以正当防卫判处了齐丰无罪。

可以说苏青柏的诉讼水平很高。

可是.…

这个案子和齐丰案可大不一样.…不可能用正当防卫这种理由和借口来进行反驳吧?

吕安认为,对方极有可能会用激情犯罪和情绪性犯罪以及情理之间来对陈斌进行辩诉。

不过这些只能稍稍的减缓一下陈斌的刑期。

最多也只是判定一个死缓。

至于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根本不可能。

吕安在看向苏青柏时,心中默念着。

苏青柏注意到了吕安的目光,笑了笑,随后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审判长席位上。

不可能?

那等到审判长开口让被告方陈述的时候,你就知道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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