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手痒,想捏
乡下的路很不好走。
基本都是泥巴路。
而且热天雨水多,泥泞的路被压过后变干,那路顿时变的高低不平。
车也摇摇晃晃的。
下车的时候,她腿都软了。
顾野在她前面下车,男人背后就跟长了眼睛似的,在她腿软差点整个人面朝大地摔个狗吃屎的时候回身,伸手扶住她。
被他扶着,沈稚柚踉跄地走下车,紧紧攀着他的胳膊,就跟被摧残过的小青菜一样,蔫了吧唧耷拉着,仍有些惊魂未定,小声说:“刚才谢谢你啊。”
“嗯。”
又热、又闷、再加上她本来就晕车。
这一路下来,沈稚柚整个人都懵了,慢了半拍,完全没意识到自己还抱着他的胳膊。
也不知道男人坚硬的胳膊紧紧贴着柔软,感觉再用一点力就能嵌进去一样。
天气太热了。
顾野也燥的不行。
看着她有气无力的样,男人皱眉说:“你太弱了,得锻炼!”
平时训练的时候,也会和战友互搏。
谁身上不是硬邦邦的,哪像她,身上的肉软的跟豆腐似的,自己一戳就凹陷进去,那哪行。
虽然定亲了,但是两人其实就刚认识了两天,有些话他心里想,但是又不好说出来。
沈稚柚:“.......我们是结婚,不是拜把子。”
顾野还是很固执地认为,她现在这么弱,就是没锻炼的。
这身上的肉都锻炼的结结实实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
换言之,就没见过身上肉这么软的人,肯定是没锻炼的。
只能说,顾野平时睡眠实在是太好了。
一起住的室友晚上躁动满嘴跑黄车的时候,他都睡着了。
也不知道,这女人骨架纤细但是饱满匀称、并且还紧致有弹性,该鼓囊囊的位置鼓,该细的位置细,是多么极品。
或者说。
在昨天梦里那种不管不顾发狠似的放纵里,他就应该知道了妙处。
只不过他现在在那方面,还没转过弯来,还像蒙了一层纱一样,半知半解。
这个问题沈稚柚已经懒得跟他掰扯了。
她心里算着今天要买的东西呢。
出门的时候,陈翠娟给她塞了三十块钱,还有布票。
钱和票都皱巴巴的,一看就知道是存了很久的。
虽然沈大河是大队长,他们家条件也比普通社员家里稍微好一点。
但是因为她从小身体不好,家里一点钱,都花在她身上了。
尽管陈翠娟说结婚了让她把彩礼都带着,但是沈稚柚还是想留一半给爸妈。
自己和顾野结婚的动机并不单纯,但沈稚柚是抱着跟他好好过日子的想法的。
既然是夫妻,那就应该坦诚。
老老实实说了自己的想法,沈稚柚说之前,就准备了好措辞。
谁知道,压根没派上用场。
她一说完,顾野就点头:“彩礼是给你们家的,你们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用跟我商量,而且你父母把你养大,对你很好,你孝顺他们也是应该的。”
沈稚柚微微惊讶,第一次发现,顾野这个人,其实还不错?
怎么说,孝顺、并且尊重妻子娘家的人,肯定不会太差吧。
因此这,后面置办两人结婚要用的东西时,她都更认真了。
来之前陈翠娟叮嘱了好几次,让她一定要记得买一件红色的上衣,因此两人一到供销社,就直奔卖衣服和布料的柜台。
成衣可算是供销社的奢侈品。
店里有的款式都挂出来了。
现在大家都穷,每个人每年的布票份额都紧张的很,一件衣服,那最好能穿个十年八年,以后穿不了了,还能继续给儿子女儿甚至孙辈穿。
因此大家买衣服,都主要讲究一个耐磨耐脏。
像大红色这样日常极少穿的衣服,整个店里就一件,而且还是小码。
顾野让售货员取下来,沈稚柚就这样套上试了试。
的确良的面料,大小刚好,甚至腰那还很宽松。
就是胸口很紧,扣子勉强能扣上,但感觉下一秒就随时会崩开一样。
顾野看了一眼就跟触电似的飞快转过头,并且还把人挡在身后,喉结滚动,压了压,问售货员:“还有没有大一点的?”
“就这一件,的确良的红衬衣俏的很,沪市来的货,你们要是再来晚一天就被人给买去了。”
顾野皱紧眉头,要不自己现在想办法去市里百货商店看看。
这衣服,根本没办法穿出门。
他都怕走两步,就扣子就蹦开了。
顾野:“......”
“没事。”
沈稚柚早就习惯自己的身材了,“就这件吧,到时候我用布多缠几圈,缠紧紧一点就行了。”
顾野:“你不疼?”、
沈稚柚:“.......那怎么办嘛!”
最后,衣服还是决定买这件。
沈稚柚拿出陈翠娟给她塞的钱和布票,数了数,还没递出去,眼前就压下一道阴影,是顾野在她之前给了钱。
“我带了钱啊。”
“嗯。”
顾野把包好的衣服接了过来,“谁给都一样。”
沈稚柚转念一想,好像也有道理,反正他们都要结婚了。
“你也买一件啊。”
沈稚柚看了看,男士的衬衣款式倒是挺多的。
“我有。”
顾野说:“带了军装回来,我到时候穿军装就行。”
现在军人这个职业很神圣,谁家要是有谁要去当兵,那真是全村说出去都有面子。
别说男同志,女同志如果能有一件军装,穿出去都是倍有面。
拍照的时候都要想办法去借一身军装穿着拍照。
顾野本身就是军人,结婚那肯定是穿军装最好。
他说得有道理,沈稚柚点点头:“那结婚了再给你做衣服。”
“到时候看。”
虽然说是置办结婚要用的东西,但现在那些结婚用品,都必须要拿着结婚证去才能买。
他们俩还没领证,能买的东西很有限,买了也没办法带到部队去,所以基本都是在给她置办东西。
除了上衣,还给她买了一双鞋子,一双皮鞋。
这一起都花了几十块钱了。
沈稚柚抱着鞋子,见他还没打算走,拽了拽他的衣服:“差不多了,别给我买东西了。”
“等一下。”
男人带着她走到玻璃擦的最干净的一个柜台前,指着里面的一块手表,“这块拿出来给我看看。”
这是柜台里唯一一块偏秀气的女士手表,银色的表带和表盘,很精致。
“喜欢不?”
售货员从他们刚才的对话里就知道,这是马上要结婚的对象呢。
男方又是军人,肯定不差钱。
笑着说:“这块手表是沪市来的,最新款式,现在城里都兴戴这个。”
怎么可能不喜欢!
很精致的表,亮晶晶的,沈稚柚眨眨眼,看了看表,又看了看顾野,然后不确定问售货员:“多少钱啊?”
“不贵,八十块。”
八十还不贵!
沈稚柚一听,差点连呼吸都忘记了。
从她的反应看,就知道她喜欢。
顾野掏出钱和工业票,“同志,这块表我们要了。”
沈稚柚瞪大眼,情急之下也没顾上那么多,直接伸手抓住他的胳膊:“今天都花了不少钱了,别买手表了。”
女人真是哪哪都软。
手心都软软的,微凉柔软的掌心贴在他的手臂上,柔弱无骨的手指握着他的手臂,男人顿了顿,说:
“三转一响,总得有一样。”
售货员已经麻利收钱把手表包好了,笑着说:“没错,同志,你有福气啊,对象知道心疼人。”
“祝你们新婚快乐!”
沈稚柚脸有点热,“谢谢。”
顾野垂眸看到她那白到晃眼的脖子和耳垂上爬上嫣红,不知道为啥,手突然有点痒,想捏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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