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而且他们的发音好像。

她现在是撩完他就不算数了吗?

现在开始喊他大少爷?

之前他还十分笃定,她是爱自己的,所以当他看到有又是那个男生回来,他根本不在意。

因为他知道,她心里只有他。

甚至为了好和他上同一所大学,那么拼命读书。

但此时,他看向她的眼睛里,只有一片漆黑,什么也没有。

以前他只要回头,就能从她亮晶晶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她真的如吴妈所说,她不再爱他,不再缠着她。

所以昨天才会不记得他的生日,不送他礼物。

今天也一天没给他打电话,甚至可以回避了他一天。

如果,不是他特意等在这里,她是不是会一直回避自己?

薄以墨越想越生气,越想心里就憋的慌。

整整一天,虽然和宋志伟他们在外面玩,但他脑海时时刻刻都是她的影子,还时不时看着手机,就是怕错过她找自己的信息。

甚至下午四点就回来了。

然后一直等到现在。

可他等到了什么?

他吐出一个烟圈,姿态说不出的散漫,矜贵:

“现在知道喊我大少爷,之前的高中三年,你怎么喊我墨哥哥?”

宋惜惜没有在乎他的阴阳怪气,甚至因为烟味嫌弃地离他远了一些,语气十分平静:“以前是我年少不懂事,以后不会了。大少爷还有事吗?没事我回去休息了。”

薄以墨被她这后退的动作给彻底惹怒了,他嗤笑了一声:“好一个大少爷,既然如此,那你去给我煮碗面吧,我饿了。”

她这是嫌弃他?

薄以墨心里堵的慌,只因为她刚刚一个动作,只因为她刚刚说的一句话。

他很想质问她是不是喜欢那个送她回来的男生?

是不是因为他,所以才要和他撇清关系的?

可是骄傲自尊不允许他问出口。

宋惜惜点了点头,走进厨房。

她前世为了他,做了四年的家庭主妇。

他爱吃的,她全部都研究了透。

找到他不爱吃葱,不爱吃生姜,不爱喝醋,对芒果过敏。

喜欢吃糖醋排骨。

喜欢吃茄子馅的饺子。

对于他的一切,她都了如指掌。

可是他对她一无所知。

因为在他眼里,她就是一个毫无价值的跟屁虫。

不需要花费他任何一点精力。

这样也好,等她离开的时候,他才会放手,才不会为难他。

五分钟后,宋惜惜把一碗热腾腾的面,加了一根火腿,一个荷包蛋,放到他的面前。

“大少爷,请吃。我就先去休息了。”

薄以墨拉着她的手:“不在这里等着,难道你是想我自己洗碗?”

其实他就想让她陪着自己。

都多久,她没在乎过他。

今天这碗面就当她昨天陪自己过了十八岁的生日了。

自从爷爷十六岁把她接回来,他在家里就从来没让她干过什么家务活。

他以为她煮的面会很难吃,毕竟她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是,当他尝了一口,这味道竟然比吴妈的手艺还好。

“没想到,你还有这技术。”

其实他是想夸她。

宋惜惜却笑了。

前世,她做的这些,都只为了他能爱上自己。

每次为他做这些都是心甘情愿。

但是她做了十次,最多一次他会屈尊降贵地吃一次。

评价还是难吃。

果然,不是不好吃,只是他不爱吃她做的。

这算不算弥补了上辈子的遗憾?

终于听到了他说了一次好吃。

那她的付出,是不是也有点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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