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嫌隙


第六十七章  嫌隙

“哐当!”

时音黑色的瞳仁紧缩,手上提着的水果吃食掉了,洒落一地。

保洁员吓了一跳,连忙弯下腰帮她捡。刚捡起几个摔坏的苹果,抬头一看,旁侧的人已经进了电梯。

抵达大楼一楼。

时音大步往前走的同时,再次拨了时长天助理的电话,对方终于接通了。几乎是在通了的那一瞬间,时音问:“白助,我哥在哪家医院?”

“抱歉小姐,我一直在处理时总的事,所以没及时接到您的电话。时总在京城医院,F栋310病房。”时音出了时氏大楼。

她没时间再给司机打电话让对方来接,而是直接跑到街边,拦停了一辆的士车快速上车赶往京城医院。

程卓第一次出现在傅氏集团的时候,时音就担心。

后来傅聿川对她改观,日子也逐渐恢复到最初那样和顺融洽的样子。这便让时音以为,傅聿川没再跟程卓牵扯。

没想到——

他果然和程卓合作了。-

医院。

时音路上匆忙,一路小跑来的。女人头发有些凌乱,到病房走廊上时气喘吁吁,看起来仓皇又狼狈。

白助理领着她进了病房。屋子里很安静。

一股浓厚的消毒水味儿。

时音往前走了几步,就看见戴着鼻夹呼吸机的时长天仰面平躺在床上。他闭着眼睛,右手手背插着医用针,正在输液。

才一周没见,他看起来无比憔悴。

眼底的黑眼圈很重。

时音眼眶红了,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带上了重量,压在她身上,令她喘不过气。女人走到床边,缓了好久才慢慢弓下身子,伸手去摸时长天受了擦伤涂了药的手。

应该是突然晕厥摔倒在地磕伤的。

时音在病房里坐了两个小时,守着时长天输完三瓶药液才离开,走时还帮哥哥掖了掖被子。

走廊上。

白助理在门口等,待时音出来,他才说:“小姐抱歉,时总吩咐过这些事不准跟您说,所以我没与您提及。”

包括上午时音在时氏大楼拨他的电话,白助两次没接。

第三次接了。

估计是觉得时长天病得太严重,不忍心,所以才把事实告诉了她。时音理解白助的处境:“你工作认真,对哥哥也很关心,没什么对不起我的。”

时音在长椅处坐下。

她抬起眸子看向身前的男人,问:“所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现在可以跟我说了吗?”

时长天住院,昏迷不醒。

时氏企业风雨飘摇,员工走了三分之一,下个月工资都很难发全。

这般苦难的境地,白助也无法隐瞒了。他微微颔首,一字一句清晰道:“两个月前时总回京掌管了时氏,程卓被迫下台。他挂着个董事的头衔,没了实权,始终心有不甘。”

“这期间,他混迹在京城各大商圈里,试图找到与他同谋的人。他野心大胆子也大,直接找上了傅氏集团总裁傅聿川。”

“我们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傅总竟然答应跟他合作。上个月中旬,时总莫名收到检察院的信,说是有人实名举报时总违法操控股市。”

“接下来的二十多天,时氏的好几个大合作陆续垮掉,多名资方连续撤资。时总想了很多个办法,可是补救的速度远比不上对方打压力度。”

“傅氏集团资本雄厚,实力斐然,目前的时氏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昨天傍晚程卓未经允许擅自召开董事大会,他在会上公然表明自己身后有傅总撑腰。”

“说是只要全公司董事以及股东推选他上位,拉时总下马,他就可以请傅氏入资时氏,到时候公司有了傅氏集团这座大山,稳步发展不是问题,所有人的收益也会成倍增加。”

“最后,大会以压倒性的票数选举了程卓,裁掉了时总。您今天去了时氏大楼,那些离职的员工都去了新的写字楼。”

“程卓要把时氏更名为程氏企业,他置办了新的办公楼,就在与傅氏集团相隔一条街的正清路上。”

“时总觉得对不起您,昨晚回了时宅,在上楼的时候不小心晕倒了,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擦伤和骨折不算太严重,休养一段时间能好。”

前面的话时音听着没有什么表情,白助这句话一出,女人鼻尖酸了。她眨动眸子,甚至将眼睛低垂下去,也没能阻止眼泪滴落。

她只是个小人物。

唯一的心愿就是拿回已故母亲的财产,与哥哥平安顺遂地过日子。

为什么这么难?

时音自认方方面面都没得罪过傅聿川,她已经乖得不能再乖,低眉顺眼地看着他的脸色行事,字字听从,句句跟从,一个不字都不敢吭。

地下情人做到这个份上了,他到底还有哪里不满意?

为什么一定要针对她,一定要牵连哥哥?

除了连罪,时音想不出任何傅聿川攻击时氏企业的原因。

她入职傅氏也有一个多月,了解傅氏的运营和未来计划,时氏企业与傅氏八竿子都打不着,如果站在为公司好的角度,时氏对傅氏集团压根没半点用,花大价钱去弄垮时氏绝不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如此,就只剩一个原因:个人原因。

傅总的个人意图。所以,傅聿川就是因为看她不顺眼,便轻易将时长天花费无数心血的时氏企业压得粉碎!

“叮——”

信息的提示音在此刻响起。

屏幕上弹出来的备注名格外刺眼,傅聿川出差回来了,飞机刚落地京城,他叫她去吃晚餐,地址是:“沁园春中餐厅。”-

宾利车徐徐行驶在繁华的京城街道上。

林特助开着车。

他从车内后视镜里望向坐在后车座上的男人,傅聿川闭着眼休憩。出国连续工作一周,男人眉眼间有倦色。

即便如此繁忙,先生还是亲自去了一趟拍卖行。

因为他看中了一条粉钻项链,相较于其他的珠宝,时小姐更喜欢粉色的钻石。许是同一个屋檐下住久了,先生也了解了她的喜好,所以每次出差,都会留意一下高奢首饰,见到适合时小姐佩戴的粉钻就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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