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 > 仙游录大结局 > 第17章 心诚则灵

第17章 心诚则灵


正月启蛰,言发蛰也。

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

春雷应声而落,满园血煞一扫而空,花草树木尽数枯萎。

处于雷霆中心的血肉怪物再如何力量大无穷,终究不是金刚之躯,挣扎几下,就惨叫着化作缕缕黑烟,消散在天地之间。

那口洪钟落在地上,发出最后一声钟鸣后,悄然破碎。

司葵落在地上,踉跄几步,靠在一棵枯木上,用最后的力量挺直腰背,望向祠庙的方向。

许灵官不知何时起站在那里,带着不可直视的威灵,从神像中走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司葵。

“你的资质果然不错。你杀了他,便有资格做我的神官。”

道道神光凝成巨掌,以不可撼动之威向司葵握去。

就像神灵的邀请,不容任何人拒绝。

司葵倔强地捏着雷诀,气机牢牢锁定着许灵官。

她丹田内的灵韵已经空空如也。

再也不能放出一个法术,画出一笔符箓。

但就算如此,她也决不投降。

“惊蛰。”

天地间忽然一暗,司葵的视线被铺天盖地的紫色全部占据,瀑布般的雷霆带着滚滚天威从天而降,将神光巨手拍得四分五裂!

司葵蓦然回首,硬木打造的庙门被巨虎的利爪轻易破开,抱着灰姑娘的宋亦就站在门外,笑吟吟地看着她。

“想学啊你,我教你啊。”

听到第一声钟响,宋亦就运起缩地成寸之法,带着虎山君和灰姑娘往庙里赶。

第二声钟响,宋亦就到了半山腰。

待到第三声钟响时,宋亦已经到了庙外,挥舞袍袖震散了音波,否则庙外的捕快没有一个能撑过血肉怪物使用五臂的一击。

就在宋亦要冲进去救人时,庙中忽然传来了熟悉的惊蛰气息,虽然略显稚嫩生疏,其中的“意”却与他昨天所用的如出一辙。

惊鸿一瞥间,就能学得七分相似,纵然司葵有天时法的底子,也称得上一声天才。

宋亦一边走向许灵官,一边道:“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就因为干掉一只怪物,就要被你抓到庙里当尼姑。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许灵官面色阴冷道:“你是何人?”

“天镜山九霄观五十三代传人,宋亦。”

“九霄观……”许灵官面色微变,“为何本神没感受到你的道韵?”

宋亦理直气壮道:“我藏起来了,不然你这老王八会主动从神界下来吗?”

祠庙并不是神灵的住所,神灵平日都在天宫或者自己的仙府中。

对于这些走香火神道的神灵来说,人间的祠庙就相当于七天神像,百姓家中供奉的神龛就相当于传送锚点。

如果某个地区没有信仰神灵的庙宇和信徒,神灵们就只能以后再来探索了。

宋亦可不想大老远跑到天宫去抓许灵官出来,故而一直掩饰着自己的道韵,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这才把许灵官从神界骗下来。

“身为九霄传人,怎能如此无礼,不请自来!”

宋亦笑道:“若你没犯事,用得着怕我来找你吗?是看见我灭了你养的女鬼,才慌了神吗?司葵姑娘,这老小子犯了什么罪来着?”

司葵立刻正色道:“豢养妖鬼,残害百姓,其罪一也。”

“对抗朝廷,加害钦差,其罪二也。”

“勾结匪类,掠夺财物,其罪三也。”

宋亦补充道:“还有私自动用国运镇压山鬼,逼迫百姓上供香火等等,这样一看,你的罪行简直罄竹难书啊。”

许灵官哈哈大笑,笑声震天动地。

“我有何罪?凡人不敬神灵,给予些惩罚难道不应该吗?”

司葵皱眉道:“你身为一方守护,如何有人敢对你不敬?”

许灵官冷笑道:“我生前为大周开疆拓土,保护了不知多少百姓;死后在此镇守百年,诛灭了不知多少妖邪。”

“但供奉给我的香火,却一天比一天少,我的神力,也一天比一天弱。”

“纵然吾乃朝廷敕封的神灵,如果没有百姓以香火供奉,也一样会消散在天地之间。古往今来那么多神灵,今日你在祠庙神堂中,还能看见几个呢?”

“起初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我兢兢业业,守护一方百姓,人们却不知感恩呢?”

“直到我请教了一位高人,才恍然大悟。”

“凡人都是自私的,他们不会在意神灵是否正直,诛灭了多少妖邪,他们只会感恩能满足他们欲望的神灵。”

“或者在切身受到危害,却无能为力时,才会临时烧香拜佛,祈求神灵的帮助。”

“所以我才豢养怨鬼,让那些凡人知道敬畏,知道恐惧。”

“果然,在我豢养怨鬼之后,庙中的香火便一日昌盛过一日,我的神力也慢慢恢复,到如今更是远超从前。”

“事实证明,像我这样行使神道,才是最正确的!”

“真是一派胡言。”司葵指着花木下的白骨道,“这些人都是无辜的百姓,你拿他们的魂灵豢养妖鬼,如何跟你的信众解释?”

许灵官笑得更厉害了,“只要我能满足他们的贪婪,他们就会是我最忠心的信徒。”

“至于解释,神灵本就无需向凡人解释。”

“但我万万没想到,他们非但没有因恐惧而离开,竟然还会主动替我跟别人解释。他们说,没有得到神灵护佑的人,都是因为自己——”

“心!不!诚!”


  (https://www.xvqianqian.com/4094/4094435/18172709.html)


1秒记住千千小说:www.xvqianqian.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xvqianq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