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 > 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 > 第6章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第6章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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