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约见
本来还想吃点东西的,不过停车太麻烦了。
金胜只能叫个外卖了。
主要是得继续看监控视频,没有时间去买菜做饭。
窝在沙发上,点开视频继续看了起来。
这一次,金胜按照余大爷提供的线索,找了起来。
很快,就在案发前3天,10月12日的下午1点半,金胜看到了叶小婉的身影。
一头利落的短发,背着一个黑色的女士双肩包,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照相机。
金胜注意到,叶小婉的脚上,穿的是一双运动鞋。
跟在死亡当天所穿的,是一样的。
等到叶小婉的身影消失后,金胜没有动作,继续看了下去。
几十秒后,一个穿着黑色外套,头戴鸭舌帽,身高差不多在180左右的男人出现了,朝着叶小婉的方向跟了上去。
金胜暂停了一下。
只是很可惜,视频中根本看不清这个人的面貌。
截取了这个画面后,金胜接着看了下去,一直到5点左右,叶小婉才又一次出现。
只不过很快,就上了一辆车走了。
这一次,那个男人的身影没有再出现在监控画面中。
金胜也把这辆车的车牌号码记录了下来,发了个信息给林夏,帮忙查一下车主是谁。
“叮咚....”
这时候,门铃响了。
应该是外卖到了。
门一打开,金胜却看到了一身黄袍的姜非凡。
“咦..非凡,怎么是你啊!”
“我这是配到你的单子了呗!看到的时候我都觉得挺神奇的,嘿嘿.....”
姜非凡还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别站门口了,快进来坐会儿。”
“不了、不了,我还得送另一家。”
“那你等下,我给你拿瓶水喝。”
金胜说完后,也不等姜非凡拒绝,直接转身去拿了一瓶水。
“给,拿着。”
“谢谢”
“跟我还客气什么,记住了啊!改天要是有空,跟莹莹一起来玩。”
“好,那我就忙去了。”
“行,路上慢点,注意安全。”
“知道了,金胜哥。”
姜非凡笑着挥了挥手,就进了电梯。
缘分,果然是很奇妙的东西。
............
翌日一早,金胜是被一阵电话铃声给吵醒的。
手机的屏幕上,显示着‘东方明’三个字。
“我说东方检察官,这么一大早就给我打电话,是有什么指示吗?”
“额...不好意思,没注意时间。”
电话那头的东方明,很显然被金胜的话给噎了一下。
“呵呵!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啊!”
“好吧,看来不在法庭上,你的嘴皮子也比我溜。”
金胜也是乐了。
看来这位东方检察官,平时不太开玩笑啊!
“金律师,你今天有空吗?”
“东方检察官都开口了,怎么可能没有时间。”
“好,那我发个定位给你,等会见。”
“行,等会见。”
自从上次开庭后,两人可一直都没联系过。
也不知道这次找自己会有什么事。
不过能跟一位检察官交好,倒也算不错。
人情社会,懂的都懂。
“叮...”
这时候,金胜的手机上,收到了一个定位。
浦东新区滴水湖风景区。
倒是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现在还是星期六的早上7点多,对于大多数打工人来说,这个时间点不是赖床,就是刚睡。
(排除掉996、007这种)
一切不以加班费换算的周末,都是老板在白嫖。
小伙伴们可以记录保存证据,会有用哦。
起床、洗漱。
一个小时后,金胜驱车抵达目的地。
这个速度还算是可以。
主要离得不远。
停好车,金胜打了个电话给东方明,问清了地址后,走了过去。
2号营地,湖边。
东方明正坐在那里钓鱼。
周围人有不少。
金胜走到旁边。
“东方检察官,好兴致啊!”
东方明快速的看了一下金胜后,继续盯着浮标道:“你来了,休息时间,叫我名字就好了。”
“旁边的杆子是给你留的,陪我钓一会。”
既然东方明不急,金胜也客随主便。
“行,我也好久没钓过鱼了。”
说完就坐到了旁边的钓位上,熟练的操作了起来。
对于金胜来说,这一项技能,还是不陌生的。
现在重温一下,还是挺有意思的。
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有台钓杆不时的提起,放下。
小太阳晒着,小鱼钓着,倒是挺惬意的。
一个多小时后,东方明这才开口。
“金胜,你最近是不是有个刑事自诉的案子,目前已经在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了。”
“对,‘过失致人死亡’。”
金胜心里算是明白了,原来今天约自己来,是因为这个事情。
沉默了一会后,东方明继续说道:“昨天我们单位开了个会。”
“在会议上,领导特意提到了你的这个案子。”
“卷宗我们都看过了,已经够得上公诉的标准了。”
“检察署那边本来想要找你们聊聊的,不过,被我主动接了过来。”
“这案子的性质,我想你也清楚。”
“另外还有这个罪名,你也算是开了一个先河了。”
“一旦开庭公告发出来,社会的影响力太大了。”
“可以说,是咱们国内历史上,第一例因为私家车阻挡救护车,引发的刑事案件了。”
“如果开庭的方式又是刑事自诉,这个口子一旦打开,肯定会对有些东西造成不小的冲击。”
“其实,我们领导本来想要跟法院沟通一下,直接转成公诉案件的。”
“只不过,你们提交的卷宗里,有一份‘不予立案’的证明。”
“治安局那边,同样也很被动。”
“所以,你看.......”
金胜不傻,一听就明白了,这是上面考虑到了影响。
特别是这个案子的性质,以及自诉的罪名,估计让有些人坐不住了。
另外,自己所提交的立案材料,在专业人士的眼中看来,胜诉的概率还是不小的。
而且一旦胜诉,公诉机关绝对会被上级领导问责。
所以他们现在很被动。
当然,检察署完全可以强行推动自诉转公诉,引用《刑事诉讼法》‘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这一点就够了。
但是治安局会难受呀!
‘不予立案’的证明是他们开的。
所以需要律所这边主动去法院申请,移交给检察署审查、公诉。
然后治安局再从中帮忙侦查,把坏事转变成一份功劳。
这叫‘方式方法’。
金胜心里明白,这个案子,检察署已经不可能放手了。
就跟狗熊看到蜂蜜,死都要舔一口。
估计哪怕律所不同意,检察署为了自保,绝对会强行推动。
眼下还能留下商量的余地,已经算很好了。
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后,金胜开口说道:“这样吧!我跟委托人商量一下,尽快给你答复。”
“不过我觉得,问题应该不大。”
“毕竟委托人的意愿,还是希望对方能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而已。”
“但是.......”
“我需要你也帮我一个忙,不涉及原则性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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