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萧景年的梦


“商序,要这样握笔。”

许商序的手背被一双温暖的手包裹住。

这双手不够细腻,他的手背还能感觉到细微的摩擦,那是姑姑掌心的茧子。

可暖洋洋的感觉,好像一下握住他的心。

从来没有人如此温柔以待。

许商序有些失神,大部分注意力都在感觉上,浑然没听到陆棠说什么。

“在想什么?”

许商序一连惭愧,“对不起陆姑姑,我、我没听清楚。”

他不敢看陆棠的眼睛,害怕会看到失望的眼神。

脑袋被轻轻摸了摸,许商序听到她语气温和地开口,“如果累了就歇会。”

许商序点点头,写了一会他便开始感到目眩,要使劲眨眼才能重新视物。

他的身体不争气,白白浪费陆姑姑的循循教导。

他有些垂头丧气,忍不住偷偷看陆棠一眼,再看一眼。

陆棠这几日便发现许商序情绪上的变化,稍加思索,说道:“商序想不想听故事?”

许商序眨眨眼,点头。

“从前有一个商人,他富可敌国,斥巨资将异人推举成王,王为了感谢他,封他做了丞相,从一介商人摇身一变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不服者甚多,他绞尽脑汁想要做出让人信服的事情,便聚集三千门客出谋划策。”

“很快撰写出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文章,而后挂于城门上,并发布公告:‘谁能把书中的文字增加一个或减少一个,甚至改动一个,赏黄金千两。’,可人人畏惧他的权利,无人敢自讨没趣。这便是‘一字千金’的由来。”

许商序眼睛一眨不眨听得极其认真,末了他眼睛微亮,“陆姑姑,‘一字千金’您教过我,我会写。”

言罢,他坐在椅子上,拿起笔,按照以前陆棠教他的端正坐姿,持笔书写起来。

四个字很快落在纸上,他兴奋地拿给陆棠看,见她笑吟吟夸赞,小脸笑成一团。

看着许商序高兴的样子,陆棠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就像曾经摸萧景年那般。

那时候萧景年小小的一个,软糯非常,总是屁颠屁颠跟在她身后,一边追着她一边喊‘娘亲’。

“娘亲给我讲故事好不好?”

“娘亲那个王最后怎么样了?”

“娘亲看儿子写得‘一字千金’。”

可不知不觉中…

“娘亲您讲得故事好无趣。”

“娘亲我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听故事了。”

“母亲,你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的对吗,爹说你整日胡说八道。”

“母亲,您还是多和云姨学一学吧,她是真的有学识,她甚至能够对出父亲的下联。”

……

许商序的精神头差得很,学了一会就进入沉眠当中。

再有个三五日,许商序的情况就会有好转,比起萧景年的癫症,他的毒素虽然顽固,反倒好治疗。

陆棠准备起身熬药,身体一顿,才发现许商序的小手紧紧抓着她的衣袖。

这孩子,似乎对她很依赖。

但是心思太敏感,好像总怕她不高兴似的。

陆棠心疼地用拇指轻轻按揉,将他眉宇间那抹担忧化开。

……

远在京城,武定侯中。

萧景年浑身是汗,紧闭双眼躺在床上,眼皮下频繁滚动,手脚偶尔抽搐。

似是有什么让他极其难过的事情,萧景年猛地睁开眼睛,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大口大口喘着气。

看清周围,才发觉自己做了一场噩梦。

他梦到自己变成一个废人,瘫躺在床上,那是一个破败的房子,淅沥的雨从房顶的破洞中砸下。

云姨领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站在床榻旁看着他,神情讥诮,眼神冷漠,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醒过来梦里的事物就开始变的模糊,梦里看到云姨,他竟会有一种憎恨的感情。

这个梦好像很长,但是他记不住了,只记住这一个片段。

他捏了捏眉心,叫来小厮为他沐浴。

准备热水的功夫,陶云倾出现在房门口,身后丫鬟端着托盘。

看到她,萧景年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梦中的那张脸似乎要与眼前的面容重合。

他赶忙甩了甩头,那只是个梦!

云姨这么好,怎么会用那样的神情看着他,怎么会看着他瘫在床上不管她。

“年儿,云姨采买了饴糖,快过来。”

萧景年眼睛一亮,他最爱吃饴糖了。

但是以前陆棠从不让他多吃,偌大的侯府中馈都掌握在她手里,却是连饴糖都不舍得让他吃。

找各种理由搪塞,甚至说吃多了会掉牙齿。

云姨不仅告诉他无妨,还经常给他买回各式糕点和饴糖。

萧景年满心欢喜吃着饴糖,愈发觉得刚才的梦荒谬不已。

“云姨可曾同我父亲求情,让我跟着一起去边关?”

陶云倾叹了口气,“你父亲没答应,不过你放心,云姨既然答应了帮你,决不食言。”

萧景年重重点头,他相信云姨。

“云姨,边关真的有那么好玩吗?”

“自然,和京城全然不同的光景,年儿作为未来的武定侯世子,应当多见识外边的天地才是。”

“那云姨可要好好帮我劝劝父亲。”

他亲昵地抱着陶云倾的胳膊撒娇。

母慈子孝的时候,萧知远兴冲冲回到侯府,让人开始准备离京的事务。

勋贵的权势一再被削弱,如今少有勋贵在朝中当职,想要延续侯府的荣誉,他要么掌握一些实权,要么就是领兵立下军功。

武定侯的老祖宗就是征战天下的大将军,曾经为大盛开疆扩土,立下汗马功劳,他即便没有老祖宗的骁勇,但常年习武,自也不在话下。

萧知远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陶云倾。

“待我携战功回来,便许你正妻之位!”萧知远笑看依偎在怀里的陶云倾。

陶云倾垂眸,遮住眼底的势在必得,柔声说道:“能伺候在侯爷身边,倾儿已经别无所求,只愿我们的孩子能够平安落地,等着他爹身披荣耀归来。”

说着,她轻抚腹部,一脸柔情。

萧知远深情地看着她,想到她堂堂将军府嫡女,一身功夫能上战场,一腔学识比肩文豪,却甘愿以平妻身份委身于他。

相比之下,一无是处的陆棠显得鄙陋不堪,只会用和离要挟他。

……

护送最后两批粮食回到平遥城,随行将士一身伤,似是经历数场恶斗。

平二骑乘战马昂首挺胸走在前边,他的人进了将军府,车队的尾巴还没进城。

这两批是剩下的御寒棉衣和粮食。

至此五万棉衣,二十万担粮食悉数送到平遥城。

“军爷说了,这批粮食到了,以后我们每日可有两餐!”

“呜呜呜,太好了,老天开眼。”

“什么老天开眼,贼老天什么时候眷顾过我们,是陆姑娘,这些粮食都是她筹集来的,我们要谢,也应该谢陆姑娘!”

自从供应粮食之后,城中死亡率极速降低,最近死的人都是染了病身子弱没能挺过来的。

百姓都知道这是陆姑娘的恩赐,没有她,现在平遥城距离死城不远了。

他们自发跪在道路两旁,向着车队叩首,以此感谢陆棠。

将军府的动作很快,当日就改成一日两餐,百姓们雀跃不已。

在这寒冬能够多吃一口饭,就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这一天,平遥城忙碌不已,除了排队领饭,没有棉衣的人都领到棉衣。

寻常人家冬日穿的都是纸裘,耐寒耐损,可以反复修补,最重要的是便宜。

一件棉衣一两多银子,不是普通人家能够负担起的,所以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穿棉衣,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

将军府中,琥珀气冲冲来到陆棠跟前。

“小姐,有些百姓知道感恩,有的就是那狼心狗肺!”

陆棠抬眼笑看她,“什么人把我们琥珀气着了。”

琥珀嘟着嘴,都能挂个茶壶了。

“小姐你不是让我打听百姓对于耕种的态度吗,你都想不到那些无赖说什么,他们说,每天躺着就有饭吃,干嘛要去耕地,多此一举!”

“小姐,这么下去,非得养出一群白眼狼!”

陆棠听后神色不变,依旧看着书,她喜欢看地方志,了解各地民俗。

“不必生气,告诉将军,供应的每日两餐当中,不仅要有主食,还要有肉有菜。”

琥珀顿时睁大眼睛,“小姐,为什么!”

陆棠微微一笑,“你且去做就是了。”

薛掌柜传来消息,寻到玉米种子,不日便会送来。

一同送来的,还有陆棠要求的,三十口善耕种的佃农,都是拖家带口,没有去处的,愿意到平遥城谋生。

陆棠向来有自知之明,她善农桑不错,但经验不足,贸然开荒耕种,耗费人力物力不说,还会浪费高价买来的种子。

这三十口人会将耕种的本事,结合她的学识,传授给平遥城的百姓,逐渐达成自给自足。

至于琥珀刚才说的那一幕,人都有惰性,有这种反应也属正常,要整治过来也很容易。

陆棠考虑的是,城中依然还有很多不定因素,这些会留下隐患。

当街斩杀大呲牙等人虽然能起到震慑作用,但不是长久之计。

她要想个办法,彻底解决掉这个问题。

这件事最好还是和许宴舟商议一番,只是最近六七日都没见过他,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

正想着,外边忽的传来一个将士的声音。

“陆姑娘,将军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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