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张秀云嫁的是桃花村的大户老赵家,这一家子分到的田地,在整个村都算头一份的良田。
只不过,如今这年头,村里的青壮基本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农村的除了一家老小,很多良田都荒废了。
没办法,农村太穷了,如果种田有奔头,谁愿意抛下老婆孩子热炕头,跑到外面打工呢?
此刻,马小健站在田头打眼望去,只见地势平坦的一大片水田,面上波光粼粼,底下是松软的黑松露千层蛋糕似的土壤,整个看起来就像北方的平原沃野一样,非常适合机械化插秧种植。
马小健下田之前,张秀云已经把秧苗准备好了,一摞摞的摆在田埂上。
这样一来,马小健干活很方便,开着插秧机一直干到正午时分,完活收工,准备往家走,却听见张秀云站在门口扯起嗓子喊他:“小健,上我家吃饭。”
这是农村的规矩,请人做事,除了给工钱外,至少要请吃一顿中午饭,客气些的东家,还会在下午的时候安排茶水和点心。
“好,这就来了!” 马小健答应一声,在不远处的溪流间洗了洗手,迈步走向张秀云家门。
张秀云准备了一桌好菜,看起来是为了招待马小健而特地准备的,香喷喷的粉蒸排骨,香芋烧牛肉,一条红烧鱼,还有几个家常炒青菜。
“小健,喝酒吗?” 进屋后,张秀云出来掩了大门,然后把马小健请上座,开了一瓶白酒,笑吟吟的问道。
“喝不了,下午还有活,我吃饭就行。” 马小健笑着摇头。
“那行,我给你盛饭。” 张秀云主动上前,拿过马小健跟前的瓷碗,俯身给他盛了满满一碗饭,道:“给嫂子干活辛苦了,要吃饱一些。”
“不辛苦,不辛苦。”马小健接过张秀云递来的饭碗,有些局促道:“秀云嫂,这一大桌菜,就咱俩吃?”
“孩子跟他爷爷奶奶去镇上了。”张秀云站起身,靠在马小健身边坐下了,提起筷子往马小健碗里夹了一大块红烧肉道:“小健,别拘谨哈,就当是自己家,想吃什么夹什么。”
“好。”马小健点点头,埋头吃饭。 张秀云坐在他旁边,左手端着白酒,右手举着杯,自饮自酌,喝白酒就像喝白开水一样。
马小健不时抬头看她一眼,叹服之余,也是有些心惊肉跳:“秀云嫂,白酒伤身,你少喝一点。”
张秀云摇摇头,带着淡淡的醉意笑着问道:“小健,嫂子做的菜好吃吗?”
“好吃,这一桌子菜,每一道都很美味。”马小健很满意的点头。 张秀云做的这一桌菜,色香味俱全,口感极佳,厨艺都快赶上开饭店的何婉君了,尤其是这碗红烧肉,香软糯滑,油而不腻,入口即化,做得实在地道,惹得马小健食欲大开,吃得非常畅快。
咚咚咚咚!
张秀云正准备说些什么,外面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谁啊,大中午不在家吃饭,跑我们家来敲门,跟擂鼓似得,行了行了,别敲了!”张秀云没好气的跑出去开了门。
张秀云开门后,看见外面站着马宝根,脸色立即由阴转晴,笑着招呼:“宝根叔,您怎么来了,吃饭了吗?没吃的话正好进屋一块吃吧。”
“吃过了,秀云,我家小健是在你这吧?”马宝根道。
“嗯,在吃饭呢。”张秀云点点头。
这时候,马小健放下碗筷已经走了出来。
“小健,你嫂子又晕倒了,情况比上回还严重……” 马小健一出来,就从马宝根口中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什么?”
马小健瞪了瞪眼,听到胡桂兰晕倒病情严重的消息,当即跟张秀云打了个招呼:“不好意思,秀云嫂子,我得立刻回去一趟。”
“这么急吗,好歹把饭吃完再……”
张秀云下意识的挽留,可马小健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吃饭,大步流星的往家赶去,马宝根紧随其后,却是跟都跟不上。
“嫂子刚才跟我下田的时候还好端端的,怎会突然又晕倒了?难道是下田的时候受了风寒?”
马小健忧心如焚,揣着疑惑和自责一路飞奔着回到家里。
迈进胡桂兰的闺房,马小健目光一扫,见她躺在床上,面色苍白如纸,脸上看不出丝毫血色,双眸紧闭,浑身看不出什么生机。
胡桂兰眼下这情况,给人的感觉,就好像生命垂危,即将撒手人寰一样,令马小健的心蓦地一紧。
此刻,母亲郑春华坐在床边守着她,握着胡桂兰的手,一脸的不知所措,急得眼泪直打转。
除了郑春华,屋里还站着一人,中年微胖,穿着一身白大褂,戴着听诊器,正是桃花村的村医马三元。
马三元原本是村里的兽医,后来苦于当兽医赚不到钱,就半途改行学了西医。
说起来可笑,偌大的桃花村,几十年间一直没出个正经医学院毕业的医生,所以马三元学了点皮毛后,便在村里的卫生站挂了牌,成了桃花村唯一的村医。
身为村医,职责自然是给村里人看病,通常来说,村里人有个发烧感冒,或者打预防针什么的,都会让他出手治疗,偶遇突发疾病,也会上村卫生站请他给诊治一下。
然而,这马三元的医学水平实在有限,给人治病的手段,除了打吊瓶就是打吊瓶,好像一切病痛都可以用吊瓶解决,打个吊瓶就能包治百病。
此刻,他正在一旁准备着药水,准备给胡桂兰打吊瓶。
“等等,马三元,你用的是什么药水?”
马小健进屋后,盯着马三元看了一眼,出声质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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