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各怀鬼胎
凌寒摇了摇头,道:“还没有查到,只知道郑复把他献给吴皇的时候,用的是‘梅君公子’这个名号,后来吴皇赐名梅骨,他自己又给自己起了个号,自称‘红梅山人’,那些奉承他的人,便以‘红先生’尊之。”
沈碧空大奇,道:“何以不尊为‘梅先生’?”以常理论,梅当是姓吧。
“惜不出身稷下宫,姹紫嫣红取其尾。”凌寒笑着解释,“红先生曾当众如是豪言。”
沈碧空拍案喷笑,道:“这是巧合,还是他与付赤川有仇?”
姹紫嫣红的“红”,就是指付赤川,赤者红也,孔大儒虽然是称赞褒扬,但直道其名未免有些不尊重,因此或取其音,或取其意,才凑成了姹紫嫣红的美誉,这红先生却是大咧咧的直接取了那个“红”字,还当众感慨自己不是稷下学宫出身,不然孔大儒口中的有双国士,就没付赤川什么事了,当真是狂妄之极,如果不是巧合,那就真是仇深难解了,也不知付赤川听了这话,会是什么反应。
“我已着人顺着这条线查下去,或许能查出红先生的一二来历。”凌寒亦笑道。
不管是梅君公子,梅骨,还是红先生,都不是真名,郑复虽然搬石砸脚显得蠢了些,但还是把红先生的来历按得死死的,凌寒怀疑郑复有什么把柄被红先生给捏死了,想从郑复这里查出红先生的来历,可能性不大,还不如顺着付赤川那条线好查。
“不管是什么来历,我却是想结识这位红先生。”
沈碧空爱才的毛病又犯了,对吴国的期待也增强不少,吴皇风流多情不算大毛病,他能起用娈宠,便足见其用人不拘一格的魄力及讷谏之能,这样的皇帝在位,才有沈碧空发挥的空间,且吴国富庶,有钱,才有强兵兴战的底气,唯一的不足就是吴国重文轻武,喜欢以道德文章服人,而不是以武力平干戈,又有诸子百家相争,图耗国力,这风气行成已久,要改变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这对朝夕毕争的沈碧空来说,是个大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相比暮气沉沉、积弊已深而且是从上烂到下连根子都烂了的楚国来说,吴国,大有可为!
不过从郑复这条线走到吴皇的面前……唔,沈碧空下意识的挠了挠下巴,难道他也要走从娈宠到权臣这条路?还未曾见到那位红先生,但他心中已是有些惺惺相惜。
这条路,于名声有差,但胜在速度快,直接就能一步登天,而且有先例在前,可以省却他多少工夫和时间,只凭这一点,他就得好好谢一谢红先生。既然没有更好的选择,沈碧空也就把自己的节操与风骨顺手剁烂喂了狗,嗯,假如他有的话。
“还是提防为上。”凌寒淡淡提醒,语气中泛着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酸意。
沈碧空没听出来,他虽然欣赏红先生,不过既然要走同一条路,红先生恐怕会将他视为对手,若是心胸再狭窄些,指不定还会从中阻挠。
所以凌寒的提醒,在他听来,还真是好意居多,于是浅笑着致谢,道:“我晓得。”
凌寒微感气闷,半晌,方道:“文会那日,我……会让人暗里捧一捧你……”
“不必。”沈碧空摆摆手,“郑复不是傻子,别让他瞧出来。”虽然,郑复的行为,看着是挺蠢的。
“岑焉此人,虽然狂狷,却是眼高于顶,只靠郑复收卖的那人……”凌寒摇了摇头,怕不是行啊。既然要造名,必要往天上捧,半拉不搭的,恐怕是敌不过那位红先生的。
沈碧空冷笑着沉下脸,将茶盏往案上一丢,道:“凌大人,莫小瞧天下英雄!”
语毕,拂袖便走,竟是闹了个不欢而散的架势,倒是白玦在追着出去之前,冲着凌寒一抬下巴,傲然道:“我家公子,学富五车,区区狂士,且去提鞋。”
那小模样儿,比流星的倨傲还要傲上几分。
凌寒:“……”
百脉贯通的顾己千,只听说是练武奇才,没听说学富五车,出身也就是普通乡绅而已,顾己千自幼就被顾老爷子送出家门去习武,直到顾老爷子病逝,才回家奔丧,能识几个字就不错了,哪来的文才?
看着沈碧空离去的背影,凌寒的眼眸瞬间深沉如海。
每个人都秘密,沈碧空最大的秘密,就是他是借尸还魂之身,那么凌寒呢?以沈碧空的阅历,当然看得出凌寒藏着秘密,而且还是很大的秘密,他有些好奇,想探究,师出无名,两个人关系还没有亲近到那份上,就算成了至交,也没有贸然探究别人秘密的道理。
那么,怎么办呢?
好办,让凌寒主动来探究他好了,以秘密换秘密,一点点的挖,总有一天,他能倒过来把凌寒的秘密挖得明明白白。
看着是不欢而散,其实嘛……各怀鬼胎,也说不上谁算计了谁,眼下看着是凌寒有求于沈碧空,事实上,是沈碧空对凌寒的依赖更大,谁让他手底下无人可用呢,虽然拐过来一个范九斤,可要等范九斤把手中一套班子建起来,那需要的是时间,短时间里,范九斤帮不上大忙,只有近在咫尺的凌寒能让沈碧空挖空心思去利用一下。
不知道文会上能不能再骗几个年幼无知、热血当头的文人当个幕僚什么的……坐在回程的车上,沈碧空的心思渐渐飘远。
七月的最后一日,大泽城辞荷文会正式召开,地点就设在城中最负胜名的荷泽园,这是青艾书院山长庆鹤先生的私家园林,先生并不私珍,园门大开供人游览,曾有人赞道,大泽荷花艳十分,七分尽染荷泽园。
这是对庆鹤先生品格的赞誉,也是对荷泽园的无限赞美,文人雅士但凡集会,皆以荷泽园为先,故而几乎每日里,荷泽园都有大大小小的文会,往赴之客络绎不绝。
沈碧空挑了个大早,赶在文会正式开始的时辰之前就到了荷泽园,他身子不争气,迟了人多,可耐不得拥挤。
郑复给的请柬是赤面描金的一品红莲柬,持此柬,沈碧空可以在最靠前的三排席面上任意挑个自己喜欢的座儿,他今儿就是来出名的,所以很不客气的捡了头排首位,懒懒散散的倚着宽大的扶手,没有端方君子的稳重,却是十足的名士风流,那狂狷之气,比之岑焉也没差多少了。
有园中的侍婢送上热茶点心,被白玦拦下了,小童儿准备周全,自带食盒,一叠叠的摆出来,最后取出来的是一罐保着温的药液。今日必然滥耗心力,沈碧空给自己开了一张加大剂量的养心方子,煎了药提前喝。当然,这只是补益,其实他服过天王补心丹才不久,药效可持续长达一年,原也不用这么小心翼翼,这罐药液只是安一安白玦这个爱操心的小管家公的弱小不经风的心灵罢了。
吃了药闭目养神,约过一刻,会场中便陆续有人来,却多是拿的后十排的青面点砂三品白莲柬,靠不上前来,也就与沈碧空搭不上话。沈碧空倒是抬眼扫了扫,没看到什么让他眼前一亮的人物,便又阖目养神,不与理会。
其实倒不是这些人太差劲,能在这个等级的文会中占据一席的,不是有才学,就是有身份,最次也得是有钱又附庸风雅的,花大价钱买个末等席来露露脸,在文士圈子中混个脸熟的事,常有之,只是沈碧空眼界被养高了而已,他在秦国做了整整八年的大司空,投到他门下的人才多的是,不是一等一的人物,而且还是能干实事的,还到不了他跟前被他挑选。
而这种风雅文会嘛,说实话,以前沈碧空是万瞧不上的,风流才子来的多,真正的才干之士能有几个就不好说了,说到底,沈碧空从骨子里就是个重实干而不好空谈的,这也是当年他拼了节操不要也算计岑焉的根源所在,那时候,他是万瞧不上岑焉那股子光说不干的虚泛劲儿,有本事就跟他比一比实际治理一县一地的能耐,高谈阔论管个屁用。
可现在为了扬名,他还就来了,不但来了,还打算矮子里拔高个儿,在这群人中拐骗几个幕僚出来,仔细想想,也是讽刺。
所以沈碧空现在的心情,十分不好,心情不好,自然就更不待见那些连前面几排席位都没混上的人。
他虽然不理人,但未见得人不理他,前排与后排中间虽然隔了还有七八排的位置,毕竟也算不上太远,说话声音低些可能听不清楚,但长相绝对能瞧得清清楚楚,沈碧空的模样儿摆在那里,哪怕身处万万人当中,也绝对会是最醒目的那一个,何况前排目前只坐了他一人,无论谁进了会堂,第一眼瞧见的都是他。
先惊艳,好一位祸水级的美人,病弱难掩卓绝风姿,竟教人心中生怜。
次之惊奇,瞧着面生,何德何能竟敢高居首排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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